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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罚站冻死排水沟、老师总结死得舒坦

学生罚站冻死排水沟、老师总结死得舒坦

学生罚站冻死排水沟、老师总结死得舒坦http://www.china21edu.com/Files/Images/2009-12-23/20091223135948.jpg

                                                         

      12月17日晚,山东初一学生张继鑫被老师罚站冻死在排水沟中。该校一老师竟称当时孩子“死得很安详、很舒坦”。事件一经媒体披露,“死得舒坦”登时成为2009年度网络雷语排行榜首。笔者不禁要问,冻死学生的被罚站与“被舒坦”,究竟是怎样造成的?
      事件回放:学生罚站冻死 疑因老师喝酒误事
      12月18日一大早,山东潍坊市临朐县五井中学初一学生张继鑫被发现死在校内一条排水沟里。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发现张继鑫的时候,他躺在宿舍后面的一条沟里,头朝东脚朝西,仰面躺着,死得很舒坦。”
       死者同学讲述关于事件原因,表示是“头天晚上他宿舍的高年级同学赶他去买方便面,他就翻墙出去买,让老师抓住了罚站,之后老师去喝酒,把他给忘了。那天很冷,零下十几度。“但该校校长否认了这一说法。
       据这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男孩介绍,他们男生宿舍住着初一到初三年级共28名男生,“高年级同学经常欺负低年级学生,有个高年级学生经常找我们要钱,谁也不敢不给他。”
       三大疑点拷问张继鑫死因
       是什么让孩子宁可被冻死,也不敢擅自返回宿舍,这是笔者的第一个疑问。
天寒地冻间,宁愿冒着翻墙被罚站的风险,也不敢拒绝高年级同学的要求,这两者间,孩子何以更恐惧后者,这是笔者的第二个疑问。
      学校负责人面对花季孩子的惨死,“死得舒坦”脱口而出,出于何种心理,这是笔者的第三个疑问。
       对于这三个疑点,殷国安先生在《扬子晚报》上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张纪鑫因为外出买东西违反纪律了,老师让他到宿舍后面罚站。在老师喝酒忘记的情况下,在零下十几度的寒夜里,张纪鑫宁可冻得倒在地上,宁可最后被冻死,也不敢私自离开,无非是害怕、恐惧,对老师错误的惩罚,哪怕死了,也不敢反抗。”他还表示,“这样的学生,从精神到肉体,不过是一个十足的奴隶,教育培养出这样的学生,哪怕门门功课都是100分,也是一个精神的残废者。”
       笔者认为殷先生话语虽然激烈,却也点出了一些当前存在于我国中小学校内的不健康心理态度。这种态度存在于学校的两大主体:
       一方面,是部分老师师风师德的丧失。“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句话,相信一些老师已经忘了其中的涵义,或者说,是根本就不想了解,只要按时发工资,学生的好坏、生死,一概不放在心上。正是基于这种心理上的冷漠,才能将“死得舒坦”脱口而出罢。
       另一方面,从这次事件反映出,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也十分令人堪忧。性格上的胆小、内向、懦弱,面对强权不能积极寻求解决办法,而只是一味的恐惧、妥协和退让,这种不自信、不健康的心理状态,在学校里,受到同学和老师的漠视、欺负,将来走向社会,同样可能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而这种长期压抑的内心,很容易滋生抑郁、焦虑、失眠等心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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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广州日报12月24日报道  近日媒体报道,12月17日晚,山东初一学生张继鑫被老师罚站冻死在排水沟中。该校一老师竟称当时孩子“死得很安详、很舒坦”。事件一经媒体披露,“死得舒坦”顿时登上2009年度网络雷语排行榜首,网友惊呼:“2009雷词榜”未到尽头,“死得舒坦”“杯具(悲剧)”登场。

