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口头与无形文化遗产范畴举例中,无形文化遗产大致被分为民间文学、表演艺术、岁时节日民俗、人生仪礼、工艺技术,以及人类生产知识与生活知识等六个方面。对于除节日之外的其他文化事项的保护,大家谈论有余,且有相当部分已经付诸实践,但对于传统节日的保护,我们尚无更多的理论探索,更无成功的经验可言,本文所要探讨的就是有关传统节日文化的保护问题。
中国是个具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现行的传统岁时节日,早在距今两千年前就已经定型。这些节日文化不仅影响了中国,同时也影响到了亚洲邻国及世界各华人圈,它既是中国文化遗产的保护重点,同时也是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难点。
认真分析一下传统节日的源起,我们便不难发现它们大多与原始宗教仪式有关。在原始宗教中,一些重要仪式一旦在时间上被固定下来,并形成相当规模,便很容易演化为岁时节日。今天我们所看到的传统节日――元宵节、中和节、上巳节、清明节、寒食节、端午节、乞巧节、七月十五的鬼节、八月十五的中秋节、九月初九的重阳节、十月十五的下元节、腊月初八的腊八节、腊月二十三的送灶节、腊月三十的除夕等等,几乎无一不脱胎于原始宗教仪式。在中国的少数民族地区,节日与仪式的关系,表现得更加直露。苗族的牯脏节、白族的火把节、彝族的虎节、傣族的泼水节、壮族的三月三、藏族的雪顿节,迄今都还依然保存着原始宗教仪式的某些古朴内容。在日本、韩国等周边国家,“节日”一词的本义就是“祭祀”,有些甚至直接写作“祭”,例如“端午祭”即是其中的一例。因此,要想对中国传统节日民俗进行一番较为透彻的研究,对原始宗教仪式是不能不有所关注的。
在中国历史上,传统节日不下一二十个,我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刻意对所有的传统节日实施全方位保护,而应将我们的保护重点集中在清明、端午、中秋、重阳、除夕、春节、元宵等几个重大民俗节日上。当然,除上面我们所列举的汉民族传统节日外,我们还应同时关注到那些尚活跃在偏远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节日。这些节日在传承少数民族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过程中,仍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传统岁时节日的保护要点
历史上的中国,传统节日不下数十个,尽管它们大小不一,功能不同,但作为一种文明的载体,传统节日承载着比普通时日要丰富得多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古人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我们传承下一个民族节日,也就传承下了与之相关的衣食住行、民间信仰等一系列民族文化。
保护重点之一:传统节日所传承的饮食文化
传统节日是在古老祭仪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出于对神灵的尊崇,在节日到来之前,人们都会根据各种神灵的“嗜好”,为他准备各种各样的美食佳肴,人们也会在祭祀之后分享到一份美餐。在缺吃少穿的年代,节日几乎成了人类传承其最优秀饮食文化的唯一时段。这种情况在享乐主义思潮蔓延的唐宋时期与明清时期,表现得尤为明显。正月十五、立春、端午、中秋、腊八,不但为我们传承着元宵、春饼、五辛盘、粽子、月饼、腊八粥以及除夕大餐等独具特色的节日食俗。就是许多宴会佳肴,也无一不是从年夜饭、祭神、祭祖等大型祭奠食谱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传统节日饮食在传承中华饮食文明的过程中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
保护重点之二:传统节日所传承的服饰文明
服饰有盛装与便装之分,与朴素便捷的便装相比,节日盛装无疑凝聚有更多的人文信息、审美信息与技术含量。盛装赖节日而生,节日则是盛装产生的前提和展示的舞台。如果没有了节日,节日盛装也就走完了自己的发展历程。时至今日,中国的许多少数民族之所以尚能完好地保留着本民族的节日盛装,无疑是因为他们还较好地保留着传统的节日习俗。
保护重点之三:传统节日所传承的各种民间装潢技术
为烘托节日气氛,人们都会在节日到来之前张灯结彩,装扮一番。装扮空间往往取决于仪式“圣域”的范围,有时可能会小到一间斗室,有时会大到方圆百里的区域。但无论装扮空间的大与小,这种节日装潢都为中国民间的彩扎业、搭棚业、油漆业、描金业、镌碑业、鞭炮业、香烛业、印染业、剪纸、皮影等技艺传承提供了一个非常广阔的施展空间。如果取消传统节日,这些与传统节日装潢有关的民间技艺都会因对象的丧失而面临灭绝的厄运。
保护重点之四:传统节日所传承的节日仪式
