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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巴进城”:旅游情境中传承人境遇调查及思考

“东巴进城”:旅游情境中传承人境遇调查及思考

                                              

                                                “东巴进城”:旅游情境中传承人境遇调查及思考                                  

                                                                                                        杨杰宏

提要
传统文化传承人进入城镇的旅游文化展演舞台,由此对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带来了新课题。“祭司进城”后带来的传统文化展演化、商品化对民族文化遗产的真实与完整性造成了损害;另一方面,“祭司进城”为传统文化的传承提供了新途径,这一新生文化现象文化的实质是传统文化的合理性发展,也是新时期的传统再造,其间蕴含着巨大的传统可持续发展的内趋力。
关键词:东巴进城;旅游展演;传统再造;传承人
   



      传统文化的传承关键在人,难点也在人,这里的“人”指的是传承人。“以人为本”,传承人生存境遇直接关系到传统文化的生死存亡。在全球化、现代化背景下,民族地区的旅游经济兴起,由参与的边缘转换为边缘的参与,其中旅游与民族传统文化相结合成为推动这些区域实现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途径。在这样的时代语境下,传统文化的传承人从民间村寨进入到城镇中,从民间村寨的文化空间进入文化展演舞台,由此对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带来了新课题。从民族地区的传承人情况而言,民间宗教的祭司无疑是传统文化的集大成者,如纳西族的东巴、彝族的毕摩、羌族的释比、普米族的韩规等等,所以本文的研究对象也集中到这些祭司身上。本文的旨归在于通过对“东巴进城”这一个案的调查分析,以期对这一新课题的应对路径及思考有所裨益。
  一、“东巴进城”的因素分析
  (一) 东巴原先不进城

  1、 内部因素
  传统的东巴作为民间祭司,其活动范围以自己生存的村落社区为主,这与东巴文化传统密切相关:一与传承方式相关,东巴传承方式主要有家庭传承、村寨传承,二者都是血亲传承;二是与东巴传统习惯法相关,每个村落、家族都有沿袭而成的主事东巴,每个东巴从事法事活动都有严格的“领地”范畴与边界,不能随意篡改;三是东巴本身不脱离生产,从家庭经济而言,从事东巴活动只能说是业余活动,甚至有时会与农事相冲突。这三个因素决定了东巴本身的守土性、民间性、宗教性、传统性等特点。另外,传统东巴所从事的东巴法事活动大多是“义务劳动”,没有具体的报酬规定,属于民间传统习俗活动。这种传统内在性在很大程度上规定了“东巴不进城”的制约因素。
  2、 外部因素
  从外部因素而言,与主流话语对东巴文化的长期歧视、排斥密切相关。清朝雍正元年(1723),丽江实行“改土归流”,由此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以夏变夷”文化运动,历任流官视东巴文化为蛮夷鄙陋之俗而大加挞伐,打压,从而使东巴文化急剧萎缩到偏僻的山区苟延残喘,朝不保夕,加上“五。四”运动直至“文革”时期的对传统文化的污名化,东巴文化仍是“封建迷信”、“牛鬼蛇神”的代称而处于自生自灭状态。城区——山区,构成了中心与边缘,先进与落后,科学与愚昧、主导与服从的两极对立。“东巴不进城”,也是这种社会客观条件使然。