山东省临朐县五井中学初一学生张继鑫12月18日早上7时左右,被发现冻死在校园内的排水沟里。

据当地媒体报道,事发后,记者与死者家属一起来到五井中学女生宿舍后的水沟,张继鑫的尸体最后就是在这里发现的,一位老师说“躺得很安详,头朝东,脚朝西。”记者反问“很安详”是什么意思,这位老师说“就是很舒坦,脸上没痛苦。”随后,迟到三个小时的校领导向记者叙述张继鑫当时的死状,“仰面躺着,头朝东脚朝西,有一个手插在口袋里,另一只手在怀里。”“不是他杀,不是自杀,是意外事故,主要考虑身体健康原因。”

“死的很舒坦”经过新闻报道后,大旗网论坛上的《“2009雷词榜”未到尽头,“死得舒坦”“杯具”登场》等帖子吸引无数点击率,当事老师更引起网友的炮轰。

最新情况

校长和分管副校长已被免职

昨日下午,记者了解到,22日晚五井中学校长和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已被免职。记者向临朐县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核实时,一名姓马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个说法属实,但具体情况还不清楚。临朐县于22日晚成立联合调查组,自即日起,对整个事件进行重新调查。山东潍坊市委、市政府对此案高度重视,指派有关领导督查此案,表示要对责任人追查到底,决不手软。

昨日下午,记者多次致电当事人张继鑫一直与媒体联络的亲属、张继鑫的继父,但张父电话一直停机。学校方面对于记者的采访也不愿意多说,据记者了解,学校大门紧闭,相关情况暂时不再回应。

是“罚站冻死”还是“意外死亡”?

山东省临朐县五井中学初一学生张继鑫17日晚翻越宿舍围墙,去校内的小卖店为另一位同学买食品。12月18日早上7时左右,被发现死在校园内的排水沟里。此事一经披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当事老师:

没出去喝酒也没打过张继鑫

22日,新华社记者赶到五井镇上坪村张继鑫的家中,家中只有张继鑫年迈的奶奶。邻居说,孩子的父母到学校“讨说法”去了。

经办此案的临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孟海说,当时张继鑫躺在50厘米宽、90厘米深的排水沟里,穿灰色夹克和深色运动裤,内穿棉袄棉裤,胸前口袋里有两袋方便面,下衣口袋还有几颗糖。

18日下午,警方向死者亲属及学校通报了鉴定结果:“张继鑫的尸体没有发现任何明显伤痕,排除他杀、自杀、食物中毒的可能,属意外死亡,主要考虑张继鑫自身健康原因所致。”

警方提出,要确定具体死亡原因,必须通过尸体解剖和病理检验,但死者家属一直不同意做尸检。

县公安局:

更倾向其死于潜在性疾病

一个鲜活的生命在校园突然消逝,之前究竟发生了什么?此前有学生在接受一家媒体采访时说,当晚张继鑫出去买东西,翻墙外出被值班老师发现,老师打了他几下并要求他罚站,后来值班老师出去喝酒,把他遗忘。这一说法是否真实?

胡道法是17日晚在学生宿舍区的值班老师。他对记者说:“这只是一个意外。”当天晚上锁上宿舍区的铁门后,他就去了办公室,没有碰上张继鑫,也不知道有学生出去。胡道法否认17日晚自己出去喝酒,也“绝对没有”打过张继鑫。

在班主任刘学东印象中,张继鑫学习一般,人很老实,只是最近一段时间请假较多。刘老师向记者提供了张继鑫12月份的三张假条,原因都是感冒或发烧。

张继鑫的母亲潘维红说:“他经常请假,不是身体不好,是因为学习不好,不愿意上学,一回家就好好的。”她还说,张继鑫很老实,在学校里经常受欺负,这段时间总是回家要钱,也不说什么原因。

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人体检测科科长战明才认为:“一般情况下,衣服较少或酒后容易冻伤,而像张继鑫应该有自救能力。我们更倾向于张继鑫的死亡是因为有潜在性疾病,也不排除有冻伤参与的成分。”据了解,当天当地最低气温达到零下10摄氏度。

教育专家:

学生之死凸显“管理之弊”

“发生这一事件,是巡视老师失职。”校长杨光生承认学校有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但当记者问及如何处理失职教师时,杨光生说目前学校尚没有相关规定。

