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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戎] 当前中国民族问题研究的选题与思路(1)

[马戎] 当前中国民族问题研究的选题与思路(1)

                                                 当前中国民族问题研究的选题与思路
                                                                    作者:马戎

〔摘 要〕 20 世纪80 年代以来, 中国社会及国际形势都发生了重大变化, 我国的民族关系正处在一种全新的内部与外部环境中, 研究民族问题的中国学者必须推动学术创新, 以应对这一巨大挑战。我们的共同目的, 就是在新形势下, 逐步将我国的民族研究开拓出一个新的局面, 对此, 有必要对当前中国民族问题研究中若干有学术潜力的研究选题和可以提供借鉴的分析思路, 做一些最初步的探讨。
〔关键词〕 当代中国; 民族问题研究; 选题; 思路
〔中图分类号〕C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8575 (2007) 03-001-227
〔作者简介〕马戎(1950 - ) , 男(回族) , 上海市人, 北京大学人类学与社会学研究所所长, 教授, 博士生导师。

自20 世纪80 年代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 中国的社会体制、基层组织与经济制度经历了重大结构性变化, 生产资料所有制和社会财富分配机制有了重大调整, 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开始扮演重要角色, 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文化模式也出现了深刻的变化。
与此同时, 国际形势也发生了重大转变,“冷战”中两大阵营对峙的局面随着苏联解体、东欧改制和北约东扩已不复存在, 世界正在形成一个全新的政治格局和战略博弈局面, 中国对外的政治谈判、经济合作与文化交往都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外部政治与宗教势力通过外交手段、贸易谈判、新闻传媒和人员交往正在对我国社会施以越来越大的影响。在这样一个社会急剧变迁与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的新形势下, 我国的民族关系正处在一个全新的内部与外部环境中, 许多方面都出现新现象和新问题, 不断给我国研究民族问题的学者们提出新的研究命题, 因此在新世纪研究民族问题的中国学者必须推动学术创新, 以应对这一巨大挑战。
经过对“文化大革命”极左路线的批判和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 我国学者的思想逐步得到解放, 开始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在理论建构和制度建设方面所走过的历程进行反思, 并把中国的实践经验与其他国家的现代化道路进行比较, 以探讨中国今后的发展道路。一方面我们必须坚持马列主义的理论指导, 另一方面我们又必须探讨在新形势下如何推动马列主义进一步发展的新思路。同时, 近二十多年的“对外开放”也使我国学者走出了国门, 得以接触到国外的最新研究成果和研究思路, 得到与国外学者直接交流和讨论的机会, 这使我们在民族研究领域无论是理论视角还是经验事实的横向比较方面都拓宽了眼界。
近几年来, 我国从事民族研究的青年学者和研究生经常讨论这样一些话题: 当前中国的民族关系方面出现了哪些新现象和新问题? 对于哪些现实问题, 我国现有的民族理论不能令人满意地加以解释? 对于民族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 我国现行的制度政策能不能予以舒缓与化解? 我们研究当代中国民族问题时, 应当如何借鉴国际学术界的研究成果? 从国外的研究成果中有可能发现哪些具有新意的研究视角? 在诸多可能的选题当中, 哪些是反映社会发展主要趋势并能够做出具有创新成果的研究选题? 从学科建设的角度, 我们当前最需要去开展的是哪些基础性的调查工作? 我国的民族关系研究可以在哪些领域里与当代国际学术界进行对话并做出真正的学术创新?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对国家的政策调整提出哪些积极可行的对策性建议以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经济繁荣和文化创新?
我们的共同目的, 就是在新形势下逐步使我国的民族研究开拓出一个新的局面, 理论创新,高屋建瓴; 认清局势, 判定方向; 制定规划, 选择路径, 然后脚踏实地, 一步一步地努力前行。写作本文的目的, 就是试图对当前中国民族问题研究中若干有学术潜力的研究选题和可提供借鉴的分析思路, 做一些最初步的探讨, 抛砖引玉,希望能够引起同行和同学们的兴趣, 大家共同对相关的题目展开讨论, 在讨论中使我们的认识不断深化, 逐步建立共识, 在这个领域里去共同努力。
一、实事求是、解放思想、拓展眼界
在讨论我国民族研究的具体选题与思路之前, 有三点值得我们特别予以关注。
首先是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只有坚持彻底的实证研究的科学精神, 实事求是, 从实求知, 我们才有可能真正推动科学的发展。知识的源泉是人类的实践, 如果不走到社会中去调查, 不深入社会基层了解各族民众的现实生活和真实思想, 不总结以往事实中反映出来的经验教训, 只是坐在书房里读经典、理文件、查文献, 嚼别人嚼过的馍, 那是无法真正了解当前中国社会所发生的深刻变迁的。同时, 我们在书中读到的任何观点, 在研究中得到的任何结论,也只有放到社会实践中去检验, 才能验证它是否真正符合社会的实际情况。从实践中来, 到实践中去, 这是历史上我党认识中国革命客观规律的主要方法, 也是“文化大革命”后我党摸索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道路的主要方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我们不仅在口头上承认这个观点, 在民族问题的研究工作中也要切实遵循这个原则。