  (二) 东巴因何进城
  从“东巴不进城”到“东巴进城”,反映了巨大的时代变迁。“东巴进城”的驱动力也有外在与内在两个因素。
  1、外力因素
  外在决定因素就是旅游。丽江位于云南西北部,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处于“被遗忘的纳西王国”.从1997年丽江古城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以后,丽江旅游迅速崛起,经过近20年发展,丽江成为一个炙手可热的旅游热点地区。世界遗产桂冠犹如 “黄袍加身”,随着丽江知名度的不断提升,丽江也从一个边陲小镇成为国内外游客趋之若鹜的观光目的地,这也意味着丽江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旅游经济时代。据统计,1995年,丽江游客接待量和旅游总收入,仅为 84.5万人次和 3.3亿元;至 2012年,增加到 1599.1万人次和 211.21亿元,分别增长 18.9倍和 64倍。据云南省科协和文化厅所做的科学技术课题研究显示,丽江古城品牌对丽江经济社会的贡献率已达 63%.[2]
  可以看出旅游业已成为丽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丽江旅游的实质是“文化旅游”.纳西族作为丽江的主体民族,其先民创造发展的东巴文化因其独特古朴的东巴象形文字、东巴音乐、东巴舞、东巴画、东巴仪式、东巴工艺构成了吸引游客的“异文化”表征。“异乡体验”是游客的普遍心理需要,客观上构成了旅游商品需求要素。在多元利益诉求驱使下,地方官员、文化学者、旅游企业以及地方民众成为制造“东巴文化商品”的主要推手。“东巴”一时奇货可居,成为众多旅游操作者利用的商品化工具,在丽江大大小小的旅游景区、市场中,以“东巴”命名的商品、店名数不胜数,头戴五幅冠,身穿东巴法衣的东巴也大行其道,随处可见。从以往的“东巴不进古城”到如今的“东巴遍地”,就是在这样一个现代性语境中传统文化变迁的折射。
  2、内力因素
  “东巴进城”也有内部因素。东巴所在村落大多属于偏僻山区,经济状况窘迫,而子女上学、婚嫁、建房造屋等本身经济需要,加上民间东巴信仰逐渐的失落,东巴活动势微等多元因素促使他们走进了城里。主因与外因结合才能达成行为的产生。在国际、国家、地方的多元互动互构的背景下,“文化遗产”、“非遗”传承人、“文化立市”等社会话语不断地把东巴文化赋魅为“活化石”、“世界记忆遗产”、“中华绝学”,由此祛除了以往“不敢进城”、“不能进城”的心理阴影,从以往的沉默者,受屈者的身份成为“传统文化传承人”、“民族文化代言者”,所以“东巴进城”,既是“请进去”的,也是主动进来的。据不完全统计,现在丽江各大小景区从事旅游业的东巴不下于百人,如果把一些从事不法活动的“假东巴”统计在内,则不止这个数。可以说,“东巴进城”在丽江不是个别现象,而是大势所趋。从丽江东巴传承协会2012年公布的123个东巴情况来看,近三分之二东巴就在城区及景区中,其中被评为“东巴(达巴)大师”的6人中,就有4人在城中。[3]
  三、东巴进城做什么
  东巴进城后做什么,从调查情况看,东巴在城中主要从事以下几个行业:
  (一)  从事文化展演活动
  文化展演是旅游市场中主要构成要素。在丽江旅游企业中,从事东巴文化展演为主的企业不下十余家,其中以“玉水寨”、“东巴谷”为两个成功典范。原来的东巴万神园、东巴王朝被玉水寨旅游公司合并,老牌企业东巴宫因经营不善被古城酒吧收购后转型。玉水寨是属于以东巴文化与玉龙雪山景观为主题的旅游景区,从1997到2011年,景区的游客从5万人增长到70多万人,综合收入从20多万元增长到2011年的5800多万元,上缴利税近1000万元。[4]景区内有东巴祭天、祭风和祭自然神三大祭场,东巴教大殿、东巴壁画廊、东巴文物展厅、东巴民俗院、纳西古乐展演厅、东巴古籍文献列入世界记忆遗产纪念碑等。