据记者了解的最新情况,22日晚五井中学校长和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已被免职。


山东省有关教育专家认为,近年来屡次发生的校园安全事故,大都是学校管理水平差、教师责任心缺失造成的。

新闻回顾:山东初中生被罚站冻死 曾被逼外出买零食

山东一名初中生张继鑫被老师罚站冻死经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校方称巡夜老师没有体罚行为,是张继鑫翻墙外出才出了事故。据张继鑫同学称,是高年级同学欺负低年级学生,张继鑫深夜被要求外出买零食才出事。

山东中学生被罚站冻死 教师否认喝酒将其遗忘

12月18日,山东临朐县初一学生张继鑫被发现死在学校外排水沟,警方通报称属意外死亡,不排除死者有潜在疾病;并称死者家属一直拒绝尸检。有说法称张继鑫被值班教师罚站,其后老师出去喝酒将其遗忘。对此相关老师予以否认。

(本文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陆建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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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冻死排水沟事件岂能草草“私了”?(2009-12-26 09:18:25)标签:杂谈   
应该深入调查,且不因监护人的不再追究,学校已“摆平”,而不再调查,草草“私了”,将有损法律尊严。 近年来,在处理中小学安全事故问题上,除了暴力伤害事件之外,司法机关基本上处于旁观状态,如果当事学生的监护人不起诉,或者当事学校不移送,安全事故的处理,就在教育系统、学校之内,当事人并未追究刑事责任,本应依法治教的教育,就这样置身法律之外。 其实,不仅仅是校园安全事故的处理有法不依,教育管理中,还有很多司法盲点。比如,虽然一直有呼吁,要求司法介入高校越演越烈的学术不端处理,严查其中的学术欺诈,可是,目前高校的学术不端处理,如果当事人不起诉,或者学校在对学术不端者进行行政处罚之后,不移送司法机关,司法机关是不会介入调查的。这种执法局面,实则纵容了校园内的违法犯罪事件。
在22日晚被连夜免职,具体原因不详,但可视为对这一事件进行的行政处罚。以此反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已经对这一事件进行了一定调查,且可能认定学校存在对学生的体罚行为,或者其它疏于管理的责任,否则就不可能对正副校长免职。 在基本责任认定基础上,学校对监护人实施的赔偿,则是在承担民事责任。可问责不能到此为止。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山东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处理这一事件,司法部门应该介入。事实上,《未成年保护法》第五十条还十分明确规定了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由此规定,当地的公安、检察部门介入调查,是责无旁贷。 据媒体报道,12月18日清晨,发现张继鑫倒在排水沟之后,学校老师立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张继鑫被送到医院后,被确定死亡。临朐县刑警大队法医对张继鑫进行了尸检。当天下午,警方通报了张继鑫死亡原因鉴定结果:非刑事案件,排除他杀、中毒事件的可能;属意外事故,主要考虑张继鑫自身健康原因所致。如果警方“认定”非刑事案件,可以不再调查。但从报道所述事实看,警方的调查是不严密的,如果如坊间传言所说,是因被老师罚站而冻死,这个学生虽不是被他杀、中毒而死,却可能是因老师体罚而意外致死——对于一名初一学生在零下十多度的低温下一站数小时,老师是应该预测到其严重后果的——则涉嫌刑事案件,12月17日晚,山东潍坊市临朐县五井中学初一学生张继鑫被老师罚站冻死在排水沟中。该校一老师竟称当时孩子“死得很安详、很舒坦”。继正副两名校长在在22日晚被连夜免职,具体原因不详,但可视为对这一事件进行的行政处罚。以此反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已经对这一事件进行了一定调查,且可能认定学校存在对学生的体罚行为,或者其它疏于管理的责任,否则就不可能对正副校长免职。 在基本责任认定基础上,学校对监护人实施的赔偿,则是在承担民事责任。可问责不能到此为止。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山东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处理这一事件,司法部门应该介入。事实上,《未成年保护法》第五十条还十分明确规定了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由此规定,当地的公安、检察部门介入调查,是责无旁贷。 据媒体报道,12月18日清晨,发现张继鑫倒在排水沟之后,学校老师立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张继鑫被送到医院后,被确定死亡。临朐县刑警大队法医对张继鑫进行了尸检。当天下午,警方通报了张继鑫死亡原因鉴定结果:非刑事案件,排除他杀、中毒事件的可能;属意外事故,主要考虑张继鑫自身健康原因所致。如果警方“认定”非刑事案件,可以不再调查。但从报道所述事实看,警方的调查是不严密的,如果如坊间传言所说,是因被老师罚站而冻死,这个学生虽不是被他杀、中毒而死,却可能是因老师体罚而意外致死——对于一名初一学生在零下十多度的低温下一站数小时,老师是应该预测到其严重后果的——则涉嫌刑事案件,22日晚被连夜免职后,这一轰动全国的事件又有了新进展。24日下午5点多,张继鑫的继父向记者表示,目前这件事情已经应该深入调查,且不因监护人的不再追究,学校已“摆平”,而不再调查,草草“私了”,将有损法律尊严。 近年来,在处理中小学安全事故问题上,除了暴力伤害事件之外,司法机关基本上处于旁观状态,如果当事学生的监护人不起诉,或者当事学校不移送,安全事故的处理,就在教育系统、学校之内,当事人并未追究刑事责任,本应依法治教的教育,就这样置身法律之外。 其实,不仅仅是校园安全事故的处理有法不依,教育管理中,还有很多司法盲点。比如,虽然一直有呼吁,要求司法介入高校越演越烈的学术不端处理,严查其中的学术欺诈,可是,目前高校的学术不端处理,如果当事人不起诉,或者学校在对学术不端者进行行政处罚之后,不移送司法机关,司法机关是不会介入调查的。这种执法局面,实则纵容了校园内的违法犯罪事件。“私了”解决,他们将不再追究任何部门和个人的责任。(武汉晚报12月25日)



