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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汉族节俗——偷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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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汉族节俗——偷青

亦称“采青”。民间以为年节期间象征性地偷生菜、葱、芹菜、红菜头、蒜等数根,分别取生财、聪明、勤劳、彩头、会算等谐音,以为个人及家庭吉兆。活动多在农历正月初一和农历正月十五进行。除南宁部分人在白天进行,北海、合浦在晚饭后进行外,其他地方均为晚上进行,天亮即止。普遍流行于梧州、北海、南宁、浦北及其周边地区。参与活动者以青少年为主,梧州等地则以女青年为主,北海的中青年妇女甚至成群结队,携儿带女。按俗例,偷者要识大体,只偷少量,不使园主损失过多。而园主则以他人进园偷青为荣,认为能为别人带来吉利而积了阴德。地点多为近郊近邻菜园蔬畦。园主虽然知道,认为例俗,最多用敲簸箕的办法稍作警示,并不会责难或谩骂。传说偷者如被人发现叫骂,那么身上的晦气就会转到骂者身上,偷者来年会行好运。在柳州等地,偷者者回去后,大家还聚集观看个人所采菜类,以此推断个人的“彩数”,然后将菜清煮(不放油盐)共尝。此俗仍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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