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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昝风华]汉代的预知信仰与历史散文的叙事模式

[昝风华]汉代的预知信仰与历史散文的叙事模式

汉代的预知信仰与历史散文的叙事模式

昝风华



【专题名称】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
【专 题 号】J2
【复印期号】2008年12期
【原文出处】《中华文化论坛》(成都)2008年2期第61~67页
【英文标题】Predictiveness Belief in Han Dynasty and the Narrative Mode of Historical Essays
【作者简介】昝风华,山东德州学院讲师,文学博士。(德州 253023)
【内容提要】 汉代预知信仰对本时期历史散文之叙事模式有突出影响。由于预知信仰的流行,汉代历史散文的作者在叙述历史事件时,常以带有民俗信仰意味的预兆(包括预言)来暗示、照应事件的发展趋向和结局,从而形成了若干叙事模式,其中较为典型的叙事模式是贵人有吉验模式、败亡有凶兆模式、梦兆应验模式、以善恶报应理念为依据之预言应验模式等。
【关 键 词】汉代/预知信仰/历史散文/叙事模式
【中图分类号】I206.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139(2008)02-0061-07


    预知信仰是一种民俗行为,即根据自然现象或人的形貌表现,推测人或事物将要发生的变化。汉代社会是一个“鬼神术数之世界”[1],人们有着多种多样的信仰对象,并使用了五花八门的方术以解决对不可预知的未来的疑惧,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就属于预知信仰的内容。当代历史理论家海登·怀特指出:历史讲述的不仅是事件,“而且有事件所展示的可能的关系系列。然而,这些关系系列不是事件本身固有的;它们只存在于对其进行思考的历史学家的大脑中。这里,它们存在于被神话、寓言和民间传说及历史学家自己文化的科学知识、宗教和文学艺术概念化了的关系模式之中。”[2]预知信仰便在史家的脑海中造成了一种事件的关系模式,并影响到了他们叙事的整体构思。在预知信仰流行的时代背景下,汉代历史散文的作者惯以带有民俗信仰意味的预兆(包括预言)来暗示、照应事件的发展趋向和结局,从而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叙事结构。汉代历史散文中所出现的各种预兆,若就其发出物体而言,有星气兆、卜筮兆、动植物兆和与人有关的形体兆、行为兆、梦兆、预言兆等;就其指示内容而言,又大致可分为吉兆和凶兆两类。以这些不同类别的预兆和与它们相对应的结局为中心,形成了汉代历史散文的若干叙事模式,下面就对其中较为典型的四类叙事模式加以具体论述。

    一、贵人有吉验和败亡有凶兆模式的形成
    汉代民众中流行着一种富贵之人多有吉祥之兆的信仰。如《史记·高祖本纪》述沛县父老之言曰:“平生所闻刘季(刘邦字季)诸珍怪,当贵,且卜筮之,莫如刘季最吉。”《史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载,邛成侯王奉光(汉宣帝王皇后之父)初生时,“夜见光其上,传闻者以为当贵云。后果以女故为侯。”据《史记·大宛列传》所记张骞之语,乌孙王昆莫生后被弃于野,“乌嗛肉蜚其上,狼往乳之,单于怪,以为神,而收长之”;《后汉书·鲜卑列传》载,鲜卑投鹿侯之妻自言吞雹妊娠产子,“此子必有奇异”,可见当时外族人中也流传着这种看法。汉代知识阶层亦多持此说。如刘向曾在封事中说:“物盛必有非常之变先见,为其人微象。”[3]王充《论衡》之《吉验篇》云:“凡人禀贵命于天,必有吉验见于地,见于地,故有天命也。验见非一,或以人物,或以祯祥,或以光气。”[4]在这样的信仰风俗影响下,汉代历史散文对帝王、后妃和公侯大臣如何获取功名富贵之事的叙写常常伴随着对各种吉祥征验的交代,形成了一类贵人有吉验的叙事模式。
    首先是对帝王怪奇之征的记叙。《论衡·奇怪篇》云:“帝王之生,必有怪奇,不见于物,则效于梦矣。”[5]为方便论述,现将九位汉代帝王的吉祥征兆择要列一简表如下:


