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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斯年]夷夏东西说
  作者:傅斯年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9-09-17 | 点击数:25322
 

  我们再看伯益是如何人。经籍中有伯益伯翳二人,太史公在《陈杞世家》中分为二人,然在他处则不分。《索隐》议之曰:“秦祖伯翳,解者以翳益别为一人。今言十一人,叙伯翳,而又别言垂益,则是二人也。且按《舜本纪》叙十人,无翳,而有彭祖。彭祖亦坟典不载,未知太史公意如何,恐多是误。然据《秦本纪》叙翳之功云,佐舜驯调鸟兽,与《尧典》‘命益作虞,若予上下草木鸟兽’文同,则为一人必矣,今未详其所以。”案,此议甚是。太史公在此处诚糊涂。罗泌重申二人不同之说,然全无证,金仁山辩之曰:

  《尚书》之伯益,即《秦纪》之柏翳也。秦声以入为去,故谓益为翳也。《秦纪》谓柏翳佐禹治水,驯服鸟兽,岂非书所谓随山刊本,暨益奉庶鲜食,益作朕虞,若予上下鸟兽者乎?其事同,其声同,而太史公独以书纪字异,乃析一人而二之,可谓误矣。唐虞功臣,独四岳不名,其余未有无名者。夫岂别有伯翳,其功如此,而书反不及乎?太史公于二帝本纪言益,见《秦本纪》为翳,则又从翳,岂疑而未决,故于《陈杞世家》叙伯益与伯翳为二乎?抑出于谈迁二手,故其前后谬误也?(梁玉绳说同,见《史记志疑·人表考》不具引。)

  金氏此说甚明白,此疑可以更无问题。益翳既是一人,翳又为秦赵公认之祖,然则即是嬴姓之祖,亦即是徐方之祖,亦即是《逸周书·作雒解》所谓“周公立,相天子,三叔及殷东(东亦地域名,说别见。)徐奄及熊盈以略”之盈族之祖,然则伯益正是源源本本的东夷之祖,更无疑义,益启之争,不即是夷夏之争吗?

  (二)汤放桀,等于夷灭夏。商人虽非夷,然曾抚有夷方之人,并用其文化,凭此人民以伐夏而灭之,实际上亦可说夷人胜夏。商人被周人呼为夷,有经典可证,说另详。

  然则夏后一代的三段大事,开头的益启之争便是夏夷争,中间的羿少康之争又是夷夏之争,末后的汤桀之争还是夷夏之争。夏代东西的斗争如此厉害,而春秋战国的大一统主义哲学家都把这些显然的史迹抹杀了,或曲解了!

 

注释:

  [1]此节含义已见拙著《东北史纲》初稿第一卷一四至二四页。彼处于本文所引资料外,更及“妣乙”一辞。今承董作宾先生告我:“王国维所释‘妣乙,二文实是‘河’字,其‘□’一字,则为‘岳’字。”按董说甚确,故删是段。

  [2]《左昭》九,“肃慎燕亳,吾北土也。”此当为毫之本土,说详下。又,朝鲜一辞不见六经,按之司马相如上林赋,“齐……斜与肃慎为界”,西汉齐国之斜界正为朝鲜,或者战国以来所谓朝鲜,即古之肃慎耶?说别详。

  [3]此处眩字疑亦亥之误字。盖上文正说王亥王恒上甲微,下文又说汤之创业,不应中间忽插入舜象故事,如王逸所解者。即使信《国语》:“商人禘舜”之舜字不误,亦应列于“简狄在台喾何喜”之前。《天问》骤看似语无伦次者,然若以“故事系统”论其次序,以韵读定其错间或不错,当知实非漫无连贯者。故舜事无论如何解不当入之此处也。又眩胲二字在篆文虽不可乱,在隶书则甚易讹也。

  [4]按,京兆有亳亭一说,《史记》曾言及。《封禅书》记秦地诸祠祀有云:“于社亳有三社主之祠。”《秦本纪》云:“宁公二年,遣兵伐荡社。三年,与亳战,亳王奔戎,遂灭荡社。”《索隐》曰:“西戎之君,号曰亳王。盖成汤之胤。”《集解》引皇甫谧日:“亳王号汤,西夷之国,……非殷也。”据此,知周桓王时之亳王.乃西戎君长,不关殷商。其居京兆杜县,当由犬戎之乱,入据畿甸。西周盛时,断不容卧榻之旁,由人酣睡。意者殷克鬼方后,子姓有统率戎人部落者,逮殷之灭,遂袭亳王之号,及周之乱,遂据杜县。无论此说当否。此乃后代事,不能据之以证商代之渊源。商人何来,固当以早年地理证之,亳人发迹之所在求之,若求之于八九百年后之地名,恐无当矣。

  (原刊《民族与古代中国史》,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8月,页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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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欧亚学研究网 2004-11-21 06: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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