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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云乡 著:《燕京乡土记》

邓云乡 著:《燕京乡土记》

燕京乡土记

作者:邓云乡

上海文化出版社 1986年版

提要:本书包括岁时风物略、胜迹风景谭、市廛风俗志、艺苑风烟四部分,叙事详实地记载了北京昔时的乡土风物。
主题:风俗习惯 北京市



[ 本帖最后由 玉壶冰 于 2015-6-11 22: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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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碗泡饭最落胃

作者:苏迅



  读散文我赞同董桥先生的观点,总要有点吸引人的情节再加浅浅的说理,文章才好看。时下流行的许多文学作品太“纯”,拥鼻酸吟或自说自话如同梦呓,只注意主观思维这个小宇宙,而忽视自身以外的大乾坤,往往满纸皆是文艺腔让人读不下去。似乎有不少人跟我存同感,无怪乎近几年老辈学人的随笔札记倒一时大行其道起来,邓云乡先生就是其中颇受欢迎的一位。

  云乡先生是民俗学家兼建筑学家,《北京四合院》和《中国民居清话》奠定其后者的地位,而许多读书人则是由《燕京乡土记》知道这位民俗学家。我开始花力气去淘云乡先生的著作时,旧版《燕京乡土记》早已脱销,增补本还没出版,寻寻觅觅很久,方在一家小书铺挑到他的新著《文化古城旧事》。据作者的自述,写这部书是有感于“历史去我们越来越远了,老成凋谢,文化古城时期的师长们,都一一成为古人了。”我用整整一个夏天将书细读了数遍,更坚定了访求他作品的决心。终于,《水流云在琐语》来了,《吾家祖屋》来了……《增补燕京乡土记》来了。我认识了一个真正的民俗学家,他谈岁时风俗、名胜古迹、市井生活、艺苑掌故,好像永远有说不尽的话题忆不完的春明旧事。其实,这些都不是日后我爱读邓云乡的最主要原因,因为讲岁时风俗的书自《北京岁华记》、《帝京岁时纪胜》到《燕京岁时记》已不少,讲北京名胜古迹的如《帝京景物略》、《春明梦余录》则更全面,至于反映老北京市井艺苑的作品,也不胜枚举。可是,能把“吃”谈得那样好的,除云乡先生外我不知还有第二人。当然,这很可能是我孤陋寡闻的缘故。

  云乡先生在《增补燕京乡土记》中辟两章讲“饮食风尚”,民以食为天,他是将饮食作为民俗的重要一环来处理的。他讲饮食并非仅仅回忆些早年切身的见闻,还引据凿凿,以文学家的手段来做文史学者的功课,读来自然清丽可喜——这才真的不容易。因为“过来人”未必会处理史料,而掌握史料的学者又不一定有足够丰厚的生活积累。像萨其马这种小食,我一直以为是洋玩意,云乡先生却说:“北京旧时的点心铺,大约分三种,一种叫满洲饽饽铺,多开在内城。一种叫南果铺,多开在南城。后来又有一种西式点心铺,也叫面包房,如东安市场国强、西单滨来香等,专卖西式糕点,北京叫洋点心。在这三种点心铺中,前两种的幌子上写有‘满汉饽饽’等字样,都卖很好的萨其马。”他引《光绪顺天府志》道:“赛利马为喇嘛点心,今市肆为之,用面杂以果品,和糖及猪油蒸成,味极美。”又引《燕京岁时记》:“萨齐玛乃满洲饽饽,以冰糖、奶油合白面为之。”竟会是少数民族食品,这是我始料未及的。又对于粥和泡饭的区分,我们江南人在现实中自然连三岁顽童都分得清的,可在文献中就不是那么明晰了。云乡先生以老上海的生活经验结合典籍,判定南唐以来古籍中的所谓“水饭”是泡饭,有别于粥,辨明了《茶香室丛抄》中俞曲园的夹杂不清(《黄叶谭风》)。