12月17日晚,山东潍坊市临朐县五井中学初一学生张继鑫被老师罚站冻死在排水沟中。该校一老师竟称当时孩子“死得很安详、很舒坦”。继正副两名校长在22日晚被连夜免职后,这一轰动全国的事件又有了新进展。24日下午5点多,张继鑫的继父向记者表示,目前这件事情已经“私了”解决,他们将不再追究任何部门和个人的责任。(武汉晚报12月25日) 被冻死学生的监护人的行为,引来诸多争议。有人认为,监护人不应该见钱眼开,应该继续追究校方责任;有人则说,监护人已经不再追究责任了,大家再掺和做啥?在笔者看来,在拿到校方的赔偿之后,不再追究学校和当事教师的责任,这是监护人自身的权利,可是,这一事件,并不能因为校方与监护人之间“私了”,而就“私了”下去。而接下来调查、追究校方与当事人的责任,不是监护人,而是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司法部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山东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也规定,“学校教职员工要遵守职业道德,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禁止役使和变相役使学生。造成学生致伤、致残、致死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民间盛传的“老师体罚冻死学生”的言论,临朐县县委县政府22日晚出面成立了联合调查组,临朐县五井中学正副两名校长被冻死学生的监护人的行为,引来诸多争议。有人认为,监护人不应该见钱眼开,应该继续追究校方责任;有人则说,监护人已经不再追究责任了,大家再掺和做啥?在笔者看来,在拿到校方的赔偿之后,不再追究学校和当事教师的责任,这是监护人自身的权利,可是,这一事件,并不能因为校方与监护人之间“私了”,而就“私了”下去。而接下来调查、追究校方与当事人的责任,不是监护人,而是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司法部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山东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应该深入调查,且不因监护人的不再追究,学校已“摆平”,而不再调查,草草“私了”,将有损法律尊严。 近年来,在处理中小学安全事故问题上,除了暴力伤害事件之外,司法机关基本上处于旁观状态,如果当事学生的监护人不起诉,或者当事学校不移送,安全事故的处理,就在教育系统、学校之内,当事人并未追究刑事责任,本应依法治教的教育,就这样置身法律之外。 其实,不仅仅是校园安全事故的处理有法不依,教育管理中,还有很多司法盲点。比如,虽然一直有呼吁,要求司法介入高校越演越烈的学术不端处理,严查其中的学术欺诈,可是,目前高校的学术不端处理,如果当事人不起诉,或者学校在对学术不端者进行行政处罚之后,不移送司法机关,司法机关是不会介入调查的。这种执法局面,实则纵容了校园内的违法犯罪事件。第二十五条也规定,“学校教职员工要遵守职业道德,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禁止役使和变相役使学生。造成学生致伤、致残、致死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民间盛传的“老师体罚冻死学生”的言论,临朐县县委县政府22日晚出面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应该深入调查,且不因监护人的不再追究,学校已“摆平”,而不再调查,草草“私了”,将有损法律尊严。 近年来,在处理中小学安全事故问题上,除了暴力伤害事件之外,司法机关基本上处于旁观状态,如果当事学生的监护人不起诉,或者当事学校不移送,安全事故的处理,就在教育系统、学校之内,当事人并未追究刑事责任,本应依法治教的教育,就这样置身法律之外。 其实,不仅仅是校园安全事故的处理有法不依,教育管理中,还有很多司法盲点。比如,虽然一直有呼吁,要求司法介入高校越演越烈的学术不端处理,严查其中的学术欺诈,可是,目前高校的学术不端处理,如果当事人不起诉,或者学校在对学术不端者进行行政处罚之后,不移送司法机关,司法机关是不会介入调查的。这种执法局面,实则纵容了校园内的违法犯罪事件。临朐县五井中学正副两名校长在22日晚被连夜免职,具体原因不详,但可视为对这一事件进行的行政处罚。以此反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已经对这一事件进行了一定调查,且可能认定学校存在对学生的体罚行为,或者其它疏于管理的责任,否则就不可能对正副校长免职。



