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时期的民间信仰:现状、趋势与思考 雷春芳
中国宗教研究中心网站首发,网址:
http://www.sara.gov.cn/zzjg/yjzx/yjcg11/11464.htm 2011-11-22 15:20文章来源:宗教研究中心
雷春芳
民间信仰作为我国传统文化和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悠久、根基深厚、影响广泛。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党的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地民间信仰活动日益活跃起来。据部分地方调研估计,目前全国范围内的民间信仰,无论在信众人数、庙宇数量上,还是在崇拜活动的频率和规模上,都远远超过五大传统宗教,而且还呈继续发展之势。与此同时,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快和社会变动的加剧,民间信仰社会作用的两重性也进一步凸显,带来了一些新的社会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民间信仰问题已经成为学术研究和政府工作都不容忽视的重要课题,需要我们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全面了解其现状,准确把握其特点,做好民间信仰领域的社会管理工作。
一、关于民间信仰的概念与研究指向
(一)关于概念界定
长期以来,学者们从民俗学、宗教学、历史学等多个视角,采用社会学、人类学等多种学科方法,对民间信仰进行了一定的研究,较好地拓展了民间信仰研究的视野。但受限于不同的学科背景,在民间信仰概念和性质的界定上尚未形成一致意见。与之相应,学者们在使用民间信仰这一概念时,所涵盖的对象和范围也不尽相同。有的视民间信仰为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将一部分民俗文化纳入民间信仰体系;有的将民间信仰等同于宗教在民间的表现形态,甚至直接将民间信仰等同于一般宗教;有的视民间信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促成部分,积极推动民间信仰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获得官方认定和保护。总之,概念界定上的这种不准确、不具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也对民间信仰的管理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惑。
客观而言,由于民间信仰的崇拜对象纷繁复杂,活动形式五花八门,地区差异相对较大,因此对“民间信仰”的概念界定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学术难题。最早使用“民间信仰”这一概念的日本学者姊崎正治指出:“任何国家都有作为有组织的一派正统宗教居上统一并感化民心,同时,在民间又有与该正统的被组织化的宗教多少相异的信仰习惯”。[1]姊崎正治将这种存在于民间、不同于居于正统的组织化宗教的信仰习惯称为民间信仰,这种界定在某种程度上与后来专门研究中国传统宗教的美籍华人学者杨庆堃关于“制度型”宗教与“分散型”宗教的划分[2]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单就民间信仰而言,姊崎正治的概念界定和杨庆堃的深入勾画无疑都具有深远意义。然而长期以来,学术界仍然普遍纠结于民间信仰能否自成一个宗教体系以及如何把握这一体系的特点和性质的问题。
我国的民间信仰历史悠久、分布广泛、信众众多、影响深远。数千年来,民间信仰现象一直是我国的国情之一,也是我国多种宗教多元信仰的基本特点之一。这是我国历史文化传统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基本格局。基于这种尊重历史和客观现实的认识前提,对于民间信仰的概念界定,我们需要把握如下三个关系:
一是民间信仰与宗教的关系。单从概念上来看,民间信仰包含两个层面,一是其存在形态上的民间性,表明了民间信仰的草根属性和“小传统”特点;二是其作为信仰的宗教性,表明了民间信仰的宗教属性和超自然特点。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导言》中提到:“宗教是那些还没有获得自己或再度丧失了自己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是“颠倒的世界观”,恩格斯《反杜林论》指出“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这种论述,民间信仰无疑也属于颠倒的世界观,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应纳入宗教的范畴。但另一方面我们又必须看到,马克思、恩格斯对宗教的概念界定,主要是从世界观上分析宗教的本质。就其组织形态而言,民间信仰又与制度化的宗教有着明显区别。如果把组织化、制度化看成是宗教的一个必备要素,民间信仰显然不能纳入宗教范畴。
