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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记录]清代设馆修纂少数民族史与“中外一家”民族观的宣扬

[王记录]清代设馆修纂少数民族史与“中外一家”民族观的宣扬

清代设馆修纂少数民族史与“中外一家”民族观的宣扬

王记录

(《历史学》2008年第4期)

来源:中国经济史论坛 2008-12-19




    清朝是由崛起于东北一隅的满族贵族建立起来的王朝。少数民族的特殊身份,使其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民族问题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性,故而,清朝历任帝王都把民族问题放在一个重要位置上进行考察。在对各民族采取各种具体统治措施的时候,清统治者还通过设立史馆修纂各种与少数民族相关的史书,面对现实,反思历史,宣扬“一视同仁”、“中外一家”的大一统民族观,以官方修史的形式来辅助处理民族事务。这些修史活动不仅彰显了清廷的政治立场,而且在思想意识深处加强了多民族大一统国家的凝聚力。这是研究清代史学问题和民族问题必须注意的重要现象。

    清代官方设馆修纂少数民族史,主要有两部分内容:一是对满族史的修纂;二是对其他少数民族史的修纂。清廷修纂满族史,主要是为了凸显满族的地位,加强满族自身的民族认同;修纂其他少数民族史,主要是宣扬“中外一家”的大一统民族观,促使各民族相互认同,并最终认同于清朝统治下的大一统的多民族国家。

    在清王朝统治下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清廷所一再强调的是满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满州甲兵系国家根本”[1](卷32),把满族看做是维系清朝统治地位的中坚力量。在这种观念支配下,官方设馆修纂了大量的有关满族历史的书籍,除了帝王的起居注与实录外,尚有《八旗通志》、《八旗满洲氏族通谱》、《盛京通志》、《开国方略》、《盛京事迹图》、《满洲源流考》及《钦定宗室王公功绩表传》等。清廷编纂满族历史,主要是为了复原满族民族共同体的共同历史记忆,清理满族文化,对满族子弟进行教化,以开基定鼎之难教育子孙保持进取之心,彰扬满族的伟大,提升满族的历史地位。比如,“《开国方略》之著,不重于继明、定中原,而重于自俄朵里以至赫图阿拉,因十三甲,筚路蓝缕,得盛京而定王业。若夫兴王之始,长白朱果,盖犹简狄元鸟,姜嫄履迹,天生圣人,治四海必有祥符,与众不同。而更在于圣人之奋智勇、受艰辛,有以冠人世、答天命,夫岂易哉?予小子守祖宗之业,每于读《实录》,观我太祖开国之始,躬干戈、冒锋刃,有不忍观、不忍言而落泪者,继思不忍观、不忍言之心为姑息之仁,其罪小。观至此而不念祖宗之艰难,不勤思政治以祈天永命、慎守神器,其罪大。故令诸臣直书其事以示后世。……予此为,非啻自励而已也,欲我万世子孙皆如予之观此书之志,其弗动心落泪,深思永念,以敬天命、守祖基,兢兢业业,惧循环之乱之几,则亦非予之子孙而已矣。此《开国方略》之书所以作也”[2](《卷首·御制序》)。这段话中所表达的两层意思值得注意:一是把三仙女食朱果生下满族祖先的民族起源的神话与汉族相比,表示文化久远,承天受命,并把它与满族的艰难创业相结合,从天命与人事两个方面论述清朝统治的理所当然。二是以祖先创业的艰难激发满族子弟的斗志,希望他们“敬天命、守祖业,兢兢业业”。

