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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进国】民俗学抑或人类学——中国大陆民间信仰研究的学术取向

【陈进国】民俗学抑或人类学——中国大陆民间信仰研究的学术取向

民俗学抑或人类学?──中国大陆民间信仰研究的学术取向
     陈进国
一、前言

在现代学术研究中,概念或范畴是学术讨论的重要基础。“民间信仰”作为一个被反复构建的范畴,并非是一个静止性的概念,内涵与外延充满着不确定性,因而也富有开放性。英文世界中的Folk Religion、Folk Belief、Popular Cult、Popular Religion、Communal Religion ,都可能指涉所谓的“民间信仰”。该术语最早见于1892年的西方学术期刊,1897年日本学者姊崎正治亦正式用之。约在1920年代“民间的信仰”、“民众信仰”、“民间宗教”常见于中国学者的文章中。至1930年代“民间信仰”已成为一个相对稳定的术语了。[1]
在中国大陆或台湾地区,约定俗成的“民间信仰”范畴,通常指具有“宗教性”又有“民俗性”双重维度的信仰形态,用以指称那些与建制性的宗教形态(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宗教、新兴宗教或教派)相区别开来的混合性的信仰形态。从发生学的视角看,民间信仰一方面传承了各民族或族群的自然性宗教(自为生成)的传统,另方面也传承了建制性宗教(有为建构)的传统,带有村社(村落和社区)混合宗教的典型特征,堪称“原生性”和“创生性”双性共存的复杂的信仰形态。当然,它的信仰对象不仅仅只是属于庶民的,更是属于精英的,甚至可以是传统国家宗教祭典的一部分(正祀)。民间信仰尽管未具有观念或仪式体系的内在一致性,诸如信奉某至上神,经由先知启示,排他性的教典教义等等,但显然都具有超自然性的特征,特别是从未脱离神灵化(如神、鬼、祖先)、巫术化(黑白巫术)、数术化(计算性、操作性)等三重向度。
自从上世纪中国引进并创建了现代学术体系之后,中国民间信仰研究便成为多个学科的关注对象。当然,中国大陆真正有学术意义的民间信仰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1978年以来的30年。因此,本概述将集中评述该时段中国大陆的学术成果,并探讨民俗学与人类学研究取向的得失。必须声明的是,近年来民俗学和人类学的科际整合和学科交融成为一种趋势,故而这种学术取向的界定只是为了清晰叙述的方便,而非欲给研究者划分阵营或标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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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林青青,微风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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