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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谷孙]指尖薄技,还是工倕之巧?

[陆谷孙]指尖薄技,还是工倕之巧?

指尖薄技,还是工倕之巧?——漫论手机语言“现象”

陆谷孙

东方早报 2009-3-8 2:13:39




  “水晶”先生从社会、心理、商业、技术、语言等不同层面论证手机短信勃兴的必然性和优势,
认定这一“现象”不但不损害语言文字,反而有助于启智,
提升信息传播速度和效率,加快生活节奏,更为语言发展另辟蹊径。




  




  

《手机短信:大辩论》

  [英] David Crystal著

  牛津大学出版社  2008年9月第一版



  曾撰文介绍过我的同龄人、英国“水晶”(David Crystal)先生近年作品的两个“兴奋点”,前端是莎士比亚,尾端是今日英语(见《上海书评》3月1日)。对于后者,感兴趣的读者可找他的《语言和因特网》(Language and the Internet,2001年,剑桥大学出版社)、《絮说英语》(The Stories of English,2004年,综观印书社;文题显然沿袭1986年的《话说英语》—— The Story of English,因从story到stories,故试以一“絮”字应译)和《网络和手机短信用语一览表》(A Glossary of Netspeak and Textspeak,2004年,爱丁堡大学出版社)等书来延伸一读。

  本文评介的是此公2008年新书《手机短信:大辩论》(txtng: the gr8 db8)。这是一本二百多页的小书,正文仅一百七十五页,一两天就可读完,可作者抱负不小,据称写作本书的念头在2002年已经萌发,要把手机短信英语“现象”(加引号,系从英语借用,指难得一见的特殊人物或事情)评述一番,深究其来龙去脉和是非曲直。这样的事情,这样的英语——如书题所示——经院派那些写惯高头讲章的语言学家们必不屑为。其实,任何学问都是“以不息为体,以日新为道”,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更何况聚蚊尚且成雷,发送手机短信业已成为涉及世人一半(三十亿,见本书第5页)的每日功课,再不是什么秋毫之微。

  手机短信其兴也勃。记得七八年前鄙人学会这套“拇指功”后,几次出洋,那儿的人手机使用虽已相当普及,但即使持有的是“黑莓”之类的新款,多数只用来打电话或收发电子邮件,问津短信的极少(这当然跟与我交往的多数是成年人有很大关系)。据“水晶”先生的跟踪观察,还有高德纳(Gartner)咨询公司的统计,自1992年芬兰人最早试发长度不超过二十字符的手机短信以来,头十年发展相对缓慢,世纪转折的2000-2001年像是个分水岭,移动通讯的短信服务技术已使信息长度扩展到一百六十个字符,因此,2000年全球收发的短信总数为一百七十亿条,次年即猛增至二千五百亿,而预计到2010年会 “大跃进”到二万四千亿之数。比较而言,美国人采用个人电脑早于他国人,习惯于在大键盘上敲打电子邮件或电子聊天;又因为驾车人口多,成天手握方向盘(按游记作家比尔·布赖森的统计,美国人离家出行,不管距离长短,目的何在,百分之九十三都要开车。见 Bill Bryson: A Walk in the Woods——笔者不知道这位“俏胡子”是怎么统计出这个百分比来的),“单脱手”用手机或车载电话与人通话都足够便利,不可能也无耐心查摁小键发短信;加上美国电话通讯业竞争剧烈,一月免费六十分钟之类的套餐服务种类繁多,结果 “Talk is cheap”(通话便宜),座机已经够用,短信收发便相对滞后。但是根据2006年的统计,全年也有一千五百八十亿的短信收发,较之 2001年猛增了百分之九十五。至于咱们中国的情况,读者诸君耳闻目睹身受,这儿可以略过不提。  