二是民间信仰与民俗的关系。民间信仰在存在状态和组织形态上,与民俗文化有着高度的类似。也正因为如此,民间信仰历来是民俗学者关注的重要内容之一,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将民俗文化等同于民间信仰,进而否定民间信仰的信仰属性,只强调民间信仰是一种现存的民间文化形态,主张以研究文化遗存的思路研究民间信仰。事实上,就像宗教性是民间信仰的属性特点一样,民俗性也只是民间信仰的属性特点之一。民间信仰的民俗性主要体现在其存在形态上,融入与民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文化活动之中,虽然其中的很大一部分已经成为民俗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民间信仰并不能等同于民俗文化。客观而言,不论是理论上还是现实中,民间信仰形态中的民俗性和宗教性所占的比重和分量可能因为不同的民间信仰种类、随着时间地点的转移而有所差异,但是民间信仰与民俗文化还是有着质的区别。
三是学术概念上的民间信仰与现实生活中民间信仰的关系。民间信仰概念在学术研究和具体的现实生活中其实存在着一定的差别。具体而言,学术意义上的民间信仰既包括思想观念、文化传统、民众精神生活等内在层面,也包括内容丰富庞杂的信仰形式、广泛存在的庙宇场所等外在的组织结构层面,是一个既包括有形因素有包括无形因素的整体泛称的概念;但现实生活和实践意义上的民间信仰一般仅指有组织载体、有活动场所等外在结构体系的民间信仰形态,或者是具体的个案,或者是许多分散的、相对独立的民间信仰形态的总和。具体到政府部门的工作实践中,关注的也主要是其活动、场所、组织等有形的实体。
总之,单就民间信仰这一概念本身而言,应该着眼于深入挖掘其看似分散无序的表象背后所隐藏的稳定秩序与规则,探索其自身运行的内在逻辑与传承演变的内在轨迹,分析纷繁复杂的民间信仰现象背后的一般性、共同性、根本性特质。但对于民间信仰这一复杂的历史现象的探究,应该进行更加宽泛灵活的理解,其概念的界定应该随着不同的研究目的和研究指向而有所差异。只有这样,才能多层次多角度地审视和考察民间信仰现象,最终得出科学而合理的具有普遍性特征的结论。
(二)关于研究指向
理论应该为现实服务,关于民间信仰的研究,不能仅仅停留在学理上,而是要结合当前民间信仰的客观实际和适应时代发展进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客观要求,关注并致力于具有普遍意义和现实意义的基础性问题之上。当前的民间信仰研究普遍存在两种趋向:一是在民间信仰的研究中引入人类学、民俗学、宗教学、历史学等学科方法和理论,对具体的个案进行系统考察分析;二是将民间信仰作为一个整体,从文化、民俗等角度进行宏观的、抽象的概括性研究,关注其在文化传统中的定位、与国家社会的关系以及其自身内在的逻辑和秩序等。客观而言,个案分析虽然生动而写实,但难以做到理论提升,尤其是对于民间信仰这一具有明显的地区差异、个体差异的社会历史现象,个案研究很难摆脱“个体”的束缚,容易流入琐碎而难以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共性特征;而宏观的研究,又相对比较缺乏具体的调研材料和实践证据,容易陷入空泛,很多时候只能停留在学理层面。加上民间信仰概念的不确定性,不同的研究课题中所涵盖的范围、指称的对象等均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因此总体来看,目前的民间信仰研究普遍存在要么形而上、要么形而下的尴尬。
对于民间信仰研究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学者们已有普遍的认识,并进行了积极的理论思考。有学者已经提出要构建民间信仰研究中的“中层理论”,认为中层理论既非日常研究中广泛涉及的微观但必要的工作假设,也不是尽一切系统化努力而发展出来的用以解释所能观察到的社会行为、社会组织和社会变迁的一致性的统一理论,而是介于社会系统的一般理论和对细节的详尽描述之间、既有抽象的理论思考又能经得起实践经验检验的理论取向。[3]从民间信仰自身的特点以及当前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来看,中层理论无疑是一个值得一试的新思路。
结合当前民间信仰的实际和工作实践的需要,结合当前民间信仰的发展方向和社会定位的需要,我认为民间信仰的研究应该考虑这样几个问题:一是如何科学界定民间信仰的概念和属性,从其纷繁复杂的现实形态中探寻内在逻辑、秩序以及发展演变规律;二是如何实事求是地分析民间信仰在当代社会的地位和功能,使之在适应时代发展进步的规范中,融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文化系统,真正成为新时期农村和基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如何加强和规范引导,使民间信仰成为既能满足部分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又能理顺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之间关系的合理存在,使民间信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新农村建设以及和谐社会建设等党和国家的大政方略相谐调;四是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民间信仰工作的思路,实事求是设计政府行使公共管理职责的科学合理方案,既不阻碍民间信仰现象的客观存在和发展,又能保证民间信仰的健康有序发展和合理规范运行。
二、当前民间信仰现状与趋势
