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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大吉】关于继承和重构传统的民族宗教文化的一些思考

【吕大吉】关于继承和重构传统的民族宗教文化的一些思考

  

关于继承和重构传统的民族宗教文化的一些思考

  □ 吕大吉


  我们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一个民族的宗教一般都是其民族文化的重要内容。对于各兄弟民族的传统宗教,我们应该取尊重的态度。尊重他们的传统宗教信仰,实质上也就是尊重信仰这种传统宗教的兄弟民族,这是保持中华各民族之间和谐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各民族宗教信仰之间的和谐,也就不可能有中华各民族之间的和平团结与和谐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60年的历史实践证明这是一条真理。

  宗教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文化形式,理应更好地发挥其中的积极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宗教战线的3个主要方面(宗教学术界、宗教信仰者和宗教管理部门)都对宗教问题进行了新的反思,对传统宗教的认识逐渐形成了一种新的观念,即认为宗教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文化形式。相对于“文革”之前的认识而言,这是一种观念上的革新,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和实践意义。提出这种观念有利于我们正确地认识和处理中国传统宗教问题。

  我们究竟对中国传统的宗教应该抱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取决于一个认识问题:你对宗教到底是一个什么看法。如果按照“文革”之前的“宗教是反动统治阶级欺骗麻醉被压迫人民的精神工具”的说法,那么,对我国宗教就会持一种消极的、否定性的态度。现在我们说宗教是一种社会文化形式,而且说中国的宗教对中国的文化的各个方面,在历史上都起到过重大的深刻的作用,那么,我们对中国的宗教就会采取一种新的态度,对它未来的走向也会有一种新的看法。可喜的是,这样一种看法已经在中国社会各界中逐渐取得了共识,我们就有更好的条件去发扬传统宗教文化体系中那些积极方面。

  制定文化战略,发扬优秀的传统文化,应对西方文化霸权

  现在在文化领域内,从全世界来看,西方的基督教文化处于一种强势的地位。对信奉基督教的个人,笔者尊重他们的信仰,也尊重他们信仰自由的权利。但是,作为一个学者,笔者对西方霸权主义者所说的基督教普世价值观持有不同观点。任何一种宗教对同一种信仰的人,都会起到认同的作用,它都会用自己的那一套教义、仪式、戒律、共同的行为规范,来规范信众的信仰和行为,能够起到认同的作用。但正是由于对内认同的作用,会产生对其他的宗教信仰者排他的作用。这是宗教信仰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有认同性,就有排他性。认同和排他就像一个手掌的两个方面,你对内认同,对外就排异,任何一种宗教它都有这种两面性。

  我们中国有传统的以祭天祀祖为中心的国家宗教,有各兄弟民族信仰的传统的民族宗教,有土生土长的道教,也有已经中国化的佛教,伊斯兰教在很大程度上也与中国文化相结合后而本土化了(除了以“疆独”为代表的那部分宗教恐怖主义分子),这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这些传统宗教承认儒学是国家哲学。我们中国的传统文化现在面临着来自于以基督教文化价值为核心的西方霸权主义的巨大挑战。怎么应对这个挑战,笔者认为光讲无神论宣传是不够的。无神论有两种形态:一种是世俗生活中的无神论,一种是理论上的无神论。世俗生活中的无神论没有哲学理论基础,只是人云亦云地不相信神的存在。他们也不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行为上可以为所欲为。这种无神论并不值得骄傲。因为它事实上不承认任何“神圣”的东西,不承认善恶价值、道德价值的神圣性,行为不受到约束,那必然造成社会秩序和价值的混乱。只有理论上的无神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无神论,那是一种深奥的哲学。只有研究到哲学的最终极、最核心的问题时,最后才有有神无神的问题。真正的无神论者,一般都是一个哲学家,而且是具有很深修养的哲学家。如果我们想把这样深奥的无神论哲学普及到全国13亿人民,这是做不到的事情。只有少数哲学家、科学家才能达到那种境界。而广大的信众、群众,需要精神支柱,需要一个精神家园,因此对这部分人,无神论宣传对他们不会达到很理想的效果。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只能从宗教信仰上去寻找他自己的精神寄托。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这个社会现实。我们主张无神论的宣传,但是对大多数社会民众来说,他不可能通过这样的无神论宣传一下子变成一个哲学家,成为一个理论上的无神论者,他们仍然需要宗教作为精神安慰,这是一个现实。按照恩格斯的说法,只有当谋事在人、成事也在人的时候,宗教才会自然消亡。按照马克思的讲法,只有当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变成一种合理关系的时候,宗教才会消亡。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作为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文化大国,必须要制定自己的文化战略,要从战略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从战略上发扬我们自己的优秀传统文化,创建符合时代精神的新文化。只有这样一种新文化,才能够对抗西方文化的霸权。