其次就是要真正地“解放思想”。中国社会的急剧变动, 使我们必须面对现实社会中出现的新现象和新问题, 中华民族正面临一个重新崛起的历史关键时刻, 我们正在从事前人从来没有经历过的伟大事业, 不能墨守成规, 因循守旧。中国有自己的国情, 几千年延续不断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传统使中国的社会发展轨迹具有自己的特点, 中国既不能“全盘西化”, 也不能照搬苏联或美国的东西, 在重大的历史转折关头, 要能够跳出现有的思维定势, 要有创新的精神和魄力。小平同志在推动我国的改革事业时, 不断提醒我们, “思想要再解放一点, 步子要迈得再大一点”, 就是要求我们努力跟上形势变化, 根据马列主义基本原则和中国绝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 与时俱进, 审时度势, 在新的时代和新的历史条件下走出一条新路来。用“家庭承包”的方法来扭转中国农业的被动局面, 用“经济特区”的方法来摸索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 用“一国两制”来顺利解决香港回归的问题, 这些都是小平同志的大手笔, 也是通过解放思想从而在新形势下解决新问题的典范。
在社会科学的主要学科当中, 如果与其他学科如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人口学、法学等相比较, 就会清楚地看到中国民族研究的基础理论、研究视野、核心观点、研究方法等大致仍然停留在20 世纪50 - 60 年代的传统框架当中。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思想还不够解放, 我们有关民族的基本理论主要还是来自“经典著作”和传统教科书, 而不是来自对中国社会的实际调查研究。即使我们愿意去基层做调查, 但是如果头脑仍然停留在传统的思维框架中, 看不出新现象的本质, 就难以提出新的思路和观点。
第三是必须拓展我们的研究视野。由于传统意识形态的影响, 我国的民族研究工作对世界其他国家研究成果的借鉴仍十分有限。有些人认为中国既然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中国的民族研究在政治上就具有特殊性, 其他国家的研究成果就不适用于中国。他们看不到中国的民族问题既有因历史和文化传统所带来的特殊性, 也与其他国家种族、民族、族群问题的发展规律具有相同的共性, 而且我国当前关于民族问题的许多观点和理论, 本来就是近代从外国(前苏联) 引进的, 并不是中国本土生长出来的。以意识形态或国界为藩篱把中国的民族研究与其他国家的民族研究隔离开来, 不注意从国外民族研究的最新研究成果中汲取营养, 缺乏国际视野的比较研究, 不利于中国学术研究的发展。
同时, 由于我国教育体制历史变迁中所造成的原因, 20 世纪50 年代社会学、人类学等学科被取消, 保留下来的“民族研究”似乎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学术体系, 在80 年代学科调整后在一定程度独立于其他学科, (注1)这样其他学科的理论发展与研究成果也就很难对我国的民族研究工作有所促进。在许多人的观念中, 民族研究成了民族院校、民族研究所的“专利领域”或者必然的知识长项, 民族院校的设置也许在一定程度上为民族研究的“自我封闭”创造了客观条件。除了西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外, 我国其他地区包括北京的综合性大学很少把民族研究作为学科建设的主要领域。作为一个少数民族人口超过1 亿、民族自治地方面积占全国面积64 %的大国, 民族研究在全国综合性大学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是十分反常的现象。
所以, 我们在研究工作中需要努力去打破现有学科的分界垄断和相互隔绝。世界进入20 世纪之后, 社会科学的知识体系就开始从各学科独自局部发展走向一个“全球化”和综合性的社会科学知识体系, (注2)各学科相互交叉、彼此渗透,许多重大创新成果都是出现在学科交叉的领域里。今天的社会科学(以源自西方的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学科为框架) 的知识体系已不再是地区性的(西欧、东亚、阿拉伯等) 、以意识形态(共产主义、资本主义、封建主义等) 分野或以文明体系(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等) 为基础的局部性的知识, 逐渐演变为世界性的、跨国界、跨文化和彼此渗透交融的知识体系, 各学科之间的合作与交融也成为一个发展趋势。当然, 各国在这一知识国际化发展进程中的进度是有差别的, 仍有一些国家在这一演变进程中相对滞后。(注3)
世界进入21 世纪, 我国从事民族研究的学者需要关注其他国家学者在基础理论、研究视野、核心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我们不一定同意和接受他们的观点, 但是我们需要了解他们所做的工作, 熟悉他们的研究成果, 而不能还是只讲斯大林及以苏联民族理论、民族政策为基础的传统民族理论, 要努力拓展我们的知识视野和研究思路。
二、一个基本命题: 认同意识的演变
(一) 群体认同意识的产生、演变与分层结构
无论我们研究的群体单元是种族、民族、族群、部落还是地缘社区, 都存在人们的群体意识如何产生以及群体边界如何划定这些基础性问题。[1 ]我们研究民族与族群, (注4)无论在理论层面还是在实证研究的层面, 一个最基础性的问题就是需要对相关群体的抽象群体意识(其产生来源、群体边界的形成、群体认同的多层体系与核心层面、群体身份认同的演变、内部与外部的影响因素) 进行系统的分析, 理解其内在的规律性。
人们的群体认同意识是一个多层级的系统,这个系统可以从最小的社会单元(血缘家庭) 不断扩大, 一层一层地一直延展到与地球上其他动物相区别的人类群体。社会学家关注的是: 在各个群体的思想观念中, 这个群体认同系统的具体结构是怎样的? 这个认同系统具有多少个层级?在这个多层级的群体认同体系中, 在人们心目中与行为中最核心、最重要的、使得其他层面退居其次的是哪一个层面? 是作为政治实体的国家?是占有资源和形成经济传统的地区? 是具有共同祖先和血缘传承的群体组成的部落? 是具有共同文化、共同传统居住地、共同历史记忆、“共同经济生活”、共同心理的“民族/族群”? 还是以血缘和亲属为基础的家族和宗族?
