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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丙安]俗信——支配中国民俗生活的基本观念
  作者:乌丙安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6-12-28 | 点击数:13497
 

  在我国多民族的禁忌俗信传播中,还有相当多的俗民生活在对禁忌“魔力”的敬畏之中,许多调查结果一再证实了禁忌俗信在俗民日常生活中还起着一定的支配作用,切不可等闲视之。我们没有理由低估禁忌俗信的支配功能,只要现实生活中还有传统习俗环境及俗民群体存在,不论禁忌俗信的总量在代代传承中被淘汰了多少,淡忘了多少,解禁了多少,那些存留下来的、有适应性的、贴近日常生活的禁忌,像民间的饮食服饰、住房建房、婚嫁丧葬、节庆庙会、交通交易等等的诸多行事中,禁忌俗信依然在明里暗里发挥着它原有的支配作用。

  以上,笔者着重对隐喻性俗信和禁忌性俗信在俗民生活中的支配功能作了理论上的解释,目的并不在于判定民间俗信的习惯惰性是如何深厚沉重。相反,本文力求探索民间俗信在民间生活中持久不衰的那些存在的“合理性”。

  这里有一些可供分析的关于俗信的调查结果,也许能够帮助本文寻找到这种“合理性”的答案。森林或单个树木在全中国各民族当中常常被认为是神灵或精灵居住的场所,因此,那片森林或那棵大树也被俗民们看做是神林或神树,除了用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民俗仪式对它们进行祭祀外,人们还为它们确定了许多禁忌俗信。据有关的调查研究记述:“怒族、佤族、彝族、傣族、壮族、哈尼族、苗族、普米族、布依族、布朗族、景颇族、纳西族等许多民族中都有神林敬祀的习俗。神林为某种敬奉的神树之林或祭祀之所附近的树林。俗以为是神灵的居处,神圣不可侵犯。忌砍伐、狩猎,尤禁在其中大小便。否则,会有灾祸发生。哈尼族、彝族、苦聪人等都有“祭龙”,亦即“祭龙树”、“祭龙林”的习俗。因为一般是在春天的某一属龙日里祭祀,所以才称作“祭龙”。平时,任何人不能走近龙树,不能进入龙林。孕妇、产妇、有月经的妇女更不能进去。牛马牲畜也不能放进去。龙林里的树木、花草、土石都不能随便乱动,更不能砍伐、伤害龙树的枝叶。否则,便认为是冒犯了龙神,是不祥的预兆。……平时,人们则尽量不去惊动这里的神祗,以免惹恼了神而遭到报复。”⑤

  这是在中国许多民族中具有普遍意义的俗信,甚至也会有人认为这种俗信含有明显的迷信色彩;但是,这种俗信显示出来的高度尊奉大自然的森林树木,无条件保护森林植被生态环境的“合理内核”确实是十分醒目的。俗民们用俗信形式的虔敬眼光和心理去保护森林生态,使它免遭滥砍乱伐,严格遵守禁忌条律,这就使这种俗信的代代传承有了“合理性”的充分依据。设想,如果对这种古老的禁忌俗信以扫除迷信的名义采取了解禁的手段,必然会在俗民中产生以下两种严重后果:一是立即会导致滥砍乱伐,破坏生态环境,给俗民村寨带来意想不到的灾害;二是立即引起俗民们对于违犯禁忌一定会遭到神灵报复和惩罚的担心,从而顽强地抵制违禁的做法。特别是当违禁使他们敬奉的神林遭到破坏后造成了灾害时,俗民们将会更加坚信禁忌俗信,甚至会做出一些迷信的行事来。所以,如何正确判断民间俗信的“合理内核”,客观地认识它的存在和沿袭的价值,是民俗学必须认真对待的研究课题。

  又比如,南北方旧俗有种植“同龄树”的俗信,家有婴儿诞生后,家人在院落中选种一棵吉祥树,或梧桐树,或枇杷树、花椒树、枣树、栗树等。俗信以为同龄树的成长和婴儿的成长命运相连,枯荣相伴,因此禁忌伤害同龄树,力求使该树枝叶繁茂。旧俗传统历来还有在坟茔墓地种植松柏常青树的遗风,俗信认为常青树可为死者安魂,呵护亡灵免遭邪祟。并认为祖先亡灵是否安宁关系到家族子孙后代的荣辱兴衰,所以旧时毁伤墓地的林木为最大的禁忌。这些求吉避凶、祈福禳灾的俗信和种植树木的良风美俗,无论在心理上和行为上都显现了极为鲜明的“合理性”,因而没有任何理由排斥这些俗信的合理存在。再比如,大量的民间传说和故事中所传播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民间俗信,在天灾人祸侵害下的俗民心里建立了一种道德价值的精神支撑。尽管在民间还传诵着“好人不长寿,坏人活不够”的慨叹,但是,俗民们总有一个“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时辰一到,一切全报”的坚定的俗信观念。这种嫉恶如仇、行善从善,鼓舞人做好事,警告人不做坏事的俗信准则,正是它的“合理内核”,是它代代相传、经久不衰的“合理性”存在的内在原因。设想,如果把民间俗信中的“因果报应”观念,简单地一律做为封建迷信加以扫除,而不顾及它的惩恶扬善的“合理内核”,那么,“善恶到头终有报”的民间俗信还有什么道德规范的约束力?这种俗信对于邪恶行为还会有多大的警示作用和震慑作用?那种“好人没好报,坏人活千年”和“神鬼怕恶人”的世风日下或伤风败俗的境况,岂不成为“合理”的存在吗?

  民间俗信的功能,尤其是禁忌性俗信的重要功能,是绝对不可以忽视的。民间俗信所植根的信仰心理基础,就在于从世俗世界出发,确立了与之相对应的一个神圣世界。在这个虚拟的精神世界里,俗民们注入了它们所有的崇高的道德理想及那些理想的神圣化身。正是民间俗信被人们用来调整世俗人和神圣物之间关系和界限,使俗民群体和个人在对于崇高的道德理想及其神圣化身的敬畏礼仪之中加深凝聚,从而使民间俗信调整过的群体行为具有维护民众生活秩序的根本价值意义。因此,俗信是一种具有“合理性”的民俗文化现象,是它在不同程度上支配着各民族民间信仰群体能在信守基本道德习俗准则和违禁伤风败俗之间,确立俗民们所崇尚的合理区位,并以此满足绝大多数俗民求吉、求安、求顺、求福以及免遭天灾人祸等民俗心理的最大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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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①参见《中国民俗学》(乌丙安著,辽宁大学出版社,1985年8月)第238页。

  ②引自《中国民俗学》1985年版第240页。

  ③引自《中国咒文化大观·序言》(钟敬文,百花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1页。

  ④《民间俗信与科学文化》(刘德龙主编、张廷兴副主编,山东教育出版社,2002 年 2月。)

  ⑤引自《中国民间禁忌》(任 骋著,作家出版社,1991年3月)第467-468页。

本文收入周星主编:《民俗学的历史、理论与方法》(上),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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