  尤令我感兴趣的是,云乡先生在讲吃的时候,好像文笔格外生动,遣词造句另有一种活络。他在《水流云在琐语》中大谈自制咸猪头肉,“不管下酒,还是裹饭,都十分香美。”既用“裹”字,则拌饭时菜必然要多,可见主人贪食咸猪头肉的情状,此物香美不言自明。又谈夏天家常饭菜,“过粥小菜,也比较清爽,最普通毛豆炒萝卜干、油炒花生米、蒸一点鲞鱼。”一个“过”字就将夏天薄粥的质感都带出来了。云乡先生有首关于吃泡饭的顺口溜:“鸡鸭鱼肉太油腻,生猛海鲜太腥气。晚宴之后回家去,吃碗泡饭最落胃!”字面通俗不必多解释,这个“落胃”是江南口语,不少人多写作“乐惠”,本来都有道理。可经云乡先生一用,就觉得非用“落胃”两字不可了,这个口语很可能就是古人在大快朵颐之后创造出来的呢。但云乡先生的文章中每每把油条写作“油炸鬼”就不如“油炸桧”确切,所谓“桧”者南宋大奸秦桧是也。这也是饮食文化。

  云乡先生在文章中追忆目录学家谢刚主时道:“我记得老人有一次翻到一大本早期《胡庆余堂药目》,有药名,有价格,只用五角钱便买了,老人像孩子一样,脸上堆满了微笑。记得还有苏州王西野兄,我们一同到杏花楼吃白斩鸡,喝一点黄酒,并吃大盆广东炒面……”刚主夫子在杭州访得《胡庆余堂药目》大致为1981年,是写信告诉的云乡先生;他同王西野陪刚主夫子上杏花楼吃三黄鸡,怕是老人淘到其它好书时的韵事,云乡先生把事记拧了。杏花楼的白斩鸡知名,云乡先生陪老师登楼定非一次,记忆骗人在所难免。

  我一向觉得老辈学人中,王世襄和邓云乡是很有意思的一对。说是“一对”,譬如朱光潜之于宗白华,总有相似之处。本来,世襄先生是鼎鼎大名的古家俱、匏器和竹刻鉴藏家,云乡先生则属民俗学家兼建筑学家,八竿子打不着,离得太远。可两位老先生都是那么纯的传统文人,他们的风韵是相通的。仅以书法而论,都是规规矩矩由二王一路传承下而来,不比贾平凹的“野狐禅”。尤其有缘的是,他们对“吃”都享有大名。世襄先生骑车自带锅、炉和几十样炊具到朋友处赴宴掌勺,早已成为学林佳话;赴宴归来的云乡先生则坐在他的“北京四合院”里,吃着“夏天家常饭菜”增补《增补燕京乡土记》,他说:“吃碗泡饭最落胃……”

(《博览群书》2001年第2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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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大识小

