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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智华]中国文学中精灵形象的演变与发展
  作者:张智华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2-05-15 | 点击数:16057
 
白蛇精灵形象随着时代的不同而不断变化,人情由无到有,由少到多,社会内涵越来越丰富。白蛇精灵故事在从唐到清的有关小说和戏曲中均有表现。唐代郑还古《博异志·李黄》,写纨绔子弟李黄被白蛇精所变的美女所迷惑,仅同居三日,就一病不起。此篇对白蛇精形象描写以及人物之间语言行动的描绘,都是形神活现的。这个白蛇精可以说是一个害人精,给人以恐怖之感。《清平山堂话本》载宋元之《西湖三塔记》,写白蛇精化为美女专门迷人吃人,后被镇压在西湖石塔下。此篇中的白蛇精灵仍然谈不上有一点人情味,她的本性是吃人,充满妖气。明之《警世通言》收《白娘娘永镇雷峰塔》,根据白蛇精传说进行艺术加工,结局采取《西湖三塔记》写法,但白蛇的形象被美化了,她成为一个美貌多情、忠于爱情的妇人。她不以色迷许仙,而是真诚爱他。为此,她还几次试探许仙的性格和感情,确知他老实善良才提出婚姻,还要“寻一个媒证”,说明她的慎重。她对李将士的态度也说明她对许仙的忠实。为了追求幸福,她不畏强暴,盗库银,吊道士,斗法海。虽曾使许仙吃官司,却并非有意;虽说过恐吓许仙的话,但从来不曾有害他的意思。总之,白蛇的形象已起了根本性变化,为后来优美动人的白娘子形象的出现打下了良好基础。只是她身上有时仍流露出一些妖气,如因与敌人斗争而作妖法便不自觉地害人。清康熙间之《西湖佳话》有《雷峰怪迹》,玉山主人新编《雷峰塔奇传》,描写白蛇与许仙的爱情婚姻故事,“白蛇的妖气进一步冲淡,而人情味大大加强”。(注:张俊:《清代小说史》,浙江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249页。)而此时在民间广泛流传的戏曲《白蛇传》也把白蛇精改变成真挚、善良、美丽、追求爱情幸福的女性,她为了爱情而敢于也善于与各种恶势力作斗争,从而成为一种美的典型。
百花精灵形象在明清文学中人性进一步增加,社会意义进一步丰富。如《灌园叟晚逢仙女》,灌园叟为保护百花免遭摧残,与地痞恶霸进行反复的斗争,终于感动百花仙子,使百花重新开放,曲折地反映了社会中正义与邪恶的斗争,并寄托了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的美好愿望。蒲松龄《聊斋志异·黄英》,马子才酷爱种菊,且品格清高,赢得了菊精陶黄英的爱情。黄英是个新型的女性,她在价值观念上与马子才不同。马子才传统观念较浓厚,孤芳自赏,安贫乐道,认为陶氏姐弟经营菊花买卖是“以东篱为市井,有辱黄花”。黄英则不同,她认为经营菊花买卖是致富的方式,合情合理。她自食其力,善于经营,勤劳发家,具有独立人格而又体贴丈夫。她是花农的缩影,体现了现代花农的一些思想品格。
 
 
中国文学中精灵形象之所以如此繁荣,主要是由于有中国精怪文化及佛道二教作为底蕴,同时与爱好幻想、认为万物有灵的民族心理及作家有意追求新奇的创作动机也有一定的关系。
我国古代的精灵崇拜源远流长。秦代有一个著名的神祠称为大特,它是状若青牛的梓树神。裴骃《史记集解》引徐广云:“今武都故道有怒特祠,图大牛,上生树本,有牛从木中出,后见于丰水之中。”这是大特祠的神主形象。大特是一个相当奇异的精灵。从其根源来看,它是树精。从其形象来看,它是牛精。原来人们是用动物形象去设想植物精灵。再如,唐代韩愈有《题木居士诗》:“火透波穿不计春,根如头面干如身。偶然题作木居士,便有无穷求福人。”他所吟的木居士,实有其神,注家云在当年来阳县北沿流三十里的鳌口寺。这木居士是一根似人的树木。韩愈准确地指出:此类精灵会因一些偶然的事端被吹捧成神明,然后就会招来大群的迷信者,而其社会心理基础乃在于求福。这种社会心理在宋元明清更为典型,更为普遍。
中国人对精怪的崇拜很普遍,他们给各种精怪建立祠庙,其中给动物精灵、植物精灵建祠较多。因为在庙祀中忌讳触犯精怪原形,所以祠庙常常成为其原形物的集居地。王辟之《渑水燕谈录·杂录》:“景德中,邠州有神祠,凡民祈祷者,神必亲享,杯盘悉空,远近奔赴。盖狐穴神座下,通寝殿下,复门绣箔,人莫得窥。群狐自穴中出,分享肴醴。”苏辙《龙川略志》第十、储泳《祛疑说·叱剑斩鬼》对精怪崇拜之事皆有生动的记载。对精怪的崇拜有些发展为对动物、植物精灵的图腾崇拜。刘仲宇《中国精怪文化》:“图腾崇拜和古代以色媚妖中蕴涵着的人与精怪、妖神可以恋爱、结婚的观念,通过大量的神话传说弥漫于社会,从而形成一个强大的文化氛围。在这种氛围里,当着原始的性冲动得不到实现而在心理上投下阴影时,极易用‘人妖恋’、‘人鬼恋’、‘人神恋’的形式表现出来,或者当事人因此类病症而呓语、裸呈时,旁观者很易以这一文化氛围作为参照系选出若干种妖怪,在林木花卉繁盛之区多想象成树精花神。”(注:刘仲宇:《中国精怪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97页。)这种图腾崇拜为文学中各种精灵形象的塑造提供了一些原型和社会文化基础。
中国人对精怪转世为人的迷信是很深的,例如宋代杨戬被人目之为蛤蟆精,有多种笔记载其事,较详的有陆游《老学庵笔记》:“一日戬独寝堂中,有盗入其室,忽见床上乃一蛤蟆,大可一床,两目如金,光彩射人,盗为之惊仆。而蛤蟆已复变为人,乃戬也。”中国人认为鬼神可以变成人,人死后可以成为鬼仙,其魂魄可以四处飘荡。例如宋人认为范仲淹曾为阴官,龚明之《中吴纪闻》云:“曰:‘范公何为尚在冥间?’曰:‘公本天人也,见司生杀之权。’既觉,因思释氏书谓:人死五七,则见阎罗王,岂非文正公聪明正直,故为此官邪?按此则范文正公亦为阎罗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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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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