在基本责任认定基础上,学校对监护人实施的赔偿,则是在承担民事责任。可问责不能到此为止。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山东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处理这一事件,司法部门应该介入。事实上,《未成年保护法》 12月17日晚,山东潍坊市临朐县五井中学初一学生张继鑫被老师罚站冻死在排水沟中。该校一老师竟称当时孩子“死得很安详、很舒坦”。继正副两名校长在22日晚被连夜免职后,这一轰动全国的事件又有了新进展。24日下午5点多,张继鑫的继父向记者表示,目前这件事情已经“私了”解决,他们将不再追究任何部门和个人的责任。(武汉晚报12月25日) 被冻死学生的监护人的行为,引来诸多争议。有人认为,监护人不应该见钱眼开,应该继续追究校方责任;有人则说,监护人已经不再追究责任了,大家再掺和做啥?在笔者看来,在拿到校方的赔偿之后,不再追究学校和当事教师的责任,这是监护人自身的权利,可是,这一事件,并不能因为校方与监护人之间“私了”,而就“私了”下去。而接下来调查、追究校方与当事人的责任,不是监护人,而是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司法部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山东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也规定,“学校教职员工要遵守职业道德,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禁止役使和变相役使学生。造成学生致伤、致残、致死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民间盛传的“老师体罚冻死学生”的言论,临朐县县委县政府22日晚出面成立了联合调查组,临朐县五井中学正副两名校长第五十条还十分明确规定了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由此规定,当地的公安、检察部门介入调查,是责无旁贷。