    推崇满族,宣扬满族的伟大与神圣,是史馆修史在满族问题上的基调。对于满族的兴起以及感召力,官修史书进行了充满感情的描述:“我祖宗诞膺天命,勃兴东土,德绥威詟,奄甸万姓,维时龙从凤附之众,云合响应,辐辏鳞集,强者率属归诚,弱者举族内附。我祖宗建师设长以莅之,分旗隶属以别之。厥有熊罴之士,不二心之臣,效命疆场,建谋帷幄,亲以肺腑,重以婚姻,酬以爵命。”[3](《卷首·御制序》)对于满族先世生息过的故乡,更是极尽描写,以此造成清朝得天独厚的印象,甚至说:“自古王业所兴,必有名山大川,扶舆蜿嬗,以诩昌运而巩丕基。我国家起于辽东,于山则有长白、医巫闾之神瑞,于水则有混同、鸭绿之灵长。干衍支分,盘纡回缭,怀柔咸秩,笃祚万年……仰惟启运、天柱、隆业三山,敬奉神宫,尤为王气所钟,坤珍所会,爰首列之,以著发祥之自。”[4](卷14)这就把满族的兴起打扮成得天地之灵气、合日月之重光的应天命而生的神圣民族,这样的民族得天下理所当然。

    对于满族创业史上的辉煌战绩和英雄人物,官修史书更是极尽歌颂之能事。据《清世宗实录》卷63载,雍正在谕令编纂《八旗通志》时就指出,八旗在形成发展的过程中,“其间伟人辈出,树宏勋而建茂绩,与夫忠臣孝子,义夫节妇,潜德幽光,足为人伦之表范者,不可胜数。若不为之采摭荟萃,何以昭示无穷”。将本民族先人创建宏业的不朽盛事,文武旧勋的丰功伟业以及满洲往日的优良传统写入历史,昭示来者,激励后人,成为清廷宣扬民族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开国方略》编纂成书时,乾隆君臣还进行了盛大的联句活动,把开国史从头到尾吟咏一遍,所谓“开国勤劳弗敢忘,爰成方略识青缃;荷天庥命示万禊,述祖鸿勋括八荒”[2](《卷首·联句诗》),极尽歌颂,以期扩大影响。

    清朝是一个大一统的多民族国家,满族以少临众,推崇自己,彰扬自身,树立独一无二的统治地位,既是政治统治的需要,也是文化发展的必然。它在彰扬自身的同时,对其他少数民族历史也给予了极大关注。

    清代民族多,差异大,发展不平衡。满汉、满蒙、其他各少数民族以及各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盘根错节,各有特点,清朝除根据这些不同的情况区别对待,实行“因俗而治”的民族治理方针外,还组织编纂史书,宣扬“中外一家”、“一视同仁”的民族观,促使各民族相互认同,并最终认同于多民族统一的大清王朝。

    在涉及民族问题的史书中,清乾隆年间重新修订辽、金、元三史,编纂《蒙古回部王公表传》以及历朝编纂的各种“方略”都集中体现了清廷的民族观念。

    清乾隆十二年(1747年),朝廷刻成二十一史,乾隆对辽、金、元三史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指出这三史在汉字译音上面存在很多问题,很难成为佳史,遂提出重新改正三史中人名、地名与官名,并于清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谕令编撰《辽金元三史国语解》。清乾隆帝改订辽、金、元三史,实际上是借史学工作表达政治思想,特别是民族思想。清廷以边疆民族入主中原,不但统治汉人,而且降服沿边各民族,建立一个疆土辽阔的多民族国家。用乾隆的话说,就是建立“一统同文”、“海寓同文”的局面。他反复指出,重订辽、金、元三史与这种局面息息相关,并说:“我国家中外一统,治洽同文,不忍金朝之人名、官族为庸陋者流传所误,因命廷臣悉按国语改正。”[5](卷8)又说:“参稽译改,以正史鉴之疑,举数百年之踳谬,悉与辨剔阐明,以昭一统同文之盛。”[5](卷9)从表面上看,订正史书译音讹舛,好像只是汉族语言与少数民族语言的译音问题,实际上这背后蕴涵的是“一统同文”的文化交流和民族融合的问题,是“大一统”局面得以维持的重要前提之一。对此,乾隆说:“朕非于此等音译字面有所偏袒,盖各国语言不同,本难意存牵合。即如满洲、蒙古文译为汉文,此音彼字,两不相涉,乃见小无识之徒,欲以音义之优劣,强为分别轩轾,实不值一噱。朕每见法司爰书,有以犯名书作恶劣字者,辄令改写。而前此回部者,每加犬作‘犭回’,亦令将犬旁删去。诚以此等无关褒贬而实形鄙陋,实无足取。况当海寓同文之世,又岂可不务为公溥乎?”[6](卷983)由此可见,乾隆就是要通过改订三史,反对大汉族主义,标举种族平等观念。也就是说,清代官方重订辽、金、元三史的政治目的,就是在“一统同文之盛”的局面下,将从前汉人所修的边疆民族朝代的历史进行一次清理,使它们能体现清朝当时“中外一家”的民族观。虽然这次改订辽、金、元三史的原则是“正其字,弗易其文”,但实际上清廷进行了发挥的,尤其对三史修纂者“轻贬胜国”的做法极为不满,“夫一代之史,期于传信,若逞弄笔锋,轻贬胜国,则千秋万世之史,皆不足信。是则有关于世道人心者甚大”[7](卷35)。辽、金、元皆为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后世修史者对他们大加贬低,是作为少数民族的清廷所不能同意的。可以说,辽、金、元三史的修订绝非一项纯粹的史学活动,内中所蕴涵的宣扬“一统同文”的多民族共存的民族思想,才是清廷最为关注的。

