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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活出发:费孝通的社会学思想再诠释

从生活出发:费孝通的社会学思想再诠释

中国社会科学在线 2013年02月28日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3年第1期 作者:王雅林
  
  费孝通为中国社会学的学科建设留下了许多宝贵的学术遗产,但目前为止,学界对费老突破西方社会学理论范式,对恒久争论的作为社会学理论基石的社会范畴所作的独特的、意义深远的阐释,却未引起足够的关注。本文将围绕这一议题,深入挖掘和阐发费老在此方面的重要学术建树。

  社会的发现是西方社会科学以至社会学的一大功绩,但西方社会学对社会概念的揭示同理论迷思相伴而生,并贯穿于整个学科的发展过程。各种理论范式的研究无论是对社会概念的肯定与否,如何界定,始终围绕个人与群体(社会)、行动与结构要素及其关系和以何种方式发生关系进行。这些界定或者把社会视为“物化”的、外在于人和生活的客观结构(结构主义);或者只把社会作为个人的“行为组合”和相互关系来理解,否定社会的“实在性”和实体的性质(行为主义)。这两种居社会学统治地位的研究范式的共同缺欠是主客体二元对立,没有看到把主体和客体包融在一起的重要变量和深层结构的存在。“互动论”虽有突破,避免了结构主义和行为主义的片面性,但同样没有涉及社会的深层结构变量和动因。因而从总体上说,西方社会学关于社会概念的理论是单向度的社会型构论,他们所建构的社会概念及各种解释框架已无法解释今天的社会发展,无法容纳今天的现实生活对理论的需要,已不能在解释人类新的社会生活实践上产生卓识洞见,这必然导致社会概念现实生存的困境和合法性危机。

  理论超越:

  基于“生活论”的社会概念解释框架的创立

  面对西方从古典、现代到后现化社会学所陷入的社会迷思和导致的社会概念危机,费老以学贯中西的厚重学养、丰富的社会阅历和敏锐的判断力,在西方社会学谈论较多的社会外显结构内部发现了“隐性在场”的生活这一核心结构,建立了从生活出发,以生活为核心的内外结构要素、显性与隐性结构互动生成的社会概念体系框架,我们可以把这种研究范式概括为“生活论”的社会概念研究范式。

  在1993年发表的《个人·群体·社会——一生学术历程的自我思考》一文中,费老表述了以下观点。

  第一,生活是社会的本源和内在的核心结构,社会因人的生活而生。费老指出:“一个个人为了生活的需要而聚在一起形成群体,通过分工合作来经营共同生活,满足个人的生活需要。”这就是说,人自揖别动物界之后就有了同动物性生存相区别的生活,生活的基本单元是“一个个人”的,但满足生活需要的方式是群体共同经营的,即是用社会方式实现的,这就逐渐形成了社会性的生活共同体。到了20世纪90年代,费老特别强调,社会是“在自然的演化中是继生物世界而出现的一个新的但同样是实在的世界”。

  第二,“生活需要”是社会得以运行的基本逻辑和内在动因。费老强调“生活需要”在社会运行逻辑中的重要功能。他指出,人的特有生命存在产生了生活需要;生活需要的满足过程是在群体中发生的,并借助于“分工合作体系”推动了社会结构关系(组织、制度等)的形成,“社会所规定的一切成规和制度都是人造出来、满足人的生活需要的手段,如果不能满足就得改造,手段应服从人的主观要求……如果社会制度不是人类的手段,那就好像谈不上人为的改革了”。这就是说社会成规、制度都是为满足人自身的生活需要而“人造出来”的“手段”,这些种种社会形式、手段只有满足人的生活需要时人才能获得积极性;如果长期不能适应人的生活需要,那么迟早会发生社会改革和社会变革。

  第三,社会是以人的生活需要满足行动连接起来的隐性结构(生活)和外显结构(分工合作体系)互动生成体系。

  每个人满足自身生活需要的“行动”是个性化的,但要想实现个人生活需要的满足又必须“通过遵守共同的行为规则加以实现”,而体现这种“共同的行为规则”的社会结构关系一旦形成,又成为超越个体并制约个人行为的力量,这就是社会概念整体结构中的外在于人的客体结构方面。这样,社会体系中的隐性结构(生活)和外显结构(分工合作体系)就发生了互动生成关系,两者互动的连接点就是“生活需要”,即需求行动和满足需求的行动(社会供给行动)之间所发生的互动生成关系。

  第四,社会和生活是连为一体密不可分的。按费老的社会就是“许多个体用分工合作方式生活”、“社会就是群体生活”的观点,社会和生活是包融在一起的,即一个人只有在群体中通过社会的方式才能“得到”自身生活。

  破解个人与社会二元对立的迷思

  个人与社会、行动与结构的关系是社会学研究的永恒命题,在西方社会学主流论述中,两者常常处于二元对立状态。费老的“生活论”社会概念解释框架为求解这一使人们久久困惑的难题提供了方向。

  首先,费老在对社会的“实体”、“实在”是什么的问题上作了创新性的表述。他从“新人文思想”出发提出了“社会和个人是相互配合的永远不能分离的实体”的命题,而把社会和个人连接和包融在一起的核心要素就是生活。

  其次,在认识社会与个人的关系上,费老突出强调吸收中国传统思想文化资源的重要性。费老在晚年十分强调在学习借鉴西方社会学的同时,更要注意吸收中国传统社会思想文化资源的重要性。西方社会学在认识客观世界上走的是从物质到社会到文化的发展路子,主张理性主义和实证主义,把人作为客观事物来对待,存在“去人化”、“去生活化”的倾向。

  费老认为,中国的传统思想文化中有许多从生活出发,把个人与社会融合起来的思想。在《试论扩展社会学的传统界限》一文中,费老指出,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的“天”不像西方“上帝”那样是超越于人间万物之上独立自在的东西,强调的是“天”与“人”的统一和息息相关,即人的行动要顺应“天”不断作出调适,而所有这一切又都应符合“天道”(自然规律)的原则。费老认为,“今天中国社会学应该继承这种传统,从自然存在和演化的角度,对‘人’和‘社会’进行最基本的定义。”基于人是生物性和社会性相统一的活生生个体的思想出发点,晚年的费老特别强调社会学不但要研究“社会结构”,“也要研究心态结构”,研究人与自然、人与人、“我”与“我”、“心”与“心”等等,扩展社会学的传统界限。

  最后,我们要特别指出,费老晚年提出的“文化自觉”概念对于社会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文化自觉”按费老的解释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以适应新时代确立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但费老所提出的“文化自觉”概念的立脚点讲的是在处理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人关系时要回归“生活世界”,要回答好下列问题:我们为什么这样生活?这样生活有什么意义?这样生活会为我们带来什么结果?这是费老提出文化自觉概念所要揭示的根本性的实质问题,从而实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人类社会发展的理想境界”。实现这一“人类社会发展的理想境界”,已有的西方社会概念已不适用和不能为人类新的伟大实践提供解释框架,而费老基于生活论的社会概念解释框架应运而生,为人类新的社会实践提供了富有解释力的概念基石,这正是费老对社会学的世界性贡献,也是费老的社会观超出中国社会学同代人的地方。

  (作者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原题《从生活出发诠释社会意蕴——论费孝通教授对社会学的重大理论贡献》,冯小双 任晓霞摘)

  

    原文载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2012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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