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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丽红]闹漕与清代地方社会秩序

[肖丽红]闹漕与清代地方社会秩序

中国社会科学报在线 2011年06月02日

  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报》第 130 期 7 版“历史学”文章之一。

  闹漕,包括漕控、个人日常反抗(即丑米挜交、逋欠、诡寄、包漕等)与集体公开闹漕。在清代漕粮征派中,“闹漕”现象屡见不鲜,是漕运这一国家事务影响地方社会秩序的具体体现。闹漕在冲击地方社会秩序与漕政的同时,又为地方社会秩序的重整提供了契机。闹漕对于地方社会的冲击主要在于影响地方政治秩序的变动,并导致生活秩序的紊乱。

  闹漕对生产生活的冲击

  闹漕即拒绝缴纳漕粮。不管是漕控、个人日常反抗还是集体公开闹漕,其直接结果均对本地漕粮征收情况造成一定障碍。而且闹漕中,往往出现“邻省效尤”与“各处民众观望”的现象,漕粮征收因此受阻。如咸丰四年,河南省辉县戴莹挟花户抗纳漕粮,此次闹漕并不严重,但却引起辉县接壤州县的效尤,最后酿成了“各署聚众抗漕”案件。此例并非个别现象,因为诸如“此处一动,邻境因之生心,此处甫平,彼处效尤又起”与“一邑滋事而各邑仿效”的征漕感受频见于清代官员文集。

  清代漕粮征收与地方官考成直接关联,漕粮完不及额,地方官可能因此被罚俸、降职乃至革职。在清代漕案搜集整理过程中也发现,不管是何种形式的闹漕,案件背后通常伴随着地方官府权力阶层的人员调动。如湖南省醴陵县的匡光文漕控,导致了王述徽、金德荣、张孔言三任县令的不断离职与接任;湖北省崇阳县的钟九闹漕,导致折锦元、金云门、师长治几任县令频繁交接;江西省也曾因逋欠太严重而频繁调任地方官。地方官关系地方社会治理,频繁的调任自然影响了地方社会治理格局。以江西省为例,因逋欠积习难改,蔡士英曾一次性降调在任正官三十员,结果反倒滋长了地方胥吏的侵渔之风,钱粮征收与地方社会治理因此受到更严重冲击(详见蔡士英:《抚江集》,清顺治刻本)。

  不管是漕控还是集体公开闹漕,在闹漕的过程中,绅民往往贻误生产,且须为此付出大量的财产,不少缙绅即因漕控拖累至倾家荡产。嘉、道之际,历时近四年的匡光文闹漕,让匡光文不仅付出了生命且倾尽了财产。在漕控成功后,新任县令还为了表示怜悯,将嘉庆七、八、九三年漕米奇零尾银二千余两赈济其家。(案件见民国《醴陵县志》之《人物传四·匡光文传》)

  闹漕还影响了整个社区民众的生活秩序。《清稗类钞》记载了一起道光初年浙江省归安县的陆名扬闹漕,地方官为了追捕陆名扬,不断增兵前往归安县射村,导致民众不断外逃,因逃不及时或留守家中的村民遭遇更惨,妇女往往被弁兵淫掠,不少因此而死。另外,因有陆名扬本是吴姓子孙一说,地方官在遣兵七百名往挖名扬祖坟时,射村一带陆、吴两姓无主的坟墓均遭挖掘。此次闹漕严重干扰了归安县射村绅民的生活秩序。

  正因为漕控与集体公开闹漕这两种闹漕形式扰乱了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绅民往往需要为此付出更大代价,所以清代绅民抗纳漕粮时,更多选择逋欠、逃亡、诡寄与丑米挜交之类的闹漕方式。因为个人日常反抗的低姿态可避免公开反抗的集体风险。

  双刃剑:对社会秩序的影响

  然而,在重视闹漕对于地方社会冲击的同时,还必须关注闹漕另一个方面的作用,即为地方社会秩序重整与漕运制度的调整提供了契机,体现出了某种程度上的有益冲突功能。

  闹漕之于制度调整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漕粮蠲免。漕粮作为维正之供,例不蠲免。然而,漕粮蠲免为何频见史册?闹漕与之关系甚密。从清代漕粮蠲免的名目上看,除了普蠲与恩蠲乃龙心大悦的客观效应外,荒蠲、灾蠲与民欠蠲多是因为民力难完,朝廷体恤民情的施恩举措。因为在百姓积欠极多、民众缴纳艰难的情况下,新征加上旧欠,百姓往往剜肉补疮。民力难完的情况下,只能进行各种形式的闹漕。为了体恤民情,清廷往往下诏蠲免,一则希望减轻民众负担,减少抗闹,二则希望民众因此感恩输纳。虽然蠲是为了更好的完,这一政策多少有点讽刺意味,但却是清代漕粮例不蠲免的成例下,屡有蠲免的主要原因。闹漕的频发是上传民情,促使清廷蠲免漕粮的重要动因。其二,本、折色改革。漕粮征收以本色为主,但本色征漕的制度缺陷往往加剧民累,激成民众闹漕。如本色征收时,民众为了交纳漕粮入仓,不仅费时守候,且往往还要受到官吏旗丁的刁难勒索。且一旦本邑缺粮,只能籴米上纳,籴米过程中自然又多了米商的盘剥,加剧了民累,于是民众不断闹漕。所以清代不少州县上疏改折,因为折色征收不仅可以杜绝绅民掺和丑米等个人日常闹漕,更可避免本色征漕给民众带来的诸多不便(如运漕路途遥远、交仓守候、旗丁勒索等等)。而一旦折价与米价出现矛盾,官吏利用在折价确定上的主动权侵蚀漕利时,民众闹漕又不断出现,于是改折为本的改革呼声又因此高涨。有清一代,漕粮征收时的本、折之争是清廷面对闹漕不断进行制度调整的结果。