( 二) “民族主义”(Nationalism) 与现代“民族”(Nation) 的产生
在17 - 18 世纪的欧洲, 在当时的封建帝国体系中出现了以公民权和公民联合体为理论基础的“民族主义”和“民族自决”运动, 在原各帝国的版图内产生了一批“民族- 国家”。这是人类社会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资本主义、民主共和、法制思想的发展与传播) 出现的一种新的群体认同。民族的构建与民族主义思潮是近现代国际和国内政治舞台上的核心剧目, 外国学者关于近代民族主义的重要研究成果中有一些已经被译成中文, 给我们提供了理论思路和历史实践经验的参考。(注5)
随着近代“民族- 国家”这一政治实体形式从西欧向其他地区的传播和推延, 许多独立的行政单元在其可能的“领土”范围内、在各不相同的社会结构的基础上努力构建自己的“民族”与“民族- 国家” ( nation-state) 。“民族构建”(nation-building) 的过程及其特点, 也就成为各亚洲传统国家(如中国、日本) 在国家体制转型中最重要的政治与学术议题, 也成为各原殖民地(如印度、印度尼西亚) 在独立建国后最核心和最重要的政治与学术议题。在分析这些国家“民族构建”的特点时, 我们需要特别关注各传统国家原有政治、文化体系如何转型, 知识阶层又如何利用原有的传统来重建现代的“民族”、“祖国”和“爱国主义”的思想观念与政治制度, 也同样需要关注在人们认同体系中由于外在原因(非自然产生) 的作用而出现的、主要由政治势力主导而“构建”的身份认同。(注6)
( 三) 近代中国社会精英与各族民众在认同方面的历史演变
中国民族关系与认同意识的演变, 可以大致划分为三个历史阶段: (1) 自有文字可考历史以来直至1840 年的“鸦片战争”, 中国逐步形成了一个具有自身文化传统与认同特色的“天下体系”和“有教无类”的文化主义族群观, 这是费孝通教授总结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时期; (2) 1840 年“鸦片战争”到1949 年新中国建立, 西方文化以强力进入中国, 冲击原来的清帝国统治体制并鼓动部分边疆族群脱离中国, 这是“多元一体格局”的危机期; (3) 1949年以来, 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重建期, 但是重建的理论指导和制度建设追随的是斯大林的苏联模式。[2 ]
我们仍然需要在历史反思和跨文化对比的视野中重新理解和归纳中国传统的族群观, 即第一个历史时期中群体认同意识的演变。但是在研究当代中国社会民族关系时, 特别需要关注的是对第二个历史时期的系统研究, 其中一个重要的领域就是分析研究西方的“民族” (nation) 和“民族主义” (nationalism) 概念如何影响中华民族整体及各族民众的思想观念与社会活动。
当西方列强的军舰大炮在“鸦片战争”的炮火中轰开“天朝”大门时, 中国传统的“天下体系”和“文化主义族群观”随即黯然失色, 而西方的“民族- 国家”、“种族”、“民族主义”观念则直接或经由日本间接传进中国。欧洲启蒙运动和法国大革命的传奇故事激励了中国知识分子的救国热情和民族主义感情, 对于应当如何把这些新概念、新词汇应用于中国的国情, 中国的社会精英们进行了激烈的讨论, 这些讨论集中反映在清末民初的文献当中。郑振铎编的《晚清文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和华夏出版社出版的12本《影响中国近代史的名著丛书》等书, 对这些文献做了很好的汇集。基于对有关历史文献的研究, 近年来中外学者陆续出版了几部很有新意并在学术界有广泛影响的研究著作, 如狄克特的《近代中国的种族观念》(Dikotter , Frank , 1992 ,The Discourse of Race in Modern China , Stanford Univ. Press. ) 、杜赞奇的《从民族国家拯救历史》(Prasenjit Duara , 1995 , Rescuing History from the Nation ,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以及孙隆基关于“黄帝崇拜”的论文“清季民族主义与黄帝崇拜之发明”。[3 ]
与“群体意识”产生与演变的一般性研究不同, 对于现代“民族”、“民族主义”概念如何出现及演变的研究集中于近代世界各国社会发展历史的研究, 特别是近代中国各阶层、各政治群体如何在内外互动中接受和改造这些西方观念的历史进程的研究。中国毕竟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延续不断历史的文明古国, 有自己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传统的族群观念。西方的“民族” ( nation) 和“民族国家” ( nation-state) 观念在近代是如何“植入”或“嫁接”进中国社会的? 在知识阶层的大讨论中,“民族”、“国族”、“种族”、“国民”等词汇是如何定义的? 在使用时又是如何选择的? 在使用中其内涵和外延又发生了哪些演变?系统地剖析清末民初的这些思想与文化大讨论,是我们理解历史、理解近代与现代中国的重要途径。
与此同时, 源自前苏联的斯大林民族理论又是如何影响了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 中国共产党的民族观和民族政策自1921 年建党后先后经历了哪些变化? 影响并导致这些转变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这些都是我们认识当前中国民族问题的重要研究选题。
( 四) 1949 年以来中国社会各族精英和民众的认同状况
经过20 世纪50 年代的“民族识别”运动与自治制度和民族政策的建立, 与历史上情况相比, 和其他国家情况相比, 今天中国各族民众心目中的认同体系究竟是怎样的? 我们的政策宣传在多大程度上被各族的精英分子和普通民众所接受? 这是一个必须根据大量的社会调查和深入访谈才能够回答的问题。
在今天各国内部民族关系的研究中, 最核心的问题就是: 各族的精英分子和普通民众心目中最重要的、核心的认同群体是“国家” (自己最重要的身份是“国民”或“公民”) 还是自己所属的“族群/民族” (如中国的56 个“民族”的“某族成员”身份) ? 是否把自己“某族”身份的重要性放在“国家公民”属性之上?
