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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艺术学院张士闪教授以其专著《乡民艺术的文化解读》获第四届中国民间文艺学术著作“山花奖”一等奖,成为我省捧回该奖项最高奖的第一人。此奖是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共同颁发的国家级民间文艺大奖,与电影“百花奖”、电视“金鹰奖”、戏曲“梅花奖”等同属我国文艺界最高奖项。4月14日,本报记者对他进行了采访。
从武术研究
到艺术民俗学
张士闪是山东大学中文系出身,又长年于三尺讲台传道授业,按常理说应是一副文质彬彬的斯文做派。然而他自幼习武的经历,加上不修边幅、浓眉重髯的粗豪形象,却将这种职业气质严严地包裹起来。
自1985年到山东艺术学院任教,他曾因发表一系列武术民俗研究论文而小有名气。上世纪90年代初,山东艺术学院鼓励教师根据自身兴趣与特长开设一些“大文化”方面的课程。因在武术民俗研究方面下过工夫,尤其是对田野调查很有兴趣,他没多想就选了“民俗学”。当时,这还是个地地道道的冷门。而凭借“面壁十年图破壁”的韧劲,他独树一帜的艺术民俗学研究渐趋精密与深邃。
2001年,他已在国内民俗学界崭露头角,但对知识的强烈渴望仍驱动他负笈北上,来到世界知名的民俗学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师从我国民俗学泰斗钟敬文、刘铁梁两位先生。在获得博士学位的同时,他对于自己已坚持多年的民俗研究也更有信心。如今,他主讲的《艺术民俗学》已入选山东省省级精品课程,并于去年被列为“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此外,他还担任着中国艺术人类学会常务理事、山东民俗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等社会工作,曾组织了多个有影响的学术会议,并主持着多种民俗丛书的撰写。他对此很自豪,因为,在艺术与民俗之间搭建起一座坚实的桥梁,正是他的志趣所在。
致力田野和
“还鱼于水”
采访中,张士闪一再提到“乡民艺术”这一概念,而不是采用“民间文艺”、“民间艺术”等约定俗成的提法。他这样解释:“我觉得‘乡民艺术’的指向性更为明确:借助于‘乡民艺术’之‘乡’,可以将之界定于乡土社会之内,从而避免许多麻烦。比如说,大都市的天桥下、小区内老年市民的健身秧歌活动,是否算是‘民间艺术’,大家的理解可能会有所不同,但若使用‘乡民艺术’这一概念,就可以与这类市民文艺活动之间分清界限。”
张士闪出生在淄博农村,他说:“我从小会甩泥炮、捏泥人儿、弹泥丸,长大后也曾在土里刨食,用土坯垒灶盖房”。这段土里生土里长的生活,塑造了他泥土一样质朴的性格,并对他理解民俗、研究民俗大有帮助。
这些年来,他一直行走于村落田野,坚持不懈地进行追踪与定点调查。在青州井塘村,他聆听并记录具有神圣意味的香社仪式歌;在昌邑市西小章村,他探究小章竹马的盛衰之谜;淄川洼子村、桓台东营村……在很多村庄,父老乡亲已经习惯了他经常到来。近些年来,他声誉日隆,但仍长年坚持进村调查,是民俗学界公认的“田野作业能手”。难怪在捧读他的学术著作时,于严谨精细的学理思辨之外,能感受到一股特别的来自田野的清香。而张士闪说,在生活的田野中行走惯了,人的心灵会特别充实,这样的人生也就特别有味。
也正是在深入田野的过程中,他对自己往日熟悉的各种民俗艺术研究卷本产生了强烈的质疑,也领悟到一些艺术学理论与艺术实践活动“相隔”的原因。“比如,出现于各种‘文化艺术志’、‘文史集萃’等卷本中的乡民艺术,过去在撰写时所经过的层层‘升华’处理,在多数时候就成为一个将乡民艺术渐渐剥离生活语境的过程,此时的‘乡民艺术’已经成为没有生命力的干花,或是离开活水的鱼。”
为此,他提出在研究、保护时,要将乡民艺术“还鱼于水”。“只有从乡民的具体生活出发,将乡民艺术视为乡民生活与文化的一部分,才能真正理解其魅力与真谛。”
三方合力
保护“非遗”
谈及目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热”,张士闪认为,这显现出现代社会中日渐鲜明的文化自觉意识,也是在当今社会背景下,绵延数千载的民间文化真力显现、精神弥满的必然结果。
张士闪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应放在以人为载体的知识、技能的传承,因而保护时更要注意发挥“传承人”的作用。政府、专家、传承人三种力量形成合力,才是对于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深层保护。他特别提到,学者应充分估计政府实施这一保护工程的决心,准确理解当代乡民所具有的文化自觉能力,避免成为那种以揣摩、阐释国家政策导向为要务或热衷于为地方政府争名利的“文化工具”,而应担负起一种类似“主脑”的角色。他说,“这是当代民俗学者必须担起的神圣职责”。
文章来源:《齐鲁晚报》2007年4月16日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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