   “gr8 db8 = great debate”, “c u l8r a3 = see you later, anytime, anywhere, anyplace”,“xxxx = 告别时 kiss 4次”,“ @ smb = smile at somebody”, 在双方默契交流互动过程中问:“did di(ana) like ham(let) j(ust)4(for)f(un)?”……手机短信星火燎原,站出来痛斥的人占多数,其中攘袂切齿的是媒体,当然也不乏教师、家长和语言学家,詈辞至今不绝于耳。根据“水晶”先生转述的有:手机用语“贫瘠,荒芜,可悲”,是“魔鬼的创造”,是 “数字病毒”,是“杂交速记”,是“致瘾的语言大麻”;收发短信一族都是公元五世纪劫掠罗马并恣意毁坏文物的“汪达尔人”,是横冲直撞的“成吉思汗铁骑 ”,不是“脑懒”就是“文残”(dyslexic);还有从医的专家证明,短信发多了会影响睡眠,甚至诱发TMI(拇指伤害)。这儿,“水晶”先生又用上了他的“一英镑”论(详见拙文《莎士比亚真的不难读吗?》,《上海书评》3月1日):“说技术发展带来语言灾难,每听到一次这样的预言,如我可得一英镑的话,那么这会儿肯定已是大富豪了。如果计入中世纪的印刷术和后来的电报、电话、无线电广播等等,我的银行存款不撑破大天才怪哩。”

  “水晶”先生随后从社会、心理、商业、技术、语言等不同层面论证手机短信勃兴的必然性和优势,认定这一“现象”不但不损害语言文字,反而有助于启智,提升信息传播速度和效率,加快生活节奏,更为语言发展另辟蹊径。不假,短信一族多青少年(挪威的一项调查显示:年过六十七岁还收发短信的只占百分之二点七),这些人不甘传统戒律的约束,急于创建本身年龄段的集群个性,在人际交流中追求“一步到位”式的直率、简捷。 “prw = parents are watching”(指家长在近处监视,要对方注意)在青少年短信中出现频率之高,足以说明这一集群的心态。另外,2007年4月,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发生亚裔学生射杀三十二人事件后,学校当局急向全校学生发出电子邮件示警,但因许多人未必适在电脑前坐候,警告所起作用有限,当局这才续发手机短信,警告因此方始奏效。从商业角度说,“水晶”先生握有数据,说是2005年各家移动通讯公司赢利超过七百亿美元,比当年好莱坞的票房收入高出三倍之多。


短信时代的困惑



  从语言层面,“水晶”先生引用撒切尔夫人时代英国教育和科学部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调查报告,指出英国学校语文水平的下降早从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就已开始,与手机完全无涉。他继而引用考文垂大学心理系2006-2007的一份调查报告,证明就总体而论,青少年早日拥有手机开始收发短信,对语文的兴趣和文字敏慧反倒发生得越早,创造欲加上顽皮心理会使这些孩子中的一些人成为很出色的语文学生。如2007年纽约举行过一次短信大赛,共有二百五十人参加,结果头奖二万五千美元被一位十三岁小学生揽得,此人一个月发八千条短信。发短信的吉尼斯纪录为一名十六岁的新加坡少年所创,此人在四十三点四四秒钟之内发成一百六十个字符极限,其中包括Sarrasalmus和Pygocentrus这样长而难的鱼类属名。短信英语中最受人诟病的是缩略语泛滥,“水晶”先生劝世人莫大惊小怪,须知我们生活的时代本身就是个“缩略的时代”,用语不但有全社会认同的缩略式,还有行业、技术、产品、论文等特有的缩略式,甚至还有个人的创造。举个近例,“世博”已是中文缩略,可笔者在跟友人收发短信时更习惯于用“wx”(World Expo,由于Expo本身已是缩略,再缩作 “x”,以一个字母代替“ex-”,自我感觉更简)。“水晶”先生强调,缩略始终是英语造词途径之一,从书证确凿的借自拉丁的“pm”(1666年)、 “NB”(nota bene = note well,1673年)等,到后来的“IOU”(I owe you,转义至“欠条”)、 “RIP”(rest in peace,墓碑用语)、“aka”(also known as)、 “FYI”(for your information)、“btw”(by the way)、 “asap”(as soon as possible)、“c/o”(care of)等,乃至今日那些被替代的原词常常已被遗忘的“laser”(镭射)、“DVD”(影碟)、“AIDS”(艾滋病)等等,以及大量今日手机短信中使用的截缩音变词(注意:与以上首字母缩略不同),如 “agn = again”、“coz = because”、“luv = love”、“thanx = thanks”等等,其中许多早早就被记录在《牛津英语大词典》和/或Eric Partridge1942年的《缩略语词典》中了。即便是口语、方言中的缩略句, 如 “wotcha = what are you”,读者只须稍加注意,在狄更斯、马克·吐温、司各特、哈代、劳伦斯等大家的作品中,都不难发现类似的句例。

