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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再添17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

新疆再添17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

和讯 2013年02月04日04:09 来源:新疆经济报  

  本报乌鲁木齐2月3日讯(记者张迎春)近日,国家文化部公布了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498人,我区有17人入选。这是2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文化厅了解到的。

  他们分别是博州史诗《江格尔》的蒙古族传承人巴达、库车县赛乃姆的维吾尔族传承人那斯尔·奴苏尔、伊犁州哈萨克族阿依特斯的哈萨克族传承人加玛勒汗·哈拉巴特等,涉及民间文学、传统舞蹈、曲艺、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七个方面。

  新疆艺术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李季莲告诉记者,目前,我区拥有“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玛纳斯”和“麦西热甫”3项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70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237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以及3000多项地、县两级非遗名录。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47名,加上这次新审批入选的,共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6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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