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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民俗古今谈

酒泉民俗古今谈

作者:张怀德 编辑:石海云 本文来源:中国甘肃网整理
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现实的变化日新月异。抚今追昔,那些源远流长,曾经世代与人类相伴的乡风民俗,犹如昨日春梦,恍然间许多已步入了历史,凝结成了人们心中梦魂萦绕的永远记忆……为使这些曾伴随人们昔日生活的乡风民俗能以文字的形式保存下来,从本期开始,本版将以连载方式刊发张怀德的《酒泉民俗古今谈》一文,敬请广大读者关注。
  一、古老的量具:斗和升
  现在人们对于斗和升的了解,大多只是记忆中的一种模糊印象。岂不知这两种量具在过去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曾广泛为人们所使用。史载,斗和升的最早出现,当在秦始皇统一度、量、衡时期。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对“斗”的注释是:“量也,十升,有柄。”
  过去的木斗,以小麦计算,每斗重量约合45市斤左右,每10升约合1斗。木斗的形状为上大下小的梯形,上口四边的尺寸各为45厘米左右,下底尺寸约35厘米,高约30厘米。斗和升一般都用硬木做成(如榆木、青冈木、红木等,主要是不易裂开和不变形),斗的上面有一个提梁。木升和木斗的形状基本相同,只不过它的容量是斗的十分之一。
  有史可考,明清时期,斗和升是官家规定使用的主要量具,多用以计算粮食的数量。因此民间是不可随意制作斗和升的。
  清朝康熙时的律条规定,斗和升均由朝廷按标准统一制作,交由地方州府指派专门官员监管使用。如若发现有人私制量具,扰乱社会交易,一旦拿获定当格杀勿论。
  到了民国时期,秤的出现和使用代替了原始的斗和升。但在民间的买卖交易中,人们为图方便省事,在许多情形下还是离不开斗和升。
  如果说用这种量具能进行公平交易倒也可罢,但在当时的反动统治下,一些官僚和地方恶霸相互勾结,串通奸商以“大斗进、小斗出”的卑劣手法盘剥百姓,从中非法牟利,中饱私囊,为害社会。此类事例在当时那种社会状况下并不少见。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明确规定了度量衡使用标准,同时废止了斗和升作为量具在社会的正规交易中进行使用。提出粮食货物的交易一律用秤(当时的秤每市斤为16两制,后改为10两制)。此后斗和升
  作为量具的使用,便仅流行于民间。
  大约到了上世纪50年代末,斗和升这两种古老的量具便逐渐从民间消失。
  二、旧时的乡村货郎
  早年间,酒泉一带常有一些往来于城乡之间的乡村货郎,这些货郎多是挑着杂货担子,每到村口和人多的地方,就举起手上的小“巴郎鼓”边摇边吆喝,人们听到他们的吆喝声,便都围了过来,争相购买所需物品。当地人把这种生意人叫“呼郎子”。
  “呼郎子”下乡所带货物并不是很多,但却很杂。什么针头线脑、各种花布、胭脂粉、擦脸油、糖果瓜子、烟酒茶、盐巴调料、毛巾肥皂、蜡烛火柴、红白纸、铅笔本子、小儿玩具等等都有。他们每到一地,不但服务热情周到,而且生意做得很活。买东西给钱也行,没钱赊账也行,甚至还可拿鸡蛋、麸皮来换。除此之外,货郎们来时还给人们带一些常用药品,什么仁丹、大圣丹、中药丸和西药片啥的。每至年头节下,他们还会给乡民们带来年画、对联、爆竹、门神等年货,以解群众之难。
  货郎们下乡不仅吆喝生意,还稍带着为群众代办一些家常小事。如给农民代写家信、念信,帮忙给他们到城里邮局发信。以至还代收药材、羊皮、羊毛等。因货郎们常来常往于乡下,大都和乡民们混得很熟,关系也十分融洽,老百姓常盼着他们多来。
