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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杂技艺术的起源

中国杂技艺术的起源


来源:中华民俗节庆网
 

    (一)中国杂技艺术的雏形期

  春秋战国时期,列国纷争、诸子争鸣,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杂技艺术在此基础上进入了它的确定、形成时期。影响后世的杂技七大门类雏形逐渐显现。

  1.力技(又分为角力和扛鼎两类)

  A.角力:近似武术或摔跤的一种对抗性较强的特殊技能;

  B.扛鼎:类似现在举重之类。

  2.形体技巧

  这类节目最典型的是“燕戏”。“燕戏”即表演身轻如燕的穿越动作,中国杂技艺术以柔韧见长,追求轻巧自如。杂技的跟斗等技巧就是建立在身轻和腰腿功夫的基础上。

  3.耍弄技巧

  这类技巧有“跳丸”“高跷飞剑”等。(《庄子徐无鬼》:“市南宜僚,善弄丸铃,常八个在空中,一个在手。楚与宋战,宜僚披胸受仞,于军前弄丸铃。一军停战,遂胜之”。)

  4.高空技巧

  这类技巧可上溯到原始社会的“攀树”“攀岩”,以及春秋战国时期的高空技巧“爬布”和“扶芦”等。

  5.幻术

  幻术是人们超越时间与空间束缚,要在宇宙中享有更大自由的追求的理想境界。东方人体文化的生命意蕴也体现在这里。

  6.马戏

  春秋战国时期“马戏”只有“术”而尚未成“戏”。是后世马戏的雏形。

  7.滑稽

  

  滑稽是中国杂技艺术中极为古老的一个门类。春秋战国时期,俳优和侏儒是杂技的传道者。俳优和侏儒不仅要在诸侯、公卿士大夫门下表演歌舞,以乐舞悦人,更重要的是以技获赐。

  综上所述: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杂技艺术的雏形期,对后世的杂技艺术影响颇大。其特点为:门类众多、项目繁杂、技高艺巧、习者不寡。

  (二)中国杂技艺术的基本形成期和成长期

  秦始皇时期,宫廷俳优和角抵包括了一切表演艺术。秦始皇大力倡导角抵戏,其用意不止欣赏一方面,更重要的是练兵并通过大运动量来提高士卒的体能。

  角抵,原名蚩尤戏。是纪念上古著名人物蚩尤的一种民间竞技乐舞。由三三两两之人,头戴牛角相抵而戏,深受宫廷和民间喜爱。

  汉代,是中国杂技艺术的形成期和成长期。在角抵戏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充实新的内容,进一步提高了技艺。至东汉时期就形成了以杂技艺术为主并汇集各种表演艺术为一堂的新的表演形式——百戏。至此,汉代杂技艺术系统基本确立,其中包含力技类、形体类、马戏类、商空类、耍弄类、幻术类、技巧类以及其他动物戏、彩扎戏、滑稽戏等。

  总之,中国杂技艺术形成于汉代,虽然后来又有很大的变化,但基本是在汉代杂技的基础上发展。其基本形态未有多大的变化。

  (三)中国杂技艺术的神秘机巧时期

  晋代,玄学大兴,“独尚自然,反对名教”。文人中尚武习艺之风与佛教禅宗、道教修炼的结合,促进了杂技艺术的发展。在这一时期中,形成了中国幻术典型系列节目“丹、豆、环、剑”。

  丹:据《说文》所载:“丹者石之精,故凡药物之精曰丹。”这一节目是受道家炼内丹的影响创造出来的。相传炼丹要在夜里对着月亮,从丹田结珠,从嘴里吐向月亮,饱吸月华之后再吸回。因此,杂技变丹珠总是用嘴“过脱”,即所谓“变丹不离口,变豆不离手”。

  豆:比丹略小。来源于战国时期的宜僚弄丸。一般用两个碗、三个豆或五个豆来变。后世发展到五碗十豆。豆的变化体现着道家“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哲理思想。

  ·环:环是东方文化中求圆求满的精神反映。只要能圆、能满,就可以应对无穷。环即为圆、满的表现体,是祥瑞的象征。

  剑:因文人学者普遍好剑,道教诸师又把剑奉之为神仙法器。所谓剑定乾坤,和丹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就是这两种道具有着依附的作用,于是剑与丹就演出了许多成套的杂技幻术节目。

