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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世民]师法中国地方志的传统

[张世民]师法中国地方志的传统

  一

  首先,我们要估计一下近年来中国地方志事业的主要成就和缺点。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重新启动了中国地方志的编写事业,提出了新的指导思想,明确了新的编写体例,增添了新的内容要素,也初步形成了具有当代特色的学科理论。我们强调历史的真实性,主张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通过知识创新来推动修志工作,取得了十分丰硕的学术成果。这些做法是过去地方志中所没有的,至少地,在传统地方志工作中是不自觉的。这些做法,具有基本的、建设性的意义。但是在现实社会的实践中,我们的地方志工作有什么缺点呢?第一,强调了真实性,忽略了周期性。地方志本应与现实紧密结合,结果却成了历史杂烩,淡漠了与现实生活的关系。第二,著述有共性,但丧失了个性。如果把虚套的过程性文字筛选一下,不少志书就很难找出具有个性的内容;强调地方特点和时代特点,结果仍然限于具体资料的平面处理,而看不见编者的学术立场和著述观点。第三,重视了政治性,却忽视了学术成效。我们编写地方志的指导思想,在于“但求无过”,也就缺少创新,缺乏新知,缺失了必要的感情色彩。许多志书写得干巴巴的,没有感情灌注,编者也不敢将个人感情倾注其中,认为这就是所谓的客观性。出现这些缺点和不足,当然是新编地方志书在探索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也是对传统地方志流于简单化的一种反拨。我们地方志工作者要对这些缺点和不足负责,不能单说前人的学术传统有所不足,而要看到我们尚未将历史传统和现实实践有机结合起来,甚至只学到了皮毛而没有领会其精神。

  地方志要贯彻落实新的指导思想,就必须设法改进当前的编辑工作。但是片面强调思想更新,而抛弃了优良的学术传统,那就要犯严重的错误了。我们的工作改进,主要在于形式方面,但不限于具体形式。我们要进一步搞好第二轮地方志工作,还需要反复温习地方志的传统,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寻求创新,而不能简单地将对传统的割裂和背叛视同创新之举。

  二

  地方志具有中国的民族个性。也有人说,地方志是中国独有的传统著述范式,西方国家没有过这种著述传统。正因如此,我们就无法通过向西方学习,来改进地方志的著述范式,但是在当代地方志的编辑实践中,采用源自西方的章节体、年鉴体等著述范式,实际上也是向西方学习。这种学习,是保持地方志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活力源泉。但是,第二轮地方志编写中,还有没有师法中国地方志传统的余地呢?我看应该是有的。

  中国地方志有两种传统:一种是官方修志。一般是在地方行政长官的主持下,邀请专家学者来进行编写。搜集资料的或许是当地学人,但担任总纂的,可以是当地耆宿,也可以是异域鸿儒。比如明代嘉靖《陕西通志》,监修者是陕西布政使赵廷瑞,总纂马理、吕楠都是当地名儒;清代状元毕沅乾隆年间先后担任陕西巡抚、湖广总督,一些有名幕僚如孙星衍、洪亮吉、章学诚等,都参与过陕西、湖北地方志书的总纂,但他们本身都不是当地人。官修志书的特点,就是其官方的权威性和正统性。

  另一种是私家修志。一般是当地人修当地志书,而且多是博学鸿儒,或地方耆宿。譬如明代弘治状元康海、吕楠,分别编写《武功县志》《高陵县志》,都是私家修志的典范。某些私家修志,甚至还有父子接替的特点。譬如康海与乃父康镛两人,一个搜集资料,一个执笔撰写,就具有家族性的继承性,编撰者也饶具独立的立场。

  我们要编写好当代地方志,固然要采用官方修志的基本立场,但在学术研究方面,则要重视私家修志的独立精神。有人讽刺说,地方志工作者是井底之蛙,是乡愿主义,长久依附于官场生态,不存在独立的人格精神。我不同意这个说法。地方志工作者应该是知识分子,甚至应该是公共知识分子,尽管他们都有一定的地域性,但其公共人格是必须充分肯定的。就国内外的著书人格而言,根本不存在可以超越国家或地区限制之上的公共人格,公共知识分子的公共性也有大小之分,区域性、民族性也是一切公共知识分子所不可避免的。就当代来说,我们不必企求所有的地方志工作者成为公共知识分子,正如一切知识分子未必都是公共知识分子一样,但是当代地方志工作者作为一个区域的舆情掌握者,应该努力保持和发挥其独立的文化人格,则是毋庸置疑的。