新时期新阶段,随着社会转型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更新,随着城市化带来的人口流动和新农村建设在农村的推广展开,随着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的宣传普及,民间信仰的生存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民间信仰自身也开始出现了新的变化,并面临着新的挑战。对于民间信仰而言,其自身需要面对挑战、不断进行自我调整,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对相关的学术研究而言,也要看到民间信仰领域发生的一系列变迁乃至转型,以便更好地把握民间信仰的当代内涵;对于政府管理部门而言,这种变化也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引导、更好地履行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责做好民间信仰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当前民间信仰的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地民间信仰均有不同程度的恢复发展,这是学界的共识。对民间信仰恢复甚至复兴的原因,学界也多有探讨。这里想提出的问题是,改革开放以来民间信仰的恢复到了什么程度、以什么样的面貌出现以及发生了那些变化。不容质疑的是,改革开放以来恢复发展的民间信仰,其外部环境(与政治、经济、文化、城市化进程、人口素质的互动)已不同于以往,其内部的结构与整体的功能也不同于以往,而且还会随着社会转型继续发生变化。因此对改革开放以来民间信仰的“复兴”,不能简单地看作是新中国成立前民间信仰遗存的复原和重现,看待今天的民间信仰,不仅不能忽视而且要更加着力于其自身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为适应时代而做出的调整和转变。这里结合近年来在湖南、福建、浙江等地开展调研所了解的情况,选择几个主要的层面进行描述。需要说明的是,这几个层面并非当前民间信仰的全部,只是比较突出的有代表性的一些方面。
1、活动特色。传统上,民间信仰活动既有群体性的法会、庙会、唱戏、聚餐、游神等形式,也有个体性的烧香、祈祷、抽签、占卜、算卦等活动。群众性活动多在神灵的诞辰日、成道日或升天日于寺庙内开展,而游神活动多集中在春节期间在庙外开展。近年来,民间信仰原有的封闭性逐步被打开、神秘性逐步被消蚀,在延续传统的活动特点和活动内容的同时,活动方式出现了一些较为明显的变化,主要体现在民间信仰活动与其它经济文化活动的交织和结合上。有的地方出现了以多种节庆活动为主要内容、以民间信仰活动为载体的大型活动,有的地方将民间信仰活动与集贸市场、文化交流、旅游观光等结合起来,给民间信仰赋予了现代色彩。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地方一些较大规模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已经开始积极服务社会,开展公益慈善事业,其所筹措到的资金除用于开展活动、修缮庙宇外,还积极响应镇、村的公益事业和活动,在修桥铺路、维修学校危房、慰问老人等方面开展了积极有益的工作。
2、社会功能。从职能上看,改革开放以来的民间信仰,已经越来越超出了宗教活动场所的职能定位。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事业的不断推进,随着乡村民众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化生活领域的变化,一些民间信仰活动及其场所的职能也在不断拓展。具体来说,主要的转变有如下几种:一是成为宣传时事政策的平台。在很多地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自然而然地成了村民们茶余饭后落脚的地方,于是地方基层组织就顺势而为,将其作为宣传党的时事政策,特别是农村政策的阵地,开村民会议,开辟宣传栏,有的地方还把传播农业科学技术也放到了这里,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宏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场所。诸多民间信仰场所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以历史人物立庙的,这些历史人物都是乡贤大德、名人志士,其故事都是非常生动的传统文化教材。近年来,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一些地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纷纷搜集历史题材、整理历史资料,编印成册,广为散发;有的还编成戏剧,每逢重大活动就地演出。这些活动既弘扬了优秀传统文化,又丰富了民众精神文化生活,同时还对当地村民的思想道德、民风民俗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三是承担基层文化娱乐场所的功能。农村文娱设施特少,一些有条件的庙宇就为村民专门开辟了文化娱乐室,购置了图书、象棋、扑克、麻将等,使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承担了村民文体娱乐活动的职能。四是特殊的农贸市场。每逢庙里搞大型活动,都有不少村民来这里卖香烛和农副产品。在一些交通便利而场地较宽的地方,则形成了常年的农贸市场,既增加了庙里的香火收入,也搞活了流通。