  虽然乡村货郎们在农村深受人们的喜欢,他们的生意也做得很随人意,但货郎们的辛苦程度和他们心中的难言之隐,却很少为外人所知晓。
  那时候货郎们出门提一次货,要费很大劲儿。因当时酒泉的商业很不发达,他们提货最近的地方也要到省城兰州,甚至还远去西安等地。一般出门他们都是赶上几头小毛驴,毛驴驮着几个大筐,相互结伴而行。一般来回一次少则十天半月,倘遇天气不好和路途不顺,个把月时间也是常有的事。路途中货郎们除日夜不停地急着赶路,有时也有短暂的停留,因为他们还得侍候毛驴,人也得吃饭。再则路途上还得时时加以小心,以提防野兽的突然出没和贼人乘其不备的劫道。
  全国解放后,那些常年奔波在外的乡村货郎们虽然还干着同样的营生,但他们的境遇却比过去要好了许多。这时期国家不但制定了专门政策,从多方面扶持个体商户,而且还帮助他们解决许多实际困难。到上世纪50年代中期,农村成立了供销社,随之各地都办起一些大大小小的商店,这就大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供应和生产需求。从那以后,乡村货郎便少得多了。
  三、早年的“文房四宝”
  人们一般把笔墨纸砚称为“文房四宝”。在今天看来,这几样东西都极为平常,且普遍为人们所使用。但在半个多世纪前的那些年月,这类东西不但在市面上比较少,而且价钱不菲。民国时期,在酒泉市面上出现的纸张种类并不多,大体常见的也就是麻纸、红白纸、牛皮纸、毛头纸等。而毛头纸在当时来讲算是上品,寻常人家一般用不起。
  那时的私塾学校很注重学生毛笔字的训练,但大多数学生又买不起纸,教书先生们便发明了一种练习书写的工具———“水牌”,以供学生练字。“水牌”其实是书本大小的一块木板,在两面都涂上“桐油”,即可用毛笔蘸上红土水在上面写字,写完字还可用水洗掉,这样就可以反复使用。红土在酒泉到处都有,这就不用花钱。但正规写毛笔字必须有墨,而那时市面上卖的墨锭价钱也是很贵的,于是有人便想出了一些土办法:把锅底灰弄到碗里,研细后倒上黑醋熬好,做成一种“土墨汁”,不但可以写大楷,还可刷黑板。
  过去酒泉不产毛笔,而市面上从外地购进的毛笔价钱很贵,学生们自然买不起。但当地人还是有自己的办法,用旧笔杆或空心木棍栽上羊毛,自制毛笔。这种笔虽然不是很好使用,但让学生练字还是没有问题。
  那时想买一方砚台,一般人根本办不到。据说在民国中期,一方普通砚台至少都值四五石麦子的价钱。于是人们就动脑筋就地取材,用青砖或磨刀石自制砚台使用。好在后来市面上大量出现了本地所产墨锭,这就方便了众多学子。
  常言道:“吃尽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回味早年间人们就地取材自制那些“文房四宝”的情形,真是精神可嘉。这对于今天的人们来说,似乎有点不可思议。但时势造英雄,逆境创佳绩。毕竟人的智慧和力量是推动社会历史前进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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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民间取名习俗  过去酒泉农村的人给孩子取名是相当重视的。一般婴儿出生,必要做三件事:一是用红布包孩子。待小儿哭出第一声,家中老人则到祖宗牌位前祷告,意即禀报平安。二是要用铁锅把孩子扣一下,或用红线绳在孩子脖子上拴一下,以示吉祥。三是拿秤称孩子。一般是用筛子、箩儿或是草筐把孩子装入称出准确斤两。待三天后,也就是给孩子“洗三”时,这才给孩子取小名(即乳名)。
