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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密的陌生人:中国三个城市的男同性恋交友格局

亲密的陌生人:中国三个城市的男同性恋交友格局

亲密的陌生人:中国三个城市的男同性恋交友格局景 军 孙晓舒 周沛峰
【内容提要】针对社会变迁对中国城市男同性恋者群体的影响,笔者首先回顾了社会学家李银河在20年前发表的相关研究,之后根据最近在三个大城市的实地调查发现来讨论男同性恋者交友规模、交友场所及交友方式在过去20年发生的变化。有关这三个问题的数据分析证明,20年来城市男同性恋社区发生了巨变,具体表现在男同性恋交友规模的急剧扩大、交友场所的成倍增多以及交友手段的多元化。最值得注意的变化即越来越多的男同性恋使用互联网交友,其结果是大量由陌生人关系建构的朋友关系。这一现象标志着目前城市男同性恋交友的基本格局。
【关键词】同性恋 交友方式 社会变迁 人际关系

一、问题之提出



  既陌生又亲密的关系原本不该放入朋友关系之内加以考虑。当人们承认相互之间存有朋友关系之际,那种关系就不应该是陌生人的关系。如果彼此间还有亲密的接触,那就更不应该是陌生人的关系。但这种通常适用于一般人的判断无助于我们对中国城市男同性恋人群的认识。中国城市男同性恋刻意寻找陌生男性交友且发展出性伙伴关系的倾向至少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就已经比较普遍。这一倾向在过去20年变得更为突显。针对这一现象的探讨不但能够说明中国的社会变迁对男同性恋人群的巨大影响,而且有助于中国社会学及人类学研究者将各自的社会群体研究或社会网络研究放在社会变迁的视角下加以审视。

  在中国的社会学及人类学界,同性恋研究至今仍然数量较少。同性恋话题的敏感性当然是阻碍更多相关研究出现的主要原因,但另一原因是相应的社会调查起步较晚。民国期间,社会调查虽然一度蔚然成风,而且很多调查者关注了中国社会的性存在问题,但当时并没有出现专门针对同性恋的社会调查。①新中国成立之后,学术研究的意识形态化实在难以促成社会学家针对同性恋问题的社会调查。上世纪80年代中国大陆的报章杂志确实刊登了部分有关同性恋的评论或介绍性文章,但以社会调查为基础的实证研究却迟迟不见踪影。这一瓶颈直到1992年才被突破,标志是社会学家李银河发表的一篇有关北京地区男同性恋的调查报告。②随后,社会学家潘绥铭从艾滋病防治角度也发表了两篇相关且有质量的调查报告。③从此,涉及男同性恋群体的社会调查逐渐增多,而且从社会学扩延至人类学。④

  无论是社会学还是人类学,有关男同性恋的实证研究均要处理的一个关键问题即男同性恋之间靠什么方式形成朋友关系。假如没有交友的机会,男同性恋就无法找到具有相同性倾向的情人或性伴侣,因而只能在意识层面作为男同性恋者独立存在。当然,男同性恋的交友活动还包括其他功能,如信息交流、情感支持、聚会娱乐以及在工作、学业、个人生活中相互帮忙。在交友的过程中,最能连接男同性恋者的纽带当属共享一个平时必须严守的秘密,即同性恋身份。好似不成文的社会契约一样,这一秘密的共享建构着彼此的接受及一定程度的亲密感。假如没有身份秘密的共享,这一特殊人群的自我认同根本无法形成,也更谈不到同性恋文化。

