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新东方译本》译者,你这么翻译有点太过了

本帖已经被作者加入个人空间

《新东方译本》译者,你这么翻译有点太过了

《新东方译本》译者,你这么翻译有点太过了



________三评《奥巴马胜选演说之新东方译本》



张放



说明:

事不过三。这是最后一篇。第一篇批评新东方的博文上了新浪首页之后,有人提出一些对我的批评。不过,一看,我就知道写帖子的人或是不太懂英语,或有点另有用心。其实,最开始我一看此人的译文,就基本上了解了此译者的水平高与低的。是不是行家,一上手,就知道有没有的。就是这个道理。



这是第三篇了,为一篇博文,连写三篇批评文章,也说明我的确有些郁闷了,这个人的翻译水准能让人郁闷,也真有他的。呵呵。实际上,我发现我还真就替这位仁兄有些担心着,就总觉着不踏实,就估计这位仁兄会在某些地方出个什么大的错译。果然,再往下看,看到“She was there for the buses in Montgomery, the hoses in Birmingham, a bridge in Selma and a preacher from Atlanta who told a people that "We Shall Overcome." Yes, we can.)

“她看到了蒙哥马利通了公共汽车、伯明翰接上了水管、塞尔马建了桥。来自亚特兰大的一位传教士告诉人们:我们能!。是的,我们能。””时,的确真的有点让人无法容忍了。不信,您也把气放平,花几分钟时间,看一下,犯这种常识性错误的译本,还适不适合继续给广大的读者看。



可以老实地说,这位仁兄译文从头到结尾译本的全部毛病,我都已经挑了出来。不过我不准备帖出来了,也不想再与他有什么理论。因为,不在一个层面上讨论有时是很累的事情。



我这是最后与他再计较一次了。因为从上面的错误,就可以看得出来,他的确不太配当这次的笔译。尤其不适合当英译对照的笔译。这太难为他了。



为了能更好地看懂我要计较的事情,请最后看一下下面浅色的原文:

(This election had many firsts and many stories that will be told for generations. But one that's on my mind tonight is about a woman who cast her ballot in Atlanta. She's a lot like the millions of others who stood in line to make their voice heard in this election, except for one thing: Ann Nixon Cooper is 106 years old.
这次大选创造了多项“第一”,诞生了很多将流芳后世的故事,但今晚令我最为难忘的却是一位在亚特兰大投票的妇女:安妮•库波尔。她和无数排队等待投票的选民没有什么差别,除了一点:她高龄106岁。


She was born just a generation past slavery; a time when there were no cars on the road or planes in the sky; when someone like her couldn't vote for two reasons — because she was a woman and because of the color of her skin.
在她出生的那个时代,黑奴制刚刚结束。那时路上没有汽车,天上没有飞机。当时像她这样的人由于两个原因不能投票--一第一因为她是女性,第二个原因是她的肤色。


And tonight, I think about all that she's seen throughout her century in America — the heartache and the hope; the struggle and the progress; the times we were told that we can't and the people who pressed on with that American creed: Yes, we can.
今天晚上,我想到了安妮在美国过去一百年间的种种经历:心痛和希望,挣扎和进步,那些我们被告知我们办不到的年代,以及我们现在这个年代。现在,我们坚信美国式信念──是的,我们能!


At a time when women's voices were silenced and their hopes dismissed, she lived to see them stand up and speak out and reach for the ballot. Yes, we can.
妇女曾经没有发言权,她们曾经希望破灭。但安妮活到了今天,看到了妇女们站了起来,她们发表自己的见解,有了选举权。是的,我们能。


When there was despair in the Dust Bowl and depression across the land, she saw a nation conquer fear itself with a New Deal, new jobs and a new sense of common purpose. Yes, we can.
上世纪三十年代,大萧条横扫美国大地,一片绝望。她看到了美国以新政、新的就业机会以及崭新的共同追求战胜了恐慌。是的,我们能。


When the bombs fell on our harbor and tyranny threatened the world, she was there to witness a generation rise to greatness and a democracy was saved. Yes, we can.
二战时期,炸弹降临我们的海港上空,全世界受到独裁专制的威胁,她见证了美国一代人的伟大崛起,他们拯救了民主。是的,我们能。



接着,就是上面我列出的原文及译文,再读一遍吧:



She was there for the buses in Montgomery, the hoses in Birmingham, a bridge in Selma and a preacher from Atlanta who told a people that "We Shall Overcome." Yes, we can.)