   
    再次是对公侯大臣发迹之象的叙述。如《史记·田敬仲完世家》开篇便说周太史为陈完卜卦,言其子孙将代陈有国。篇末又赞叹“易之为术,幽明远矣”,说陈完后世之昌盛“非必事势之渐然也,盖若遵厌兆祥云”。《外戚世家》写窦太后之弟窦广国(字少君)为其主入山作炭,与百余人暮卧崖岸下,“岸崩,尽压杀卧者,少君独得脱,不死。自卜数日当为侯,从其家之长安”,果与其姊相认,后封为章武侯。《汉书·朱买臣传》写朱买臣贫贱时大言曰:“我年五十当富贵。”此外,相人者对其中一些人美好未来的预言,也是一种吉祥征验。
    汉人又相信在死丧祸败之事来临之前会出现各种不祥征兆,所以汉代历史散文中还存在着一类败亡有凶兆的叙事模式。下面以表格的形式罗列了汉代历史散文中的一些有代表性的不祥之兆和与其相应的结果:


   
    以上所列吉验和凶兆包括天象兆、光气兆、卜筮兆、动植物兆、器物兆、形体兆、梦兆、预言兆、神鬼兆等,涉及到占星、望气、蓍龟、相人、杂占等方术。大凡某人生有伟容异貌或在某方面与古圣先贤沾边,神光宝气、瑞物喜事等出现皆为吉兆。元帝皇后王政君先前许嫁未行而所许者辄死,是一种特殊的“吉验”。《论衡·骨相篇》云:“夫正(政)君之相当为天下母,而前所许二家及赵王,为无天下父之相,故未行而二夫死,赵王薨。是则二夫、赵王无帝王大命,而正(政)君不当与三家相遇之验也。”[6]昭帝、明帝、章帝的早慧、早成是他们的圣瑞之征。宋皇后、窦广国“大难不死”,预示着他们“必有后福”。秦始皇和汉高帝死前皆荧惑守心。《汉书·天文志》云:“荧惑为乱为贼,为疾为丧,为饥为兵,所居之宿国受殃。”同篇注引李奇语曰:“心为天王也。”[7]霍家和董贤受处罚之前宅第门皆无故毁坏。《汉书·五行志中》引京房《易传》曰:“上下咸悖,厥妖城门坏。”[8]据此,宅门自坏也是主人内不顺,外不敬所致。刘荣车舆突坏而江陵父老知其将一去不返。《汉书·杨敞传》载,太仆戴长乐上书告杨恽之罪云:“高昌侯车犇入北掖门,恽语富平侯张延寿曰:‘闻前曾有奔车抵殿门,门关折,马死,而昭帝崩。今复如此,天时,非人力也。’”可见车驾出事在时人看来也是不祥之征。鼠、鸮之类恶物盈集于霍氏宅屋,王莽“登仙”之华盖车竟似丧车,蛤蟆鸣叫于彭宠堂上,吴王“白日见鬼”,都会令人产生坏的联想。泰山大石自立、上林枯柳起生对宣帝来说是吉验,对昭帝来说却是凶兆。《汉书·五行志中》引眭孟之说解释此事,言石、木皆阴类,为下民之象,泰山为王者易姓告代之处,故这些征兆乃是预示“当有庶人为天子者”。又引京房《易传》曰:“枯杨生稊,枯木复生,人君亡子。”[9]总之,“任何意外的或不平常的事件,再微小也可以是预兆”[10]。当然,这些预兆中捕风捉影、牵强附会的东西居多,有的甚至是当时某些人为了某种目的而利用人们的心理特点假造出来的。然而不管怎么说,这种种吉凶征兆在汉代历史散文中或出现于篇(传)首,或出现于篇(传)中、篇(传)末,或散见于不同篇卷中,都对人物的命运和事情的发展变化起了预叙或回应的作用。

