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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晓叶]“田野”经验中的日常生活逻辑:经验、理论与方法
  作者:折晓叶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7-12-16 | 点击数:10426
 
 
  这正是一个机会结构逻辑发挥作用的场景,充分表现出成员权的社区特点,它自然体现在日常生活里,不过受到法规制约,在产权界定时又加入了政策和制度规则的作用。所依据的既有“分田人头”所确立的正式经济认定原则,也有社区情理所确立的非正式社会认定原则。其权利既源自法理也源自情理,背后所遵循的即是集体制的“天赋均占”也是社区共同体的习俗正义的双重逻辑。这就使得法和情两种“理”得以在成员权的动态界定中相互磨合,互相补充,共同发挥作用,甚至难分高下。成员权又隐匿于事件背后,在权利得到补充或受到损害时才站出来说话。成员权所彰显的非正式的集体土地产权,在村落社区总是要站在村落共同体的立场上才能表达。可以看到,村民所获得的集体产权是一种有限排他的不完全的产权形态,它嵌入于社区共同体的关系网络之中,是由共同体的成员关系来界定的。
 
  这种田野观察和分析,加入了农民作为日常生活“行动者”的身影,揭示出他们的具体行为逻辑。因为研究城乡关系中的“机会结构”和“行为模式”,需要置其于具体的社会情景中才能加以把握。换言之,只有将行动者及其行动引入观察和分析中心,才能够再现具体的社会情景,才有可能把握变迁中的结构和机制在具体经验中的作用和重要性。
 
  在这种情形下,只讨论制度约束人的行为是没有意义的,只有将其中的机会结构及其逻辑揭示出来,才能够对制度与行动者之关系做出更为恰当的解释。同时,也才能够对体制改革和制度变迁有如下的理解:即改革应是一个释放制度潜力,调整机会结构,从而激发相关者积极行动的过程。
 
  发现和揭示日常生活逻辑:几个方法议题
 
  日常生活的逻辑是一种“积淀根基”,深藏于日常生活的细微末节之中,需要扎根田野、深入生活去发现和揭示。在深入细致的田野工作中,研究者面对繁杂琐碎,不能不从方法上加以探究。
 
  (一)做一个通达的理解者:从观察到理解
 
  前面已经说到,个案不是一个自然存在,而是在某些理论视角下得到加工的案例。换句话说,案例中的事实是“观察到的事实”。观察会经历“设计观察-随意观察-设计观察”这样几个阶段。
 
  我在村庄研究中就常常有这样的经历。从事田野经验研究的人都知道,反复进入调研点,是观察所必备的。当我在调研中第二次进入一个村子时,曾带着第一次走马观花引出的研究假设,有目的地收集资料,结果仍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在开始近半个月的调查中所获甚微,倒是在无意间收集到的资料和在以后20余天相对自然的观察中,找到了很有价值的调查和分析线索。以后由于其他任务缠身,暂时中断了调查,却给了我时间用以补充知识,有条件远距离地审视这个村子。到再次进入这个村庄时,已经可以或多或少在相互配合的默契中体会村里的许多事物和村里人的价值观。这时再来重新设计观察的要点,就不会不着边际了(折晓叶,1997)。
 
  在这个过程中,注意观察工具的互补性,是很重要的。其中访谈和参与观察是经验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两种方法各有所长,不可偏废。
 
  访谈的要义,是通过口述的方式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及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和观念。因为访谈常常涉及过往的或正在发生的事情,当事人又会受到社会情景和访谈人的影响,吐露的信息可能带有偏差,所谈故事在不同时点上会有不同版本,需要加以甄别。另外,切忌将自己要研究的抽象问题直接去问被访者,否则会因对方理解上的偏差而答非所问,这需要将问题“操作化”到日常生活层面去,让对方用直接经验去回答。
 
