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的改变与适应
□ 【英】 沃德/文 汪咏梅/译
《中国民族报》 2011年5月24日
我的专业是基督教研究,我的工作是研究现代基督教在不同文化历史背景下的实践。基督教研究是一种专门的文化研究,它不仅利用基督教神学和教会(教会总是多种形式的)历史,而且利用社会理论和文化人类学作为自己的分析工具。我努力探索的不仅是基督教已经经历和正在经历的文化改变模式,而且还有基督教文化改变借以产生的机制。
在对基督教的这种分析过程中,一个关键的问题是:什么使得一种信仰可信?有一位社会理论家——法国耶稣会的思想家米歇尔·德塞都对我的研究产生了很大影响。我想解释一下这个问题为什么如此重要。答案在于:与伊斯兰教一样,基督教是一种宣教的宗教。与犹太教不同,基督教不是一个靠血脉传承的宗教,它不限于一个种族,甚至一片土地。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即便是犹太教,也经历了很多改变。
从希腊化时代起,犹太人的大规模迁居使犹太民族散居在其他土地上,如埃及、美索不达米亚、罗马等。一些早期的证据表明,甚至在犹太人散居世界各地之前,他们就让有些人皈依了犹太教。对基督教而言,使人皈依是传教士的核心理想。在《马太福音》的结尾,耶稣命令门徒:“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基督教既不是某一个国家也不是某一个民族的宗教,从一开始它就没有一个中心,没有祖国。基督教视自己为普世的信仰,信仰一个“三位一体”的上帝(圣父、圣子、圣灵)。正是从这种宗教的本质当中,产生了这样一个问题:信仰体系是如何从一种文化、一种语言、一种历史中进入其他文化、其他语言、其他民族的历史当中?这不可避免有一个翻译的过程。实际上,正是从研究翻译的过程中,我们可以了解一种信仰体系的教导和实践在传播过程中必然会遇到的事情。
任何翻译过程中,必定会有改变、有适应。今天,就是在这里,在中英文之间的相互翻译中,我们可以看到翻译过程的两个方面。因为英语和汉语都有各种方言,使翻译的过程显得更加复杂,需要更加细致地分析。关于信仰体系的移植,当我们问什么使得一种信仰可信时,我们实际上是在处理信仰体系从一种语言、一种文化进入另一种语言、另一种文化时必然经历的种种变化,以及其在接受国的适应过程。一种看待这种改变和适应的方式是通过想象信仰体系的一个核心象征,如基督教的十字架。我有一位朋友,她曾任美国宗教研究院院长,由于工作的性质,她收集了大量的世界上不同地方的工匠制作的十字架。当她将这些十字架陈列在那里时,不禁大吃一惊:不同文化中的十字架有不同的颜色设计,不同的耶稣形象,不同的强调部分(有的强调荆棘冠冕,有的强调钉痕,有的强调眼泪,有的强调血)或不同的制作材质。这说明,一种信仰体系的移植必然会引起文化的改变和适应。
米歇尔·德塞都研究了这种信仰的传播,这种传播是通过重申或部分地重复一个开创性的事件来实现的,这个事件的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传递了下来。总体说来,德塞都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一些松散的事件,即在引用和重复一句话时语言的改变。另一些社会理论家,如福柯等,也关注信仰的实践本身。在离开德塞都之前,我想提一种信仰体系在传播过程中经历文化改变时的一个更加重要的方面,即在使一种信仰可信时所涉及到的政治。德塞都是位历史学家,他对殖民地政治尤其感兴趣,也就是说,他对十五、十六世纪征服新世界那个时代的统治文化(即西方)与对陌生土地的探索和吞并之间的冲突感兴趣。他既研究了殖民者对基督教信仰的影响,也研究了基督教信仰在殖民地的传播,以此来分析冲突。
我不想多谈他的研究,只想指出我们刚才提到的那个关键问题——什么使得一种信仰可信——的一个更深的方面,即强行推进一种信仰、强行实行文化适应的那种权力,或这种权力的影响。众所周知,公元4世纪罗马皇帝君士坦丁对基督教在罗马帝国的普及起到了关键作用。他不仅对其他宗教实行了一系列的打压,还非常关心自3世纪起就出现的基督教不同传统之间的纷争。他召开了第一次大公会议,开始了一个后来被称为“正统基督教的形成”的一个历程。早期的大公会议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中国尤其如此。正是在公元431年的一次大公会议上,曾任君士坦丁堡牧首的聂斯托利所引领的教派被定为异端。对位于今天的叙利亚、土耳其、伊朗、伊拉克等地区的聂斯托利派教会的迫害,导致了基督教7世纪在一个波斯宣教会的支持下来到中国。
毫无疑问,在座的有些人知道这场宣教,知道在唐太宗时期聂斯托利派教会在中国的建立。在中国当时的首都,人们发现了为纪念教会所树立的石碑。皇室的保护对基督教宣教事业在中国的兴盛一向都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在这里我想揭示在使一种信仰可信时的核心问题,那就是:身份的形成和改变。因为,一种宗教信仰要想成功地移植,需要一定的同化或适应。我赞同这种观点。否则,外来的东西永远是外来的。外来的宗教信仰越不愿意融合,就越容易受到迫害和排斥。一个信仰体系要想在其他文化、其他语言体系中存留,本地的民族必须在这个体系中、通过这个体系认出自己,认同这个体系。对于这个认同过程来说,适应是关键。前面我简单提到福柯,在结束对宗教的适应这个问题的介绍之前,我想提请大家注意,在任何一个辨认和认同的过程中,都有福柯提到的“自我的技术”。“自我的技术”很重要,这些技术就是实践,在此是宗教实践。这些实践塑造并且产生了宗教主体性这类观念。通过宗教主体性,一个个体或团体承认自己是中国基督徒,或英国圣公会教徒、苏格兰长老会教徒、罗马天主教徒。
(注:该文为作者在中国人民大学宗教高等研究院揭牌仪式上作的主题发言,本报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