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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中国女性文学史:追寻与构建

现代中国女性文学史:追寻与构建

现代中国女性文学史:追寻与构建

乔以钢






    女性文学史的书写不仅意味着一般意义上的文学与史学的结合,而且是从性别角度出发对文学与文化关系所进行的追寻和构建。它既是文学史研究的组成部分,也是一种具有当下性的文化行为。


    现代意义上的中国文学史著述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迄今已逾百年。其中,女性文学活动比较系统地进入文学史书写始自“五四”前后。20世纪上半叶,曾有数种古代妇女文学史著作出版。当时,处于“浮出历史地表”阶段的现代女性文学尚未进入史家视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降,在时代社会发生重大变革的背景下,开始出现了关于现代女性文学史的书写活动。
    概而言之,近20多年来的有关书写主要包括几种形态:一是在中国社会史的框架中,对现代女性文学创作加以全景式观照,如《二十世纪中国女性文学史》(盛英主编,上、下卷);二是依循史的脉络,围绕若干富有代表性的女作家或论题展开阐述,如《浮出历史地表》(孟悦、戴锦华)、《娜拉言说:中国现代女作家心路纪程》(刘思谦)、《当代中国女性文学史论》(林丹娅);三是将女性文学某方面议题的演化与历史时空线索相交织,进行专题探讨,如《多彩的旋律——中国女性文学主题研究》(乔以钢)、《空前之迹——1851-1930:中国妇女思想与文学发展史论》(王绯)、《当代台湾女性小说史论》(樊洛平)等。尽管相关研究所展开的思路、提出的观点以及借鉴的理论方法有诸多差异,但同样贯穿其间的,是研究者追寻女性创作轨迹、从性别角度构建现代女性文学史的努力。正是通过这一努力,中国现代女性创作的历史脉络得以浮现。它昭示了现代女作家的创作在积极参与新的文学传统构建时,承载和记录了文学活动中女性主体性的艰难生成及其面临的问题乃至困境。
    毫无疑问,作为在社会生活领域总体上处于弱势地位的性别,女性创作所蕴含的人文质素和性别文化意蕴具有鲜明的历史性。然而,与其说现代女性文学史书写的多样实践,其主要意义是从不同侧面勾勒出百年来女性文学的基本面貌,不如说它的更大价值在于启发人们从性别角度对文学史及相关文学现象予以关注。而今,这方面的书写实践仍在继续,其间一些问题值得进一步思考。


如何立体、综合地把握“女性文学史”

    这一问题不仅与性别观念和文学史观念密切相关,而且联系着对女性文化处境的基本判断。可见,已出版的相关著述尽管对“女性文学”概念的理解不尽相同,但在女性总体上处于受贬抑、被压迫的历史文化境遇的认知方面,是高度一致的。然而,如何在社会文化构成的复杂机制中,对女性文学的历史进行立体的而非平面的、综合的而非单向度的叙述,是一个难题。事实上,当“性别”作为文学史叙述最为重要的基点和视野得以展开时,往往有可能“在不期然间遮蔽了对阶级和种族命题的思考和表达”(戴锦华语)。
    这里无法回避的是:女性文学从诞生之时起,就是与男性主导的“现代文学”同体共生的。这其中所谓的现代文学传统本身,是一种复杂、多元的构成。事实上,在近代以来中国文学所面对的“现代性”转型这一重大历史命题面前,男女作家的经验很多时候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相通性和互补性,而非截然两分、各成一统,更未必处于相互对立状态。百年间的中国文坛从总体上看,并不存在单纯或主要以性别利益导向为核心的女性文学体系。因此,当女性文学史叙述在话语层面为女性创作描绘相对独立的发展线索时,如果过于简单化地运用“性别”尺度,不仅很有可能在关于现代文学的总体把握方面出现偏颇,而且很容易伤害女性文学历史本身所蕴含的丰富性。很显然,任何女作家都不可能只是以性别身份和意识投入创作,即使其高度自觉地致力于借创作“为女人说话”,也依然不可能在创作过程中过滤掉人之复杂性。无论创作主体、文学文本还是接受主体,都只能是作为“社会关系的总和”及其创造物存在。因此,文学史书写在引入“性别”视角后,怎样做到既充分发挥其文化批判功能,又处理好性别分析与综合把握二者之间的关系,值得给予特别的关切。

如何对待文学审美特性与性别意识形态的关系

    有关现代女性文学史的书写,程度不同地受到女性主义批评的影响,女性意识的自觉很自然地促使文学创作中的性别因素得以彰显。这是其命意所在,也是其特色所系。然而,它并不意味着对女性创作历史的书写有理由与文学审美疏离。女性文学史与其他学科有关性别问题的历史书写之间,质的区别即在于其考察对象具有独特的美学蕴涵。从这个角度说,女性的历史境遇和性别体验只有与文学审美融合起来,艺术地呈现出来,才有资格进入真正意义上的女性“文学史”的观照视野。
    在女性文学批评实践中,常可见到注重性别意识形态方面的文化批评而忽略艺术审美考察的倾向。而所谓“女性文学史”,若仅以丰富的史料揭示特定的性别文化现象在女性文学活动中的存在,显然是不够的。它还需要进一步探讨:性别因素怎样与文学创作特有的想象力、表现力以及叙事结构等各种因素相融合,呈现为具有性别文化意味的审美艺术形态;这一形态在接受和传播过程中又发生怎样的变异。这些方面显然需要更为细致、深入的微观研究作基础。

如何将性别领域的文化批判与建设结合起来

    当女性文学史书写对旧有的文学史格局提出质疑、进行挑战时,如何在遵循文学史写作基本规律的同时,更好地将性别领域的文化批判与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体现自身的积极意义和文化创造力,这也值得注意。尽管男/女二元对立的论断在本土语境中通常是被明确否定的,但在有关现代女性文学史的表述中,思维模式潜在地受其支配和影响的痕迹随处可见。超越这一思维模式,才有可能实现高水平的创造。而这不仅需要理论的提升,更离不开实践中的探索。在此过程中,对构建女性文学史或可借鉴和利用的资源,当有更充分的认识和把握,以免在突破传统书写格局时,不期然间陷入另一种封闭和偏狭。
    总之,女性文学史的书写不仅意味着一般意义上的文学与史学的结合,而且是从性别角度出发对文学与文化关系所进行的追寻和构建。它既是文学史研究的组成部分,也是一种具有当下性的文化行为。伴随这一实践,女性文学的历史将在更为多样的叙述和解读中,为新时代文学事业的发展以及性别文化的建设带来启迪。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文学院)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本网发布时间:2009-8-11 9: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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