如果是前者, 人们就会以宪法和公民权利为立足点来争取自己个体及相关群体的利益; 如果是后者, 人们就会通过争取自己“民族”的独立建国来争取自己群体的利益。这就是民族主义运动, 通过“民族自决”来分裂现有的政治实体。我们研究现实社会中的民族问题, 就是要研究人们的核心认同意识的形成与演变, 研究在什么样的条件(历史条件、政治体制、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族群分层、文化宗教差异、外部力量的作用, 等等) 下, 人们会选择前者; 又是在什么样的条件下, 人们会选择后者。人们在思考群体认同时, 在选择认同层面时, 可能会面临各类矛盾与冲突, 那么他们在理智和感情两者之间如何协调? 在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如何权衡?作为群体的领袖人物, 他们对自己个人权力扩展和广大民众根本利益之间如何选择? 对于中国各族民众的认同状况的调查研究将在很大程度上揭示中国各族对“中华民族”这个共同体的认同程度, (注7)也显示出中华民族在面临境内外各种政治挑战时能否抵御住内部矛盾和外来冲击的程度。
三、四个研究视角
在阅读中外文献的过程中, 我们可以了解到历史事件的纪录和前人的观点。在实地调查中,我们可以收集许多统计数据和个案访谈材料。但这些仅仅是我们开展研究的基础素材, 如果没有一个含有理论深度和问题意识的研究视角, 就无法从这些研究素材中提炼出揭示社会发展规律的观点。这就好像有了各种烹调原料, 也未必就能够烧出一桌美味菜肴, 各道菜肴的设计与烹调的过程才真正能够显示出厨师的技艺。
如果没有在一定理论层面带有创新性的研究视角, 即使下到基层去做社会调查, 目的不明确, 思路不清晰, 也难以把调查做深入。这就好像一个缺乏烹调经验、对酒席的整体设计没有明确想法的厨师, 来到菜市场也不知道应当采购哪些原料。有些研究者来到基层社区后, 只会照猫画虎地问一些“常规的”调查问题: 人口结构、社会组织、经济活动、收入与消费等等, 然后仿照其他的社会调查研究报告, 归纳出相似的几条结论, 也就到此为止, 再也写不出什么来了。现在我们见到的不少调查报告及在调研基础上完成的论文, 调查设计和数据内容相似, 结构雷同,了无新意, 在相关研究领域中只能算是简单的重复劳动。这种现象充分说明具有创新性研究视角在我国当前民族研究工作中的重要性。
下面提出几个研究视角供大家参考, 这些研究思路具有一定宏观理论意义, 有历史发展的演变观, 考虑了政治、经济和文化各方面的综合作用, 同时也兼顾了对政策导向的探讨。
( 一) 族群问题的“政治化”与“文化化”
在国家框架下如何理解国内的族群关系并设计出相应制度和政策来加以引导, 这是所有政治实体的当权者必须思考的问题。我们把历史上处理族群关系的政策导向大致归纳为两大类: 一类是“政治化”的导向, 另一类是“文化化”的导向。
1. 近代欧洲的民族主义运动及民族的“政治化”
欧洲的历史是分割和破碎的, 几千年来各王朝、各封建领地之间不断征战和互相毁灭, 在近代形成几个多族群的王国和帝国, 欧洲的政治地图在迁移、征战、联姻、外交活动中不断变化。17 世纪出现了文艺复兴和资本主义的发展, 而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进一步启动了政治上的“民族主义运动”, 原来在多民族王国统治下的各民族要求独立建立自己的“民族- 国家”, 把民族之间的族源与文化差异(语言、宗教、历史记忆、部落历史) 上升为政治边界, 要求以民族为单元建立各自独立的政治实体。换言之, 就是把民族之间的原来相对模糊的界线上升为最高政治实体即“国家”之间的清晰边界。这是以各族资产阶级为主导的把本国民族问题“政治化”的社会运动。
在社会发展进程中, 如何去界定各自群体的边界、如何在一定的地域和群体范围内组织“民族主义运动”, 这些政治进程都是在当时的国际政治环境下依照各国的内外条件来推动的, 其中也不乏一些偶然因素。在17 - 19 世纪要求独立建国的欧洲民族主义运动当中, 有的成功了(如荷兰、美国、意大利) , 有的失败了(如苏格兰) , 其成败得失必然有一定的道理。
在欧洲前资本主义社会中, 血缘和种族群体内部具有很强的认同感, 文化(语言、宗教) 是凝聚群体的稳定纽带, 权力和利益通常以群体(部落、族群、家族) 为单元来进行分配, 小群体的内部认同和忠诚团结是社会组织结构的重要特点。在这样的社会机构与情感场景下, 族群(民族) 的“整体性”与“政治化”是统治者进行社会动员和加强内部忠诚的有效工具, 也是一种很容易被普通民众接受的群体格局和为掌权者采纳的政策导向。
2. 中国历史上形成的“文化主义族群观”
在中华民族的发展历程中, 两千多年前就形成了多族群的统一国家, 强大的中央王朝在社会组织、生产力和科技艺术等方面的发展水平明显高于周边其他人口较少的群体, 在政治和文化方面具有很强的自信心和凝聚力, 而周边各族也积极向中原王朝学习, 存在很强的向心力, 这就形成了以中原文化为核心的一个“天下体系”,[4 ] 被费孝通教授总结为“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5 ] 中原王朝对于边陲的“蛮夷”有着“教化”的责任, 在大多数情况下, 群体之间的差别被视做“文化发展水平的差异”, 发展出“文化主义”的族群观。[6 ]