在22日晚被连夜免职,具体原因不详,但可视为对这一事件进行的行政处罚。以此反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已经对这一事件进行了一定调查,且可能认定学校存在对学生的体罚行为,或者其它疏于管理的责任,否则就不可能对正副校长免职。 在基本责任认定基础上,学校对监护人实施的赔偿,则是在承担民事责任。可问责不能到此为止。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山东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处理这一事件,司法部门应该介入。事实上,《未成年保护法》第五十条还十分明确规定了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由此规定,当地的公安、检察部门介入调查,是责无旁贷。 据媒体报道,12月18日清晨,发现张继鑫倒在排水沟之后,学校老师立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张继鑫被送到医院后,被确定死亡。临朐县刑警大队法医对张继鑫进行了尸检。当天下午,警方通报了张继鑫死亡原因鉴定结果:非刑事案件,排除他杀、中毒事件的可能;属意外事故,主要考虑张继鑫自身健康原因所致。如果警方“认定”非刑事案件,可以不再调查。但从报道所述事实看,警方的调查是不严密的,如果如坊间传言所说,是因被老师罚站而冻死,这个学生虽不是被他杀、中毒而死,却可能是因老师体罚而意外致死——对于一名初一学生在零下十多度的低温下一站数小时,老师是应该预测到其严重后果的——则涉嫌刑事案件, 据媒体报道,12月应该深入调查,且不因监护人的不再追究,学校已“摆平”,而不再调查,草草“私了”,将有损法律尊严。 近年来,在处理中小学安全事故问题上,除了暴力伤害事件之外,司法机关基本上处于旁观状态,如果当事学生的监护人不起诉,或者当事学校不移送,安全事故的处理,就在教育系统、学校之内,当事人并未追究刑事责任,本应依法治教的教育,就这样置身法律之外。 其实,不仅仅是校园安全事故的处理有法不依,教育管理中,还有很多司法盲点。比如,虽然一直有呼吁,要求司法介入高校越演越烈的学术不端处理,严查其中的学术欺诈,可是,目前高校的学术不端处理,如果当事人不起诉,或者学校在对学术不端者进行行政处罚之后,不移送司法机关,司法机关是不会介入调查的。这种执法局面,实则纵容了校园内的违法犯罪事件。18日清晨,发现张继鑫倒在排水沟之后,学校老师立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张继鑫被送到医院后,被确定死亡。临朐县刑警大队法医对张继鑫进行了尸检。当天下午,警方通报了张继鑫死亡原因鉴定结果:非刑事案件,排除他杀、中毒事件的可能;属意外事故,主要考虑张继鑫自身健康原因所致。如果警方“认定”非刑事案件,可以不再调查。但从报道所述事实看,警方的调查是不严密的,如果如坊间传言所说,是因被老师罚站而冻死,这个学生虽不是被他杀、中毒而死,却可能是因老师体罚而意外致死——对于一名初一学生在零下十多度的低温下一站数小时,老师是应该预测到其严重后果的——则涉嫌刑事案件,应该深入调查,且不因监护人的不再追究,学校已“摆平”,而不再调查,草草“私了”,将有损法律尊严。



应该深入调查,且不因监护人的不再追究,学校已“摆平”,而不再调查,草草“私了”,将有损法律尊严。 近年来,在处理中小学安全事故问题上,除了暴力伤害事件之外,司法机关基本上处于旁观状态,如果当事学生的监护人不起诉,或者当事学校不移送,安全事故的处理,就在教育系统、学校之内,当事人并未追究刑事责任,本应依法治教的教育,就这样置身法律之外。 其实,不仅仅是校园安全事故的处理有法不依,教育管理中,还有很多司法盲点。比如,虽然一直有呼吁,要求司法介入高校越演越烈的学术不端处理,严查其中的学术欺诈,可是,目前高校的学术不端处理,如果当事人不起诉,或者学校在对学术不端者进行行政处罚之后,不移送司法机关,司法机关是不会介入调查的。这种执法局面,实则纵容了校园内的违法犯罪事件。
近年来,在处理中小学安全事故问题上,除了暴力伤害事件之外,司法机关基本上处于旁观状态,如果当事学生的监护人不起诉,或者当事学校不移送,安全事故的处理,就在教育系统、学校之内,当事人并未追究刑事责任,本应依法治教的教育,就这样置身法律之外。



其实,不仅仅是校园安全事故的处理有法不依,教育管理中,还有很多司法盲点。比如,虽然一直有呼吁,要求司法介入高校越演越烈的学术不端处理,严查其中的学术欺诈,可是,目前高校的学术不端处理,如果当事人不起诉,或者学校在对学术不端者进行行政处罚之后,不移送司法机关,司法机关是不会介入调查的。这种执法局面,实则纵容了校园内的违法犯罪事件。(文/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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