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民俗学
来源:中国民俗学会网
理论民俗学是民俗学中的一个分支,它对民俗事象发生、发展、演变及其性质、结构、功能等方面的规律进行理论探索,包括对综合或单项问题进行研究。
理论民俗学的研究领域涉及民俗学的三个方面: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主要方法。
基本概念
民俗学中最基本的概念是关于“民”和“俗”的概念。
虽然民俗自古有之,但是民俗学的确立却是19世纪后半叶的事。民俗学作为学科术语来自英国学者汤姆斯(William Thoms)创用的词汇“folklore”原意是指民众的知识或学问,后渐渐用于指称民间风俗现象,又指研究这种现象的学问。但是,民俗学界对这个定义的讨论从未停止,先谈“俗”,历史出现过的理解有:
“文化遗留物说”这是英国文化进化论学派的观点,他们认为民俗是一个已发展到较高文化阶段的民族中所残存的原始观念与习俗的遗留物,就象由猿猴进化而来,身上残留着一根尾椎骨一样。我们今天仍旧有许多人认为民俗只存在于边远、偏僻的山区,便是承袭了文化进化论学派的思维方式。
“精神文化说”:这也是英国学者的观点,例如他们著名的例子是“引起民俗学家注意的,不是耕犁的形状,而是耕田者推犁入土时所举行的仪式,不是渔叉和渔网的构造,而是渔夫入海十所遵守的禁忌。”
“民间文学说”:这种理论认为民俗学即民间文学。
“传统文化说”:即把民俗仅限于传统之中,将生活中涌现中来的大量民俗排斥在外。
这些说法都不能体现民俗的真谛,现在民俗学界对于民俗的认识渐渐达成了一致,见上文。
关于“民”的讨论有人认为是指野蛮民族,有人认为是指农民和边民,而现在我们的“民”是指与官方相对的民众,即使是最高统治者本人,只要他不站在官方的立场上,他也就变成了“民”——皇帝也照样要过年。高丙中博士的学位论文《民俗文化与民众生活》具体的讨论了这些问题。
关于民俗的特征也有几个基本的概念:集体性、传承性、变异性、模式性,这些概念在“什么是民俗”中略有介绍,详见钟敬文主编《民俗学概论》一书。
基本理论
在乌丙安教授撰写的《民俗学原理》一书中,他提出四个理论构想:民俗主体论、民俗控制论、民俗符号论、民俗传承论。分别论述了民俗的构成,民俗对民众生活各方面的控制功能、民俗的含义以及民俗传承的机制等。
主要方法
民俗学研究的方法论大体上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世界观或文化观的层次,也可以成为哲学的层次。它属于学术活动的最高层,是指导研究者客观审查所面对的民俗事象的根本性质的。例如,我们所运用的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其次,是一般的或大部分科学共同使用的方法,例如分析法、比较法、归纳法,以及调查法和统计法等。再次,是某种学科所使用的特殊研究方法,如民俗学搜集整理和撰写资料的方法是田野作业等。又如,在民俗学的研究上,柳田国男曾提出“方言周圈论”、“重出立证法”;在民间故事的研究上,又有类型法、心理研究法等,还有民俗学历史上十分重要的流派“芬兰学派”所创立的“历史—地理”研究法(搜集同一个民间文学的不同版本,将它们相同的因素找到,分析这些相同部分的在空间地理上的分布和历史变迁,最终找到这个民间文学作品的源头的方法)历史地理研究法是一种比较的方法。(见钟敬文《建立中国民俗学派》,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9年)
(萧放 撰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