玉水寨现有从事旅游展演及学习的东巴近30余名,这些东巴在景区内主要从事展演性质的东巴绘画、东巴舞蹈、东巴仪式、东巴占卜等活动。玉水寨为社会培养近50多名东巴,并为民间义务举行东巴仪式40多次。从中可以看出,玉水寨作为一个民间旅游企业,实质上也承担了东巴文化的宣传、保护、传承的职能。这与旅游市场与传统文化的互谋关系有内在关系:东巴文化能否持续传承直接关系到这一以东巴文化为旅游主题的企业的生死存亡,东巴文化成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可以说,市场为传统文化的传承提供了坚实的平台,而传统文化又为旅游发展注入了文化内涵,提升了旅游品位,二者是相辅相成,互为一体的。
  (二)从事旅游商品生产活动
  旅游商品品构成了旅游市场的重要环节,也是东巴从事旅游服务业的主要行当。这些旅游商品大多是以东巴文化符号为载体,如东巴拉披肩、东巴短袖、东巴灯罩;东巴木雕、东巴银器、东巴陶艺、东巴作坊、东巴陶斋、东巴纸坊、东巴饰品、多巴陶缘;东巴香烟、东巴绿宝(螺旋藻)、东巴茶饮,东巴医药(制药);东巴三宝(螺旋藻、青刺果、雪茶),基本上覆盖了旅游的吃、住、行、游、娱、购等六大环节。[5]与玉水寨、东巴谷等集体企业相比,这类旅游服务行业大多属于私营、个体经营为主,单个规模虽没法与上述旅游景区企业相提并论,但其集体规模、经济效益、旅游商品市场占有率、就业率远在前者之上。据笔者粗略统计,仅在丽江古城内从事东巴纪念品生产的东巴在80至100人之间,这些东巴生产的旅游纪念品中,以东巴造纸、东巴木版画、东巴手工织布、蜡染、东巴陶器、东巴手册等为主。如果细分,还可以分成同类不同种的商品,如东巴造纸的旅游商品除了单个卖的东巴纸外,还有以东巴纸为材料制作的东巴字画、东巴字典、纳西纸书、东巴书签、东巴彩纸、东巴明信片等等。这些东巴造纸为材料的纪念品有的是在工厂成品加工的商品,有的是现场由东巴书写、制作销售的商品。东巴在场构成了这些旅游纪念品的商品附加值。
  (三)从事导游服务行业
  与旅游企业及旅游纪念品行业相比,导游行业工作相对自由,虽存在一定的风险性,但利润空间及收益远大于前两种行业。风险来自于这一行业的不稳定性,因为大多数导游与旅行社之间属于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旅行社并不承担相应的工资、保险等劳动保障。这就决定了导游职业的流动性与风险性。但利润空间也在里面。导游的利润空间主要来自旅行社的带团补贴、游客小费(国外游客为主)、销售提成(又称为回扣)等,尤其是回扣成为导游收入的主要来源,包括了一些旅游商品,特别是珠宝、贵重土特产的回扣惊人,如果团队购物较多,导游回扣相应水涨船高,曾有一个导游一次性拿到几十万元回扣的真实个案;再加上饮食、交通、演出票务等方面的销售回扣,一个能够常年带团的导游,平均收入在十多万元之上。而东巴自身的文化优势,在导游行业中转化成为优势文化资本。东巴导游通过自身的现身说法使游客充分感受到地方文化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得到;有些东巴导游利用自身的文化优势,站在游客利益角度辨识东巴商品真假,从而赢利游客的好感、认可,客观上也为自己创造了利益平台。笔者认识的一个东巴导游,因在一次带团中结缘了一个北京游客,并为其打卦算命,预测前景,提出相关注意事项,二人由此深交成友,在他购房资金困难时,北京游客提供了无偿相助,2008年,邀请他到北京参观奥运村,并全程陪同。当然,这只是一个非典型性个案,但从中说明了东巴服务的对象由熟人社会转向了陌生的市场,他们的命运也由此发生改变,这也证明了东巴文化转型与变迁的社会事实。
  (四)从事民俗旅游服务行业