  闹漕还不断地调谐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私利追求是闹漕的主要动因,刁监劣绅包漕渔利,地方豪强侵漕渔利,一般民众则反抗浮收勒索,维护一己之利,因此闹漕是官、绅、民之间利益冲突的结果。但在清代漕案搜集整理过程中,我们发现各个阶层之间的斗争并不坚决,联盟也并不稳固。缙绅为了私利,可与地方官勾结,共同鱼肉百姓;亦可与百姓结成联盟,共同抗击官府。地方官亦是如此。也就是说,三方均可能根据自己的私利追求,因形势改变自己的行为与策略,选择不同的同盟关系。在这种周旋中,群体之间的关系不至于太过于绝对,群体之间的冲突自然不会太激烈,其结果往往有益于群体关系的协调与整合,从而重整地方社会秩序。所以,清代漕粮征派领域官、绅、民之间虽然关系变动频繁,整个社会结构却不至于有太大变化。

  以往学界通常将闹漕作为抗粮的一部分研究,鲜有涉及闹漕与地方社会秩序的关系。即便稍有论述,亦认为其作为一种群发性事件,冲击了地方社会秩序。在此,我们认为,辩证看待闹漕的社会功能,能更好地理解清代漕粮征派与地方社会秩序的关系。

  作为一种社会动乱,闹漕对社会的破坏显而易见。但有必要指出的是,“对社会的破坏”并不等于“对社会秩序的影响”--前者更多的是从直接结果而言,如人员伤亡、设施破坏等等;而后者则更多的是强调所引发的政策变化,以及社会政治、经济生活格局的变动。由此而言,闹漕在冲击地方社会秩序的同时,亦宣泄了社会群体的不满情绪,并为社会秩序重新调整提供了一个有利契机,缓和了矛盾,体现出了有益冲突的功能。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闹漕在清代地方社会都体现这种功能。闹漕对地方社会秩序破坏也是显而易见的,其程度取决于冲突的起因、闹漕的规模、闹漕中利益关系的调整状况。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肖丽红 单位:厦门大学历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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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九闹漕》

  近代汉族民间叙事诗。又名《抗粮传》。19世纪中叶产生并流传在湖北崇阳一带。孙敬文等整理,于1957年出版。
  诗篇写清朝钟九(人杰)领导农民起义抗粮的故事。范文澜《中国近代史》记载:“一八四一年,湖北崇阳人钟人杰聚众数千人起义,自号钟勤王,并竖都督大元帅红旗,次年战败被杀。”叙事诗以这一历史事件为题材,塑造了钟九这一农民领袖形象。
  叙事诗通过当时崇阳县衙“粮房”借乡民“完国课”之机,贪得无厌、巧取豪夺的典型事例,揭露了清王朝的政治腐败。“粮房”横行,民不聊生。金太和、钟人杰等领头向官府告状,遭到失败,又告到武昌,总督令抚院审理此案,并治“粮房”贪赃之罪。然而,封建社会官官相护,重立的“粮房”,更加严酷地压榨百姓。钟人杰聚众两次砸“粮房”,领导起义。起义队伍占领了崇阳县城,斩了县官。诗篇写起义胜利的情景,气势宏伟,振奋人心。
  叙事诗中钟九的形象,具有典型意义。他急公好义,智勇双全,纪律严明,威震四方。钟九反的是“贪官污吏”,但相信好皇帝。钟九为了不让崇阳人民遭受血洗之难,“自坐囚笼去面圣”,贪官将钟九半路暗杀。
  钟九起义失败,但他舍己为人的大公无私精神,在崇阳一带一直鼓舞着农民反抗清王朝黑暗势力的斗志。
  《钟九闹漕》,以口头和手抄本两种方式在民间流传。诗长约1500余行,全部用五句头山歌形式,以七言五句为一诗段,前四句对称,第五句是第四句的引伸和深化。音律上常与第四句尾音叶韵。是典型的五句头山歌形式的叙事诗。
  汉族地区口头流传的叙事诗较为罕见,钟九闹漕被认为是近代汉族民间叙事诗的代表作之一。

来源:百度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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