节日源于祭仪,今天我们所看到的节日庆典活动,几乎都与古老的祭奠仪式以及各种迎神赛会、驱邪禳灾活动密不可分。只是由于进化程度不同,一些欠发达地区的这些古老仪式依然完好保存,并影响着当地社会的每一个人,而在发达地区这些古老的仪式已经退化为民俗活动,并为我们保留下了诸如安塞腰鼓、安顺傩戏、端午龙舟、上元花灯一类的民俗活动。但无论已经进化为哪种形式,这些表演类文化遗产都是传统节日的核心,都值得我们认真地发掘与继承。
节日仪式内容相当丰富,它包括祭神娱神仪式上所用的神辞、神歌、舞蹈、戏剧等,这些民间文艺为我们保留下了众多非常可贵的历史信息、文化信息与美学信息,对于我们研究一个民族的历史与文化、审美情趣,都具有着重要的史料价值,因此,都应该成为我们保护的重点。
保护重点之五:传统节日所传承的伦理教化
节日起源于仪式,与宗教具有无法割舍的关系。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原始宗教的存在旨在解决以下两方面问题:一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二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既然节日起源于原始宗教仪式,我们就完全有理由认为那些脱胎于原始宗教仪式的传统节日,正是为确认、协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确立的。从这个角度来说,民俗节日又可分为以解决人与自然之间关系为主要内容的节日和以解决人与人之间关系为主要内容的节日两大类,这便涉及到了自然伦理观的问题和社会伦理观的问题。
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类社会从很早的时候起就出现了太阳崇拜、星体崇拜、土地崇拜、山神崇拜、水神崇拜等,并进而演化出二月二、七月七这样一类以祭祀自然神为主要特征的传统节日。正因为有了这种敬畏自然的自然伦理观,才有了数千年来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结局。但随着近代大工业的发展,人类的这种自然伦理观受到严重冲击,并导致了一系列自然灾难的发生,人类开始品尝到了因破坏自然而带来的重重苦果。
调和人际关系也是原始节日的一个基本功能,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那些大型祭祖活动。人类最初的祖先崇拜是从图腾崇拜开始的。人们通过图腾崇拜,将自己与自然融为一体,并试图通过这种意念中的“血亲”融合,实现与大自然的和谐共处。无论是视义犬为祖先,还是视老虎、苍狼为祖先,都是图腾信仰的产物。随着这些信仰的膨胀逐渐演化为仪式,并最终转化为节日。人类也确实从节日狂欢中获得了某种集体认同,并在“意念”中获得图腾的庇护。
随着人类与自然的疏远和人类自身向心力的增强,古老的祖先崇拜也开始由原始的图腾崇拜向人祖崇拜过渡。“只知有母,不知有父”的现实,决定了最初的祖先崇拜从女祖崇拜开始的。而随着人类社会对男性生殖功能的认知,以及男性社会地位的攀升,男祖崇拜成为了祖先崇拜的核心,而原有女性始祖神的神格则一落千丈,成为生育神的化身。氏族社会解体后,祭祖活动开始向家族性祭祀转化,家族祖先神开始享受到越来越多的香火。祖先祭祀不仅能唤起整个族群的血亲意识,使整个家族、氏族甚至整个民族变得更加团结。同时,节日祭祖活动之余的团拜、探亲等仪式活动也和祭祖仪式一道,进一步密切了该祭祀圈范围内的人际关系。这种通过特定仪式而得到强化的伦理观念,在传统社会生活中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我们在保护仪式的过程中,同时也是在保护一种与之相关的传统伦理。
此外,起源于各行业、各宗派祖先神祭祀仪式的民俗节日在传承一个民族的精神文明的过程中也同样在强调着一种行业道德及宗教道德,并在行业及宗教道德的认同下,获得更多的行业认同与教派认同。
需要指出的是,传统节日是一个综合性文化载体,一个“年三十”不但为我们保存下了除夕年夜饭的制作方法、祭祖祭品的制作方法、节日盛装的制作方法、贴门神、贴春联、挂春桃、放爆竹、唱傩戏等民俗活动,也为绘画艺术、雕刻艺术、书法艺术、表演艺术以及形形色色的娱乐活动的传承,提供了广阔的生存空间。将这些优秀的节日类文化遗产发掘出来,不但可以弘扬其中的民族精神,展现灿烂的民族文化,带动蓬勃的假日经济,同时还可以通过各种节日仪式增进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增进家族认同、氏族认同、民族认同甚至是文化认同。同时,节日仪式也可以使我们更好地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因此,将传统节日作为无形文化遗产加以保护,不但必要而且及时。节日遗产是传统文化中的精华所在,保护好节日遗产,对于我们继承无形文化遗产势必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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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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