在中国几千年历史中, 理解和处理少数族群与汉人关系的基本思路是“夷夏之辨”, 是文明发展程度较高的“华夏” (以汉人为核心) 和不够文明的“夷狄”之间的差异, 他们之间的互动主要是“华夏”对“夷狄”的“教化”, 基本态度是孔子所说的“有教无类”。当然另一方面“华夏”也向“夷狄”学习(如赵武灵王提倡“胡服骑射”) 。文明之间可以互相学习, “教化”的结果是“以夏变夷”, 使周边的少数民族因接受中原文化而逐步被吸收进汉人的队伍, 最终形成了两千年延续不断的中华皇统和今天一个12亿人的“汉族”。在中国历史上由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也都接受了儒家学说关于民族关系的基本理念和态度, 继承了这一“文化主义族群观”的传统。在世界各古代文明当中, 中华文明是惟一得以延续至今的罕见个案。中国两千多年由不断更迭的各朝代以相近体例连续编纂而成的二十四史加《清史稿》, 在同一个文化传承脉络中实现着各王朝的相互接替, 这是其他国家所不可想像的。
我们可以概括地说, 中国文化传统在看待和处理民族关系时, 把各族看作是具有不同文化传统(语言、历史记忆、宗教等等) 的群体, 从“文化(文明) 差异”的角度来看待族群差异。(注8)只有在这样的基本理念指导下, 才会出现一个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多民族政治实体的基本格局, 改朝换代只是皇族血统或族属的更替。这是中国族群关系第一个历史时期的主线。
3. 新兴移民国家的种族- 族群“文化化”
当西欧国家在世界各地侵占殖民地时, 本国在建立“民族国家”时民族主义运动中的“民族”认同意识开始逐渐演变, 殖民地及其土著居民开始以某种方式进入了本国的认同范围。
而在美国这样的新兴移民国家中, 绝大多数人口是来自世界各国并具有不同文化传统的零星移民及他们的后裔。美国的“民族主义”(nationalism) 也必然会具有与西欧17 - 18 世纪的民族主义不同的内涵与形式。“宪法”和“公民”成为最本质的认同基础和爱国主义、民族主义的源泉。虽然在一段时间内, 种族差异和种族隔离曾经成为美国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在白人种族内部, 体现在血缘、语言、宗教、传统居住地等方面的群体差异仅仅被视为“文化差异”, 各群体被视为具有不同传统的“亚文化集团”, 在如何看待族群差异方面存在一种“文化化”的基本导向。在20 世纪中叶的“民权运动”后, 这一思路和关系框架被拓展并应用于白人种族之外的印地安人、黑人、黄种人等群体,最终在美国社会中形成了“文化化”的种族- 族群结构, “文化多元主义”成为美国引导种族-族群关系的基本国策。“ethnic groups”(族群) 和“ethnicity” (族群性) 就是美国人借用了古希腊词汇“ethnos”来表示这些“亚文化集团”所创造的专用术语。
在美国、澳大利亚等移民国家, 移民来源复杂多样, 新老移民并存, 构成“民族国家”的核心身份认同只能是《宪法》和公民制度, 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 只能在各族民众中强调公民权和对国家的政治效忠, 而把各种族/族群之间在语言、宗教、习俗等方面的差异仅仅视为文化差异, 不把它提升到政治层面。所以美国尽管存在着零星的种族冲突事件, 但是这些冲突被极力限制在局部地区和具体个案的层面, 而不容易发展成为威胁国家统一的民族分裂主义运动。这是根据移民国家的实际国情把种族/族群问题“文化化”的另一个例子。
4. 马列主义从政治革命的角度把族群“政治化”
马列主义自创立之时起就带有很强的政治色彩,《共产党宣言》等经典文献都倾向于从阶级斗争的角度来理解和处理一切社会关系。欧洲在民族主义运动时期出现并强化的把民族/族群“政治化”的思路, 也影响到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他们强调各民族的平等政治权利和“民族自治”,民族问题作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组成部分也被高度政治化了。但马列主义经典作家把民族问题政治化的角度, 与欧洲资产阶级把民族问题政治化的角度有所不同, 后者把民族之间的原有边界上升为政治实体即“国家”的边界, 而马列主义创始人把民族解放运动纳入世界共产主义革命的大框架中来, 在资本主义国家号召工人克服“民族主义”去反对本国资本家政府, 在殖民地(如印度) 和半殖民地国家(如中国) 号召民族独立解放运动以打击欧洲殖民政府, 在社会主义革命获得成功的国家实行民族平等, 为殖民地国家的民族革命做典范, 最终在全世界范围推行共产主义, 并实现民族- 国家的消亡。
前苏联是把民族问题“政治化”的另一类典型, 其表现为: (1) 把各族群看作是具有政治意义的整体, 通过“民族识别”运动把民族群体确定下来; (2) 民族成员身份成为法定身份, 更改需经官方程序; (3) 为各民族划定一定的“领土” (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自治州、边疆区等) , 这样就使各民族成为国家政治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体制上拥有区域中相对独立的政治地位, 拥有处理区内各项事务的行政权力; (注9)(4) 为帮助各少数民族加快发展, 制定了以少数民族成员为对象的各种政策优惠。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个由共产党建立的国家创建了把各族的相互关系联邦化、人口边界固定化、民族自治疆域化、民族整体优惠制度化的一系列制度和政策。
