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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末汇报] 11年11月:读《中国现代民俗学检讨》

11年11月:读《中国现代民俗学检讨》

这一段时间在读施爱东老师的《中国现代民俗学检讨》,相信很多童鞋都已经看过这本书,章节内容我也就不再一一罗列。本书中我最感兴趣的第八章《学术运动对于常规科学的负面影响》,因为这与我目前的工作相通,让我很“心有戚戚焉”,在此,我也想将自己对“非遗”与“民俗学”关系的一点不成熟的想法写出来,希望能得到大家的批评和指正。
    在本章中,作者分了五部分来“检讨”:一、“非遗”保护运动在学界的兴起,二、民俗学家对“非遗”保护运动的学术支持,三、“非遗”名录的现实利益,四、民俗学家“参政”、“议政”的尴尬,四、 “非遗”保护运动对民俗学学科的伤害。 文章很贴切的写出了在这场轰轰烈烈的“非遗”保护运动中,民俗学者和民俗学科所处的困境,作为一场政府倾力导向的运动,民俗学根本无力与之抗衡,被卷入其中是无可避免的,但是被卷入之后应该怎样尽量保持自己的学术品性呢?文中对“非遗”对学科的建设影响也做了检讨,将其积极与消极的影响都展开了讨论。
    作为一名毕业后即进入市级非遗保护工作中的一名硕士生,的确是非遗热潮给我提供了工作岗位;而当初单位之所以指定了“民俗学”专业毕业生,也源于乌丙安先生在早期非遗培训班上的演讲中提到了“民俗学是与非遗联系最紧密的(大意如此,原话不详)”。在刚刚结束的新一批市级名录的评审中,虽然是新人,但由于顶着“民俗学硕士”的头衔,我对于某些项目的意见也常能得到领导的重视。从这些方面看来,“民俗学”的确在“非遗”保护运动中受益不少,能够得到重视,也能够拥有比其它学科更多的话语权。我想这大概也是“非遗”运动备受一批学者和高校钟爱的原因之一吧。
    但是另一方面,“非遗”保护毕竟是政府行为,真正的学术含量微乎其微。民俗学者参与其中,漫不说要“参政议政” ,即使想做研究也很困难。就我目前工作接触到的情况,当申报单位尊称你为“专家”的时候,他们看重的不是你的学术造诣,而是你有“民俗学”家这顶帽子;当他们热情地说欢迎你去调研的时候,他们不是真的希望你去做学术研究,而是希望有机会用糖衣炮弹炸晕你,让你承认他的项目能够上得“名录”。而且,“非遗”分有十大门类,哪个民俗学者敢说自己对这十大门类皆有研究?即使真的有一种研究模式或理论可以一网打尽十大门类,但是诚如《中国现代民俗学检讨》 中所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作为一次有目的有组织的政府行为,并不需要借助既有的民俗学理论。”
    在目前热热闹闹的“非遗”保护运动中,虽然的确给了民俗学带来不少优惠待遇,但是民俗学也要对自己有个明确的定位,热情参与是无可厚非的,但是自己要有冷静的头脑,参与“非遗”保护工作的除了学者之外,还有政府、工商界、传承人等方方面面的主体,其中有政策、经济等多方面利益在衔接,任何一个学科都不能期望在其中得到过多,但是如果能将“非遗”保护运动作为一个良好的机遇,抓住有利时机促进本学科的发展,民俗学才能是真的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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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以自己的亲身工作经历来对非遗进行反思,非常好!
一只从小对虾过敏的虾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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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学介入“非遗”保护运动后,很容易被误认为是政府意向的代言者,而民俗学本身其实却并不适合做代言人,我想这也是一种“尴尬”。比如在今年这一轮的非遗名录申报中,其实每一项对我来说都是新事物,我之前对它们没有任何了解,因此,最初我是希望借此机会多多了解这些项目,无论它能否进入名录,总归是当地文化的一各方面。但是很快我就发现,只要我对某一项目稍加询问一些事情,它的申报者就会很高兴的认为这一项大有希望,甚至有的地区直接要求我告诉他们哪些项目有希望进入名录,似乎生杀大权就在我手中一样,但事实绝非如此。这样的直接后果,就是我不能再对任何一个项目多加关注,即使是我很感兴趣的项目,我也只能侧面去了解它的情况,这也是很被动、很无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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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以致用,“学”应该在“用”之前,学者可以对社会热点发表看法,也可以将知识转化为具体的社会动力,但都应建立在扎实学识基础上,否则学术就会庸俗化,被政治界、经济界、传媒界牵着鼻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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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ana身处艺术馆,肯定有许多高校中人体会不到的东西,希望bonana能持续提供独到的视角!