  因之,李银河、潘绥铭以及其他研究过男同性恋行为的中国社会学家或人类学家都在各自的研究过程中试图解读交友问题。在这些学者中,李银河的研究切入点较具社会学的想象力。在1992年发表的论文中,李银河首先提出两个相关的社会学概念,一是“首属群体”,二是“次属群体”。前者指人际间由亲密且长久的关系形成的社会群体,通常以夫妻、家庭和亲属为依托。后者则指人际间的非亲密且短暂的关系构成的社会群体,如一般同学或同事关系、上下级关系、医患关系、商务关系以及缺乏情感沟通的其他人际关系。对一般人群而言,这两种群体的属性不能混为一谈。但李银河发现,她所接触的北京地区男同性恋“每个人都不同程度地拥有一些首属群体生活, 扮演着其中的角色, 如短期或长期的亲密同性恋伴侣生活, 隐秘的同居生活等;而每个人又不同程度地卷入一些次属群体生活”。⑤换而言之,这些男同性恋者之间既有亲密且相对长久的伴侣关系,也存在有陌生感且短暂的男男性关系。鉴此,首属和次属群体的界限在男同性恋者的生命历程中呈现交错状况,而不能用一刀切的方法加以分析。

  如果用男同性恋自己的语言表达,首属群体与次属群体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经常“在社会上走动”。李银河对这一说法在她于1992年发表的那篇文章中有充足的讨论。如果将她的讨论加以归纳,“不经常走动”指偶然到同性恋聚会地点找朋友,其中社会地位较高者居多,尤其害怕暴露身份。这部分人的性伙伴较少,希望同性爱恋关系保持的时间也较长。在现实生活中,固定伴侣或秘密同居关系会培养出亲密感,但往往在1~2年内就会由于各种原因而中断。相比之下,“经常在社会上走动”意味着到同性恋聚会地点结识新朋友;在发生性接触之后,双方一般不互通姓名或联系方式,以便排除以后一方主动联系另一方的可能。据李银河记录,在北京男同性恋人群中,萍水相逢的伴侣当时被称为“挂客”。至于李银河提到的男同性恋“聚会地点”则指公共场所,如大众浴池、公园、公厕、隐蔽的街角等。一位访谈对象告诉李银河,北京当时有55个男同性恋聚会地点,多为公厕。鉴于李银河的研究发生在1989~1991年期间,这里所讲的“当时”泛指上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

  虽然李银河的研究已经发表了整整20年,其分析的犀利程度至今不减。尤其是她对首属群体关系和次属群体关系的分析对后来步入该研究领域的学者有着相当的借鉴意义。但李银河的研究受到49人的较小样本量的局限,对“在社会上走动”的分析只能依靠描述方法,所以其他学者难以根据她的研究确定男同性恋“在社会上走动”的不同程度。⑥在这里所讲的“不同程度”指不同的男同性恋者了解的男同性恋者聚会地点数量、交友数量以及不同交友方式使用的频次。虽然社会学家潘绥铭以及人类学家富晓星和张玉萍在各自的学术论文中也讨论过男同性恋的交友问题,但“在社会上走动”的程度问题至今仍悬而未决。本文即围绕这一问题展开。


二、研究方法



  在2010年5月至8月期间,笔者及同事组成的研究小组在长沙、重庆、南京完成了一项男同性恋交友研究的问卷抽样调查。⑦由于没有一个既定人口样本可做随机抽样,研究小组不得不使用“受访者推动抽样方法”。⑧这种方法也被称为“同伴推动抽样方法”或“应答驱动抽样方法”。其特点是适用于对“隐藏人口”进行抽样调查。所谓“隐藏人口”无非指规模较小且不愿暴露身份的人群。由于研究人员很难得到此类人群的总体人口抽样框,所以传统意义上的概率抽样方法不适用。更为具体地讲,受访者推动抽样方法沿袭了滚雪球抽样方法的基本形式。但滚雪球抽样方法与受访者推动抽样方法有一个较大的区别。滚雪球抽样方法是由首先被挑选出来的几名受访者推荐其他受访人,再由这些被推荐的受访人推荐更多的受访人,经过几轮推荐形成一份参与者清单,所有在清单上的人们纳入调查样本。受访者推动抽样方法是在第一轮推荐后从被推荐的人们中每次挑选出几名新的“种子”,而不是所有被推荐的人都可以变为“种子”。更为简单地说,受访者推动抽样方法在每一轮推荐时都有几个新的推荐人。而每轮都要重新挑选“种子”之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受访人的同质性。