作者:止庵



  二十多年前始读邓云乡所著《鲁迅与北京风土》一书,叹为得未曾见,至今记忆犹新。王西野为此书作跋,谓“乃以《鲁迅日记》为经,以风土景物为纬,抚今追昔,因人寓景,所谓识小可以见大,比一般的研究著作,读起来要有味得多”。末了所说尤得我心。作者自己则云:“先生在北京生活时的情况,从时间上说,虽然去古未远,但从各种环境事物风土上说,许多都已经完全不同了,现在年纪轻一些的人,对于鲁迅先生在北京生活时的一些具体事物,都已感到非常隔膜,有的已是茫然了。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再过若干年,客观的变化更大,未来的人对往昔所知也就更少了。多少能从生活的角度、风土的角度,记录下一些鲁迅先生在北京生活时期的真实情况,风土史料,虽然有些是细微琐碎,但我想对于现在和未来的读者,也不能说是毫无意义的吧。”
  这里姑举一例。鲁迅1924年4月13日日记有云:“上午至中山公园四宜轩。遇玄同,遂茗谈至晚归。”寻常看去,不过尔尔;但经邓氏解说,敢情颇有讲究:“(茶馆)营业时间不限制,你上午沏一壶茶可以吃到晚上落灯;喝到一半,又到别处去散步,或去吃饭,茶座仍给你保留。所以鲁迅先生上午到公园喝茶,遇见朋友,能够一谈就谈到晚上,比在家里招待客人方便。老朋友谈累了,在椅子上睡一觉也可以。南柯一觉,午梦初回,斜阳在树,鸣蝉噪耳,请茶房换包茶叶重沏一壶新茶,吃上一碗,遍体生津。串茶座的报贩,默默无声地把一叠报纸放在你桌上,随你翻阅,看过后,在报上放一两个铜元,他等一会儿过来又不声不响地拿走。”说来不光介绍掌故;借用一句讲得烂熟的话,“此情此景,跃然纸上”。
  《鲁迅与北京风土》多次提及“周遐寿老人”;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写法正是走的《鲁迅的故家》与《鲁迅小说里的人物》的路子。记得《故家》开篇有云:“那么一个园,一个家族,那么些小事情,都是鸡零狗碎的,但在这空气中那时鲁迅就生活着,……”虽系谦词,移过来形容邓氏所著,却也相去不远。——话说至此,不禁想起顾随尝批评《鲁迅的故家》云:“文笔松松懈懈,仍是启老本来面目,惟所写太琐屑,读后除去记得许多闲事而外,很难说令人得到什么好处。”(1953年7月13日致卢季韶)按此本秉承《论语·子张》里子贡“贤者识其大者,不贤者识其小者”一说;惜乎高明如顾羡季,亦发此论也。虽然,前引王西野跋已云“识小可以见大”;是以“记得许多闲事”,正系“好处”所在。多知道点儿东西,总归没有亏吃。“贤”与“不贤”;姑且置之勿论;“识大”“识小”,不同作者之间,的确有此不同。治学向来有两套路数,着眼点分别在形而上与形而下;其一有如各种“经解”,其一好比笔记之流。
  却说《论语》中那两句话,邓云乡自己亦曾多次援引,是乃甘以“识小”自居。后来他写《红楼风俗谭》等,仍循此道,有本书则径以《红楼识小录》命名。《红楼梦》虽系小说,相比之下关涉风俗故事更广,作者可“识”之“小”也就更多。陈从周为《红楼风俗谭》所作序云:“他是老北京,而且又如宗懔之爱岁时,元老之梦华胥,一意留心京华故事,风俗旧闻,详征博引,溯本求源。……叙岁时,记年事,说礼仪,谈服饰,讲骨董,言官制,道园林,论工艺,兼及顽童课读,学究讲章,‘太上感应’、‘八股’,陈腔,道士弄鬼、红袖熏香,茄鲞鹿肉、荷包槟榔,至琐至细,无不包藏。”总之在“识小”的范围内,无所不知,无所不谈。根据周作人的意见,笔记随笔“原以识小为职”:“固然有时也不妨大发议论,但其主要的还是在记述个人的见闻,不怕琐屑,只要真实,不人云亦云,他的价值就有了。”(《关于身边琐事》)以此评衡邓氏所著,洵为笔记正宗。
  “识小”自是邓云乡的本事,同辈后辈未必能及。一来阅历丰厚,多所留心;二来博览群书,融会贯通。这与其归结为一种治学方法,不如说是一种活法;有其人,然后才有其书。要给冠个名目,只好叫做“杂家”。若邓氏者,可谓“杂”而至于“专”,至于“精”矣。周汝昌为《红楼识小录》作序,即云:“再过一些年,连云乡同志这样富有历史杂学的人也无有了,我们的青年读者们,将不会批判它因‘小’失小,而会深深感谢这种‘小’书的作者为他们所做的工作。”如今邓氏已矣,读书至此,倍生感慨。——如前所述,我无意针对“贤者识其大者,不贤者识其小者”唱反调,不过与王西野所说相仿,我读邓云乡的作晶,的确较之那些正经八百的“鲁学”、“红学”论著获益多多。盖彼辈一味求“大”,往往大而无当,结果“大”“小”两失之。
