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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史离合:论诗的历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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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史离合:论诗的历史化

诗、史离合:论诗的历史化
□詹丹





■《崔莺莺造像》,明·仇英/作




       远离社会生活事件的个人,他们咏叹个人感情世界的诗歌,同样也是历史的一部分,似乎谈不上所谓的历史化运动。只不过,当人们努力要把这种过于玄虚、过于个人化的诗歌与一个更为实在的外部世界和社会生活事件联系起来,形成一种史学化的自觉追求时,才构成所谓的历史化过程。

        一般认为,春秋以前,诗是人们共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礼乐文化的主要见证。只是当诗成为个人化的吟咏情性的创作时,它与社会生活事件变得疏远时,才导致了诗的历史化运动过程。当然,从另一方面看,远离社会生活事件的个人,他们咏叹个人感情世界的诗歌,同样也是历史的一部分,似乎谈不上所谓的历史化运动。只不过,当人们努力要把这种过于玄虚、过于个人化的诗歌与一个更为实在的外部世界和社会生活事件联系起来,形成一种史学化的自觉追求时,才构成所谓的历史化过程。

    诗的历史化倾向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以诗为史的创作。汉代的乐府诗,特别是唐代的新乐府运动,如白居易新乐府总序所谓的“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皆是。唐代文人的这种有意识创作,对宋以后的诗歌产生深远影响,而开此风气,当然是具有“诗史”称誉的杜甫诗作。然而,这种诗史式的创作,虽有所赓续,但也不时产生争议。特别是在明代,遭到了杨慎、王夫之等人的激烈批评,认为是混淆了诗与史的不同功用。《姜斋诗话》中说:“诗之不可以史为,若口与目不相为代。”但是,王夫之显然没有意识到,像《石壕吏》那样对老妇陈辞的概括记录,在中国古代很少进入过史学的视野,他们的言语与沉默的大多数一起,被皇皇历史文献所遮蔽。倒是类似杜甫的创作,不但突破了诗体作品的藩篱,也给了历史学研究以新的视野。

    诗的历史化另一方面是诗与事的结合。这种结合既有把诗歌和历史事件联系起来的解释,也有自觉结合起来的创作。前者如孟子所谓的诵诗而“知人论世”以及流传到汉代的《诗经》之有“毛序”与“郑笺”,还有唐代的“本事诗”以及宋以后“诗话”的撰述。虽然章学诚在《文史通义》的“诗话”篇中,把诗话追溯到《诗品》,并把诗话内容分为议论、考订、本事等不同类别。但第一个使用“诗话”这一名称的欧阳修,却仅仅是在“事”的意义上来命名“话”的。记录诗的本事以及诗歌在流传过程中的逸事或者相关讨论,可能是称之为“诗话”而不是“诗品”、“诗式”等的本来意义。所以,《温公续诗话》的引言,也强调了“续诗话”与“诗话”的相通性,所谓“文章名声虽不可及,然纪事一也,故敢续书之”。这个“话”,显然与“宋人说话”之“话”取的是同一个义项。必须指出的是,不论是第一次使用“诗话”名称的欧阳修,还是写“续诗话”的司马光,其作为共同的历史学家身份,在对诗歌历史化过程中,所起的推波助澜作用,并不是偶然的。

    但“诗话”还仅仅是说明了“诗”与“事”的一种解释性的联系。在创作层面,把诗与事结合起来的,是所谓“文备众体”的唐传奇创作。“文备众体”曾被认为是因唐代士子用于行卷而产生,这一说法,现在较难得到普遍认同。但由这一说法揭示出的文体关系,即诗笔与史才的融合,却更值得我们注意。也许,把诗话和“文备众体”的唐传奇联系起来考虑,可能会让人觉得惊讶。因为诗话中的事件,一般被认为是真实的事件,而唐传奇中见出史才的事件,则往往是虚构的。这样想,当然有其一定道理。但是,我既不想纠缠于历史学和文学关于真实性的讨论,也不想指出在《本事诗》中,其中的事件是很难用真实来加以衡量的。在这里,我仅仅想说明,诗话的那种把诗置于具体历史语境的做法,即便在完全虚构的唐传奇中,也得到了深入贯彻。“文备众体”的意义,不仅仅在于说明了作者的多方面才能,而恰恰是说明了诗与历史的一种相遇和结合。所以,诗话和小说中的叙事,重要的不在于真实和虚构的差别,而是那种把诗歌置于一个具体历史语境的相似方式,体现了一种异质同构性,值得予以类比。

    据此,我们可以来重新审视陈寅恪的《元白诗笺证稿》。这是一本诗史互证的典范著作,但这部著作的论证对象,似乎显然分为两个部分,前四章是元稹、白居易写的有着浓郁抒情色彩的诗歌(这里面也包括感慨时事的《连昌宫词》以及表现帝王之情的《长恨歌》),最后两章则是元白反映社会公众生活的诗歌。我们当然可以说,这两部分,正好表明了诗人对个人生活和公众生活的两种体验方式,并合成为一个整体世界。但这两部分的表面差异,还潜藏着一个更深刻的联系,那就是诗向历史的这种趋同性运动。尽管采取的修辞策略或有所不同,但这种历史化的运动,确实息息相通。所以,陈寅恪把看似差异性很大的诗歌放在同一本书中来加以讨论,显然有着对讨论对象的深刻理解。遗憾的是,一如王夫之曾经指责杜甫混淆了诗与史的不同功用,也有人认为陈寅恪的诗史互证,是混淆了两种不同治学方法,是把文学混同于历史学、把真实混同于虚构。他们却没有深究一下,诗史互证的方法展开,并不是为了求得诗歌与历史材料的一致。比如,第四章关于元稹的“艳诗及悼亡诗”还有“莺莺传”的结合分析,是为了一探当时社会风气及具有代表性的士子元稹的价值观,这种从探求历史事件真相到探求历史中人的观念演变的发展历程,如果剔除了诗歌与传奇的分析,显然是难以办到的。而第三章分析《连昌宫词》,通过史料分析,证实了《连昌宫词》的创作并非是作者经过行宫时的创作,而是“依题悬拟之作”,其他类似笔调的证实,进一步说明了诗作创作时的巨大想象空间。诗史互证法的运用,是作者把研究的触角,探究到了历史心灵的精微之处,是以实证虚的睿智运用。

    如果说诗言志,是把诗视为个人志向以及感情的一种抽象,那么通过把这种志向或者说情感置于一个具体的历史语境中,为我们更合理、更深刻的理解开辟了广阔的通道。当先民的诗歌被收集、被归类于一本如《诗经》这样的集子时,我们既可以说这是保存了诗歌,但同时也可以说这是把诗歌的具体语境给割裂了。努力把诗歌潜在的语境召唤出来,在文学层面有《红楼梦》这样的小说创作,在史学层面则有陈寅恪的《元白诗笺证稿》、《柳如是别传》。这是诗与历史的相得益彰,是文学与历史学的相互提升。

    (作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报
CASS网发布时间:2009-7-3 16: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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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与历史的相得益彰,是文学与历史学的相互提升。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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