  随着旅游市场的不断完善,旅游产品的更新换代进程加快,游客不再满足于以往“走马观花”式的景点观光,“参与体验地方文化”成为旅游市场的新生长点,且呈现出方兴未艾趋势。以标榜“文化旅游”为核心主题的丽江旅游市场中,民俗旅游所占的市场份额也呈现出扩增势头。丽江的民俗旅游行业主要指以东巴文化为主体的纳西族民俗旅游活动,如参与体验式的“当一天纳西人”、“东巴家访”、“自己做东巴纸”等,以及参加东巴婚礼、东巴庆宴、东巴延寿、东巴赐名等诸多东巴仪式体验。这些民俗旅游面向旅游市场,迎合、满足游客的东巴文化体验要求,以赢利为目的。在丽江民俗旅游市场中,以东巴婚礼为主题的民俗体验旅游成为这一市场的主体。丽江喜鹤民俗文化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个案,此公司成立于2007年,在短短的六年时间里,从原来的作坊式经营发展成为年收入突破上百万的中小型企业,其成功因素在于依托巨大的丽江旅游市场,抓住游客体验“异文化”的普遍心理,尤其获得了把丽江视为“浪漫之都 ”、“爱情之都”的小资类型游客的青睐,从而打开了巨大的旅游市场,促进了公司的长足发展。从公司的宣传词中也可清楚地看到这一逻辑关系:“雪山为盟,古城为证”把丽江的人文自然特色融入到婚礼中,突出了婚礼庆典的浪漫情调,而东巴仪式的神圣、庄严契合了“永结同心,百年合好”的婚礼主题,从而在市场与传统文化的“互谋”中达成了“共赢”的互动格局。东巴也成为市场与传统的中介,甚至成为关键角色,与当下流行的“洋婚礼”相比,东巴在场,无疑提升了这一婚礼的文化品味,当然也相应扩大了利润空间。从中,我们发现,市场为传统文化的“化腐朽为神奇”发挥了关键的作用。
  (五)从事民间东巴法事服务活动
  与上述依托旅游市场从事东巴为主题的文化旅游活动的东巴相比,从事民间东巴法事的东巴更接近于传统意义上的文化传承,不同的是,进城后的东巴是从城里走向民间,而非传统的坚守民间。当然,这里的“民间”概念范畴也相应发生了变迁,不仅仅局限于原来东巴文化生态存留较好的偏僻山村,而是扩大到了东巴文化复苏的文化空间。“民间”概念的扩大,以及东巴角色的转型的驱动力仍是旅游这只无形的巨手。旅游通过文化提升旅游品位与内涵,文化借助旅游获得生产性保护,而文化与旅游的互动共赢,使地方知名度获得了空前提升,同时也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升了民众的地方、族群认同。这一文化与旅游的互动共赢效益在民间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东巴文化自改土归流以来一直处于污名化窘境中,“东巴不下山”、“东巴不进古城”就是时代话语的真实反映; “越是民族的就是越是世界的”.三个“世界遗产”品牌成为这一名言的有力注解,其间隐喻了传统文化的资本转换功能,而旅游是资本转化的催化剂与内驱力。通过旅游的宣传效益,东巴文化不断地被“赋魅”,不仅消除了“污名化”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且在在一定意义上形成了“传统文化补课”的正面效益。一些从事旅游业的相关人员通过讲座、自学、培训等形式学习东巴文化,而官员、学者、导游、游客对东巴文化的褒扬、推崇,促进了民众对东巴文化的情感复苏,推动了东巴文化在民间复兴的趋势。近年来,政府、企业联手打造的“东巴艺术节”、“东巴文化研讨会”、“三多节”、“东巴法会”成为推介丽江形象的重要宣传平台,而民间的东巴婚礼、东巴丧葬仪式、建新房东巴仪式、东巴庆寿仪式、东巴敬祖仪式也得到了相应的恢复与复兴。东巴文化在民间的复兴为东巴施展自己才艺提供了广大的民间平台。
  在东巴从事民间法事服务活动中,还有一个实情是迫不得已的“东巴回乡”:原来东巴文化生态传承较好的村寨,因受丽江旅游大潮的影响,村寨中的东巴纷纷下山进城,而村寨举行岁时节日、民俗活动时,反过来要回请城中东巴回乡主持仪式。
  (六)从事科研辅助活动