  取小名一般是由家中老人亲自为孩子选字命名。大体做法有这么几种情况:一是男娃多借用动物名称取名。老习惯认为,大多动物都很威猛、雄壮,生命力强,便借此寓意给孩子取名。常取的名称如小虎、狗娃、二牛等。而女孩则多以花草之类取名,如梅、兰、菊、芳等。二是具有某种纪念意义的取名。如以什么地方名称,或是以老人的寿数(如叫六十娃、七十娃等)取名。也有的以孩子出生时的斤数取名(但只取整数,或几个吉祥数),如六斤娃、八斤娃等。
  一般孩子到了入学年龄(多为七岁),才正式给他(她)取大名。取名时那些程序往往都带有浓厚的封建意识,突出的表现形式是虔诚地恪守“家谱”规则。其实,人的名字只是一个代号。现代人们大多只有一名,但在古代人们除了姓和名,还有字(表字)和号。
  《中国姓名学》云:“古人出生即取名,成人后则取字。二者相连,即为‘名字’。”清代学者王应奎曾言:“古者名以正体,字以表德。”意思是说,过去人的名是用来区分彼此的,字则是表示德行的。而“号”却是人在名、字之外的尊称或美称。过去的“家谱”观念,在人们心目中的分量很重。
  “家谱”也叫“字辈谱”,是由上辈长者按照家族的沿袭情况,慎重编定的供后辈人所取名的记录册,或是封建家族记载本族世系和重要人物事迹的本册。一般来讲,“家谱”中的姓是不变的,它所规定的只是“字辈”的用字和其“名”的用字。而往往一个家族“字辈”那个用字好多辈人都一直不变,变化多端的通常是用以取“名”的那个字。
  过去的老讲究,辈分用字和“名”的用字,一般都是按照“阴阳五行”的内容,并和“生辰八字”相结合,再按“五格剖象”(即天格、地格、人格、外格、总格)中选字的规律选择最为合适的字取名。常用的字大致有这么一些:仁、义、礼、智、信、荣、华、富、贵;安、邦、定、国、忠、孝、全、福、禄、寿、财、贵等。而给女孩取名,则大多是把她的姓氏和乳名相搭配而组成其名。
  五、早年的民间郎中
  过去民间缺医少药,人们患病难以医治,便笃信于鬼神或借助迷信方式治病的现象相当普遍。一些江湖骗子及巫医之类也乘机混迹社会,打着行医的幌子,借助人们的迷信心理,使用一些荒诞手法以治病为名骗人钱财,乃至闹出人命的事情都多有发生。
  到了清代光绪时,酒泉一带乡间亦有好些较有名气的民间郎中,他们治病多以中草药为主,同时充分应用中医的多种传统手法,如针灸、拔火罐、推拿、刮痧、剌血等,同时还采纳民间的一些土验方,配合治疗一般常见病和有些疑难杂症,都能收到很好的疗效。
  据有关资料记载,清光绪十九年(1893年),左宗棠的大批军队当时驻扎酒泉。岂料那年秋,骤然而至的白喉症在军中流行,顷刻间疫情殃及到酒泉及周边一带农村。而地方官员却束手无策,致使民众死伤甚惨。后由几名地方郎中拿出祖传秘方,想方设法全力医治,才使疫情有所减退。
  时过四十多年后的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冬,白喉症再次在酒泉一带流行。由于疫情传播过快,蔓延之势甚广,很快便殃及到好几个县的农村。虽则地方政府组织医疗人员尽力施治、预防,但因疫情过于严重,且大多农村又缺医少药,致使此症蔓延达六年之久,死亡人数不计其数。据《玉门县志》记载,花海乡当时共有2000人口,因白喉症死亡就达500余口。后来还是由省府派了一批得力医生,他们来酒泉后和当地医生及民间郎中全力配合,才使疫情最终遏止。
  酒泉一带自古以来就盛产中药材,这就为过去的民间郎中为人们治病提供了相当优越的条件。据《重修肃州新志》载,清乾隆时(1737年)本地出产的中药材就有上百种之多。书中还提及到那时民间就有用石油治疥癣、雄黄抹疔疮,用大黄消暑、沙枣面治腹泻等的一些疗法。到了民国后期,酒泉一带的民间郎中已趋相当成熟,而且他们都各具妇科、儿科、内外科之专长,热忱为群众治病,解人们之难。据称那时玉门下西号就有一位姓邓的人称“神医”的民间郎中,他的拿手绝技是为人接骨。无论什么样的骨折,据说只要送到邓郎中那里,他只用绿豆面、沙枣树皮和麻钱子等几样简单药物,经一番推拿摸捏,患者的伤骨便立时见好,且三天后即可下地行走。解放后,乡村郎中们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关怀和重用,才使他们有了施展本领的机会。