因为个人的“民族成分”与各种优惠政策直接挂钩, 公民权在民众日常生活中的意义反而没有“民族成分”那么重要。所以, 在这种“政治化”的体制下, 各民族的民族意识非但没有减弱, 反而在不断增强。俄罗斯对其他民族的帮助, 促进了这些民族的社会经济发展, 加强了民族团结与合作, 但是并没有促进民族意识的淡化和民族之间的融合。一旦内部外部条件发展到一定程度, 联盟就有可能解体。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民族“政治化”措施
前苏联在处理民族问题上的这些思路、制度和政策对1949 年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很大影响, 新中国在政治制度、行政体系、经济制度、教育制度、军队建制等方面都学习前苏联的模式, 在民族理论、民族政策上完全仿效了前苏联的经验。中国在20 世纪50 年代组织了“民族识别”, 确定每个公民的“民族成分”并把它制度化, 建立民族自治地方, 以民族整体为单位实行优惠政策, 这些做法使55 个少数民族成为具有一定政治地位和政治色彩的“民族”, 改变了中国延续几千年的民族融合方式, 这是中国族群关系在第三个历史时期的主线。
这一套“民族政治化”的做法在中国已经推行了半个多世纪。看到前苏联、前南斯拉夫解体的教训, 看到美国在处理种族- 族群关系方面的相对比较成功的经验, 看到印度等前殖民地国家独立后在“民族构建”方面做出的成绩, 中国学者应该对自20 世纪50 年代以来在国内学术界占主导地位的斯大林民族理论和前苏联的民族政策进行反思。
6. 两种政策导向的不同后果
把具有不同文化传统、历史记忆、种族血缘关系的群体视为不同的文化群体, 逐渐减弱其群体原有的政治色彩, 这是族群“文化化”的政策导向。这种观点认为各群体应该在现代公民国家的政治框架下成为多元文化社会的组成部分, 国家政治认同高于种族/族群认同, 群体之间的文明可以相互学习, 先进的群体可以逐步影响甚至吸收相对落后群体的成员, 并在双向文化互动中发展出共同文化, 这样才能够真正促进群体融合, 并在融合的基础上谋求平等和共同发展。
中国的历史证明族群“文化化”是一条有效地推动文明传播发展而不危及政治统一的道路。当然, 在这一过程中, 会存在个体甚至群体之间的文化歧视, 但在“有教无类”主导思想的背后是“四海之内皆兄弟”的世界大同思想, 可以把这些矛盾保持在个体文化差异的层面上, 不致危及社会整体的政治结构。与之相反, 把群体“政治化”和把族群与政治主权相联系的思路, 不论采取哪一种形态, 都不利于群体之间的交往与融合, 都会导致排他性的民族主义, 危及国家的政治统一。
著名人类学家马林诺斯基在1942 年曾经写道: “必须授予所有民族(nationalities) 、种族和其他少数群体最充分的文化自治权( cultural autonomy) , 但是政治主权(political sovereignty)必须永远不与族属(nationhood) 相联系, 因为这种联系将导致危险的民族主义的爆发。”[7 ]
欧洲以资本主义为基础的“民族主义”运动已近尾声, 巴斯克地区的“埃塔独立运动”已经不是西班牙国家发展的主流。美国等移民国家已经“无师自通”地把种族/族群问题“文化化”了, 印度等新独立国家在“国家构建”的过程中也在努力把本国种姓、宗教、族群问题“去政治化”。与此同时, 苏联在政治改革进程中已经解体, 这说明在苏联推行了70 年的斯大林民族理论和政策实践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民族问题, 前苏联各群体的“民族意识”不但没有减弱, 反而得到加强, 并在一定条件下成为解体的政治基础。
中国有些族群(如满族、土家族、回族、畲族) 已经淡化的“民族意识”, 在1949 年以后的新制度下得到了加强而非减弱。从中外历史和现代的发展实践来思考中国民族关系问题, 我提出了“少数族群问题的‘去政治化’”作为理解民族关系的一个新思路,[8 ] 作为一家之言供大家讨论。(注10)
(二) 群体组织的“公民国家”和“部族国家”
1. 两种类型的国家
另一个重要的研究视角, 就是在理论上建立一个以相互对应的两个“理想型”(注11)国家( “公民国家”和“部族国家”) 作为模式的分析框架,然后从两类国家之间的比较和过渡阶段特点的分析来理解各国民族关系的基本状态。美国学者菲利克斯·格罗斯在1998 年出版了一本书《The Civic and Tribal State ——The State , Ethnicity , and the Multiethnic State》, 国内已经翻译成中文(《公民与国家——民族、部族和族属身份》, 新华出版社2003 年版) , 这本书是提出这一研究视角的主要文献。
格罗斯在该书中首先提出了两种类型的国家: “公民国家”和“部族国家”。“公民国家是自由公民的联合体, 所以, 在同一地域里居住的所有具备资格的居民, 不论其出身、宗教、族群(ethnicity) 或文化背景如何, 都是国家的成员。部族国家则往往把宗教、族群(ethnicity) 和政治制度混同为一个单一的原则和属性, 因此, 它是一种与平等权利不相容、甚至不能容忍少数群体(minorities) 存在的高度排他性的制度”。[7 ]