  反对手机短信用语一派还对“存辅(音字母)去元(音字母)”深恶痛绝。其实,语言学家在研究阿拉伯、希伯来等语种之后,早已从信息论的角度认定,辅音字母传达的认知信息多于元音字母。譬如:this sentence hasn't got any vowels可分别化作:

  ths sntnc hsnt gt ny vwls

  i  e e e a   o a   o e

  显然,“全辅音字母”的第一句尚可勉强认知,而“全元音字母”的第二句则绝对认知不能。所以,手机短信中常常略去元音字母不是没有认知理据的。还有一个滥用感情符问题——“水晶”先生考证,这东西青少年和女性用得最多——这不怪诸如“空景”(Skype)等的设计人员弄出了六十四个表情符,诱惑生性顽皮的主顾去选择,而是因为象形满足人的需要,尤其是当你有复杂的情愫急于即时表达之际。早在1605年,因循法古的英国历史学家 William Camden曾批评某些作家,“[they] lackt wit to express their conceit in speed; did vse to depaint it out (as it were) in pictures, which they call Rebus”(“ 阙智思以急表垂光思理,乃借图[不妨如此形容]勾勒,是为画谜”)。画谜者,源于埃及象形文字,达·芬奇玩过,写《爱丽丝漫游奇境记》的 Lewis Carroll玩过,现在轮到二十一世纪的手机短信作者们玩了,只要玩得表情达意,无可厚非。

  说到一个玩字,填字游戏、猜字谜、“避字文”(lipogram,源自希腊文,指通篇有意避用某个字母,如美国作家 Ernest Wright 1939年的小说《盖兹比》[Gadsby],全书五万余言不用一个“e”字母;三十年后有法国人学样写出《空白》一书,三百页中无一“e”字母;据说还有人悬赏征求《哈姆雷特》的重写本,全书只能用同一个单个元音字母)等无不属此。“水晶”先生早些时候写过一本《语言游戏》(Language Play,1998年,伦敦:企鹅出版社),录述趣闻不少,值得一读。发送手机短信的人群中颇不乏这样的“玩家”,“掺码 ”(code-mixing)似乎可算比较常见的玩法。如中国人要说的明明是个“晕”字,打上手机的却是“ft”(= faint);德国人祝贺圣诞快乐,手机短信上不出德文Frohe Weihnachten, 而是“mx”(= Merry Christmas);日本人不说“ぉはょぅ”,而是打上 0840即ohayou的读音。

  手机普及,短信满天飞,会动脑子赚钱的主儿忽发奇想,主办一场短信诗歌比赛如何?不曾想参赛者踊跃,“穿着紧身衣”的诗人,还确实写出一些佳作,有人得了“短信诗桂冠诗人”的雅号,在荷兰还评出过“金手指”。请看下引参赛某原诗和笔者的译文:

  his is r bunsn brnr bl﹪,

  his hair lyk fe filings

  w/ac/dc going thru,

  i sit by him in kemistry,

  it splits my @toms

  wen he :-)@ me.