  在使用受访者推动抽样方法时,我们采用就业分类法首先选取了5位男同性恋者作为“种子”,分别代表在企业或公司就业、在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就业、自谋职业、无业及从事其他工作。我们之所以用就业分类选择抽样“种子”是为了尽量让不同社会阶层的男同性恋者进入研究样本。所以在挑选每一轮“种子”时,我们仍然坚持使用就业分类。另外,为了保证受访者不被重复招募,我们采用核对联系方式的方法排除重复,即每一位受访者填写问卷以后都要留下自己的QQ号码或者手机号码,如果发现有重复,我们便将相关问卷筛除。

  问卷调查主要关注了以下三个问题:第一, 每人累计交友的数量以及朋友中本地人和外地的比例;第二,每人知道的当地男同性恋聚会地点数量;第三,每人结识新朋友的主要方式。在调查期间,我们还询问了每一个受访者认识的MB人数。所谓的MB来自英文中的“Money Boy”一词,可以直译为“金钱男孩”,也就是指专门为男同性恋提供有偿性服务的青年男子。但在中国同性恋群体中,通常的说法并不用中文,仅使用简单的MB,甚至连Money Boy一词也很少使用。我们将MB问题纳入研究的原因是当下的大城市男同性恋者在交友过程中常常会遇到MB。⑨在研究方法上,问卷的问题用三段时间限定,即1989年、2000年和2010年。由于特殊的历史经历,1989年作为一个时间的标记比较容易被中老年同性恋者所记住。作为千禧年,2000年也有一个明澈的时间标记功能。2010年则是研究发生的时间。经过3个月的时间,我们一共收回问卷320份,最终确定的有效问卷共258份。导致部分问卷无效的主要原因受访者对问题的误解。

  在受访者对朋友数量的回答中,我们看到了极端变量值,如某位受访者说自己到2010年底累计认识朋友数量为500人。为了使统计结果不受极端变量值的影响,我们用中位数和四分差方法计算了城市男同性恋者的朋友数量。中位数是指将统计总体当中的各个变量值按大小顺序排列起来,形成一个数列,处于变量数列中间位置的变量值就称为中位数。当变量值的项数N为奇数时,处于中间位置的变量值即为中位数;当N为偶数时,中位数则为处于中间位置的2个变量值的平均数。四分差(即Interquartile Range, IQR)与方差或标准差相似,主要用以表示统计资料中各变量分散情形。具体使用方法是计算第三四分位数与第一四分位数的差值。用更为明确的语言表述,我们没有使用简单的平均数计算受访者的朋友数量,而是使用了可以排除极端变量值的中位数统计方法,以便更好地把握统计数据中各变量的正常分散情况。


三、数据分析结果



  在有效问卷包括的258人中,一共有7人至少在1989年就已经开始结交同性恋朋友。这7人的平均年龄为45岁。他们到1989年底一共累计有过19个同性恋朋友,其中最多一人先后有过5个,最少的有过1个,朋友数的中位数是2(IQR = 2)。在这些人的同性恋朋友中仅有3名外地人,占这些人所有同性恋朋友总数的15.8%。由于回答有关1989年情况的人数较少,这部分材料仅可起到一个参考作用,但这种参考非常必要,因为它映照着后来发生的情况。

  在有效问卷包括的258人中一共有89人回答了有关2000年的问题。他们的平均年龄是33岁。这些受访者到2000年底一共累计结交过749个同性恋朋友,其中最多一人先后有过33个,最少的有过1个,朋友数的中位数是5(IQR = 9.5)。在这些人的同性恋朋友中,182人为外地人,占这些人所有同性恋朋友总数的24.3 %。在问卷调查中,回答2010年的问题的受访者较多,共有258人,平均年龄28岁,到2010年底累计有过7253个男性同性恋朋友,其中最多一人自称有过同性恋朋友500个,最少的有过1个,朋友数量的中位数等于18.5(IQR = 20)。外地人占这些人全部同性恋朋友数量的48.4 %(即3507人)。