  在传统地方志书中,地方志工作者经常以表达独立的思想立场为个性标志。且不说康海、萧之保等私家修志工作者,他们常常通过张扬独立的个性而实现其公共人格;即使像毕沅、马理等官方志书的监修者和总纂者,他们也都曾将个人观点寓于著述之中,譬如嘉靖《陕西通志》中所署名的“雍人曰”,其实就是其个人观点的直接表达。他们对于国家问题、民生问题和官场利弊的分析,都带有强烈的政治立场和思想观点,具有鲜明的著述个性和感情色彩。

  我们学习传统的地方志书,既要总结官修志书的组织特点,尽量发挥官修志书的权威性和公益性,同时又要师法习私家修志所凸显的独立的公共人格。我们固然不必因袭传统地方志的具体做法,但是努力继承这种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张扬其民族个性,将历史经验和现实诉求相结合,将传统范式和当代创新相辉映,仍然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三

  传统地方志工作的一些组织经验和工作方法也值得我们学习和师法。举隅如下:

  采访员制度。地方志编写不能面向衙门,而要面向社会。要将社会变动的鲜活信息集中起来,就要推行采风制度。从先秦到明清时期,对于民间歌谣的采风制度,是中国历史文化发展史上的一个优良传统。在传统的采风制度中,设立采访员,由采访员直接进入社会各界,通过互动联络来集纳社会资讯,是一种重要的工作方式。采访员可以来自各个社会阶层,来自不同的公共人群,尤其是参与过社会公益工作的人员,应该成为采访员的主要来源。在首轮修志工作中,我们对于采访员制度使用不够主动,甚至完全依靠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而完全忽视了独立的采访员制度。在第二轮修志工作中,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为地方志资料的主要提供者仍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在事实上其工作范围逐渐缩小,涉及工矿企业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亟需通过专门社会调查加以征集,因而重新推行采访员制度很有必要(当然,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将社会调查交给学术中介机构也是保证其客观性的一种重要渠道)。

  集体会商制度。对于一些重要志书的编写,不仅要考虑资料的征集、整理问题,更要考虑体例编排和思想指导的问题。所谓思想指导不应该是抽象的,更不是单纯依凭今日的思想观点来扭曲历史事实,而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志书中不可能缺失了言论,所谓述而不作不可能完全做到,甚至压根儿不必如此去做。孔子当年主张述而不作,其实是寓观点于书法之中,这也就是“春秋笔法”,其实质在于有所避讳,有所褒贬。司马迁的《太史公书》中,也继承了孔子的春秋笔法,但司马迁不再随意避讳,而是通过具体事实的叙述,来表达个人的褒贬态度。对于尊者、亲者,也不是一讳到底,而是讲究必要的方式、方法。譬如对于汉高祖、汉武帝的态度,就是他运用叙述性体现褒贬态度的一种具体技巧,那种“把立场观点放在脸上,开口见喉咙,缺乏技巧”(徐铸成语)的做法,其实也不利于志书编纂艺术的提高。现在的新编志书,在指导思想的运用方面,明显有一种庸俗化的倾向,有其标签而无其作为,结果不但毫不深入,反而有所僵化、有所套化。追根究底,同样不利于现实社会问题的研究、分析。对于重要问题采取集体会商制度,就能避免个人的思想倾向,更好地体现志书的权威性。有的新编志书缺失了社会监督,将个人的片面倾向灌注其中,歪曲了历史事实,这种做法是必须克服的。

  资料长编制度。志书的编写,要有编辑层面和总编层面的区别。不要让普通编辑一面南墙走到底,走不通也要走,更不要期待主编、总纂统揽一切,包办一切。我们既要发挥编辑的基础性作用,又不能不强调工作程序。编辑的基础性作用的发挥,主要是通过资料长编制度来落实。我们无法确知司马迁当年撰写《太史公书》时,是否有专门的学术助手,但以其从太史令到中书令的职务升迁,以及实际支配权力的提高来看,这部史书不可能完全是私家修志,他也不可能没有一个学术助手。至少地,他作为乃父司马谈的继承者,在政治上、学术上和思想上有过师承关系,他本人就是乃父的学术助手。司马迁与汉武帝时期包括董仲舒在内的学者的师承关系,也人所皆知。从这个意义上说,司马迁不是五经博士,不是皇帝的“顾问官”,但是他的现实身份和政治地位,决定了他的整个著述活动不是孤立的、孤独的,他自称“藏诸名山,传之其人”,实际上并未锁入金匮,加上密钥,成为旷世罕睹的私家著述。至于司马光撰著《资治通鉴》,毕沅撰著《续资治通鉴》,都有多位重要的学术助手,帮助他们料理一些资料长编层面的基础性工作。当代第二轮地方志编写工作中,要重视资料长编制度,在编辑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主编、总纂的主导作用。

