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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迪厄传授“正在形成的知识”

布迪厄传授“正在形成的知识”

2011年10月18日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第230期 作者:江小平





  从本期起,社会学版将尝试推出“社会学史”栏目。本栏目致力于重新理解社会学发展过程中的关键人物与事件,梳理那些推动社会学发展至关重要的理念,探寻社会学学科成长的内在精神及其机制问题,深化对当今社会学前沿的理解。

  20世纪80年代初,我曾作为访问学者在法国研读教育社会学两年,这期间每当周四有布迪厄的课,我都一次不落地去法兰西学院聆听他的一小时社会学讲座。凡是布迪厄的课,教室中的270个座位总是爆满,每次都要提前半个小时进入教室,否则就只能在过道席地而坐,或找一个能站脚的地方伫立听课。布迪厄讲课语速较快,用词讲究,语言表述与常人不同,经常使用复句,教授的理论概念听起来比较陌生,尽管不像他的著作那样深奥难懂,但真正听懂和理解也并非易事。

  20年前与布迪厄近距离接触

  我还有幸与他有过一次近距离接触。1984年2月14日,经一位法国朋友的介绍,在布迪厄的办公室,我与他进行了一次面对面的交流。他对我的造访表示非常欢迎,并表现出极大的热情。我首先告诉他我是来自中国的访问学者,除了在巴黎第八和第五大学选修了教育社会学课程,还在法兰西学院听他的课。他显得很高兴。我表示对他的思想理论很感兴趣并准备深入研究,如有可能还想尝试翻译一部他的著作。他听后马上从书柜中取出了《背井离乡:传统农业的危机》(1964年)、《60年代的阿尔及利亚:经济和社会结构》(1977年)和《关于课程的课程》(1982年)三本书赠予我,并在《关于课程的课程》一书上题字留念。

  当年我确实有把他的思想理论译介到中国的想法,并数次跃跃欲试,但终因才疏学浅而打消了这一念头。时隔二十多年,某日无意间在家中的书柜看到了布迪厄送给我的三本书,突然萌生一种介绍这位已故十年的著名社会学家的冲动。我在动笔之前,先翻阅了当年的课堂笔记,去图书馆查阅了有关布迪厄的文献资料,采访了翻译布迪厄论著最多(4部)的译者刘晖,又通过网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搜索查询,结果发现:法国有关布迪厄的研究论著有数十种,悼念和评论文章多得难以计数;中国的“布迪厄热”更是令我震惊,粗略统计一下,仅译著就达21部(包括同一部书的两种译本),网络上的相关文章同样数量可观,其中一些评介文章还颇有深度。但是,唯独没有译介布迪厄在法兰西学院授课的文章。鉴于此,尽管布迪厄艰深晦涩的语句和大量的引经据典至今令我望而生畏,我还是决定试着把当年的课堂笔记梳理一番并部分加以概述,间或谈一点儿肤浅的理解。

  布迪厄传授“正在形成的知识”

  1982年4月23日,布迪厄登上了法兰西学院的讲坛,就职演说的全部内容发表在《关于课程的课程》一书中。我从1984年3月1日开始听布迪厄讲课,连续听了两个学年。

  我翻阅二十多年前的课堂笔记,重温布迪厄的每堂课,对一些过去不理解、似懂非懂或渴望弄清楚的理论学说,渐渐有了一些浅显的认识。

  法兰西学院的首要使命是传授“正在形成的知识……而不是教授已经获得的真理”。每位教授所开的课程都与他们的研究成果或相关领域最新发展相关联。布迪厄在他执掌的社会学教席上重点传授和阐述的是他的场、习性、象征资本、象征权力等社会学概念和理论。

  布迪厄把构建社会学理论体系作为自己一生的责任和追求。这一志向主要源于下面这样一种看法:长时间以来,人们都把社会学视为一门模糊、不确定的学科。社会学不仅缺少研究资料,而且缺少历史传统。因此,在他看来,丰富研究资料并将零星散乱的研究系统化,形成一套完整的社会学理论体系已是刻不容缓的任务。

  属于他的重要概念:“场”的现场解释

  1984年和1985年布迪厄讲座的核心内容是“场”理论。他认为,现代社会中的社会阶层可以用“场”来划分,通过“场”可以分析社会阶层形成与再生产的原因,揭示社会分层中的一些内在的运行机制和动态的权力关系。

  什么是“场”?场是如何形成和运转的?场的边界如何确定?场与场之间、场与社会世界之间是什么关系?针对这些问题,布迪厄在课堂上进行了详尽的阐述和解答。

  首先,布迪厄给场下了明确的定义:“场是一个由位置构成的空间”,“一个开放的社会空间”。它与机构的最大区别在于,它是一个人人都有权利自由进出的空间;后者则是一个实体,有法定的使命、职责范围和规章制度。

  其次,布迪厄探析了场形成的历史根源。他认为场起源于契约,随着契约制社会的发展,社会逐渐分化成由权力场、资本场、文化场等社会空间构成的社会世界。与此同时,共同的喜好、兴趣、经历、利益、群体活动等把人们联系在一起,自发形成了完成既定社会活动的动态的社会空间,布迪厄将其称之为“次社会空间”或者说“次场”,例如教育场、艺术场、文学场、体育场、媒体场、知识场、科学场等。这些场均以政治(权力)场为轴心,同时又有各自的“首领”、逻辑、规则和特有的合法资本结构。

  “场”既是一个统治者与被统治者进行力量对比的实力场(以资源分配不平等为主要特征),同时也是一个为了维持或改变力量对比,确定或扩大场界不断发生冲突的斗争之地。场内亦不例外,每个等级和个体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和地位而永无休止地竞争和斗争。因此可以把冲突归结为各阶层或等级之间的利益之争,而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对立则是冲突的基础。

  关于如何认识社会世界问题,布迪厄认为有客观主义、唯物主义和主观主义三种观点。从唯物主义的观点看,社会世界即我所看到的、相信的、想要建设的世界。主观主义观点则认为没有一个社会世界是我在其中的,是由我表现的。布迪厄把后一种观点称之为“边际价值说”。布迪厄坚持用客观主义的观点去认识社会世界。在他看来,要了解社会世界,首先要客观化地了解场及其结构。

  在谈到场与社会世界的关系时,布迪厄指出,场是整个社会世界中的微观世界,有相对的独立性,有其特有的历史构建规律,有时可以不受外部逻辑特别是经济逻辑的影响。但是客观上不受外部影响的场是不存在的。尽管场内的斗争有其自身的逻辑,但外部(经济、社会和政治)斗争的结果不可能不影响场内实力关系的变化。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文献计量学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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