    二、梦兆应验模式的形成
    梦既可以是吉验,也可以是凶兆。考虑到梦境是一种特殊的精神活动,而汉人对梦兆又极为重视,现将汉代历史散文中梦兆应验的叙事模式单独列为一类,并结合汉代的梦兆信仰风俗对其加以分析论述。
    汉人对梦满怀敬畏之心。据《史记·佞幸列传》,汉文帝曾梦见自己欲上天而不能,这时有一棹船之黄头郎从后面推他上天,其衣后穿,文帝醒后即暗自寻找梦中之人,于是得邓通而尊幸之。《汉书·景十三王传》载,广川王刘去与宠姬昭信曾杀死几名姬妾及其从婢,后来昭信生病,梦见了她们,刘去说:“虏乃复见畏我!”乃将尸体掘出,皆烧为灰烬。据说中国人信奉佛教就跟汉明帝的一个异梦有关:《后汉书·西域传》载,“世传明帝梦见金人,长大,顶有光明”,群臣或言此为西方之神,名曰佛,明帝乃遣使天竺问求佛法,于是始有信其术者。《后汉书·皇后纪》载,汉灵帝梦见桓帝为宋皇后和勃海王刘悝冤死之事而发怒,还说“上帝震怒,罪在难救”,既觉而恐,问人曰:“此何祥?其可攘乎?”据《后汉书·文苑列传》,王延寿“曾有异梦,意恶之,乃作《梦赋》以自厉”。当时有梦为神灵示象的说法。《论衡》之《乱龙篇》云:“神灵示人以象,不以实,故寝卧梦悟见事之象。将吉,吉象来;将凶,凶象至。”[11]《纪妖篇》又言占者谓梦为“魂行”。占梦在汉代属于杂占一类方术。《汉书·艺文志·数术略》云:“杂占者,纪百事之象,候善恶之征。《易》曰:‘占事知来。’众占非一,而梦为大,故周有其官。”[12]《艺文志·数术略》之“杂占”部分还载有《黄帝长柳占梦》十一卷、《甘德长柳占梦》二十卷(《隋书·经籍志》另录有《京房占梦书》三卷)。王符《潜夫论》之《梦列》篇将梦分为直、象、精、想、人、感、时、反、病、性十类,并论察梦之大体云:
    清洁鲜好,□貌坚健,竹木茂美,宫室器械新成,方正开通,光明温和,升上向兴之象皆为吉喜,谋从事成。诸臭污腐烂,枯槁绝雾,倾倚徵邪,劓刖不安,闭塞幽昧,解落坠下向衰之象皆为□□,计谋不从,举事不成。妖孽怪异,可憎可恶之事皆为忧。图画恤胎,刻镂非真,瓦器虚空,皆为见欺绐。倡优俳儛,侯小儿所戏弄之象,皆为懽笑。此其大部也。[13]
    这可以说是对当时占梦之法的一个总结。
    由于深受梦是对人未来的暗示和象征这种看法的影响,汉代历史散文作者常将梦兆与人物的前途和事件的发展拴系在一起。例如《霍光传》写大将军霍光死后,其妻显、其子禹及兄孙云、云弟山骄奢不逊,谋为叛逆,又自料难逃法网而惶恐不安,于是噩梦连连:“显梦第中井水溢流庭下,灶居树上,又梦大将军谓显曰:‘知捕儿不?亟下捕之。’”“禹梦车骑声正讙来捕禹。”霍光妻显梦见井坏灶飞,此为灭家之象;这两个梦象颠倒错乱,又似为《潜夫论·梦列》所言“计谋不从,举事不成”的兆验。显的后一个梦和霍禹的梦都是所谓“有忧即梦其事”(《潜夫论·梦列》)的记想之梦,也可以算作日后应验的直梦。总之这几个梦都预示着霍氏一族将要有败亡之祸。再如《吴越春秋·夫差内传》写吴王夫差白日假寐于姑胥之台,梦入章明宫,见到一系列奇怪景象。吴王命太宰嚭占之,太宰嚭为讨好其主,强将此梦释为吉祥之兆。吴王又召精通占梦术的公孙圣前来,公孙圣的解说却令天差大怒:
    臣闻章者,战不胜,败走傽偟也;明者,去昭昭,就冥冥也。入门见鬲蒸而不炊者,大王不得火食也。两黑犬嗥以南,嗥以北者,黑者,阴也,北者,匿也。⑥两殖宫墙者,越军入吴国,伐宗庙,掘社稷也。流水汤汤,越宫堂者,宫空虚也。后房鼓震箧箧者,坐太息也。前园横生梧桐者,梧桐心空,不为用器,但为盲僮⑦与死人俱葬也。[14]
    弗洛伊德曾在《梦的解析》一书中介绍过非科学界的两种释梦方法,其一是“将整个梦作一整体来看,而尝试以另一内容来取代”;其二是“视梦为一种密码,其中每一个符号,均可按密码册一般,用另一已具有意义的内容,一个个予以解释”[15]。公孙圣解梦所用的便是“密码法”。虽然吴王一怒之下杀害了他,其语还是应验了。又如《越绝书·外传·记吴王占梦》以吴王占梦为中心,通篇采用了梦兆—结局的写作模式。此外,上面三个表格中所列的苍龙据腹、日月入怀、飞虫入肤、扪天舐天、神灵谴责、裸袒受辱等梦兆也都具有一种或吉或凶的象征意味。