  双目像本生实验灯般幽蓝,

  发如铁屑

  交流/直流电通过点燃,

  化学课上我坐他身边,

  浑身原子被击散

  当他向我露笑颜。

  除了诗歌,写散文、小说、短剧、布道文的都有,就是没见十四行诗。

  

  中国手机业的兴旺颇受作者注目,附录十一种语言中的短信用语表中就有一份是汉语的。“水晶”先生还专门提到中国有职业短信写手,负责创作段子和贺辞之类的内容。“飞信”技术沟通了短信和电邮两个渠道;初级的“predictive txting”(即打出一字,频用程度最高的后接字在下一键搜索时首供选择)智能技术也在中国开始普及,而这些正代表了短信技术下一步的发展:凭着苹果iPhone、“黑莓”、PDAs等的改进——有待改进处尚多,如英语中最频用的“s”非至7键摁四次始能屏显,而最罕用的“q”摁两次即得——以及这类新一代产品之用于连接多媒体群发,短信收发行为在可预见的将来当有所改变。

  从语言学视角展望,“水晶”先生一方面不主张夸大手机短信用语对整个语言的影响,也指出短信用语中一些语标(logograms)指代并非惟一而可能引起的误解(如“m8 = mate”中的“m”读作/m/音,而在“mbrsd = embarrassed”中非读作/em/不可;又如 “lol”既是“laugh out loud”又是“lots of love”的缩略),另一方面并不否认手机短信语会促进英语的拼读趋同(如以 “f”字母取代“ph”)、元音字母减少(如“xlnt = excellent”)、缩略语激增,甚至影响句法(如 “8-9 r paw hrs = 8-9 are parents watching hours”),英语作为国际通用语的地位也将继续加强。但从总体说,英语毕竟已是嵯峨高山,峥嵘岧峣,任风雨溥畅,无损固本,所谓的“手机语言学”(cellinguistics)高论似乎可以休矣。

  最后,说个有意思的巧合。“水晶”先生在他的近年“兴奋点”首尾两端有个发现,都与五这个数字有关。说到莎士比亚和同代诗人为什么像他们的希腊、拉丁先行者那样,多用“五音步诗行”(pentameter),按普灵斯顿大学认知心理学家乔奇·A. 米勒(George A. Miller)监听实验对象一般对话作出的统计结果,据说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人可以毫不费力摄取并存储的信息往往只含五个重读音节——这里说的是首端。漫论手机短信英语时,“水晶”先生本人的另一发现是:英文单词所包含的字母,平均为五个左右。他分析自己这本小书短短五百八十一词的前言,共计二千七百四十四字母,每词平均含字母四点七个。这两个“五”对于醉心于英语从词到句组成规律的人来说也许不无一定的启发。  

  笔者1995年学用电脑,2002年10月27日在宁波受教收发手机短信,除向青年学子学习外,自问也有点小发明,譬如在美国曾与上海的朋友以全拼音书写互通电邮,前后鼻音拿捏不准时,用上个“(g)”表示或有或无;又会从小字辈处学他们短信中标新立异的“色艺 = 适意”,“组撒 = 做啥 ”,在我是“txting adultescence”——“短信装嫩”;还会视短信接收对象不同,在汉语、英语文字中掺杂拉丁化写法的上海话,我称之为 “txting aloud”——“读出式短信”,前提是对方与我交谈时必都说上海话。譬如说在普通话的文本中,突然不厌其烦转换语言选择,打上 “m me”,即“呒没”,这样似乎会产生一种更浓厚的“实时”亲近感。但我又是保守的,电脑操作只求指尖薄技,不图工倕之巧,小遇故障,即发SOS找门生;用惯了一款不带摄影功能的黑白诺基亚,说什么也不肯换彩屏,因为换机意味着重新熟悉功能和工序。“老狗不学新招”,有这点薄技可以了。

  有位老友与我同龄,也置备手机,但就是不肯学短信收发,连当作移动电话使用,也有点“茄门”。我说这手机可有用了:约会、通知、寻人、协调、迎送、祝寿、贺年、问候,甚至交流“不折腾”的译法。他回答说:是啊,还可以骚扰、作弊,甚至搞恐怖主义。这次我希望他能读读“水晶”先生这本小书,看能不能起到洗脑作用,毕竟人家也是这把年纪了。现代技术就在你的指尖,放过不用,不但可惜,而且迹近sinful(犯罪)呢——我准备这样开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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