  “东巴进城”的历史最早应追溯到1960年代初期,1962年,在当时丽江县委书记徐振康主持下,聘请了和芳、和正才等一批大东巴到县文化馆进行东巴经翻译、整理工作。但时隔不长,随后而来的“文革”中止了这一进程。东巴二度进城是1980年代初期。1981年5月,在当时丽江地区副专员和万宝的奔走呼吁下,正式成立“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东巴文化研究室”,并先后聘请知名东巴和玖日、和云彩、和微、杨树兴、和云章、和成典、郑五山、和学智、和即贵、和士成、和开样、和丁巴等十多个到研究室(现升格为东巴文化研究院)参与东巴古籍的翻译整理工作,也有年青东巴,如和秀东、杨玉华、陈四才等作为学徒协助参与,他们为《纳西东巴古籍译注全集》百卷巨著的出版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另外,丽江东巴文化博物馆也先后聘请了杨学文、和承德、和国伟等东巴作为文化顾问。这些东巴与从事旅游行业的东巴不同,具有“体制内”性质,虽然经济收入方面不抵前者,但在劳动合同、医疗保险、工资收入等方面有相应的稳定保障。这些东巴都是德高望众、年事已高的民间祭司,聘请到这些研究单位后,长年居住在城里,应该说是“东巴进城”的先行者,也是一个民间学识、威望较高的一个东巴群体。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自身的文化资本优势,有些商家、企业、个体也会聘请他们做一些东巴法事,给予的报酬比一般东巴要高些。另外,在这些东巴文化研究单位中,有些的东巴本身兼有研究者角色,如东巴文化研究院、东巴文化博物馆的和力民、木琛、和丽宝等人,既是单位的研究人员,同时也是东巴学识高深的大东巴,且培养了不少东巴传承人。他们与外来聘任的东巴不同,他们的东巴知识来源不是传统自幼耳濡目染式的血缘传承,更多的是到单位工作后后天习得而来,从事东巴活动的主要目的也为是研究服务,从这个意义上,他们应定位为学者型传承人。
  四、“东巴进城”后的境遇及思考
  (一)进城东巴的行业角色转换与情感困境
  上述对“东巴进城”的类别划分并不是固化的,因为这些不同类别的进城东巴中存在着行业角色互换、交叉、融合等多元复杂因素。如原来在一个丽江研究机构受聘从事辅助研究的东巴,因所得报酬无法承担家庭生活,后辞职从事导游行业,同时兼职从事民间东巴法事;另外,也有身兼导游、销售人员、民间东巴等多重角色的现代东巴。这种多重角色互换与旅游市场有内在联系。一方面,市场给这些东巴提供了广阔的生存、发展空间,使他们能够脱离原来的农耕生活从事多种旅游服务活动;另一方面,市场中的竞争、风险因素也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生存、发展压力,市场的“优胜劣汰”法则也促使他们不断地调整自己角色、寻求较好的生存方式 ,从而加快了进城东巴行业角色转换的频率。这显然与祭司角色、职能相对固定的传统民间东巴不可同等观之。从民间乡村东巴转换为城市东巴、旅游东巴的角色转换中,其间也夹糅了复杂的情感纠结。毕竟这些东巴大多源于民间东巴,自小受到过传统信仰的濡染,有着深厚的传统文化情结,而他们携带着东巴文化基因进入到旅游市场中,原来的传统信仰、文化情感不可避免地受到新环境、新规则的冲击、考验,形成了剧烈的文化冲突。一方面,情感深处无法与原来熟人社会中的人情关系、传统情结相切割,另一方面,在现实中又无法离开城市中的便利的生活条件及发展空间,由此也注定了“无法回去”的现实命运。
  (二)“东巴进城”后的文化后遗症
  无庸讳言,“东巴进城”后对传统东巴文化的冲击,甚至损伤、摧残是客观存在的。以赢利为目的的东巴活动与传统的信仰为根基的宗教仪式本质上是不同的。原来的东巴作为民间祭司,其从事的东巴活动是与民俗传统延续、深化族群认同、协调社区秩序等多元功能水乳交融,东巴本身构成了传统文化的中坚;而旅游情境中的东巴活动沦为商品经济的附庸,更多的进城东巴扮演的是“打工者”的角色,受到企业、市场行为的规约。而一些商家、企业为了满足游客“异文化”消费需求,对东巴文化进行大批量的“复制”、“拼图”式生产,甚至不顾实际进行篡改、变相利用,严重扭曲了东巴文化的本真性,导致了同质化、碎片化、庸俗化恶果。这些杀鸡取卵,自毁前程的短视行为,对东巴文化的保护、传承造成了诸多文化后遗症。