  参与观察的要义,是在自然状态或正常工作状态下,捕捉被访者的言谈和行为,记录对方在发生事件或“无事件境”(方惠容,2001)下的状况。对于观察到的东西,要系统记录,费孝通先生就曾安排学生记录江村人家庭从早到晚的生活细节,而不要只记录片段或取舍后的主题,以免丢失暂时认为不重要但实际有价值的信息。
 
  这两种方法各有利弊,需要结合使用,从中生发疑问、追问问题、追踪结果。其中,观察细节是走向“理解”环节的重要工作。学术研究的典范作品,都会把清晰的分析逻辑和丰富的经验证据相结合,将微观过程与社会学的重大问题联系在一起,提出令人信服的社会学解释。社会学家布劳(Blau,1955,转引自周雪光,2009)在半个世纪以前提出:“通过对细节的孜孜以求,我们希望获得对现代社会重要问题进行科学分析所需要的系统知识。”今天,这仍然是社会科学研究特别是组织研究的至上目标。
 
  即便是社会学研究方法的趋势发生重大变化,对于日常生活细节的观察,仍然是研究最为基础的工作。一位有着两种方法经验的学者曾做出过这样的反思:
 
  20世纪80年代以来,社会科学诸领域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即建立正式模型或者采用定量分析成为学术研究的新趋势。其结果是建立在大规模的、系统性的数据分析基础上的理论假设检验成为研究的主流风格。颇有讽刺意味的是,当研究人员花费更多的时间收集问卷或其他可供定量分析的数据时,他们离组织中的实际过程却越来越远。不幸的是,有关中国组织的研究中正日渐被这种学术风格所影响。对中国组织的研究常常建立在问卷调查和对组织现象的远距离、宏观层面观察的基础之上,而忽略了学术研究的根本使命在于理解和解释。学者们竞相投入大量精力去学习精密的统计技巧和追求大型数据,却往往以牺牲近距离观察和意义解析为代价(周雪光,2009)。
 
  如何通过观察来增进理解,是研究中不容易跨过的门槛。利用主位和客位之间的“张力”来增进理解,是可以借助的方法。由于研究者带有个人主观色彩的介入,不管有意还是无意,都会影响到研究的信度与客观性。这就涉及另一个重要的方法论问题,即如何处理主位与客位的关系问题。
 
  所谓主位研究,是指研究者“不凭自己的主观认识,而是通过听取当地提供情况的人所反映的当地人对事物的认识和观点,然后加以分析和整理。它是以被调查者的主体观定向的”;而客位研究则是“一种从观察者的角度出发,以科学家的标准研究文化的方法。它解释行为的原因和结果,以说明当地人可能不承认的信仰,并用比较和历史的观点来看待民族志提供的资料。”由于涉及到如何才能听“明白”和设身处地地理解到“当地人对事物的认识和观点”,又涉及到要“以科学家的标准研究文化的方法”,因而主位研究和客位研究之间始终存在着“张力”。“严格地说来,社会研究中并没有绝对意义的主位研究,研究的真实性程度只不过是这距离(研究者与调查对象心理世界之间距离)的远近而已。如何在实地研究中把握好主位与客位之间张力的平衡,是一个不易解决的方法论困境。”(吴泽霖,1991:229、240)
 
  如果研究者将自己置于“主位成员”的位置,即以“原土著者”的身份进入自己曾经生活过的社区,用自己在离开故乡之后学习到的科学知识,来实现对本土文化更为科学和深刻的认识,这当然是缓解“张力”较为理想的方式。但是,于研究者而言,主位成员的身份是十分有局限的,且不说由于他是本土社会关系网络中被网住的成员,难于摆脱被“结构”定位的某些偏见;又由于他参与致深因而对社区和社会关系负有道德上的责任,往往会影响到研究的科学性,仅就研究的深入而言,一旦他的研究进入个案积累阶段进而又进入比较研究的阶段,他定会失去其主位成员的身份和地位,要去接触和进入他所不熟悉的环境。因此,于研究者而言,“客位成员”的地位才是一种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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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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