“她看到了蒙哥马利通了公共汽车、伯明翰接上了水管、塞尔马建了桥。来自亚特兰大的一位传教士告诉人们:我们能!。是的,我们能。”



他翻译到此时,可能真的累了,要不就是累疯了,他怎么能认为奥巴马也会像他这样,在自己胜选演说中,在全世界注目之下,疯狂地说起些这样的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呢?



这位106岁的老太太,难道为经历过

“蒙哥马利通了公共汽车”

“伯明翰接上了水管”、

“塞尔马建了桥”

“来自亚特兰大的一位传教士告诉人们:我们能”

而把奥巴马给激动得必须到这里来说道一下吗?这位仁兄的翻译,真有点太过份了。这绝对不是新东方英语老师的真正水准,绝对不是哈。



这样吧,我试着来给这位仁兄上一课吧。不过,这次不是英语课,而是美国现当代史的课程,严格说,是美国黑人抗争史的课。看听了课之后,是不是我说的正确。



再读一遍好了:

She was there for the buses in Montgomery, the hoses in Birmingham, a bridge in Selma and a preacher from Atlanta who told a people that "We Shall Overcome." Yes, we can.)

仁兄译文:“她看到了蒙哥马利通了公共汽车、伯明翰接上了水管、塞尔马建了桥。来自亚特兰大的一位传教士告诉人们:我们能!。是的,我们能。”



其实,原文一点也不难。



奥巴马是在向美国和世界表达一下作为美国第一任黑人总统的感受。所以,这是他借106岁的老太太的经历,或所见所闻,要表达一下自己的感受的内容。他事实上是在历述美国黑人在美国几百年来遭遇的歧视的痛苦经历。他说的这几句话不长,但句句话都是一个故事,都包含着每个美国人都熟知的黑人的辛酸历史。



译者居然把蒙哥马利与通没能车扯上了关联,把伯明翰与接没接上水管(写到此,我还是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扯上了关系,把塞尔马建坐桥这么无知地写在博客里,也的确是滑稽到了极点。看来,这几句话包含的故事,凡是声称很懂英语的人都是听说过的,这位仁兄应按恶补一下。



奥巴马先说到的是,蒙哥马利公共汽车的故事。在阿拉巴马州的蒙哥马利这个地方,有个歧视黑人的规定,就是所有黑人坐公交车,必须上车后坐到车后面去,而白人则坐在前面。这是一个羞辱黑人的规定。后来,在1955年时引起黑人抵制公交车的浪潮,这股浪潮很快在全国引起极大关注,经过一年的抵制,(英语用的是,boycott,学过吧,这个词?),终于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巴拉巴马州和蒙哥马利市的公共汽车歧视黑人行为违背宪法,予以取缔。也就是说,美国黑人终于赢得了一场难得的胜利。



而译者就那么不懂背景地胡乱翻译一句“她看到了蒙哥马利通了公共汽车”这不是胡扯吗,呵呵。我再给这位仁兄配个图吧,就是那辆引起黑人骚乱的著名的公交车的照片,您仔细看看。





再来看奥巴马在这段里说的第二句话,看它和什么故事相关联:

She was there for the buses in Montgomery, the hoses in Birmingham, a bridge in Selma and a preacher from Atlanta who told a people that "We Shall Overcome." Yes, we can.)

