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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大地震后第一张布告收藏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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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大地震后第一张布告收藏纪实

唐山大地震后第一张布告收藏纪实


黄志强/文


      近日,笔者淘得一张1976年7月28日唐山大地震发生后政府发布的第一张布告,8开纸大小,品相完好。这张布告是1976年8月1日唐山大地震发生后的第五天,由河北省唐山地区公安局和河北省唐山中级法院共同发布的。布告内容如下:
河北省唐山地区公安局
河北省唐山中级法院
布告
唐地公法特字第一号
      我区发生地震灾害后,广大人民群众正在伟大领袖毛主席和党中央的亲切关怀下,在河北省委、省革命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民和人民解放军的大力支援下,发扬大无畏的革命精神,正在为彻底战胜地震灾害而斗争;少数别有用心的人趁火打劫,妄图借机发财。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布告如下:
一、一切公民都要主动地、自觉地维护灾后的秩序。一切破坏社会秩序的活动都是犯法行为。
二、对蓄意制造谣言,蛊惑人心,行凶杀人,趁火打劫,破坏交通,带头哄抢国家商店、仓库、,破坏国家、集体和人民财产的犯罪分子坚决实行镇压。
三、广大革命群众,对带头哄抢闹事的坏人要向公安部门、负责警卫的人民解放军、民兵揭发检举。
四、各级公法干警要坚守岗位,对群众作好宣传工作,坚决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旗帜鲜明地作好工作。
五、全区人民,要坚定抗灾斗争的必胜信念,不信谣,不传谣,一切按中央、省委、省革委和地委、地革委的指示办事。
一九七六年八月一日

关于这张布告,唐山历史学会会长,原唐山警校副校长曾文友老师1996年5月出版的著作《唐山大地震与警察》中,对它做了专门介绍。
唐山大地震发生后,社会治安一度出现混乱,发生了抢劫、强奸等恶性案件。为维护震后治安,打击刑事犯罪,唐山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做出决定,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保卫组,唐山地区公安局与唐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合署办公。为加强灾区公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河北省革命委员会公安局派出工作组陆续抵达唐山指导工作。
大地震中,许多公安干警遇难,临时组建的抗震救灾指挥部保卫组警力有限。为稳定灾区治安秩序,保卫组的工作人员决定以张贴布告的形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工作。为此,工作人员从废墟中翻出稿纸,趴在一张断腿缺角的桌子上研究、起草布告内容。当时,唐山地、市印刷厂在地震中变成了废墟。于是,保卫组派出专人专车,连夜赶往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布告。听说是灾区的任务,秦皇岛印刷厂的职工们放下其它工作,当夜排字制版,开机印刷。1976年8月1日,在唐山震后的断壁残垣上、电线杆上、树干上出现了一张张由河北省唐山地区公安局、河北省唐山中级人民法院联合颁发的唐地公法特一号布告。这张布告很特殊,上面没有唐山地区公安局和河北省唐山中级人民法院的公章,这绝非是工作人员的粗心大意,因为这两枚象征权力的公章还埋在废墟里。
唐山大地震后的第一张布告的出现,极大地鼓舞了灾区人民的士气。各企事业单位民兵纷纷行动起来,加入保卫队伍的行列,迅速扭转了震后灾区治安混乱的局面。
唐山大地震后,河北省唐山地区公安局、河北省唐山中级人民法院联合颁发的第一张布告,是反映唐山大地震后社会治安状况的极其珍贵历史资料,有着极高的文物价值。由于当时布告是在露天张贴,并且震后环境极端恶劣,保存下来的布告极少。曾文友老师所著《唐山大地震与警察》中展示的一张被称为“现仅存有的一份公法特字一号布告”,已很残破。
作为唐山大地震亲历者,我通过《唐山大地震与警察》一书,了解到唐山大震第一张布告的珍贵性,非常关注,非常希望能够有机会收藏到这张布告。为了这张布告,我寻觅了很久。
也许是天意,2013年6月13日晚上我在孔夫子旧书网复兴书店突然发现的这张布告,店主是一位李姓女士。当时店主发上来是两张布告,标价50元,我看到后很激动,于是马上订购了下来,并给店主发去短信:请确认,以便及时汇款。14日,得到店主确认后,老陶下午在去丰润采访回来时给复兴书店汇去货款。可是晚上,店主在网上给老陶发短信说:布告找不到,不行就退款。老陶心里一下凉了半截!老陶直接给店主打电话说:“这个布告很重要,朋友找找吧,我不是为了卖钱,我是用它来写文章,把它留在唐山!”店主听后马上说:“原来是这样,我一定仔细找一找。”15日上午,老陶接到店主电话说:“布告找到了,知道您很需要它,明天给您寄过去。这两天曾有人出高价购买,我未卖。”老陶听后马上说:“我可以给您加钱。”店主说:“不必了,因为在您那里更有价值!”老陶很感动,稍后又给店主发去短信表示感谢。
邮件从南京到唐山大概需要一周的时间,我每天都在焦急中等待。6月21日下午,终于收到了来自南京的邮件,打开邮件,发现只有一张布告,疑惑中,一封信和50元钱出现在我的眼前,看完信,我的泪水已夺眶而出!来信原文如下:
黄先生您好!
      确实非常抱歉,两张布告原来只找到其中的壹张,现给您寄去,同时为表达对您的歉意,您给汇来的伍拾元钱也随同退回给您,希望您能理解!原谅我的粗心大意,谢谢!
祝身体健康,合家幸福
2013年6月16日
李芳

南京复兴书店店主李芳女士与我素不相识,当她了解到这张布告是非常珍贵的唐山大地震后第一张布告时,却能拒绝他人高价购买此布告,把布告无偿赠送给我收藏研究之用。不但如此,李芳女士信中还因另一张布告找不到了,而充满歉意,还请我原谅,这是多么高尚的品德!李芳女士对唐山人的这份深情厚谊让我终身难忘!随后,我认认真真地给李芳女士发去短信,对她的义举表达感激之情!短信全文如下:
李芳女士您好!
      布告和您的来信,还有50元钱已收到,感谢之情我已无法言表!这张布告是唐山大地震重要的历史资料,我会写文章讲述它背后的历史故事,让后人铭记历史。您无偿赠送的布告,我会倍加珍惜!您的义举太让我感动了,向您致敬!唐山人会记住您的!
唐山黄志强

唐山大地震至今已经37年了,在7.28纪念日前夕,震后第一张布告辗转回到唐山,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布告除了它本身的文物价值外,还传递着外地人对唐山大地震历史的尊重和对唐山人的情谊。一张布告,一段佳话,将南京与唐山连在了一起,唐山人不会忘记南京李芳为唐山人做出的贡献。作为唐山人,我一定会去南京拜访李芳女士,当面致谢!让人间真情常在!让友谊天长地久!
老陶成局文化创意工作室,唐山陶瓷百科--创始人,主编:老陶成局-黄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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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大地震后第一张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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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5日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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