  总之,晋及南北朝时期的杂技艺术,在禀承汉代百戏的基础上,进一步创造和发展了本时期的幻术这一特征。在继承和发展汉代百戏艺术上尤为显著,对中国戏法影响巨大的剑豆环丹的创造形成起到了历史的作用。

  (四)中国杂技艺术的综合性发展时期

  原始社会是中国杂技艺术的起源期,春秋战国是中国杂技艺术的雏形期,汉代是中国杂技艺术的基本形成期,而唐代则是中国杂技艺术的综合性发展期。

  唐代杂技的特点是综合性、并融性。不仅汉族杂技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少数民族及国外杂技也在这一时期得到了广泛的交流和发展。

  如“空中技巧”类型的节目,其中竿技便典型地反映出这一综合性的特点及各民族的共融性。竿技节目又分“爬竿”“顶竿”“车上载竿”以及“掌中竿戏”“中幡”等内容。幽州少数民族女艺人石火明根据当时名声极显的乐舞《秦王破阵乐》创造的“顶竿”之戏就很有特点。她顶着百尺高竿,上支五根弓弦,五个女童身穿五色服,手执刀戟在高竿上合着音乐节奏俯仰来去。这个节目融歌舞、力技、顶竿等技于一体。在这类作品中还有长安近郊三原女艺人能头顶丧竿载18人来回走动。正是有此种种艺技,所以唐时达官贵人出行仪仗中往往以“载竿”表演为前导。

  总之,中国杂技艺术在唐代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对后世杂技艺术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基础。

  元、明是中国杂技艺术的低迷期。

  元代,统治者对带有武技特色的中原杂技艺术采取了严格的控制。民间不允许私藏兵器,所以杂技中“耍叉”“砍刀”等类节目就无法上演。于是一部份的杂技艺人远离城市,流浪卖艺,而另一部份的杂技艺人则投身于各类大小的杂剧班。(这对杂剧的内容和演技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就了中国戏曲融歌舞、杂技、说唱、武术等于一炉的综合性艺术特色。)

  总之,杂技艺术在元代以不同方式有机的融合于戏曲演出中。与塑造人物形象相结合,使杂剧(中国戏曲)有了很大的发展,并由此形成了戏曲艺术中的一种专项——“打”。

  而在明代,杂技和舞蹈等传统表演艺术很少在宫廷演出。特别是杂技艺术更被视为不入流的玩艺儿。艺人只好跑江湖卖艺,但戏曲的逐渐勃兴对杂技的吸收成空前之盛。所以,这一时期的杂术只能从戏曲艺术演出的记载中寻觅其发展的轨迹。

  清代,则是杂技艺术的蓬勃期。

  虽然,杂技艺术在清宫的演出鲜少记载,然而戏曲艺术的兴盛,都市世俗文化的丰富,形成清代杂技艺术继续往戏曲里融汇和民间棚艺两条道路发展。

  1790年,徽班进京,京剧艺术诞生。于是,戏曲武打对杂技武艺的吸收成为盛况。“跟斗”本是杂技技巧的重要项目,清代被戏曲表演所吸收化用于诸多方面。故有“京剧的跟斗杂技的顶”之说。这本是讹传,但说明杂技艺术与戏曲艺术融汇后,不仅传承其艺术特色,同时也促进了它的发展。“跟斗”在融入戏曲后就不断翻新花样,其魅力无穷。同时,杂技又借鉴戏曲的特色及戏曲的规律,运用于“钻圈”和“大、小武术”等节目中。

  由于戏曲兴盛,大量的杂技技巧和杂技艺人融入戏曲演出的同时,另一部份杂技艺人为适应时代的发展,在大型杂技演出几乎绝迹的情况下,迫使个人苦钻小型杂耍而卖艺于江湖,以求温饱。这就形成了以“耍、环、蹬、彩”为主要内容的清代杂技艺术。

  综上所述,中国杂技艺术至元、明、清形成与戏曲融合这一大特点。民间单独的杂技表演在元的发展后、萎缩,至明又有所向前,到清代则显蓬勃。无论萎缩、向前、蓬勃,这都和杂技艺人苦心经营、苦心钻研分不开。否则,杂技类项不会这么齐全地一代代传承至今。


[ 本帖最后由 初试身手 于 2010-5-22 02:54 编辑 ]
鸟三顾而后飞,人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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