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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的话——关于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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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们,用事实说话,以下才是最重要的:
引用:
原帖由 宋颖 于 2009-12-1 13:48 发表
我在认真考虑陈建宪教授和陈晶同学的致歉。
希望陈晶同学能自觉地进行认真比照和回忆,将你我的论文一一对照,标明清楚,可以贴出来或发给我。上次核查结果我给你补充了一些,希望你也能看到其他我未提到的事实。如果我们对抄袭内容认识一致,我可以认为你是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
引用:
原帖由 宋颖 于 2009-12-2 12:16 发表
此事请由陈晶同学和文学院、研究生院确认抄袭事实,给我书面的陈述和致歉;陈晶曾在学位论文扉页上签署过原创性声明,现在,其所有基于抄袭内容的研究均应自告放弃知识产权。仍须有本人签名,导师签名和学位授予部门 ...
引用:
原帖由 Jchen 于 2009-12-3 00:02 发表
感谢宋博士能给我一次向您坦诚错误的机会,我正在把论文部分一一做出详细的对比,稍后给您一个交代。您可以站内短消息我,将您的联系方式发给我,我将全部资料整理好后,发送给您。最后,对于您能给我一次交代错误的 ...
期待尽快看到两篇论文的对比报告。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逃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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