“公民国家建立在政治纽带之上, 并且诉诸于政治纽带, 其核心制度是公民权。部族国家把政治认同与种族起源和种族身份联系在一起。在一个现代多元国家, 政治联系与认同与种族纽带之间被明确分开”。[9 ] (P. 26) “公民权……提供了一种将种族上的亲族认同(文化民族) 与和国家相联系的政治认同(国家民族) 相分离的方法, 一种把政治认同从亲族认同转向政治地域关系的途径”。[9 ] (P. 32) “民族主义部族国家是一个与现代社会基本人权和政治权利持久冲突的政治信念和制度”。[9 ] (P. 37)
世界历史上出现的宗教可以大致被划分为原始宗教、中世纪宗教和现代宗教三大类, (注12)参照这种历史发展三阶段的划分方法, 人类社会中的群体(民族) 意识也可以大致分为原始部落、中世纪部族国家(tribe state) 和现代民族(modern nation) 三大类。
在美国这样的公民国家, 由于迁移、通婚、同化, 各族群之间的边界逐渐模糊, 各群体的内部认同意识逐渐淡化(如各白人群体、黑人群体、华人移民群体) , 国民认同逐渐成为最核心的认同单元。作为一个现代移民社会的特点, 美国社会是一个典型的“现代民族”社会, 体现的是一个在现代技术、现代生产力和现代形式的迁移过程中, (注13)个体在地域流动中重新组合成新的社会。在这种环境下, 人们对周围其他人的宗教信仰、语言、生活习俗只能采取比较宽容、相互平等对待的态度。为了共同组成一个有效运作的社会, 族群意识必须淡化, 建立在共同宪法和平等公民权基础之上的国民意识必须成为最核心的群体认同。在这种社会形态中的“族群意识”,只是国家政治框架中的亚文化群体的意识, 而现代“民族意识”强调的是作为人们“共同体”的“民族” (Nation) , 是政治实体中的公民身份和公民权利。
2. 两类国家的特点体现于一国内部发展程度不同的地区和群体
但是在社会传统保存得比较多的非移民国家, 包括一些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如英国) , 国内有些群体(如苏格兰人) 自近代以来就很少迁移, 原来的中世纪“部族”群体意识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留, 重视血缘、重视种族和语言文化差异的心理依然存在, 强调族群边界政治含义(在多族群国家政治权力结构中, 各部落具有清晰的社会地位和群体独立性) 的意识依然存在, 把(部族) 群体领袖看作是政治领袖的意识依然存在, 把本族传统居住地看作自己的“世袭领地”并要求一定程度“自治”的观念依然存在, 要求本族“代表人物”在国家权力机构中有一席之地并为本族谋福利的企望依然存在。这样, 在现代“民族国家” (nation-state) 的结构中还会保留一些传统“部族集合体”的遗迹, 可能体现在组织形式上, 也可能体现在多数和少数族群领袖人物的意识中。
在美国和加拿大这样的现代移民国家里, 由于土著印地安人部落历史上在与入侵的白人政府的交涉中一度保持了印地安“民族” (nation) 或“部落” (tribe) 的身份, 在设置“保留地”时也以部落为单位, 所以这些保留地的土著“部落”内部及其与美国、加拿大主流社会的交往方面仍然保留下来若干“部族国家”的特点。
在伊斯兰教国家(如巴基斯坦、阿富汗、沙特阿拉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等) , 由于传统宗教与部族体系依然在社会中发挥重大作用, 传统“部族集合体”的痕迹更重一些。在殖民地时代,传统部族在非洲许多国家的统治结构中被保留下来, 在独立建国后, 这些部族组织依然在国家的政治结构中扮演重要角色。(注14)[10 ]
在“部族国家”和“公民国家”这两类社会制度下, 民众会表现出十分不同的效忠模式。在多族群的帝国当中, 各族民众首先是对本族首领效忠, 而各族的首领则根据自身和本族利害关系的选择来决定是否对帝国皇帝效忠, 所以首领的“倒戈”会引起整个部落的“反叛”。这是一种传统的“多元一体模式”, 其中的每个单元都是一个具有政治意义(其程度可能有所不同) 的单元, 有些帝国就是以部落为基础的政治统一体。
从世界各国的发展历史和现代化进程来看,从“部族国家”向“公民国家”的过渡是所有国家或早或迟都要发生的, 这是历史发展的大趋势。在这一过程完成之前, 各国社会中已经具备的现代“民族国家” (nation-state) 基本性质的整体政治框架与仍然保持传统“部族集合体”遗迹的某些群体之间, 肯定会出现矛盾。在这些遗迹完全消失之前, 各国也会根据具体国情设计出必要的制度安排来对这些可能的矛盾进行协调。
3. 族群精英人物的角色与功能
我们可以在“公民国家”和“部族国家”的对比框架下来讨论族群精英的角色与社会功能问题。
公民国家的族群精英, 如美国的黑人政治家、华人政治家在竞选时, 强调的是本选区“全体选民”的利益, 从来不敢公开宣传要如何加强本族群的利益和权利。有时黑人政治家也呼吁要关注本地黑人贫困和失业问题, 但强调的是要保障这些人员的公民权利, 强调如果黑人的贫困和失业问题不能很好解决, 将威胁美国整个社会的稳定与种族和谐。他这样讲时, 代表的不是一个族群, 而是整个社会。否则, 他就不可能被主体的政治文化(公民国家) 和公众所容纳。
美国政府的公务员由上级官员任命, 也许上级官员会适当考虑下级公务员队伍的种族比例,但这是不能公开讲的, 因为公务员的选择标准只能是每个个人的工作资历、经验和能力, 而不是族群代表性。黑人公务员在从政时, 从宏观或公务员的整体责任而言, 他的工作需要遵循宪法;从每项具体工作而言, 他必须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 同时只需要对上级官员负责, 完全不应考虑自己是“黑人的代表”, 应为黑人群体的利益奋斗。如果一个高级官员在任命、提拔下级时明显地偏向某个种族, 就会招致激烈的批评, 公众就会指责他的做法违反了社会公正和公务员的选择标准, 质疑公务员的基本素质和合法性。