  六、民间的禁忌习俗
  俗话说:“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自古以来凡有人群生活的地方,就有他们独特的乡风民俗。曾在中国元朝当过小官的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在其所著的《马可波罗行记》一书中提到过这么一件事情:有一年夏天,他到酒泉了解有关民俗情况时,竟发现当地有一些令人十分奇怪的民俗现象,如那里的人们送葬时棺木不从门出,而是破墙往外抬。进庙祭神都献整羊等等,他为此感到大惑不解。这是因为过去人们深受封建礼教的影响,那些地方风俗必然会染上浓厚的封建色彩。而有些民间禁忌习俗不仅相当迷信,而且十分荒诞……
  (一)
  两家娶亲忌相遇。过去乡下娶亲,如果碰巧两家的花轿在道中相遇,人们则认为大不吉。面对这种情况,化解的办法就是两边的新娘都走下轿子让她们互换红裤带,这才算逢凶化吉。如果娶亲的花轿碰上了送葬的队伍,则认为是大吉大利之事,人们会为此特别高兴。
  家中咸盐忌借人。邻里相处,相互之间借用东西,这是极平常之事。但过去当地却有这样的禁忌习俗:家中别的什么东西都可以借人,惟独咸盐不能借人。老习惯认为,盐即“言”,把咸盐(闲言)借了人,就好比无意中传了闲话,会导致邻里之间不和睦。
  过年三天忌扫地。过年过节,把家中里里外外打扫干净,这是好事情。但过去农村却忌讳在过年的三天之中扫地。老习惯认为,过年那几天正是财神爷到各家各户串门的时候。如果在那些天扫地,就意味着把柴(财)扫出了门,会得罪财神爷。以后这户人家就会财源不旺,日子不好过。
  耕牛死后忌食肉。过去乡下农民把耕牛看得很重。那时耕牛死后人们不但忌食其肉,甚至还要将它深埋厚葬。人们认为,耕牛是农民的忠实伙伴,它食草耕田,为人类造福,理应受到人们的厚待。如果耕牛死后有人剥皮食肉,会被人们视为不义之举,将会受到大家的痛斥和严惩。
  灶火门忌向南。过去的老习惯忌讳农村人家的灶火门向南开,这是源自“阴阳五行”的命理观念。古人认为,世界万物皆由金、木、水、火、土五种物质组成,而它们之间又是相生相克的关系。命理学家把天干地支和东、西、南、北、中五个方位相联系,又把“五行”和五个方位相搭配,以测吉凶。按照这种推测方式,方位中的“南”,正对应“五行”中的“金”,便有了“南方兵丁火”一说。灶门向南开,意即火气太甚,故此不宜。民间的说法认为,灶老爷是端坐在正东方的,因此灶火门应该向东开。因此,还流传着“灶火门向南方,日子越过越难肠”的俗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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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忌杀白公鸡旧时人们一般不轻易宰杀白公鸡,也忌食白公鸡的肉。那时的老习惯认为:白公鸡辟邪,白公鸡的血可以驱鬼降妖。过去,农村多有这样的习俗:送葬时大多都带一只白公鸡,待到了坟地,在棺木入坑埋土之前,道士便把白公鸡的脖子割破,让鸡血往棺盖上洒上几滴,意为镇妖。
  桃枝辟邪忌见红过去人们忌讳随便毁坏和焚烧桃树,把桃树视为辟邪的灵物。比如有的人家家里发生了不幸的事情,或者死了人,这家人都要在门上插上几根桃树枝以示辟邪。有的人家孩子多病,大人便给那个孩子脖子上戴一个桃木饰物,起辟邪作用。还有的人家新修了房屋后,每到夜间屋里总会发出奇怪的声响,于是人们便拿几根桃树枝插到房梁上,据说这样屋里就再不会发出声响了。但桃树忌见红物,倘若有什么红颜色的东西遮挡在桃树上,它将失去辟邪作用。
