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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庆军]论民族地区传统社会组织的创造性转化
——以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为例
  作者:彭庆军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6-06-23 | 点击数:7465
 

  五、结论与讨论

  社会组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已被大量实证研究证实,在一些研究领域中,如民主治理、经济增长、社区建设、灾后恢复、消除贫困、弱势群体的社会融合乃至个体的职业流动等,提升社会组织存量已被认为是解决相关问题的重要举措[10]。然而,关键问题是如何“提升”。“提升”不仅仅是重视与利用,关键是要进行创造性转化并与现代社会治理相适应。

  1.民族地区的文化传统与现代生活不是完全相互排斥的,民族地区传统社会组织在经过创造性的转化后可以与现代社会相适应并促进民族地区现代化发展。余英时在研究中国传统思想的现代化转换时就强调:“中国文化与现代生活不是两个相互排斥的实体”。“在现实中并不存在抽象的现代生活,只有各民族的具体的现代生活,中国人的现代生活即是中国文化在现阶段的具体表现。”[11]43民族地区有着丰厚的社会组织,李光勇对四川凉山彝族妇女儿童发展中心的研究表明,基于中国本土的非政府组织对于提升彝族地区社会资本存量具有构建社会网络、培育公民信任、重建社区规范等作用[12]。

  2.民族地区社会组织的创造性转化必须以现代社会治理为目标。我国绝大部分民族地区没有经历过类似于五四运动这样的思想启蒙运动,新中国成立后,尽管民族地区传统社会组织的组织形式等受到了冲击,但其精神实质并没有与现代社会相契合。如越曦、成卓等在研究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资本建设问题时就指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资本建设面临着社会组织的时差阻隔、宗教文化的消极影响、社会组织的封闭理念及亲缘体系的严重弊端等困境[13]。林毓生强调,“自由、理性、法治与民主不能经由打倒传统而获得,只能在传统经由创造的转化而逐步建立起一个新的、有生机的传统的时候才能逐渐获得。”[13]5因此,少数民族地区传统社会组织的创造性转化必须以现代社会治理为目标,必须适应现代社会公共治理的基本逻辑、规则与制度。

  3.国家介入是民族地区传统社会组织创造性转化的有效路径。民族地区基层社会重大并且历史悠久的社会规范构成了整个社会秩序的基础。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老年人协会”的成立与发展,事实上是国家权力深入地介入到传统侗族乡村社会的结果。没有国家权力的介入,传统的“寨老”、“侗款”只会复苏而不会创造性地转化。只是国家权力介入不能再以强力为手段,而是应很好的利用自外而内的市场力量及自上而下的项目制管理来实现。

  4.结构-功能转化是民族地区传统社会组织创造性转化的主要内容。民族地区传统社会组织的主要承载者——社会组织,大多结构功能合理化程度不高,有的地区甚至政教合一。要使民族地区传统社会组织在现代国家建设及基层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其结构的创造性转化就是前提。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侗族村寨的“老年人协会”,无论是从结构方面还是从功能方面,都进行了较好的现代化转化,这对于促进当地乡村治理水平的提高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注释:

  ①湖南通道侗族自治县侗族村寨几乎全部是木制建筑,因此,防火工作特别重要。

  ②一种男女情歌对唱形式。

  ③各家各户将自家最好的美食用竹篮提到村寨鼓楼或其他经常集中场所,互相品尝各家饭菜,同时进行民族文化娱乐活动。

  ④鼓楼议事与汉族的祠堂议事不一样,鼓楼是个开放的场所,而祠堂进出则有严格限制。

    (本文原载于《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05期。注释从略,详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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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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