与之相比, 出身于少数族群的国会议员或高级官员们在政治舞台和政府工作中积极代表和维护本族利益, 这样的行为在“部族国家”正是社会和本族民众所期待的。如果不这样做, 他们反而会失去作为“民族代表”、“民族领袖”的资格和合法性。
由此我们可以思考这样的问题: 在我国一些少数民族当中, 特别是边疆少数民族的传统聚居地区, 我国少数民族干部在深层意识里, 对自己的角色和功能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定位? 出身于少数民族的干部是否把自己看作是本族群体的“代言人”? 我们的少数民族民众对少数民族干部的期待是什么? 是希望他们为本民族说话, 还是希望他们站在国家和整体社会(包括其他民族成员) 的立场上来思考和行动? 在现代国家的政治框架与边疆地区某些族群中依然保留的传统思维模式之间是否也会出现某种程度的差距和矛盾?我们目前又应当采取哪些方式来进行协调?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 我国现在的制度, 如政协、人大中所吸收的少数民族委员和代表, 在最初的制度设计上就是要求和期望他们在这些机构中代表少数民族说话, 反映少数民族民众的意见。在政府部门中任命的少数民族干部, 在选拔时就考虑到了他们的族群身份, 自治地方行政部门的首脑官员还规定必须由当地少数民族人士出任, 在主要干部中各民族还有一定的比例。这就是说, 我国的现行制度在体制设计上就保留了历史上某些“部族集合体”的特点。所以, 我们今天绝对不能责怪少数民族干部和民众有这样的意识和期待, 因为这正是当时制度设计的特点。
4. 世界历史发展的大潮流
尽管在历史上, 世界各地的国家体制是多种多样的, 但是在工业化- 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中,以公民权为基础的、实行现代法制的公民国家或早或迟是世界各国的发展趋势。由于“民族主义部族国家是一个与现代社会基本人权和政治权利持久冲突的政治信念和制度”,[9 ] (P. 37) 一些仍然保留有民族主义部族国家特征的社会, 一定会逐步向现代公民国家转化, 因为在当代经济全球化和国际传媒在文化传播方面的巨大影响, 各国的大多数民众将会接受以公民权为基础的、实行现代法制的公民国家体制。如果有些人希望在多族群国家中最终以某个少数族群为单元建立一个“民族主义部族国家”, 应该说是违背历史潮流的。我们提出这个问题, 就是要努力理解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 由于历史的延续性, 由于社会各群体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不同步, 在现代国家曾经设置及目前仍在实施的制度中, 可能部分体制、部分人的观念还停留在前一个历史发展阶段。所以, 在制度政策和思想认识的发展进程中, 需要有“过渡阶段”, 使这些滞后的部分能够逐渐发展起来, 最终能够与其他部分协调一致。
我们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从宪法和基本政治体制来看, 是一个现代的“公民国家”, 但是在一些具体、局部的体制设置上, 在一些人的头脑意识中, 也许依然保留着“部族国家”时代的一些观念。这并不奇怪, 也不一定需要马上动手来改变它, 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我们必须很有耐心。但是, 我们需要通过各国发展历程的比较来分析和认识世界发展的大潮流, 通过标准的“公民国家”和标准的“部族国家”之间的比较分析来认识和理解这两类国家之间的主要差别, 应用这两个对应的“理想型”模式来分析中国社会的现状, 从而发现目前我国社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只有这样, 我们才能超越现有制度和流行观点, 看到未来的发展方向, 看到需要思考的问题之所在。
目前在一些国家实施的联邦制、区域自治,与历史上多族群帝国曾经实施的“部族国家”的组织形式有关联, 也是在一定历史时期边疆少数族群最容易接受的国家构建形式。但是这一制度应该看作是迈向完全的“公民国家”形式的过渡阶段中的过渡形式。各国的领导人以及少数族群的社会精英应当看到这一点。在这一过渡时期中, 我们对这些群体应当有充分的耐心。任何公民的效忠对象最终都应当是自己的“民族国家”,而不是一个族群。从长远发展趋势来看, 少数族群精英分子应当努力使自己作为国家精英的一分子, 而不是本族代言人在社会活动中发挥作用,只有这样, 他们才能成为带领本族民众走向现代化广阔大道的真正的民族领袖。
文章来源:社会学人类学中国网
                   http://www.sachina.edu.cn/Htmldata/article/2009/02/17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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