  在很长时期里,文化往往视为与经济相对立的一个概念范畴。文化本身是一个内涵极为广阔复杂的概念范畴,文化属性包含了商品经济因素,所以“文化产业”、“文化经济”、“文化旅游”等名称概念也属于文化的范畴中。把文化与经济二元对立化,仅仅把文化视为为“经济唱戏”的搭台工具,而对文化属性的重新审视,我们发现,文化不仅可以搭台,而且可以唱戏,唱特色大戏,文化产业、文化旅游的应运而生也是文化的这种多元属性的时代体现。一个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文化与经济也存在矛盾统一性,二者的统一性并不能掩盖矛盾性,文化属性中的经济因素并不占文化的主体,二者存在相互独立性、矛盾性。如果把传统文化作为经济资本的转换工具而进行过度开发,不仅对文化本身构成了破坏,对经济本身也形成了反动,因为文化产品的商品因素往往包含在非商品因素中。只有最大限度地保护、传承传统文化,葆有其特有的文化本真性、历史价值,它才具有可供市场主体欣赏、购买、收藏的商品价值。东巴进城后的严峻生存境遇也深刻地揭示了这一文化事实。如何在保护与利用方面真正达成共赢格局,仍是一个沉重的时代课题,不容回避,无法以“永恒主题”、“国际性难题”作为托辞。
  (三)“东巴进城”:传统文化传承的新途径
  “东巴进城”不是孤立事件,与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转型、文化变迁的大语境密切相关。笔者在国内诸多民族地区调查中,也发现了类似的民间祭司、艺人、传承人进城的社会事实,且呈现出加剧现象,如羌族地区的释比进城,彝族地区的毕摩进城,黎族、壮族、侗族、苗族、土家族等民族地区的道公、端公、师公进城等等。学术界对这一现象的评价往往倾向于站在传统立场的“正义辩题”上,对这种传统文化展演化、商品化,甚至庸俗化的文化现象进行批判。笔者以为对这一现象应持辩证的立场,既不能否定传统文化与经济相结合后带来的积极社会效益,也不能由此片面地认为走市场化道路是挽救传统文化命运的唯一法宝,文化与经济的结合有个度的把握。另外,从传统文化的自身发展历史而言,它也不是自隔于时代的孤立、静止的,传统之所以能传,内因在于对不同时代合理因素的不断吸纳、整合,使之自成一统,从而得以世代相传。从这个意义上说,“东巴进城”又存在合理性,是传统文化的再造与延续。
  英国历史学家霍布斯鲍姆提出“传统的创造”一词,认为许多今天所谓的“传统”是在一定的历史时期被创造、制定或自然形成的,“传统并非是千古不变或先民千年遵从的。[6] 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也提出文化”再造“理论,说明社会文化的动态发展过程,一方面,文化通过不断的”再造“维持自身平衡,使社会得以延续;另一方面,再造的不是一成不变的文化体系,而是在既定时空之内各种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文化再造的方式不断演进,推动了社会文化的进步。 [7]笔者认为,对”东巴进城“这一新生事物应科学分析、评价,东巴文化对于推动丽江旅游、乃至丽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无疑具有积极的作用,对发展中存在的诸多负面问题也不能掉以轻心。同时,我们不能把传统文化在市场中的遭遇、扭曲、变相等负面因素归结到”东巴进城“这一社会事实中,东巴既是市场的受益者,也是受害者,应两面观。而”东巴进城“在客观上形成了东巴文化在城镇传承的这一社会事实,这既是时代发展的合理性的体现,也是东巴文化的”再创造“,其间蕴含着传统文化可持续发展的巨大的内趋力。无庸讳言,现在学术界、文化界有一种不自觉的倾向,往往把传统文化在原生地传承视为传统文化传承的唯一途径,而把传统文化与经济相结合产生的负面因素扩大化、污名化,大加挞伐,无视其间存在的合理因素与发展空间。这种把原生地传承与城镇传承人为地对立化观点无疑是错误的。二者并不矛盾,而是传统文化传承的”两条腿“.