3、经济收支。民间信仰场所的建筑、维修、神像雕塑、节庆活动等经费开支,主要来源于民间捐助。此外,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中都备有香油箱或功德箱,香油钱成为民间庙宇日常性收入的一部分。东南沿海地区的一些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中,海外侨胞及港澳台乡亲的捐助也是庙宇收入的一大来源。不同规模的庙宇,其收入相差甚远,多的达数十万上百万。总体来看,目前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经费管理办法比较原始,但一些地方有代表性的民间活动场所,在自身财务管理方面也在探索民主、公正的管理方式。场所一旦建设需要资金,往往推选产生筹资工作组,当作公益事业来操办,筹资都是自愿乐助,不搞摊派,收支公开,刻石纪念。场所日常收入同样由多人过目、记账、结算,很少产生侵占集体资金的问题。民间庙宇的支出一般根据其收入来定,支出的项目主要有:日常性购买香火、水果的费用;管理人员的工资费用;一些宗教活动期间的支出。资金充足的庙宇还会在社会福利事业上有一定支出,如给当地老人的津贴、助学金、赈灾修路等费用。当然,由于管理的不透明,一些庙宇的资金来源及用途不甚明了,不排除一些人“借神敛财”、强行征款等不法现象存在。
4、存在问题。当前,随着民间信仰庙宇的复建,民间信仰活动日趋活跃,特别是神诞日等宫庙节日,信众开展大规模的“乞火”、迎神赛会、游神、巡境等活动,由于参加人数众多,存在消防、交通等安全隐患;少数宫庙还搞跳神降仙、驱鬼治病等愚昧迷信活动。在管理上,目前民间信仰的自我管理和政府管理都比较薄弱,普遍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不固定、管理方式不到位等问题。此外,民间信仰庙宇相当大部分存在产权、管理权归属不明晰,收支不透明等问题,也容易引发矛盾;一些地方乱建滥建民间信仰庙宇,也为当地的土地管理、村镇规划等带来了复杂的问题。这些问题归结到一点,就是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民间信仰的管理和规范,不论是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内部管理还是政府工作部门的协调管理,都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法律法规。
(二)当前民间信仰的发展趋势
当前,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加上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剧、农民流动性增强、农村社会开放性进一步拓展等因素影响。如前所述,当前民间信仰的发展已经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呈现出一些新的趋势。
1、呈现出更加世俗化、民俗化倾向。民间信仰本身就是一种兼具民俗性和宗教性的活动。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民间信仰的民俗性层面越来越得到张扬,而宗教性层面呈现出越来越萎缩的趋势,在某种程度上还呈现出世俗化趋势带来的私人化倾向。集体活动越来越多地表现为民俗活动,宗教性层面越来越内化为民众内心的一种精神诉求。如前所述,一部分民间信仰甚至已经实现了功能转换,转变为极具韵味的民俗文化现象。
2、越来越多地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一直以来民间信仰活动都有经济行为的参与。传统社会里,民间信仰活动的经济行为大多为自发性、习惯性行为;但在当代社会,民间信仰越来越卷入市场经济的潮流。一方面,民间信仰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并且信仰活动伴随大量的消费行为,为商业活动提供了市场。一些民间信仰本身借大型的庆典、庙会等吸引民众,为场所增加收入,为自身扩大宣传,积极主动开展经济文化交流活动。另一方面,各地的政府都把开展旅游作为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积极寻找可资利用的旅游资源。民间信仰因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可以满足人们求新求异的旅游需求,被当地政府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纳入到发展地方经济的范畴。目前,相当一部分民间信仰被官方当作“历史文化遗产”而恢复,其目的就是为一定的经济利益服务。总体来看,民间信仰越来越参与各地经济文化发展,成为对外交流的平台之一。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大规模的经济交流活动中往往可以看到文化交流活动的身影,文化与经济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而文化交流中,民间信仰成为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3、管理上开始规范化、制度化。