  学术引进制度。地方志事业是一项可持续发展的事业,因而需要不断养成人才、作育人才。地方志事业的人才来源可以是多样的,但无非是管理人才和业务人才两种。其中管理人才是必需的,他们可以提供后勤保障,但不能因为实行了国家公务员制度,就认为地方志的一切工作都是管理层面的事情,依靠行政工作就可以完全代替一切;业务人才的生成和培育,在地方志工作的任何一个阶段都是非常必要的,都是不可或缺的。要养成业务人才,就必须借鉴传统的学术引进制度。因为在我国的高等院校中,并不直接培养和生成地方志业务人才,一些历史学专业、档案学专业或其它社会科学专业的毕业生,要适应地方志工作的需要,还必须通过扎实的、手把手的业务训练,否则就很难养育成一支合格的地方志工作者队伍。所谓学术引进制度,也就是通过富有经验的修志工作者对于后来者的直接带动,使之逐步适应工作环境,掌握工作方法,独立地开展各项业务。现在的人们不愿“好为人师”,但这种做法仍是必要的。

  主编、总纂亲自动手。志书设立编纂委员会,是基于行政监督的需要;而主编、总纂亲自动手,更是题中应有之义。现在不少志书的主编是挂名主编,总纂也是甩手掌柜,主任与主编职责的交叉,主任协调工作量的增大,是导致此项工作流于挂名的原因之一,但是主编、总纂总是挂名,不仅不能保障志书的学术质量,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学术腐败的一种表现。行政协调是必要的,但不能用行政协调代替学术原创;主编、总纂亲自动手,正是其参与学术原创活动的重要保证。主编、总纂是编辑人员的一种,不能忘却了自己的本职责任。主编、总纂要参与规划学术目标,撰写著述要领,梳理编纂经验,反思工作流程,尤其是对志书的纲领性要求,诸如科学分类和篇目大纲、主旨内容和工作方法,都需要主编、总纂亲自确定,亲力亲为。尽管传统正史的编写,经常以当朝宰相领衔其事,个别正史的署名者甚至只字未赞(如《旧唐书》的领衔者刘昫),但这恰恰是正史被意识形态化的一种官场陋习。传统志书的监修,一般由地方长官领衔,但主编、总纂多由学者亲力亲为。在第二轮地方志编写中,我们要努力克服这种封建的官场陋习,将现代知识产权理念贯穿到整个修志工作中来。

  业务探讨制度。政治学习是养成一种眼光,培养一种视角;业务学习、业务探讨同样是培养一种眼光、养成一种视角。在很大程度上说,政治眼光有前瞻性,但反应的却是现实的政治立场和社会观点;而业务探讨有专业性,但体现的却是志书的学术质量和文化水准。业务探讨制度,是保证志书适应社会现实,体现学术质量的一种制度。对于业务探讨制度的执行情况如何,探讨问题的深度和广度怎样,以及是否具有包容性和开放性,都是这种制度有无价值、价值高低的具体表现。业务探讨要走出封闭,走向人群,还需要有一个民主的、开放的公共话语平台,这就是地方志学会、研究会等学术中介组织,通过学术中介组织来容纳各个方面的专业人才,才能真正彰显地方志的学术性和社会性。

  四

  地方志工作的第一使命是做好编辑工作。过去地方志工作者的技术职务叫编辑、编审,实际上就强调了地方志工作的编辑特点。有人称编辑是裁缝,总是为别人做嫁衣裳,自己的嫁衣总是做不出来。唐代有名的史学家刘知几,深感御用做嫁的困难和艰窘,退而求其次,专门思考如何做嫁衣的问题。如此一来,他的学术嫁衣研究——《史通》反而受到了人们的关注。

  不过,我要说的是,与报纸编辑、出版编辑相比,地方志的编辑有其相对的独立性。首先,与报纸编辑相比,两者同样有直接编采的任务,都要对所采撷的资料文献加以编缀处理。但是报纸编辑面对的是鲜活的现实资讯,而地方志编辑面对的是陈旧的历史资讯。现实中的社会意识形态比较鲜明,编辑人员容易拿出自己的判断立场,而历史资讯相对陈旧,其社会意识形态有所钝化,现实与历史之间社会意识形态的对比感就比较明显,这就要求地方志工作者进行科学辨析和学术考证,然后才能得出较稳妥、客观的结论。报纸编辑所表现的是现实的社会意识形态,其基本评价属于现实的功利评价;而地方志编辑所表现的固然也是现实的社会意识形态,但因与历史资讯出现了一定的距离感,某些现实的功利诉求相对疏离,所以更多地表现出一种历史的审美评价。究竟怎样揭橥真实的历史现象,将现实的社会眼光投射进历史纵深而又不扭曲历史真相,乃是衡量地方志编辑学术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尺度。