    三、以善恶报应理念为依据之预言应验模式的形成
    汉代历史散文(主要是《史记》和《汉书》)中有一类根据人的或善或恶的行为推测其未来的特殊预言。举例如下:
    (鲁大夫孟禧子曰)孔丘,圣人(指商汤)之后……吾闻圣人之后,虽不当世,必有达者。今孔丘年少好礼,其达者欤?(《史记·孔子世家》)
    始陈平曰:“我多阴谋,是道家之所禁。吾世即废,亦已矣,终不能复起,以吾多阴祸也。”(《史记·陈丞相世家》)
    始定国父于公,其闾门坏,父老方共治之。于公谓曰:“少高大闾门,令容驷马高盖车,我治狱多阴德,未尝有所冤,子孙必有兴者。”(《汉书·于定国传》)
    上(宣帝)忧(丙)吉疾不起,太子太傅夏侯胜曰:“此未死也。臣闻有阴德者,必飨其乐以及子孙。今吉未获报而疾甚,非其死疾也。”(《汉书·丙吉传》)
    初,(严)延年母从东海来,欲从延年腊,到洛阳,适见报囚。母大惊,便止都亭,不肯入府……母毕正腊,谓延年:“天道神明,人不可独杀。我不意当老见壮子被刑戮也!行矣!去女(汝)东归,埽除墓地耳。”(《汉书·酷吏传》)
    (元后祖父王翁孺曰)吾闻活千人有封子孙,吾所活者万余人,后世其兴乎!(《汉书·元后传》)
    这些预言或说行善得福,福及子孙,或说作恶招祸,祸及后世,总之都是基于一种善恶报应的理念而发的。它们与其他征兆一样,也对人物命运和事件结局起了暗示或呼应的作用。
    行善得福、作恶招祸之说有一定的现实依据,如有善行者会得到君主封赏和民众拥护,有恶行者会招来法律制裁和民众唾弃等,但又认为人的行动受着冥冥中的神灵的监视,它们会根据人的行为善恶分别施以福祸。对于这种说法,人们一般会追溯到《周易》《坤卦·文言》云:“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16]但产生年代早于《文言》的《老子》一书中已有此类表述,如《说苑·敬慎》引老子语曰:“人为善者,天报以福;人为不善者,天报以祸也。”[17]《文子·符言篇》也引用老子的话说:“其施厚者其报美,其怨大者其祸深。”[18]《老子》一书带有一定的风俗文化色彩。《史记·儒林列传》载,汉景帝时之博士辕固生曾说《老子》为“家人言”,即普通人之言论,此语在某种意义上反映了《老子》的民间性质。现代也有不少人推测《老子》一书可能是一部由老子汇编整理而成的民间格言集。又据美国学者罗浩研究,《老子》属于一种“明显口头化的哲理诗”[19],它们曾以不同单元的形式在口头上长期流传,最后被集合抄写下来。他还推测这些哲理诗是以道家哲学为中心的师徒嫡系编写的,虽然此观点尚待商榷,但他指出《老子》语句在成书前的口耳相传性质,却可以进一步印证《老子》一书中有不少成分是来自民间长期流传的格言或谚语的看法。文献记载表明,先秦时人已多持阴德、阴祸、善恶报应的论调,由此看来,“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人为善者,天报以福;人为不善者,天报以祸”之类说法并不是儒家或道家创立的,它们最终还是源于民间,是民俗信仰的一种表现。
    秦汉时期,有关行善得福、作恶招祸的说法依然盛行不衰。如秦使王离攻赵之时,有一为“客”者说:“夫为将三世者必败。必败者何也?必其所杀伐多矣,其后受其不祥。今王离已三世将矣。”(《史记·王翦列传》)汉景帝曾下诏说:“盖闻为善者,天报之以福;为非者,天报之以殃。”(《史记·吴王濞列传》)名将李广曾问望气者王朔自己因何不能以军功取侯,王朔说:“祸莫大于杀已降,此乃将军所以不得侯者也。”(《史记·李将军列传》)《史记·白起列传》中白起自杀前也有类似的言论。《淮南子·人间》云:“夫有阴德者,必有阳报;有阴(当作‘隐’)行者,必有昭名。”⑧就连《史记》和《汉书》对事件因果关系的解释往往也是以善恶报应观念为基础的⑨。辑成于东汉的《越绝书》之《外传·记范伯》有这样的总括性话语:“伤贤丧邦,蔽能有殃;负德忘恩,其反形伤。坏人之善毋后世,败人之成天诛行。”[20]王充《论衡》之《福虚篇》云:“世论行善者福至,为恶者祸来。祸福之应,皆天也,人为之,天应之。阳恩,人君赏其行;阴惠,天地报其德。”“有阴德天报之福者,俗议也。”《祸虚篇》云:“世谓受福佑者,既以为行善所致;又谓被祸害者,为恶所得。以为有沉恶伏过,天地罚之,鬼神报之。天地所罚,小大犹发;鬼神所报,远近犹至。”[21]王充虽是在批判善恶报应之说,但其言却进一步证明此说的确是一种长久流传的世俗性思想观念,至今仍有“恶有恶报,善有善报”的俗语。
    由于善恶报应观念的流行,以此观念为依据而作的预言在汉代大量出现,并成为世人所信仰的吉凶征兆之一种。正是在这样的风俗文化氛围中,根据人的或善或恶的行为所作的具有一定神秘意味的预言与其应验过程构成了汉代历史散文的又一叙事模式。