目前,国家层面已经明确国家宗教事务局为民间信仰工作主管部门,各地也正积极开展试点管理工作,力争推进民间信仰管理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方向发展。事实上,部分地方政府对民间信仰的管理是走在前面的。比如福建省民宗厅早在1992年就开始在部分地市开展健全管理组织、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教育与引导等分类管理的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经验,实施规范管理。近年来,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逐步加强。如:湖南省于2002年下发《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重视地方的民间信仰问题,逐步把民间信仰纳入宗教工作部门的依法管理范围。”2006年,重新制订的《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48条明确规定:“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登记管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负责,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依法制定。”首次在地方立法中对民间信仰事务作了规范。2007年8月,在《条例》的基础上,湖南省政府批准出台了《湖南省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为依法登记管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提供了制度保障。此外,福建、浙江、江苏等省也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目前大约有十多个省市自治区在开展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试点工作。
三、对民间信仰研究及民间信仰工作的思考
当前,民间信仰所处的社会环境、所拥有的信众、所宣扬的宗教思想与其宗教实践都发生了很大或根本的变化。其思想及实践,是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元文化、多元信仰的一种表现形式,特别是经过建国以来的改造和清理,民间信仰中一些落后的、糟粕的、与现当代社会发展不适应的因素已经被过滤,现实中大多数民间信仰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注重发挥服务社会的积极功能,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积极适应。但与此同时,民间信仰中依然存在一些与现代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民间信仰自身及其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也不容回避、不容忽视,尤其是当前社会转型加剧,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都在增加,对政府更好地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民间信仰的研究和管理工作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就当前民间信仰研究及民间信仰管理工作实践而言,我认为有如下几个主要的方面需要准确把握:
(一)关于民间信仰对基层和农村民众的影响作用要有一个客观的把握。民间信仰对民众日常生活的影响作用到底如何、其影响的方式和途径是什么、主要影响了民众日常生活的那些层面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做出客观合理的分析解释,尤其要避免泛泛而谈。不可否认,民间信仰既是一种信仰,也是一种习俗和习惯,它根植于普通民众的内心深处,有强大的传统文化惯性,可谓“百姓日用而不知,如水之于鱼”;民间信仰在其发展过程中,延续了我国传统文化中“祖有功,崇有德”的伦理道德精神,对普通信众产生了较强的道德引导和教化作用。
但另一方面,民间信仰并未影响民众生活的全部,中国民众对待民间信仰的态度具有明显的功利性,很大程度上只是因需而信、有求而拜。传统社会民间信仰的社会影响作用,因为传统农业社会的封闭性和落后性而得到彰显,但在民间信仰之外,普通民众更关注实实在在的日常生活,还有其他丰富多样的利益诉求和精神文化追求。在现代社会,随着社会转型和经济发展,民众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虽然有些地方民间信仰有所恢复和发展,但也有部分地区民间信仰的社会影响也在进一步退缩,或者淡化,或者转型。总体上,我们不能以传统的眼光看待和分析当前民间信仰的社会影响。
