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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庆忠]农业文化的生态属性与乡土社会的文化格局
  作者:孙庆忠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0-08-11 | 点击数:16379
 
民众对自然的崇拜意识和对动植物的禁忌保护,也在客观上维护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我国西南地区的一些少数民族,对自己村寨的生存环境就是通过这种禁忌措施加以维护的。这些背靠大山居住的民族,通常将其赖以生存的山林视为村寨保护神、祖先或其他神灵的象征或栖息之所,并定期前往祭拜。云南景洪县基诺族代表寨神的“神林”、沧源县佤族位于寨上方代表地方神的树林、宁蒗县摩梭人象征女神的“狮子山”、各地傣族的“奄山”,都属于这样的神山。(9)(P206)为了保护那里的生态平衡,人们禁忌砍伐山上的神树,禁止在神山刀耕火种、开荒耕种、翻动石头、放牧牲畜或污染水源,还要在特定的季节加以祭祀。这种对神山、神树的禁忌,有效地控制了水土流失、泥石流给村寨带来的灾难。贵州省黔东南雷山县大塘乡苗族的“护寨树”被视为全寨人的保护神、云南省东南部金平县哈尼族的“神林崇拜”,都是保证农耕生产的民间文化资源。这些村头寨尾的山林树群既是护寨林,也是水源林。前者的“汉山”(官家山林)最大者能保证53亩稻田灌溉,后者则凭借传统的生态知识维系了梯田稻作文化的持续发展。(10)(P13—19;53—63)在这些民族的观念中,自然、动植物和人是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整体。这种建构人与环境关系的文化观念与宗教意识,在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农业科技的进步,曾经的农事祭祀活动日益淡薄,但是其深层的观念并没有因为科学知识和技术发明而被破除。当自然灾害降临之时,那些看似沉寂的禳灾仪式就会“复活”,尽显传统农业观念的当代形态。在陕北骥村,每年最重要的仪式活动是与龙神有关的神戏和天旱时的祈雨。据当地方志载,从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有25年出现较大的旱灾。在这个以农耕作为基本生计来源的生存环境中,“十年九旱”的现实使村民对龙王虔诚有信,这也是给“神神”许下的一年一度的雨戏如期拉开序幕的原因。(11)(P338—383)在甘肃天水地区。干旱、冰雹和蚜虫等灾害频繁,仅其中一个北道区,在1955至1985的30年间,受灾面积就多达10多万亩,成灾减产或失败面积达6万多亩。因此,当地村民在应对灾害的过程中也便形成了具有地域传统和特殊经验的策略。在天水地区,求雨中的取雨、烧“倒处”,禳除冰雹的闸山、祭雷神和赶霈雨,以及祛虫的送虸蚄、祭虫等仪式,目前仍被视为一种有效的干预措施。(12)(P81—120)这些祭祀仪式不仅满足了农民祈福禳灾的愿望,也在客观上呈现了农耕民族的思维方式和心理惯性。
 
四、乡村人文区位:家庭、村落与集镇
 
中国文化被称为“乡土文化”或“五谷文化”,意在说明人与土地之间存在特殊的亲缘关系。美国农业科学家金(F.H.King)曾以土地为基础描述中国文化。他认为中国人像是整个生态平衡里的一环,这个循环就是人与“土”的循环。人从土里生,食物取之于土,泄物还之于土,一生结束,又回到土地。一代又一代,周而复始。因此,中国的农业不是与土地对立的农业,而是协和的农业。(13)(P33)在这种人与“土”的模式中,四季循环不已,庄稼春种秋收,个体生命的血脉也在子子孙孙的扩大和延续中生生不息。这种农耕民族的宇宙观和生命意识,塑造了乡土社会的宗法伦理,也培植了为土地所束缚的生活方式。
在上古时代,农业已经成为中国人的主要职业,而且出现了男人从事耕种,女人负责养蚕和纺织的两性分工。生活是根据季节节律组织起来的。建立在寒暑往来、雨旱交替等气候变化的基础上。在寒冷的季节里,农民蛰居在村落和家中;在酷热的季节里,他们分散在野外。在劳动期间,家人一起到田中干活,而到了寒冷的季节,他们又共同栖居在氏族村落之中。(14)(P151)从事农业生产因有固定的土地而少于迁徙流动,顺应四时运作才能不违农时。这两种固定的要素决定了农业的生态化属性,也决定了乡土社会的基本特点和农民的心理习性。具体言之:第一,世代定居,乡土意识深厚。作为生产要素的土地不能搬迁,为了照顾土地,农民便世代聚居在一个地方,从而培育出了对乡土的特别情感。安土重迁、信守祖训、因循守旧、不思变革是农民重要的性格特征。第二,聚族而居,家族意识强烈。在传统社会的九族亲族网络中,一个人或一个家庭所拥有的地位、权利与义务均已定好。在这个先赋性的“差序格局”中,血浓于水的家族亲属关系是农业社会中最为重要的“社会资本”,多子多孙既是农业生产的需要,也是家族门丁兴旺和社会声望的标志。第三,重农抑商,商品观念淡薄。农民把农业生产看成是生活,而不是获得利益的手段。农业生产有限的资源和靠天吃饭的风险,使他们简朴成性,“士、农、工、商”的社会阶梯观念,又使他们对寡情无义的商人极度排斥。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不要求报酬,只是将这种心理间接地内化到了人情关系之中而已。这些乡土社会的特征是整个古代农业社会经济结构产生并持续的土壤,由此生成的中国人的心理品质同样浸透着农业文化的影响。
在以自然经济、小农生产方式为主体的农业社会里,农业就是一种家庭事业,家庭是农民从事生产与生活的中心。其特征表现在:第一,家庭是基本的经济生产和消费单位。在家庭生活中,全家人共同参与农业生产,男女老幼各尽其责。生产的粮食和家中的消费品为全家人共同享用。从生产到消费的过程,使全家人感到他们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每个成员的付出都关乎家庭的兴旺与衰落。第二,家庭是一个基本的宗教和礼仪活动空间。对于以家庭为本位的中国社会来说,宗教对传统家庭生活的影响随处可见。门神是用来保护家和所有成员免除恶鬼侵袭的;门附近或地上供奉的土地神是保护家庭免遭破坏性影响的;大厅或主要房间里的天官(财神)是给家庭带来健康和财富的;炉灶附近或上方的灶神,则是全年观察家庭成员操行,年末向玉帝汇报,并由此决定奖惩的神祗。虔诚的家庭还要设一神龛,供奉着观音菩萨等神像,以此祈望着家庭的好运和平安。逢危机时刻、传统节日或生育、结婚、丧礼和祭祀等特殊事件之时,宗教的气氛就会弥漫于传统中国家庭的每一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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