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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中国-瑞士:自然资源开发的社会文化影响

中瑞两国学者共同探讨自然资源开发与社会文化和谐

  

中瑞两国学者共同探讨

  自然资源开发与社会文化和谐


  本报讯 (记者牛锐) 1月24 日至25 日,由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和瑞士弗里堡大学联邦主义研究所联合主办的中-瑞自然资源开发与社会文化和谐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旨在呼吁公众和参与开发各方关注自然资源开发项目决策所涉及的诸多方面,特别是优先考虑短期经济效益而忽视长远综合影响会带来的种种风险。

  来自中瑞两国的40余位专家学者围绕“如何平衡资源开发与经济增长及地方居民的权益关系”这一主题,就“法律框架:所有权与决策程序”、“立项和影响评估程序”、“减少负面影响”等议题展开了讨论。与会者分析了自然资源的权属和开发决策主体等相关情况;从开发项目的经济成本和效益入手,讨论了决策机制及效益在有关各方中的分配,进而全面检视了自然资源开发会影响到的诸多方面;通过对项目监测评估过程的考察,总结了减轻对当地居民社区和生态环境造成消极影响的开发方式。

  会议组织者、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主任张海洋教授表示,现代社会的自然资源开发由于缺少人文关怀和协商机制,不仅打破了生态平衡机制,也损害了基层社区参与决策的权益。自然生态失衡源于社会权益失衡。社会权益失衡的根源在于存在于现代国民教育理念中的单线单向社会发展史观。这种史观的重要特征就是忽视自然生态和社会文化多样性。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发达国家知识界对单线单向社会发展史观作了后现代反思。自此,自然资源开发的人文社会代价受到重视,人权和环保意识高涨,下层群体、社会性别和文化多样性也由决策的关怀边缘走向中心。居民参与、知情同意、协商民主和公平博弈,成为资源开发的必要程序。这可以说是从社会发展史到文化生态学的转型。今日中国正在强调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全社会已对文化多样性与社会和谐,文化自觉、自信与自强,从社会发展史到文化生态学的知识转型等问题初步形成共识。当务之急是把社会共识转化成制度法规和社会行动,建立公平机制以保证自然资源开发与社会文化和谐。瑞士是在文化多样性基础上实行协商民主制度、保持自然资源开发与社会文化和谐的成功典范。中瑞两国学者间的学习交流,有助于分享自然资源利用中的实践经验,保护相关群体的权益,促进经济和生态可持续发。
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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