  我国民间信仰的合理自由发展与基督教的发展成反相关

  我们要制定的文化战略有政治方面的,有经济方面的,有社会方面的,也有宗教方面的。当前我们要提倡继承和重建我国各民族传统的宗教文化,发扬其中的优秀部分,引导它们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笔者认为它具有文化战略方面的部分意义。举个例子,笔者到台湾做过考察,也到过香港做过考察。10年前台湾有2300万人,基督教教徒30万人,比他们过去在日帝时代增加不多。在台湾这个宗教不受任何限制的地区,几十年增长的幅度很小。香港也是这样。最近有个数据,天主教徒25万,基督新教徒26万,基本上没有发展。而中国大陆(内地)基督教的发展却很快。这个强烈对比,就引起笔者的深沉反思。究竟是什么原因,基督教在台湾、香港发展不起来,而在中国大陆(内地)迅猛发展的原因是什么?笔者得到这样一个结论,台湾的佛教、道教发展得非常好,还有各种各样的民间宗教,像妈祖信仰啊、天帝教等,这些特别发达,台北的一条街上都有好几座庙,都是金碧辉煌、香烟缭绕,求神拜佛的人多得很。到香港,不仅有佛教、道教,还有黄大仙信仰,他们继续保存着中华民族的传统信仰,因此他们就有了较多的信仰选择。而在我们大陆(内地)道教、佛教发展得都不是很好。道教界、佛教界都应该思考,为什么发展不起来。

  近年来,我国内地和香港的一些学者也关注到基督教何以在大陆(内地)有扩张式发展的问题。刘健在《温州散记:温州的道教、民间信仰和宗教生态》一文中指出:“近年来,我国经济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人们仍旧会面临难以抗拒的天灾人祸和难以预料的生死祸福的困境。在这种境况下,宗教需求在社会上急剧上升也是势所必然的了。但是一些地区对佛道教和民间宗教信仰管理过严,这也就为基督教的发展提供了生存空间。”他还指出,港台基督教新教、天主教在近30年并没有继续增长,其中的一个主要因素是民间信仰的兴旺。香港建道神学院院长梁家麟也有与此类似的观点。他说:“基督教在‘文革’以后的农村蓬勃增长,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共自立国以来,一直不遗余力地铲除民间宗教,将基督教在基层社会的农村中传播之最大障碍除去,为其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从这个角度看,中共的宗教政策是协助基督教发展的一大助力。”

  调整宗教战略,继承和重构我国各民族的传统宗教文化的优秀部分,使之与社会现实相适应

  梁家麟先生还指出,中国共产党在清除民间宗教组织的同时,还打击了拱护民间宗教组织的乡族组织。本来,中国民众是反对基督教禁止教徒祭祀祖先的排他主义的,他们本是不愿意为了转信基督教的唯一上帝而放弃传统的祖先崇拜和各种民间宗教信仰的,因为基督教对中国传统信仰的排斥,“挑战了传统社会的价值观念,破坏了一向借宗教活动维系的社群关系,也直接威胁了乡族组织的权威和社区控制力量,因此往往遭到主流社会的排拒,一些家族的族规、告示上明文禁止族人信仰基督教。民间宗教在农村遭到全面取缔后,妨碍民众接受基督教的社会和心理因素均告去除,于是农民便将宗教感情转而投向基督教,基督教成了原有宗教的替代品”。只要我们不带成见,应该承认刘建、梁家麟先生的分析是符合社会实情,很有道理的。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的社会变革和宗教政策造成了广大民众的信仰真空,他们又不能接受简单化的无神论宣传而成为理论上的无神论者,便轻易地成了有国际基督教背景进行基督教扩张性发展的战利品。这种现实情况非常值得我们深思。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之道,当然还是马克思、恩格斯的教导,即要创建一个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极明白、极合理的社会制度,使人在这个社会中成为真正自由的人,谋事在人,成事也在人。但是,这种“合理”的社会,现在仍只存在于人的“理想”之中,只是头脑中的一种“理念”,社会现实距离这种“理念”还很远很远。在当前,最必需的还只是根据社会的现实调整我们的宗教战略,在一个时期内,有必要继承和重构我国各民族的传统宗教文化的优秀部分,使它们与社会主义社会的现实生活相适应,使广大的社会民众在自己的传统宗教文化中找到自己的精神家园。(作者注:关于刘建、梁家麟二先生的观点,参引自段琦教授的论文《宗教生态失衡是当今中国基督教发展快的主要原因》)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民族宗教理论甘肃研究基地研究员。)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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