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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鹏】教师必须面对的宗教信仰现象

【张志鹏】教师必须面对的宗教信仰现象

一年一度的教师节就要到了。这个由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确立的节日,直接目的是为了在我国发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提高教师的地位。众所周知,教师是学校教育的承担者,也是实现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要力量。教师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中起着巨大的作用,在今天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中,教师的工作更是与每个家庭、每个儿童、少年、青年的成长息息相关。  在教师节的庆祝中,还有一些特别的教师也值得尊敬和祝贺。他们就是各个佛学院、道教学院、神学院、伊斯兰教经学院及其它宗教学术机构的教师们。
  如果回顾人类的文明史,还可以发现,宗教与教师这一职业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联。一方面,许多宗教人员承担着传授知识、教化百姓的职责,另一方面,教师在教育中总是包含了特定的宗教信仰及其所衍生的伦理道德。一位历史学家认为,“耶稣是一位教师,自觉地担当了在犹太人预言式的文献中创造出的弥赛亚的角色。”佛陀也更像是一位教师,他作为一个云游的布道者向众多的弟子传授教义,他的弟子们依据对他教诲的记忆编成了经文。伊斯兰教的先知穆罕默德作为一位坚持不懈的传道者和良好的管理者,在阿拉伯人中间确立了新的社会制度和管理规则的权威。
  在古代中国,尽管儒家倾向于理性主义,道家倾向于神秘主义,但这两种哲学都有一定的宗教崇拜,创立者孔子、老子等人被提高到了同神仙一样的地位。特别是孔子,他不仅被看做是“伟大的教育家”,有“万世师表”的封号,而且他的思想、论著也对中国传统社会文化影响深远。正因为如此,中国台湾、香港及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地把孔子的生日8月27日定为教师节或庆祝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设立了“孔子奖”,奖励在世界范围内对教育文化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士。
  虽然,今天的教师与古代的教师已有很大区别,但在“传道、授业、解惑”的基本职责上仍是一样的。也就是说,今天的教师在为学生传授科学知识的同时,还承担着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信仰、解答终极追问的责任;还兼顾着为学生树立道德伦理模范、塑造积极高尚人格的义务。这一方面是因为科学、哲学、宗教作为人类的3大知识体系具有内在的密切联系,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学生本身在求学的过程中需要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仅仅依靠科学知识很难解答“人应该怎样活着”的永恒难题,但依靠哲学的思辨和宗教的信仰则有可能得到一定程度的启迪。例如,我们在教师节一直强调树立感恩文化和感恩意识,但感恩更多地与宗教信仰有关,如果脱离了特定的文化传统,感恩就很容易被简化为感恩戴德和庸俗的送礼行为。
  从实践来看,教师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学生具有宗教信仰问题的挑战。例如,一些研究者指出,“宗教升温”在大学生群体中有一定的反映,宗教徒在大学生中的出现已经成为不容回避的事实。1998年,北京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九五”项目“北京青年宗教信仰状况调查及对策研究”显示,北京市大学生中明确表示有宗教信仰的占13.4%;2000年,上海市教委重点课题“大学生深层次思想问题研究”显示,上海市大学生中因各种原因而信教的合计为11.8%。综合各地资料,对大学生中宗教徒所占比例的估计,最高在20%左右,最低在3%至4%之间。这一事实不仅要求我国各级学校的教师对具有宗教信仰的学生需要更多地加以关注和引导,也提醒教育工作者应在教育内容的设置上重视增加有关人生信仰的课程。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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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有信仰总归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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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觉得有信仰总归是好的,有所惧,有所恃,有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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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的通识教育应加强宗教知识教育。民族和宗教知识在大学生中的严重匮乏,将影响我们的人才培养质量。特别是理工科和经法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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