  为了清晰呈现上述讨论,我们把已经用文字描述过的数据放入表1。我们从该表中可看到,至少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就知道自己是男同性恋的受访者,在到1989年结交的同性朋友数的中位数是2。相比之下,在回答2000年问题的受访者中,该数值为5。而在回答2010年问题的受访者中,同性朋友数的中位数是18.5。考虑到涉及1989年问题的有效问卷只有7份,这部分材料最好作为参考。但我们至少可以在表1中看到,受访者到2010年累计有过的同性恋朋友数量比2000年超出9.7倍。同时,我们可以看到户籍为外地的朋友比例从2000年的24.3%升至2010年的48.4%。

  如果我们使用涉及到1989年的较少数据,受访者的人均结交朋友数量以及同性恋朋友中包括的外地人比例在20年内出现大幅增长。如果不使用涉及到1989年的数据,我们至少可以认定受访者在2000~2010年期间所结交的同性恋朋友数量以及同性恋朋友中包括的外地人数量都出现巨幅增长。这种明显的增长现象至少说明两个问题:第一,受访者的同性恋朋友群体之规模快速地扩大;第二,受访者的同性恋朋友中越来越多的人来自外地。前者暗示交友的便利程度在提高;后者暗示着大量户籍在外地的男同性恋者进入了我们所调查的三个城市。

  如表2显示,男同性恋聚会场所数量也出现巨幅增长。在1989年已经交友的7名受访者中,只有4人知道各自生活的城市有比较固定的同性恋聚会场所,而且这4个人每人仅知道1个场所。在回答涉及2000年问题的89位受访者中,每人都表明自己知道各自生活的城市有同性恋聚会场所存在,累计提到的聚会场所次数是147次,即平均每人知道近2个聚会场所。在回答2010年问题的258受访者中,不但每人都表示自己知道各自生活的城市有男同性恋聚会场所,而且累计提到同性恋聚会场所的次数高达964次,即平均每人知道将近4个聚会场所。

  表3提示我们,男同性恋在交友过程中的结识地点和联系方式同样也发生了巨变。至少在1989年就已经结交同性恋朋友的7名受访者表示,他们到1989年底一共结交过19个同性恋朋友。在这19个朋友中,有7人在同性恋聚会场所认识,有3人通过BP机认识,有9人通过其他途径认识(如工作和日常生活及偶尔机会)。而表明自己至少在2000年已经结交同性恋朋友的89个受访者到2000年底一共结交过749个朋友。在这些朋友中,有238个在同性恋聚会场所认识,有2个通过BP机认识,有54个通过手机认识,有364个上网认识,有91个通过其他方式认识。至于那些表明自己至少在2010年已经交友的258位受访者,他们到2010年底一共结交了7253个同性恋朋友。在这些朋友中,有1023个在同性恋聚会场所结识,有106个通过手机结识,有5876个通过互联网结识,有248个是通过其他方式结识。⑩

  交友方式最明显的两个变化涉及在聚会场所交友和使用互联网交友。如表3显示,无论在1989年或2000年,基于聚会场所结识朋友的比例都占到了30%以上,但到2010年却下降到15%以下。反之,上网结识朋友的比例从1989年的零比例上升到2000年的48.6%,之后升至2010年的81.1%。这说明在同性恋聚会场所的总量虽然有较大增加,但在聚会场所交友的比例在下降,主要原因是上网交友比例的大幅度提高。另外应该注意,结识朋友的“其他方式”主要包括熟人关系(同学关系、同事关系、朋友关系)及部分偶然机遇导致的邂逅。数据显示,通过熟人或偶然机遇结交朋友的比例在逐渐下降,从1989年的47.4%下降达到2000年的12.1%,继而在2010年下降到3.4%的低水平。这说明由熟人关系或偶遇发展为同性恋朋友关系的情况越来越少,也说明近年来男同性恋者的交友格局更倾向通过互联网主动寻找陌生人。11