    四、结语
    或言汉代历史散文多记吉凶征验乃是本时期经学思想之影响所致,这一因素当然不能忽视,但又不尽然。汉代的经学其实是吸收了包括预知信仰在内的许多民间数术方技类知识观念的,这点姑且不论。即使汉代上层社会所提倡的天人感应、阴阳五行、祥瑞灾异等说法,在当时的一般民众中也不是没有。如《东观汉记》卷十八载,王阜为益州太守,连有瑞应,“世谓其用法平正,宽慈惠化所致”;汉画中还有许多瑞应图,如凤凰、麒麟、神鼎、蓂荚、嘉禾、甘露、连理木、比目鱼等,这些都表明祥瑞思想在汉代是如何深入人心。据《汉书·西域传下》,车师国后王姑句之妻曾说:“矛端生火,此兵气也,利以用兵。”就连西域人在用兵这样的国之大事中也相信预兆,而他们显然并未受过什么经学思想熏陶。正如西汉陆贾所言:“夫目瞤得酒食,灯火华得钱财,乾鹊噪而行人至,蜘蛛集而百事喜。小既有征,大亦宜然。”[22]无论是根据祥瑞灾异预测国家大事,还是根据吉凶征兆预测生活小事,都属于预知信仰的不同表现形式。当然,与这类民俗信仰有关的知识观念经过汉代儒者的提炼和升华后,其中有一部分已经转变成了一般人不易掌握的雅文化。但是,正如本文所论,汉代历史散文作者在谋篇布局时对各种预兆的记叙和利用,在很大程度上仍是民俗信仰的影响所致。

    注释:
    ①《史记·张耳陈余列传》中善说星者甘公曰:“汉王之入关,五星聚东井。东井者,秦分也。先至必霸。”
    ②相传尧妊娠十四月而生。
    ③刘询生数月即因巫蛊事受牵连而系狱。
    ④《汉书·五行志中》云:“有虫食其叶,成文字,曰‘公孙病已立’。”
    ⑤此事亦载于《汉书·天文志》。
    ⑥《越绝书》中公孙圣释此句为“大王身死,魂魄惑也”。
    ⑦此二字《越绝书》作“甬當”,“甬”即“俑”,“當”前断句,应据改。
    ⑧此语又见于《文子》卷上和《说苑·贵德》,“阴行”皆作“隐行”。
    ⑨如《史记》之《项羽本纪》、《燕召公世家》、《越王勾践世家》、《韩世家》、《蒙恬列传》、《黥布列传》、《东越列传》,《汉书》之《韩彭英卢吴传》、《贾邹枚路传》、《张汤传》等篇的末尾都表达了这种观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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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文子卷上[M].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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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袁康,吴平.越绝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50.
    [22]西京杂记校注[M].向新阳,刘克任校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151.^NU1

(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2008年12期,来源:语文新课程资源网)

[ 本帖最后由 karin 于 2009-7-22 01: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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