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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应为分时度假立法

海南应为分时度假立法

海南应为分时度假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28日10:44  海南特区报




  省第二次地方立法研讨会昨举行,有专家建议

  海南应为分时度假立法

  本报讯 “海南应加快法治环境的建设,为国际旅游岛的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建议我省制定涉外旅游电子合同”、“海南应立法规定分时度假制度,适应海南休闲度假游”……在昨日举行的海南省第二次地方立法研讨会上,关乎国际旅游岛建设的立法问题成为与会专家学者们讨论的热点。记者 罗世容

  建议制定涉外旅游电子合同

  “在国际旅游岛日益发展的今天,涉外旅游电子合同必将在历史舞台上扮演重要的角色,我建议海南制定涉外旅游电子合同单行条例,适应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需要”,海南大学三亚学院的徐飞菲提出的涉外旅游电子合同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技术性,它指的是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通过电子数据交易,电子邮件等方式设立、变更、终止旅游权利义务关系。

  徐飞菲说,近年来,海南省国际旅游人数总量在总体上呈上升趋势,市场潜力非常大。同时,在构建海南国际旅游岛的框架下,在不久的将来有望实现进一步扩大游客免签的范围,在旅游产业的主要领域全面开放市场。如何处理好国际旅游岛中的涉外旅游电子合同问题是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和完善国际旅游法律体系的重大进步。徐飞菲表示,涉外旅游电子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方式,主要集中出现在一些旅游业比较发达的城市中,尚未普及,因此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专门规范这类合同的法律法规。她认为制定涉外旅游电子合同单行条例是逐步健全海南省旅游法制制度的需要,是经济特区合理使用立法权的体现。

  立法分时度假制适应休闲度假游

  目前海南的一些城市尤其是旅游热点城市的房地产中大部分房产是由外地人购买,其中有很大一部分人购买房子是为了来海南度假,而非居住。因此海南的房屋空置率很高,这无疑是居住资源的一种浪费。同时,在海南买房或在酒店长期居住对于一般消费者来说又过于昂贵。针对这一现状,海南大学三亚学院的宋杉杉提出,海南可以采取分时度假制度来解决这一问题。所谓的“分时度假”就是将房地产业、酒店服务业、旅游业融合于一体的商业新术语。分时度假就是把酒店或度假村的一间客房或一套旅游公寓的使用权依时段进行分解,以会员制的方式一次性出售给若干投资者,投资者购买了该固定时段的使用权后,就可以获得在该时段内每年到酒店或度假村住宿的一种休闲方式。它具有传统旅游产品无法比拟的消费灵活性、实惠性。

  宋杉杉说,分时度假在海南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盈利空间,立法规定分时度假制度,为海内外消费者提供一个完善的保障,会对海南的经济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把民俗风情纳入旅游岛立法中

  在研讨会上,有专家提出海南应该发挥特区立法权的作用,不断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对策。

  专家们提出,海南要以特区立法权为主线,仅仅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岛的要求,全面统筹,科学规划谋划建设国际旅游岛。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不仅仅着眼于海南省、着眼于中国,更要放眼长期的未来的旅游发展战略。因此,立法规划建设国际旅游岛要考虑周边地区的旅游状况、分布情况,以达到相互补充,相互发展。要以立法的形式,把海南的生态环境、民俗风情、文化遗产、海洋等,全部纳入整个旅游岛的立法之中。比如海南岛的北部地区,主要以人文环境、历史文化和历史人物、商务旅游为主,在重点保护原有旅游景点的同时,还要制定相关的法规、作出一些决定决议来规范下来,好好地保护起来。要创新科学立法方式,把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各个旅游景点和有开发潜力的其他景点,以立法形式定下来,不得随意破坏、随意更改、努力打造精品的旅游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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