    清廷对蒙古族、回族问题非常重视,不忘以修史来配合自己的各项政策。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敕令国史馆修纂《蒙古回部王公表传》,该书所记乃“内外扎萨克及降服回部宣猷效力、著有功勋者,以一部落为一表传。其事实显著者,各立一专传。清、汉、蒙古字三体,各一百二十卷”[8](p849)。编纂此书的目的,乾隆皇帝在上谕中说的非常明白:“我国家开基定鼎,统一寰区,蒙古四十九旗及外扎萨克喀尔喀诸部咸备藩卫,世笃忠贞,中外一家,远迈前古。在太祖、太宗时,其抒诚效顺、建立丰功者固不乏人,而皇祖、皇考及朕临御以来,蒙古王公等之宣猷奏绩、著有崇勋者亦指不胜屈。因念伊等各有军功事实,若不为追阐成劳,裒辑传示,非奖勋猷而昭来许之道。”[9](《卷首·上谕》)显然,为蒙古、回族拱卫王室、功劳卓著者立传,就是要宣扬“中外一家,远迈前古”的多民族大一统的盛世局面,消弭各民族对清廷的不满。四库馆臣在为该书撰写的《提要》中历数蒙古内附的情况时指出,“我列圣提絮乾纲,驱策群力,长驾远驭之略,能使柳城松漠,中外一家,咸稽首而效心膂,其炳然可传者,章章如是,诚为前史所未闻”[10](卷58)。其关注点依然在“柳城松漠,中外一家,咸稽首而效心膂”的多民族拱卫清廷这一点上,由此也可看出,清廷编纂该类史书的用心之所在。

    清代发动过很多战争,这些战争的始末多由方略馆将其记载下来,形成了一系列的“方略”。这些战争中有不少都涉及到国内各民族,尤其是西北和西南各民族。譬如,平定察哈尔、准噶尔、大小金川、回部、苗民等等,清代方略不仅记载了这些战争的经过,也反映了统治者对有关民族问题的认识。换言之,统治者通过编纂“方略”,借战争的胜利,宣扬清廷威德无量,对待民族问题“无分内外,一视同仁”[11](《前编》,卷49)的态度。