参加了两届年会,感觉博物馆、艺术馆的老师在年会中多数情况下“失语”,这些老师在学术讨论的氛围中是难以有话语展开的,但他们肯定也有自己对于民俗的理解,那么是什么呢?可能只有bonana这样既身处其中、又具备一定学术功底的人,才能把一些内在展现给高校学者学子,同时加强二者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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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非遗”保护来说,学者讨论的“非遗”其实和正在进行的非遗真的有很大不同。虽然有不少学者都指出中国非遗保护工作理论准备严重不足,可是学界真正能给现实非遗保护工作提供理论的很少;而且,非遗保护工作不是学术讨论,它更多的强调可操作性。今年年会上发言之后,虽然点评老师给我提出了一些建议,这些建议看起来是很合理的,可是牵涉多方面原因,无法实施。摒除舆论之后,此时的学术就显得脆弱无力。

所以,我希望学科能不被一场运动牵着走,如果民俗学要在“非遗”中彰显自己,或者说时事需要彰显某一学科,那么这一学科最需要做的首先应该是清晰的定位,不能迷失其中。同理,民俗学者们也要如此,不能被热情冲昏了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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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耿羽 于 2011-12-1 12:35 发表
bonana身处艺术馆,肯定有许多高校中人体会不到的东西,希望bonana能持续提供独到的视角!

参加了两届年会,感觉博物馆、艺术馆的老师在年会中多数情况下“失语”,这些老师在学术讨论的氛围中是难以有话语展开的 ...
其实不是博物馆、艺术馆的人“失语”,更可能的情况是“无语”。“非遗”红红火火搞了这么多年,时至今日,非遗申报书仍写得让人吐血,令人看到崩溃,反映出的实际情况是:非遗的面是铺开了,却并没能够深入,绝大部分人对非遗的理解仍是似是而非。而这种情况绝不是某一地区的个案。此时是很需要学者站出来予以解惑的,但可惜的是,此刻他们却找不到能帮助他们的学者。两者之间缺乏沟通,理论不能指导实践,“学”无“以致用”,这也是民俗学被带入“非遗”后的一种尴尬。

[ 本帖最后由 bonana 于 2011-12-1 13: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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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非遗”保护来说,学者讨论的“非遗”其实和正在进行的非遗真的有很大不同”
“两者之间缺乏沟通,理论不能指导实践,”

值得学者们反思!“学”无“以致用”,这又是一个新话题!请bonana多说说实例,大家也多讨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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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学者是更愿意从宏观的角度去探讨非遗的问题,而非遗工作恰恰是很具体的,这就造成学界的讨论对于具体的非遗工作无从指导。举很简单的一件事,非遗申报书,这是每一级非遗名录都需要存档的,是直接体现非遗项目的重要资料,可是该如何填写其中的内容才能体现项目的特色?具体到每一个门类该如何填写?很多非遗工作者都是不清楚的。今年市级的申报书,我将每一个项目都逐个以批注形式告诉他们如何修改完善,结果有的文化馆直接派人来到我这里,拿着打印好的申报书,一项一项的请教,一项一项的改,非常认真、非常虚心。
     我感觉,基层的非遗工作是非常需要学者给予指导的,他们对学者有着莫大的期望,信服学者,期望学者能给他们指明道路。但事实是,学者不可能下到基层去挨个指导每一项非遗项目。非遗保护到底是政府工作,学者能影响政府的策略已属不易,不可能插手具体工作。
     所以,我一直强调在非遗保护中的学科定位问题。不要认为学界对非遗的探讨有多么轰轰烈烈,对实际的非遗工作就能有多么轰轰烈烈的影响,这是两条线路。我上面所说的“学”无“以致用”,不是学者或学科自身出了问题,而是搞错了应指向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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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的非遗工作是非常需要学者给予指导的”

还是没弄明白,具体工作者需要什么学术指导?不会是“每一级非遗名录都需要存档的”等具体工作?这本来就应该具体工作者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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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虽然比世界文化遗产出现的晚。但在我国的重视程度却远远超过物质的文化遗产,大概其中有资源和难度的差别。现在非遗就像文物保护单位,是有行政级别的。似乎有趋势啥都是非遗,麻将也是,火锅也是,那样固然是好,咱学人也不愁了。但是保护的目的是什么,保护不是做标本,民俗是活的,有的民俗消亡是正常现象,保护是从文化基因的多样性的学术层面考虑的。现在的文物保护单位,都巴不得成为景点,故宫都然,何处不然。非遗不能步文物后尘。民俗文化与民俗生活,提升生活质量才是本质。非遗也应当置于生活世界的视域下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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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 的帖子

非常赞同多多关于“提升生活质量”的看法,但我认为提升生活质量不是非遗保护的目的,反倒是应用民俗学的理念。非遗工作就是一项保护行动,这个行为的落脚点是尽量完好的保护遗产,而至于保护之外的各种开发应用不应该交给非遗工作。也就是说非遗工作首先必须搞好本职,而不是首先想到要怎么使用遗产。

民俗学如何参与到社会生活中,像社会学一样能够参与到社区村落的管理建设中,这是可以讨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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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 的帖子

"民俗文化与民俗生活,提升生活质量才是本质。非遗也应当置于生活世界的视域下考量。"
同意楼上观点!这跟田兆元老师提倡的“民俗是生活的华彩乐章”有相似之处,民俗本身是一种提升生活质量的文化,不能单纯的说保护,但可以提倡和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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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 的帖子

呵呵,可否推荐下田老师相关论著?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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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4# 的帖子

http://wuxizazhi.cnki.net/Search/SDSK201105011.html
民俗本质的重估与民俗学家的责任——一种立足于文化精华立场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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