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南池子 于 2012-10-30 19:41 发表
这个提议很新颖,很有意思。不过,我有两个问题想请教:
1、如何确保在民俗学自身学科体系构建仍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在这种跨专业、跨领域研究中保持民俗学作为独立学科的研究特色?
2、如何定位民俗学在学科交叉 ...
1、这个问题是我一时兴起,既然提出了不妨讨论一下,作为民俗学的研究不光立足汉族地区的民俗事项,还涉及许多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俗事项,这与民族学有很多相互交织的内容,可以说是学科交叉,民族学(人类学)与法律结合则形成了法律人类学,与地理结合形成了地理民族学。那么我们为什不能把民俗学也发展成多个领域的专业呢?这是我个人的看法,有很多部当之处请批评。
2、其实学科的交叉有很多,不光是民族学和民俗学,还有人类学,社会学等等,这些课程都与民俗学有很大的联系,在这种交叉很多的地方能否产生一些新的领域呢?产生出新的分支,这名称还是有待于研究,由于我的学术水平还是零,这只是一个设想,谢谢南池子的经典提问,值得我今后好好思考和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