  其次,与出版社编辑相比,地方志书在出版环节仍然要遵循现行的出版规范和要求,但就编辑环节来说,地方志编辑与出版社编辑也有较大的差异。出版社编辑在选题上可以体现其社会倾向,但是不能随意改变著作权人的基本立场。在很大程度上,除了出版编辑自变角色成为著作权人,或者通过向特定的著作权人约稿来体现其社会倾向,否则他们都不能随意强加自己的学术立场。出版社编辑参与加工的图书大都已经成熟或基本成熟,即使有某些尚不成熟的书稿,也都有了既定的学术立场。而地方志的编辑则需要通过原料加工、改造的功夫,从原始档案、资料文献中爬梳、整理话语线索,先是编辑资料长编,然后打造成成熟的志稿。有的志书,甚至要求初始编辑处理到位、处理到家,主编、总纂的缺位也要由责任编辑来补足。从这个意义上说,地方志工作不单是一种编辑行为,更重要的还是一种著述行为,是一种有原创特点的著作权人的行为。与出版社编辑相比,他们的工作战线更长,工作领域更宽,工作周期更久,著述色彩也更加浓郁。

  要做一名出色的地方志编辑,至少要有两套本领:一套本领是摸清舆情或行情。换句话说,就是要明确政策界限,了解实际情况,善于抓住问题的关键。对于现在的地方志编辑来说,要想掌握社会各个行业的全部情况,熟悉当地社会的角角落落,恐怕也不现实;但是熟悉行情、了解区域,又是我们对所有地方志工作者的基本要求。用时间换取熟悉,用投入获取行情,是地方志工作者走向成熟的必由之路。假如一个地方志工作者对所在的那个区域、那个行业茫然无知,一窍不通,要让他热爱工作,搞好工作,就是痴心梦想。

  另一套本领是熟悉编辑技巧和规范。地方志著述有自己的一套相对独立的学术规范,这套学术规范是长期以来逐渐形成的,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准和严格的表达程序,但是这套规范也有一定的张力和弹性,不可机械对待。地方志的学术规范,一个是其独特的分类体系。这套分类属于传统的分类体系,与近代西方的科学分类法不尽相同,很难用近代的学科概念来直接对照,但是它的科学性和逻辑性仍然显而易见。一个则是它的独特的编写体例。地方志的编写体例,包括了体裁、用语、技术规范和著述范式等。在著述范式上,当代志书所常见的章节体,其实来自近代西方学术传统,而传统地方志的平列分目体,主要体现在基本内容的部类划分上。至于编年体、纪传体、纪事本末体等体裁,至今仍然在活化使用中。另外,在语言表达上、技术规范上,新编志书都有与时俱进的特点,但是传统志书语言简洁,内容写实的优点,仍未丧失其顽强的感染力。

  地方志编辑要成为一名合格的编辑,不能满足于熟悉编辑技巧,还要努力了解不同的行业。各位编辑可以有所专攻,有所特长,但是成为博学广识的“杂家”,大略熟悉不同行业的情况也非常必要。尤其是从科学分类的角度,熟悉各个行业的基本分工和工作重点仍然是最起码的要求。如果是一部市县志的编辑,不但要掌握行情,还要熟悉地情,因为总的区域有限,所以熟悉地情也有客观的可能性;如果是一部省志的编辑,至少要了解部分行情,掌握省情的基本信息。至少地,要掌握那些公共性、公益性较强的省情信息。作为一部志书的主编、总纂,要比普通编辑懂得更多一些,了解更广一些,否则就不配做一名主编或总纂。主编和总纂既要有深厚的业务知识,又要有足够的灵活性。这种灵活性,并非丧失原则立场的随意性,而是在原则基础之上的变通和适应。主编、总纂的协调能力和统揽能力,也可以在这个方面有所体现。

  地方志编辑也要有开放性,注意吸纳那些掌握有行业知识和区域知识的社会人才。这些社会人才,一开始并不具备地方志知识,但是通过适当的培训和引导,使之逐步成为地方志机构的外援力量,成为地方志工作的有力后盾,甚至成为地方志工作者的直接顾问。就一个县区来说,不管是长期在党政机关工作的人员,还是各个行业的资深当行者,都可以设法吸引到地方志工作者中来。事实上,历来的地方志工作者,尤其是担任采访员和审稿员的人员,也都是从不同社会界别、不同行业中邀请来的行家里手,他们未必皆熟悉地方志编写技巧,但是他们对于特定区域或行业的熟悉程度、认识深度,又是地方志工作者难以到位的。对于这些社会人才的广泛吸纳,正是地方志事业走向社会、走向开放的一个重要标志。

  本文作于2011年10月11日。

作者:张世民 来源:http://blog.ifeng.com/article/180015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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