(二)关于民间信仰的文化功能,应该进行客观的分析,尤其要避免过分夸大。民间信仰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甚至主宰了基层和农村民众的精神生活,其中所包含的传统文化因素究竟有多少,民间信仰是否代表并保存了底层文化的全部,需要根据时代的发展做出合理的分析和解释。以往的研究中,对民间信仰的文化内涵和文化传承功能论述较多,有的学者甚至认为,民间信仰是中国多民族文化史发展的固有基石或根源。客观而言,作为普通民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间信仰无疑保留和携带了很多文化因素,但如果对此过分夸大,就难免有失偏颇。当前探讨民间信仰的文化内涵和文化功能,更应注重民间信仰中积极有益于当代社会,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涵,换句话说,更应该注重对某些具体因素的挖掘和弘扬,而不是宏观的简单的肯定。
(三)民间信仰的特点决定了其研究的思路应该是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综合对比分析,科学归纳总结。对于民间信仰的研究,由于存在概念界定不一、学科分类各异等客观原因,以往的学术研究中都或多或少存在有一定的偏差。研究方法和理论的采用,必须结合研究对象的特点和需要,而不能借用民间信仰研究这一概念工具服务不同学科的不同研究旨趣,人为地对民间信仰及其研究的完整体系造成肢解,只有这样才能从整体上推动民间信仰研究的不断深入。对于民间信仰的研究既不能仅仅局限于对某地某种信仰的微观调查,又不能仅仅围绕其概念、意义、影响作用等宏观问题做泛泛之谈,而应该是从宏观和整体上思考,并通过具体的、个案的深入调研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论证,做出科学解释。同时应该综合使用民俗学、人类学、宗教学、历史学等多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开展深入系统的研究。
(四)关于新时期民间信仰的管理工作,应重在规范引导。客观而言,民间信仰不同于制度化宗教,信仰对象多元复杂、地域特征明显,地区之间、内部个体之间的差异性相对较大,相对于传统宗教,民间信仰的规范性较弱,不确定性更为突出;同时,因为其自身的分散性等特点,其在社会的变革中相对缺乏组织化、体系化的应对机制,其自我调整适应的能力有限。因此,更要重视对它的规范引导工作,在尊重其客观存在的基础上依法管理和积极引导,使民间信仰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和谐因素。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区别对待、分类引导,实行依法管理与积极引导并重,逐步形成整体规范。要探索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明确活动管理目标和原则,帮助活动场所建章立制,强化制度管理和规范管理,使其沿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与时俱进。此外,由于民间信仰主要在基层和乡村,因此可以积极尝试社会化管理,将其纳入基层社会管理的整体规划之中。
(五)民间信仰要积极主动走适应社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之路。民间信仰历史悠久,在普通民众生活中有着顽强的生命力,自身具有文化传承的强大惯性。但另一方面,民间信仰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也必然随着民众生活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生变化。对民间信仰自身而言,必须理顺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使其吸收现代元素,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重新塑造我国民间信仰系统的形象,使其具备引人健康的内容和新鲜活泼的形式;对于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而言,也要把握好宣传主旋律和文化多样性的关系,正确对待继承和扬弃的关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坚决排除迷信活动、邪教组织等的干扰。总体来看,要弘扬民间信仰中的积极因素,引导民间信仰适应社会、服务社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贡献,要鼓励少数富裕宫庙回报社会,多办善事好事,积极开展社会公益事业;要引导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开展积极向上的文化活动,推动农村文化事业发展,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
[1] 姊崎正治:《中奥的民间信仰》,载于《哲学杂志》第12卷第130号,1897年12月;转引自铃木岩弓著、何燕生译《“民间信仰”概念在日本的形成及其演变》,载于《民俗研究》1998年第3期。
[2] [美]杨庆堃著,范丽珠等译:《中国社会中的宗教》,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
[3] 金泽:《民间信仰:推动宗教学理论研究》,载于《中国民族报》2008年10月21日。
(本文由宗教研究中心网站首发,转载请与宗教研究中心联系,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