  米碗收魂忌见光旧时,如果谁家的小孩无意中受到惊吓而致病,家人则认为是孩子的魂被吓走了,就要按照老习惯给孩子“收魂”。收魂的做法是:拿一只小碗,碗中装满小米,再用红布把碗口包起来扎紧。因收魂忌见光亮,因此,必须在夜间进行。到了半夜时分,主人便叫上几个老人,让他们手上都拿着什么锣儿、笤帚之类的东西,跟在主人的后面,由孩子的母亲手端米碗走在前面,在自家庄子的周围边走边叫孩子的小名:“某某娃快回来!”其他人也跟着喊这句话。如此反复几个来回,觉得差不多的时候,大伙便默然而归。到了家中,先取开红布看碗中的小米。倘若碗中的米浅了一些,便认为孩子的魂已收了回来。如果碗中的米并没有浅,则收魂的过程还得从头再来。
  小儿夜啼忌问医过去谁家的初生儿若夜间啼哭不止,家人却忌讳求医。老习惯认为,初生儿夜啼不止,是孩子初来人世不习惯,并不是什么病。如果过早见了医生,那么这孩子将会病不离身。为了让孩子不再啼哭,解决的办法是张贴“夜哭郎”贴,向人们告知孩子的出生。“夜哭郎”贴多用黄纸或红纸写成,大多贴在大树、桥头、墙角等处,让人们去念。上面一般写着这么四句话:“天皇皇,地皇皇,我家有个夜哭郎。过路的君子念一遍,一觉睡到大天亮。”据说这么做了之后,孩子夜啼的毛病就没有了。
  未婚男子忌抬棺旧时农村的老规矩,忌讳没有结婚的男子在帮别人送葬时抬棺木。民间习俗认为,如果未婚男子抬了棺木,他往后的婚姻将会十分不顺,即很难找到如意的对象(意即“婚硬”)。
  (三)
  不雅行为“四大忌”
  中国是礼义之邦。自古以来人们就把社会公德、礼义之举、个人修养和对儿女的家教之类特别看重。若有不雅行为和举止在人们身边出现,周围人们则不容,社会舆论多谴责。民间曾有这么四句顺口溜:“吃烟抽席子,吃饭擤鼻子,来人打娃子,上香摸尻子。”被人们斥为典型的四大不雅行为,多为人们所唾弃。
  寡妇再嫁禁忌多
  旧的封建礼教不仅是对人们思想行为的束缚,更为严重的是精神摧残。特别对女性的压制和迫害尤为令人发指。过去在农村,如果寡妇再嫁,禁忌特别多。出嫁时不准穿红衣服,也不得举行仪式或大摆酒席。甚至迎亲的花轿不能走正门,娶亲的时间多半都在午后。
  出门忌拾花手绢
  习惯上人们出门,碰见什么东西大多都会去拾。
  但过去当地却有这样的规矩:路上碰到别的东西可以拾,惟独碰到花手绢不能拾。据说拾了这样的东西不吉利。还有,一般来说人们如果丢了什么东西,心里总是很不舒服。但过去的一些习俗却让人有点好笑:如果谁不小心丢了帽子,则被视为是大吉大利的好事。假如他拾了鞋,这人一定也会非常高兴。民间有这样的顺口溜:“丢了帽子拾了鞋,倒霉的运气转过来。”
  “奠主刺血”忌女言
  乡间过去的传统习惯,要在老人去世三天后的晚上,举行一个“奠主刺血”的祭奠仪式。这个仪式是由地方长者把老人的子女召集到一起,先行叩首跪拜之礼,而后由主祭者拿针在老人长子的中指尖刺出鲜血,用其血在过世老人灵位牌的姓氏处添写一笔,是为“见血当思父母恩,锥心泣血惊后世”之意。但令人费解的是,在整个仪式过程中,男子可以随便言语,惟独忌讳女性开口说话。
  男鞋辟邪忌狗血
  旧时人们认为,男人左脚上的那只鞋可以辟邪降妖。如果他们外出时到了一个陌生地方,假使心里发慌,或有惊恐之感,据说到了夜间只要把左脚上的那只鞋取下来枕在头下,便会安然无事。如果有人犯了疯病,胡言乱语或是到处乱跑,可用男人的左鞋底在其背部打七下,据说这么之后,那人的疯病便会立时痊愈。同时民间习俗认为,男人的左鞋最忌狗血,倘染了狗血则会不灵。
  旧时的民间庙会
  过去民间的庙会可谓相当频繁,一年中大小庙会不断。《肃州旧志》载:
  “昔肃州之西文殊山庵观寺庙众多,善男信女络绎不绝,日夜香火不断。每至庙会,燃灯数百,照耀如同白昼。间有扮演秧歌社火者,大比旧时新鲜,乡民唱戏取乐,热闹非凡。……二月二日为土地会,张灯演戏,更盛于元夕。四月八佛诞,男女竞往文殊山进香。五月端午日,门插柳枝,唱庙会。六月六日,谓之濯发会,老幼赶会,妇女多往酒泉洗头。七月七夕为城隍会,多采紫苏和面酥煎食敬神。”
  寥寥数语,道出了清时酒泉民间一些庙会的概况。过去的庙会,大多都在当时的一些重要节日举行。每至庙会,人们蜂拥而至,烧香拜佛,祈望平安。同时,庙会又体现着一种民族文化,满足着人们的精神生活。在庙会期间,佛事的进行固然是一项重要内容,但同时也有艺人的杂耍、草台戏班的地方戏表演、小商小贩们的叫卖,乃至地方风味小吃、民间工匠的各种卖弄。实际上,人们把庙会当成了一种寻求精神寄托的载体。
  在封建社会,人们把寻求心灵解脱和精神寄托投入到对神佛的膜拜和崇尚上,这是很自然的事情。相对来讲,通过举办庙会,融通了民族文化,增进了人们之间的相互交流,未尝不是好事。
  民国时期,由于社会动荡不安,人们的思想意识也处于慌乱状态,香客中信神信佛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文殊山庙会还是盛况依旧。每年四月八佛诞会、浴佛节,从初一到初八有唱戏的、闹社火的,艺人杂耍、杂货买卖、特色小吃仍为庙会增添着热闹气氛。酒泉法幢寺和周边一些佛庙寺院,在庙会期间还有外来戏班和本地戏班同时演出,人们争相前往,各有兴趣。各寺庙在庙会期间,布施的现象比先前更甚。同时,人们赶庙会不仅是为热闹、图红火,其中焚香许愿、祈祷福祉的心理似乎更多一些。这时期,庙会不如清时那么频繁,但较为集中、有序。再者,还有类似于庙会形式的一些小范围祭祀活动,多为民间头面人物出头张罗,应时举办,如观音堂求子、龙王庙求雨、土地庙谢神、关帝庙求安、魁星楼求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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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见过,也听过,大多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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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很大,敦煌、肃州、肃北、肃南、阿克塞的民俗构成了河西走廊关键部位的多样化民俗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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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是酒泉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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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 的帖子

呵呵,抱歉,肃南是张掖的。全国唯一的裕固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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