你的译文:“她看到了蒙哥马利通了公共汽车、伯明翰接上了水管、塞尔马建了桥。来自亚特兰大的一位传教士告诉人们:我们能!。是的,我们能。”

注意译者的“伯明翰接上了水管”的这句莫名其妙的话。



美国伯明翰这个地方,绝对不会因为“接上个水管”而闻名。伯明翰这个地方是因为1963年春的几个月的黑人抗争故事,而闻名于全天下。这个叫伯明翰的地方,也是一个城市,也是位于种族歧视最严重的阿拉巴马州里。马丁·路德·金(听说过吧?)就曾在这里跟很多黑人们一起向市政府进行抗争的。他当时最有名的一个主张就是“非暴力”。但任何“非暴力”最后都会多少演变成暴力行为。很多学生在抗争,在示威,结果,伯明翰市的统治者最后下令,使用灭火用的水枪,向黑人猛烈扫射。结果,在全国引起极大的关注。



而译者居然译成了“伯明翰接上了水管”?那跟“接水管”哪有什么关系呢?再给配个图,就是当年被所有美国人看到的水枪喷学生的真实的图。





再往下看,显然,再看这位仁兄翻译的“塞尔马建了桥”,也一定出了问题。大家可能都会明白了,这句话里,也一定有个惊天动地的黑人为自己的权利,进行抗争的故事了。算了,我还是不讲这个故事了吧。留一个给这位新东方的译者,希望他去查查美国现当代黑人抗争的历史。不难查的。我先给提供一张与这个“塞尔马建了桥”相关的照片,是所有美国人都看过的著名的照片:





最后,再把这位仁兄不一定知道是怎么回事的“We shall overcome”,也一并粘在这里。这是一首黑人抗争的歌曲,原歌是一首赞美诗。另外,这首歌曲的名字,由于译者完全处于累到了混沌状态,也因此翻译错了。



全部歌曲的词,我给放在这里吧:

We shall overcome

We shall overcome

We shall overcome some day



Oh, deep in my heart

I do believe

We shall overcome some day



We'll walk hand in hand

We'll walk hand in hand

We'll walk hand in hand some day



We shall all be free

We shall all be free

We shall all be free some day



We are not afraid

We are not afraid

We are not afraid some day



We are not alone

We are not alone

We are not alone some day



The whole wide world around

The whole wide world around

The whole wide world around some day



We shall overcome

We shall overcome

We shall overcome some day



此外,再把那个“传教士”的话,一起给放在这里吧,给这位仁兄听听。可能这位译者不一定知道奥巴马在这里为什么要提一个“传教士”。这个“传教士”是谁?如果知道的话,就不会把“a preacher from Atlanta who told a people that ‘We Shall Overcome.’”翻译成“来自亚特兰大的一位传教士告诉人们:我们能”了。这一点都不能算准确。



还有一点,就是把“preacher”译成“传教士”,也说明该仁兄得恶补一下基督教的知识。这是美国最重要的宗教。马丁·路德·金不是什么“传教士”,而是“牧师”。“传教士”与“牧师”在汉语里,在宗教的定义上说,还是有至少字面意义上的区别的。







写给译者的话:

怎么办呢?我批评了这位译者的作为新东方官方权威的译文,好像很多人不是很服气,这我知道。但事实就摆在这里。译文错成这个样子,无论怎么样,也是说不过去的。其实,如果我是这位译者的话,就一定先不去新东方给别人上什么课,而是先把自己的学识提高上去,学业弄好,把相关对象国的常识性的东西弄熟悉了不迟。另外,接这个费力不一定讨好的英汉对照的翻译工作,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行的。这事儿,甭说是这位译者,就是一般很懂些英语的人,也轻易不敢答应别人。



写着写着,我怎么突然就乐了呢。其实,我知道,这活儿也的确是很难为这位仁兄了。有句老话,不知这位仁兄听说过没有:没有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呵呵,算了,我批评你的博文,估计不会受到你们新东方的欢迎。那就权当是个学术讨论了。很多地方,我写得可能很情绪化,请这位译者就海量包包涵吧。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