  当下,中国正经历着史无前例的城镇化、工业化过程,植根于农耕经济、畜牧经济基础之上的传统文化面临严峻的转型危机,通过国家、政府部门、学者、村民等多元力量的有效合作而进行的原生地——村寨传承对延缓传统传承危机无疑是有效的,值得倡扬以远。但与这种”保护“意味浓厚的传承相比,城镇传承无疑更有创新性与生命力,因为后者更能适应新的生存环境,并根据新情况对传统文化进行合理化改造,从而使这一古老传统得以再生。在我们所处的这样一个不可逆转的社会变迁语境中,这种传统文化的城镇传承无疑更有深远的现实及未来意义,也更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关注、支持。
  东巴在旅游市场中扮演的角色是多重的,他既是文化旅游的从业者、服务者,客观上也承担了传统文化的宣传者、交流者、保护者、创新者的多元角色职能。在多年的市场拼打中,他们也练就了一身生存本领,根据市场需求,大胆地对东巴文化的仪式、职能、文化主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理化改造,从而为东巴文化在旅游市场中获得了相应的立足之地,也获得了自身再造的发展空间。这对百多年来东巴文化且败且退,在偏僻山村苟延残喘的整体颓势命运而言是极其难得可贵的,甚至可以断言,东巴文化能否再生,关键在此一举。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从事民间东巴法事服务的区域并不只是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东巴村落,近年来城镇及周边乡村的东巴法事活动也呈现出复苏趋势;另外,他们的服务对象也不只是当地的族群内部成员,除了广大游客外,也包括了常住居民、外来经营者、打工者、当地学生等这样一个广泛的社会群体。东巴的法事职能也由传统的民俗祭仪转向为个体服务的小型法事,内容以打卦、占卜、祛病禳灾、赐福、命名、婚丧仪式为主。在这看似”封建迷信“的行为背后,也包含了时代合理性因素。现代化进程的加速也加剧了人际关系、人与自然、人自身内心的紧张关系,尤其是乡村青年通过读书、工作、打工等形式大量进入城市中,其携带的文化基因、价值观念与城市文化存在着诸多不适,乃至冲突,而城镇相应的社会预防、应急、处理措施不足,他们只能拖着身心病痛问法于民间祭司,从而获得灵魂的安宁,协调失衡的精神世界。从这个意义上看,这些在城镇进行传统传承的民间祭司,客观上扮演了”城市牧师“、”民间心理医生“的角色,承担了协调社会紧张关系、促进社区和谐稳定的文化功能。”科学“本身存在着诸多”无能为力“的社会空间,由此为这些民间宗教及传统文化提供了广阔的施展平台与生存空间。
  正如文中所提,”东巴进城“不只是一个地方个案,它是当下国内的社会转型背景下传统文化传承、再造的一个共性现象的缩影,为传统文化保护与再造、社会转型、文化变迁、和谐社会构建等社会、文化方面的研究、观察提供了新窗口、新视野,同时也意味我们不能静观其变,等闲视之,而应该通过深入的调查、深描其生存、发展现状,从学理上揭示其内在的运作规律,从政策上提供促进其合理、生态的成长”土壤“、”气候“,使这些千百年来根脉来断的优秀传统文化获得新生,再创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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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发表于《民族艺术研究》2013年第5期,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滇川地区东巴文化的旅游展演及活态保护机制研究“(12XMZ06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纳西东巴文献搜集、释读刊布的深度开发研究“(11AZD073)阶段性成果。

[ 本帖最后由 英古阿格 于 2013-10-20 10:5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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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巴进城”不是孤立事件,与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转型、文化变迁的大语境密切相关。笔者在国内诸多民族地区调查中,也发现了类似的民间祭司、艺人、传承人进城的社会事实,且呈现出加剧现象,如羌族地区的释比进城,彝族地区的毕摩进城,黎族、壮族、侗族、苗族、土家族等民族地区的道公、端公、师公进城等等。学术界对这一现象的评价往往倾向于站在传统立场的“正义辩题”上,对这种传统文化展演化、商品化,甚至庸俗化的文化现象进行批判。笔者以为对这一现象应持辩证的立场,既不能否定传统文化与经济相结合后带来的积极社会效益,也不能由此片面地认为走市场化道路是挽救传统文化命运的唯一法宝,文化与经济的结合有个度的把握。另外,从传统文化的自身发展历史而言,它也不是自隔于时代的孤立、静止的,传统之所以能传,内因在于对不同时代合理因素的不断吸纳、整合,使之自成一统,从而得以世代相传。从这个意义上说,“东巴进城”又存在合理性,是传统文化的再造与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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