  男同性恋近年来在交友过程中都会遇到一些MB,即专门从事性买卖的青年男性。如表4显示,在填答涉及到1989年的问题时,7位受访者都表示当时自己不认识任何MB。在填答涉及2000年的问题时,被89位受访者提到的MB人次是49次,即平均每人认识0.6个MB。而到了2010年,被258位受访者提到的MB人次是411次,即平均每人认识1.6个MB。

  MB在男同性恋群体中的出现和人数的增加与聚会场所的增加和上网便利程度的增加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至少在1989年期间就已经交友的7名受访者反映,当时纯商业性的同性恋聚会场所在他们各自生活的城市还没有出现,更没有上网的便利可以作为交友的途径。但至少到2000年之际,长沙、重庆、南京的男同性恋聚会场所或交友地点在已有的公园、公厕、街头、大众浴池等公共场所的基础上已经增加了歌舞厅、酒吧、会员制俱乐部、高档浴池等私人经营的娱乐场所。此类场所的排他性、人身安全程度及经营者的刻意为MB提供了一个生存空间。12到了2010年,MB在网络上招揽生意也已成为常见的现象。这是因为2004~2005年之际中国发生了一次以私人网吧、宽带技术、廉价电脑为标志的“上网平民化”过程。这一“平民化”过程不但使上网的便利程度大大提高,而且为大量普通人的上网提供了可以支付的先决条件。虽然大量由企业经营的异性恋聊天网站在过去几年内被关闭,但同性恋民间组织创办的聊天网站仍然持续。更有大量同性恋个人创建的QQ群在交友过程中展示着顽强的生命力。


四、结论:自主权对城市男同性恋交友方式的巨大影响



  根据笔者查阅的文献判断,李银河在1992年发表的《北京地区男同性恋社群状况调查》报告很可能是中国社会学界基于实证经验对同性恋问题展开研究的开山之作,也是我们到目前查到的最早的一篇以社会调查为基础讨论上世纪80年代末中国城市男同性恋人群的学术文章。在这篇文章中,李银河用了大量文字描述了北京地区男同性恋者以“次属群体”成员的身份经常“在社会上走动”的情况,但她仍然认为当时北京的男同性恋人群主要处在首属群体的生活状态。例如,她明确地表示:“在调查过程中, 我们接触到同性恋社群这两个方面的生活。我们认为, 首属群体内的行为是比较纯粹的同性恋文化, 更能揭示同性恋现象的本质”。13如果用更为直白的语言表述,当时北京男同性恋者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经常出入同性恋聚会场所找朋友的人;二是不经常到同性恋场所找朋友的人。李银河在上面提到的文章中将笔墨集中在第一种人,但明确地指出同性恋现象的本质反而镶嵌在第二种人的行为之中。

  笔者的结论与李银河的结论正好相反。笔者认为,次属群体内的行为在当下中国城市男同性恋中才具有比较纯粹的男同性恋文化特征,更能揭示男同性恋现象的本质。这倒不是说李银河当年做出了一个有问题的结论,而是因为中国男同性恋者的生活环境在过去20多年发生了结构性巨变。该巨变的根源和本质是中国人自主权的解箍,即相当一部分捆绑公民自由的枷锁被打破。例如,在改革之前,人口的流动和迁移受到各种严格限定。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出差都必须持有官方介绍信在异派出所登记方可逗留。即便到了上世纪80年中期,持介绍信在外地出差住店仍然是一道必需的手续。但随着限制人口流动的条条框框被打碎,城市间的人口迁移及农村人口向城市的大规模流动变为可能。尤其在2003年,公安部推出30条便民利民措施,其中有7项赋予公民更多的迁移自由。人口流动和迁移的自由为大城市的同性恋提供了一个可以找到更多朋友的绝好机会。除谋生原因外,大批原来生活在农村和小城市的男同性恋由于户籍所在地同性恋生活空间的狭窄及身份暴露的可能性更大而选择了向大城市流动或迁移。这一趋势在千禧年后更为明显。笔者的数据显示,回答1989年问题的7名访谈者到该年年底所累计有过的同性恋朋友大多是本地人,外地人占15.8%。至于回答2000年问题的89名受访者,在他们到该年年底有过的同性恋朋友中本地人仍然是主体,外地人的比例仅占24.3%。但在回答2010年问题的258名访谈者中,他们到该年年底累计有过的同性恋朋友48.4%是外地人。