  当然前引周妆昌序一番感慨,也可以针对邓氏所师从的那位老人而言。尽管知堂平生著述,并不为此所囿。过去人讲“宇宙之大,苍蝇之微”,正分别对应着“识大”与“识小”。周作人说:“由我看来,宇宙好讲,苍蝇却实在不容易谈,因为如老百姓所说寥天八只脚的讲起来,宇宙大矣远矣,我们凡人那里知道得许多,当然是莫赞一辞,任他去讲好了。若是苍蝇呢,谁都看见过,你有意见要说,他也会有意见,各说各的,所以谈宇宙般的大事没有什么问题,说到苍蝇之微,往往要打起架来,这也实在是无可如何的事。而且苍蝇虽微,岂是容易知道之物,我们固然每年看见他,所知道可不是还只他的尊姓大名而已么。”(《苍蝇之微》)“宇宙之大”与“苍蝇之微”,似乎有个虚实之别。然而,前者若能落到某种实处,譬如“国家治乱之原,生民根本之计”,自是真“识大”矣。此翁另有“正经文章”如《人的文学》《中国的思想问题》等,即为上好例子。
  回过头来说邓云乡。他系直接承继知堂之一路写法,即所谓“草木虫鱼”者,——所著专有《草木虫鱼》一册,斯可谓“发扬光大”也。邓氏有关鲁迅日记和《红楼梦》之作,尚且依榜原著,近乎笺疏之类;后来写《燕京乡土记》、《文化古城旧事》,则纯然自立门户,可与古来此方面之名著如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吴自牧《梦粱录》、周密《武林旧事》、顾禄《清嘉录》和富察敦崇《燕京岁时记》等相提并论。在他笔下,再现了无数已经逝去的普通生活。依我之见,这两本书与《鲁迅与北京风土》《红楼识小录》和《红楼风俗谭》,同为邓氏毕生杰作,前有古人,后无来者。即便其自家他种著述,亦难比肩。
  关于“宇宙之大,苍蝇之微”,邓云乡也有番话说:“在我想来,苍蝇毕竟比宇宙好谈些,我是天生凡人,缺乏谈神奇的功能,什么宇宙天体,太远太缥缈了,比较爱谈的,还是生活中的一些琐事。在积极方面,爱谈一点生活中有情趣的事;在消极方面,想谈一点减少人生痛苦的事,‘黄檗树下面弹弦子,苦中作乐’嘛。” (《草木虫鱼·苍蝇之一》)与前引知堂的话加以对比,可以看出二人自有相近之处,差异亦复不小。周氏自谓:“虽然对于名物很有兴趣,也总是赏鉴里混有批判,几篇‘草木虫鱼’有的便是这种毛病……”(《过去的工作·两个鬼的文章》)另一处则说是“大致由草木虫鱼,窥知人类之事”(《立春以前·<秉烛后谈>序》),似乎更其明确。相形之下,邓氏于此未免有所不及。若论博学多识,差可相提并论;以深厚求之,好像稍逊一筹。然而另一方面,反倒更显凡人本色,读来或许更感亲切,亦未可知。
  此次将邓云乡历年著述汇总出版,诚为一桩善举。所想讲的,归根到底就是前引周汝昌那一席话。邓氏已矣,或许竟可以视为中国某种文化传统的断绝。《鲁迅与北京风土》《红楼识小录》《燕京乡土记》一类著作,嗣后怕是不可再得。——关于这套书,我只有一点小小意见:现在将《燕京风土记》之“饮食风尚录”一辑抽出,编入《云乡话食》一册,虽云“为便于读者阅读”,却有割裂原著之嫌。柳存仁尝誉此书为“当之无愧”“衬得起一座世界大城的像样的著作”;现在这么一来,它可就不算“完满”(邓云乡《增补燕京乡土记,自序》中语)了。

(《博览群书》200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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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的书,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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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北京的乡土民情谢谢这书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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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在找这本,想了解北京的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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