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决不只是“文化符号”-评“淡化”民族论
2010-01-30 作者:郭大烈 文章来源:《云南民族》2009年第二期
自从2008年拉萨“3.14”事件、2009年的乌鲁木齐“7.5”事件以来,有些报刊上冒出一种“淡化民族论”(1)的观点。较为典型的是庄礼伟先生发表文章《作为文化符号的族群》(《南风窗》2009年16期)。
作者认为:“在本文中,族群与民族这两个概念按相关惯例同时使用,含义相同”。“在国内民族问题上,应当把少数民族看成文化概念,而不是地域集团概念、利益集团概念。现在的少数民族政策,人为地按民族成分划了太多的地域边界、利益边界,是有欠考虑的”。
“让族群仅仅作为一种文化符号,文化身份而存在。”
“族群作为一种身份标识,不能在社会政策中被过度使用,族群的意义,只能是文化上的;而一个社会如果有强大的由各族群成员共同组合的公民社会、有正常的公共空间,有合理的社会冲突解决一救济机制,族群的意义,也必然只会局限在文化领域中。”
在同一刊物上,还有一个学界领导说: “民族是个文化的分界,而不是政治的分界。”早在2004年,有个著名的学者曾撰文提出把中国的民族分界、民族身份“文化化”,即“去政治化”。他建议保留“中华民族“的概念,同时把 56个“民族”改称“族群”(见《凤凰周刊》2009年24期《北京高层密集调研少数民族地区》一文引述,亦见《南方周末》2009年9月10日)。
这种看法是否符合我国民族问题实际呢?
事实上,新中国成立60年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族问题,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确立了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各民族共同繁荣为核心的民族理论和政策,引导我国各民族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了中华民族发展史上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主义变革,开创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第二、三代领导集体进一步推动和发展了这一项工作。(2)
在2005年5月召开的第三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发表的讲话,以及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的决定》集中表述的“十二条”,反映了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民族问题基本理论和政策的新的阐述(3),“淡化”民族论是与其相违背的:
一、民族和民族问题不是一个国家短暂的社会现象,民族的产生“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民族问题具有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国际性和重要性”。
“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般来说,民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有的民族在形成和发展中,宗教起着重要作用。民族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民族的消亡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民族问题既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也包括民族之间,民族与阶级、国家之间等方面的关系。在当今世界,民族问题具有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国际性和重要性。”
众所周知,我国是有5000多年历史的文明古国。56个民族都有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的文化。虽然各个民族形成历史不一样,有的是同源异流,有共同渊源,发展成了不同民族;有的是异源同流,不同渊源,逐步融合成为一个民族;有的是同一民族,由于历史和地理因素,形成了不同的支系,但总的说来,每一个民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和文化上都有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特征。
二、社会主义时期不是“民族融合”或“淡化民族”时期,而是“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时期”
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时期,各民族间的共同因素在不断增多,但民族特点、民族差异和各民族在经济文化发展上的差距将长期存在。
正如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白皮书《中国的民族政策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光明日报>2009年9月28 日)一文所指出的那样:
“新中国成立前,绝大多数地区生产力水平极度低下,经济社会发展相当落后,基础设施建设很差。当时的新疆没有一寸铁路,西藏没有一条公路,云南山区的一些少数民族出行或运输靠赶马帮、乘大象、架溜索。少数民族群众主要从事传统的农牧业,一些地区还处在‘刀耕火种’的原始状态,部分地区铁路尚未得到普遍使用,有的地方甚至在使用木器、石器。……新中国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建设,就在这样极端落后的基础上开始起步”。
“经济社会发展相当落后”,这是新中国成立前绝大多数民族地区的客观情况,也是政治经济问题。坚持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中国民族政策的根本立场。同时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繁荣发展的关键时期。
“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支持、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忽视民族问题的长期性而产生问题,在历史上曾经有沉痛教训。1958年与经济建设上的“大跃进”和生产关系上的人民公社化运动相对应,在民族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人为推进“民族融合”的错误(4)。同时在民族地区还产生了反地方民族主义扩大化的错误,伤害了广大民族干部。在文化大革命中“四人帮”大肆鼓吹“民族问题实质是阶级问题”,大批民族干部,民族上层人士受迫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民族政策受到破坏。云南迪庆、怒江、德宏、西双版纳四个自治州甚至并入邻近地区,给民族工作造成了相当大的影响。
三、我国民族政策正如邓小平所说的“真正立足于民族平等”,“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各民族不分人口多少、历史长短、发展程度高低,一律平等。国家为少数民族创造更多更好的发展机会和条件.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各族人们都有义务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
在我国56个民族中.汉族约占92%.少数民族约占 8%.各个民族大多共居在一起,但各少数民族有相对集中的居住区域.因此先后建立了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 个自治县.还有1173个民族乡。自治地方面积约占全国总面积的64%。自治地方民族人口占全国民族总人口71%,全国 55个少数民族,其中44个民族建立了自治地方。
四、我国各民族同胞在缔造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和反帝反侵略斗争中,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我国是各民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祖国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各族人民都要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传统.自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在我国秦汉以来2000多年期间,除汉族建立的汉、唐、明等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王朝外,蒙古、满族也建立过幅员辽阔的元、清王朝,对奠定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版图作出了巨大贡献。同时,2万多公里边境地区30多个跨境而居的少数民族心系祖国,与边防将士守卫着边疆。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华各族儿女同外国侵略者进行英勇不屈的斗争,在近代反侵略反分裂的伟大斗争中,各民族在历史上形成了不可分离的关系,变得更加牢固,各民族祸福与共、休戚与共的共同命运显得更加紧密。
五、“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是构建民族和谐文化的原则。
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特征,少数民族文化是灿烂的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尊重、保护和弘扬少数民族文化,支持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发展、创新,鼓励各民族加强文化交流。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
56个民族56朵花.构成了民族大团结的百花园。费孝通先生概括为“多元一体”。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进一步提出了“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原则。这不仅是出于对我国社会生活各领域、阶层、利益、思想等多样性的现实认知,而且也是对多民族、多宗教、多文化国情的深刻把握。无论对国内的多样性而言,还是对世界多样性来说,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因为这一重要观念的内涵,突出了在差异中求和谐,在多样中求统一的基本理念(5)。
胡锦涛《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
“在长期实践中,我们深化了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规律的认识.积累了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成功经验”。并提出必须坚持“四个不动摇”:
——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
——必须坚持党的民族政策不动摇。
一一必须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不动摇。
一一必须坚持维护祖国统一不动摇。
60年的经验归结到一点.就是必须坚持一切从我国民族问题实际出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6)。
在云南我们还应该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的决定》(2009年9月8日)。
总的来说,“淡化”民族论不符合中国民族实际.也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的精神.我们不能赞同。“族群”一词学术上使用.无可厚非,但不同意代替“民族”一词。
注释:
(1)见何叔涛《汉语“民族”概念的特点与中国民族研究的话语权》,《民族研究》2009年2期
(2)胡锦涛2009年9月29日讲话,《光明日报》,2009年9月30日
(3)转引自《中国民族学30年》(1978——2008)38~39页,揣振宇主编,中国社科出版社2008年
(4)王希恩主编《当代中国民族问题解析》,105页,民族出版社,2002年
(5)郝时远《中国民族学30年.序言》
(6)胡锦涛2009年9月29日讲话,《光明日报》,2009年9月30日
本文源自:彝学网[彝学网<*>网聚彝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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