  改革放开还赋予了中国人自己做生意的自由。私人企业随着改革开放得以复苏,大量以私人公司名义注册的酒吧、会所、洗浴中心或歌厅涌现。在私企合法化的前提下,一部分专门为男同性恋者开设或男同性恋自己创办的娱乐场所也随之出现。只要没有性交易,这些场所均受到法律保护,尤其在中国的新刑法于1997年生效后更为如此。在中国的新刑法于1997年生效之前,同性恋行为属于流氓罪和鸡奸罪范畴,而且公安人员常常使用流氓罪和鸡奸罪惩处男同性恋者。14新刑法将流氓罪和鸡奸罪废除之后,男同性恋之间无买卖关系的性行为不再属于法律干预范畴,所以同性恋娱乐场所才能得以较大发展。其后,中国同性恋者的污名化问题也有一定程度缓解,尤其在2001年修改的《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手册中可见一斑。之前,中国精神卫生专家将同性恋归类为“性变态”。新修的《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将“同性恋”归类为“心理障碍”,虽然仍然带有歧视色彩,但程度远远小于“性变态”。这意味着同性恋行为在千禧年前后不但获得了非罪化,而且在医学知识建构的层面上摆脱了性变态的污名。

  我们还应该看到,自2004~2005年之际起互联网时代在中国平民阶层的来临意味网络的大众化。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自1997年开始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1997年全国互联网用户仅为62万,到2000年增至2250万。到2004年的年底,全国网民数量首次突破1亿。到2011年6月底,中国有网民4.85亿,其中包括3.9亿家庭宽带网名以及3.18亿手机网民。互联网的家庭化以及技术的简易化奠定了大量同性恋网站出现的可能。随着互联网的普及,2006年中国大陆地区的同性恋网站超过300家。15其中生存下来的网站从单一功能走向多元功能。仅以专门为同性恋服务的潇湘情缘网站为例。该网站成立于2006年8月,最初只能容纳145人聊天,到2010年,该网站成为了一个可以容纳500人的聊天室,其功能不仅仅限于提供聊天空间,而且还包括帖子公告式交友服务。通过这一网络功能,网友可以把自己个性的交友要求或交友感悟发布在网站让更多的人看到。到本文成稿之际,在该网站登记的QQ群共有831个。虽然每一个群的规模无法查清,但有意思的是创建QQ群的人并不一定是生活在湖南。

  总之,笔者以李银河在1992年提到的“在社会上走动”是否经常的分野为出发点,对2010年期间我们在长沙、重庆以及南京获得的数据予以了较为系统的分析。笔者发现,男同性恋的朋友群规模和交友方式均发生了巨变。在规模层面,朋友数的中位数从1989年的2增至2000年的5,之后突飞猛进到18.5。在方式层面,目前的交友方式明显倾向互联网,所以通过虚拟空间的联系经常到“社会上走动”成为了主流和常态。我们在上面讨论的公民权解箍问题都与这些变化有着紧密联系。创办私人企业的自由带来了大量私人经营的同性恋聚会场所的出现;人口流动的自由使得大批农村或小城市的男同性恋者可以迁移到大城市;互联网的平民化赋予了同性恋者建立网站和QQ群的便利以及个人沟通的虚拟空间自由;同性恋的非罪化保证了同性恋者交往的人身自由;同性恋行为的非医学化使得同性恋者获得了摆脱精神病标签的自由。这五大自由的解箍可以被视为是中国城市男同性恋交友方式变化的驱动器。