    从方略记载中可以看到,清廷在民族观上主要着力宣扬两种观念:一是清朝为天下共主的观念;二是中外一家的思想。他们极力树立心胸博大、容纳百川的君王形象,把清廷当做各民族的大家庭,而皇帝就是这个家庭中的家长。康熙皇帝在为《平定朔漠方略》所作序言中说:“朕祗承天眷,懋绍祖宗丕基,为亿兆生民主。海内外皆吾赤子,虽越在边徼荒服之地,倘有一隅之弗宁,一夫之弗获,不忍恝然视也。”[12](《卷首·御制序》)史臣也说:“皇上统御万邦,为中外生民主,文德诞敷,武功丕显,仁育义正,久道化成,声教讫乎遐荒,太和洽于宇宙。”[12](卷1)并在与汉、唐人主对待少数民族的态度进行比较后指出,“自古遐方外域,互相吞噬,汉唐人主往往幸其削弱,易于制驭,辄视为国家利。我皇上如天好生抚视,中外无有畛域,咸同一体,谆谆然欲令罢兵息争,共安无事”[12](卷1)。显然,清代君臣所主张的“中外无有畛域,咸同一体”的民族观念要比“幸其削弱,易于制驭”的民族观念进步得多。

清代方略馆所修“方略”,在对待边疆民族问题上,有开明的看法。《平定准噶尔方略》记载,乾隆给准噶尔台吉策妄多尔济那木扎尔敕书说:“朕总理天下,无分内外,一视同仁,惟期普天生灵各得其所。”[11](《前编》,卷49)《石峰堡纪略》记载,乾隆云:“内外均属编氓赤子,顺则恩有加,逆则法无可宥。”。[13](卷7)“方略”中多次记载乾隆给叶尔羌、喀什噶尔、库车、阿克苏、和田等“回部”的敕谕,强调“朕为天下共主,罔有内外,一体抚绥,无使失所”[11](《正编》,卷49)。显然,“天下共主”、“无分内外”是乾隆对待少数民族时一贯的态度,他的这些言论统统被写进“方略”,其目的显然是要把这些当做处理民族问题的准则。事实上也是如此。清咸丰年间,云南回民起事,咸丰曾指出,在镇压过程中,只分良莠,不分民族,所谓“国家一视同仁,民回皆系赤子。地方官弹压抚绥,本不应过分畛域”[14](卷1)。清光绪时,征剿西北回民,光绪帝谕内阁云:“总以但分良莠,不分汉、回为主,用能救民水火,迅奏朕功。”[15](卷262)强调不搞民族歧视。在《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中,史臣也说:“回人种族繁多,陕甘、新疆聚居尤众。国家一视同仁,从不稍分畛域。”[16](卷1)

清代官修史书中所表达的这种“中外一家”的民族观,有着深厚的政治和文化背景。其一,与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政治局面密切相关。从历史上看,是中国境内各民族共同缔造了中华民族辉煌的历史,“各民族共同努力,不断地把中国历史推向前进”[17](p53),这是产生“民族一家”思想观念的政治前提。没有多民族统一国家这个前提,就不会有“中外一家”的观念。其二,与历史上进步的民族观念密切相连。在中国历史上,各民族之间的友好与争斗共存,尊重与歧视同在,但总的趋势是互相理解和不断融合。从帝王到一般士人,关于民族友好和民族一统的观念不绝于史。唐太宗宣称:“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母。”[18](p6247)到元代,“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不仅使中华各民族之间密不可分的兄弟关系得到进一步发展,同时也加深了各少数民族对中国这一大家庭的主人翁感情,从而使‘天下一家’、‘一视同仁’的多民族统一思想得到不断地增强”[19](p52)。清朝统治者从“天下共主”的角度强调“一视同仁”对待国内各民族,无疑是中国历史上开明民族观的延续和发展。其三,与满族自身历史的发展密切相关。在明代,满族置身于民族压迫政策之下,饱受民族歧视。在成为新的统治民族以后,清廷还是吸取了民族问题上的经验教训,自觉维持多民族国家的团结和友好,促进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从清代官修的各类涉及民族问题的史书来看,“一统无外”的思想是其主流,通过这样的宣传,再配合以现实的边疆民族的经营,“汉、满、蒙、回、藏以及其他少数部族都成为中华民族的成员,终于奠定版图辽阔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基础”[20](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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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庄吉发.清高宗十全武功研究[M].北京:中华书局,1987



作者简介:王记录,河南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授。(河南新乡453007)


原载《河北学刊》(石家庄),2007.6.9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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