  如果借用李银河当年提出的分析框架,次属群体内的行为目前反而变成了比较纯粹的男同性恋文化特质。这意味着男同性恋找其他男同性恋交朋友的格局越来越陌生人化。用知情人士的说法则是“去熟人化”。这种交友格局导致了较比过去更多的纵欲行为,尤其在我们了解到一部分同性恋者的“群P”(即群交)或“快餐”(即滥交)行为中最为明显。但笔者认为有必要指出,陌生人之间的交友格局并不排斥一定程度的亲密感。从陌生人的关系发展成为亲密的男同性恋关系或固定的伙伴关系之事例也不少见。毕竟,同性恋身份秘密的共享一定要在男同性恋交友过程中发生。这种必然发生的秘密共享一定意味着性取向的认同、群体归属感以及彼此保密的责任,否则就没有同性恋文化可言。

  笔者最后希望说明,8个“同志小组”为此次调查提供了极大的支持。16没有这些小组的帮助,我们无法在长沙、重庆或南京完成实地调查。这些以互帮互助为宗旨的“同志小组”大多在近年形成,主要动力来自男同性恋者逐步形成的集体健康意识,即在面临的艾滋病风险之际需要采用有组织的控制艾滋病在男同性恋人群中的蔓延趋势。至于用“同志”一词命名上述同性恋小组的根本原因在于集体意识整合。同性恋自古有之,但用“同志”作为同性恋的代称实属创新。在中国史传和稗官野史中,有关男色之风的文字屡屡出现。其中提到世人对男同性恋者的称呼包括“娈童”、“顽童”、“余桃”、“分桃”、“断袖”、“龙阳”、“南风”等雅称以及“相公”、“像姑”、“兔爷”、“二爷”等俗称。17尽管男同性恋的各种代名词在历史上一直存在,普遍性的自我称谓却没有出现。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用“同志”一词指代同性恋者的做法目前在中国已经变得十分普遍。一位学者在问卷调查中发现,当受访者被问及“他是同志”是什么意思时,做出“他是同性恋”回答的比例在25 岁以下的受访者中占86.9%,在26~50岁受访者中占56.8%,在51岁以上的受访者中占15.6%。18

  “同志”一词的意涵转变与男性同性恋者的自身认同有着很大关系。针对该人群,中国学者先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主要使用了4个专有词汇,即“同性恋”、“同性爱”、“男男性接触者”及“男同”。而男同性恋群体偏偏钟爱“同志”一词。该词的借用性发明源于香港导演林奕华,时间是1989年。当时林导演正在筹备举办香港首届Lesbian and Gay Film Festival。虽然电影节的英文名称可以直译为“女同性恋与男同性恋电影节”,但如果真的使用对应的中文名称会有大问题,因为使用“同性恋”一词在香港会受到严重歧视。经过慎重考虑,林导演将中文名称定位在“香港同志电影节”。用“同志”指称“同性恋”一方面可以起到隐蔽的作用,同时保留后者的核心意义。另一方面,林导演对该词的选择借用了孙中山“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的说法用于鼓励男女同性恋者争取自身的合法权益。随后,用“同志”一词被作为同性恋者的自称和他称的做法通过媒体、学者以及权益保护倡导活动逐步在中国大陆扎根。

【注释】
①参见李文海(主编):《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该丛编搜集整理了大量民国期间政府、学术团体、学者个人撰写的社会调查。其中《底边社会卷》包括娼妓调查报告;《婚姻家庭卷》包括婚姻问题以及女性对待婚姻态度等方面的社会调查研究。
②李银河:《北京地区男同性恋社群状况调查》,载《青年研究》1992年第10期,第43~47页; 李银河:《北京地区男同性恋社群状况调查》(续),载《青年研究》1992年第11期,第36~41页。
③潘绥铭、吴宗健:《中国男同性恋社交中的性关系》,载《青年研究》1993年第12期,第32~35页;潘绥铭、吴宗健:《中国男同性恋者社交中的艾滋病风险》,载《浙江学刊》1994年第5期,第66~69页。
④需要说明,黄佳鑫在1992年也发表了一篇相关文章,参见黄佳鑫:《同性恋调查手记》,载《社会》1992年第5期,第30~32页。但这篇文章属于讨论作者访谈几位女同性恋的随笔性文章,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社会调查文章。至于在潘绥铭的文章发表之后刊登的相关社会学文章,可参考文献如下:张小金:《对254例同性恋者的调查分析》,载《青年研究》1995年第3期,第44~48页;张敏杰:《714名中国男同性恋者的情况分析》,载《青年研究》1998年第11期,第1~10页。随后的人类学相关研究参见如下文献:张玉萍:《人生如戏:一个男同性恋群体的个案研究》,清华大学硕士论文,2005年;富晓星:《空间、文化、表演:沈阳男同性恋群体的人类学观察》,中国人民大学博士论文,2009年。
⑤李银河:《北京地区男同性恋社群状况调查》,载《青年研究》1992年第10期,第43页。
⑥需要说明,李银河该文没有提到样本数量。但在她和王小波的《他们的世界:中国同性恋群落透视》(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一书中,49人的样本数量被明确提到。
⑦清华大学公共健康研究中心的张军老师负责完成了此次问卷的回收工作,在此表示感谢。
⑧该方法由美国学者道格拉斯·赫克索恩于1997年提出,如今已成为研究隐藏人口的重要抽样方法,集中用于公共卫生领域的难以接触人群研究,如对吸毒人员的调查。见Douglas D. Hechathorn, “Respondent-Driven Sampling,” Social Problems, Vol. 44, No. 2, pp. 174-199.
⑨童戈在几年前针对MB问题做过系统研究。参见童戈:《中国男男性交易状态调查》, 北京纪安德咨询中心2007年版。该书没有在实体书店系统发行,但在网络书店可以购买。
⑩根据我们在研究过程中结识的知情人反映,用BP机和手机结交朋友的具体方式是希望结交朋友的男同性恋者将自己的BP机或手机号码写在公厕墙壁上或在同性恋聊天网站透露。但也有人将自己的手机或BP机号码通过原来就认识的朋友转交给自己希望认识的新朋友。
11张敏杰在《714名中国男同性恋者的情况分析》(载《青年研究》1998年第11期,第1~10页)一文中对中国男同性恋上网的地域分布、习惯、目的等问题有过比较详细的分析。该文用以分析的材料取自截至到1996年4月份的“全世界中国人同志网页”保存的中国大陆提供信息者的资料。但应该特别指出,中国大陆在1996年一共才有62万网民,而且互联网仍然处在拨号上网的技术层面。所以1996年的情况根本无法与后发的情况比拟。换而言之,当时的网络空间是知识精英的活动空间,而不是后来网络平民化过程打造出来的大众活动空间。
12至于更多关于MB的学术论述,请参见前面注释提到的富晓星以及童戈分别做出的研究。
13李银河:《北京地区男同性恋社群状况调查》,载《青年研究》1992年第10期,第44页。
14本文提到的新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于1997年10月1日生效实施。
15余睿:《主流语境下的同性恋网络传播》,载《新闻传播》2007年第1期,第48~51页。
16虽然笔者不能公布这些组织的名称,但需要对帮助过我们的同志小组表示深深的感谢。
17潘光旦:《中国文献中的同性恋举例》(1944年)。该文以附录的形式出现在潘光旦翻译并注释的《性心理学》一书。原书作者霭理士是20世纪初英国著名性心理学家。该书中译本在2006年由上海三联书店再版。
18参见左飚:《我国人权发展话语分析:以“他是同志”为例》,载《上海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期,第208~212页。回答“他是同性恋”的比例在第211页。
景 军:清华大学社会学系
孙晓舒:清华大学社会学系
周沛峰: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科比研究所
责任编辑:刘 琼
本文来自开放时代http://www.opentimes.cn/bencandy.php?fid=337&aid=1643
一只从小对虾过敏的虾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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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这样的研究。。。为什么是长沙、重庆、南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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