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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建立有效机制确保《非遗法》的实施
  作者:记者 李晓林 李静 整理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1-03-04 | 点击数:10414
 

  多方共同努力的结果

  黄薇(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副主任):

  《非遗法》最终获高票通过,我们作为从事这部法律立法工作的立法人感到非常高兴。在这里,我谈一下个人的两点想法。

  第一,是“感谢”,感谢在座的各位专家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同志对我们工作的配合和支持。这部法律之所以能够获得高票通过,一方面说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立法的必要性有高度共识,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对这部法律立法质量的认可。我想在座的各位专家和有关部门的同志们为此都付出了很多心血。为了将法立好,我们在对草案研究修改的过程中也广泛听取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还在去年8月28日至9月28日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对这部法律草案的意见,这是立法机关贯彻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原则的体现。全国人大法律委、常委会法工委的领导对制定这部法律非常重视,有关领导亲自带队到地方进行调研,听取基层同志对草案的意见。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我们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草案中的一些主要问题共同研究,提出修改方案,为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第二,关于法律的贯彻宣传。《非遗法》虽然已经出台了,但之后的贯彻宣传工作也非常重要。刚才蔡部长和不少专家都谈到了要抓紧制定配套法规,我想这一点很重要,应该尽快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同时要对现有的一些规定抓紧进行清理,以保障法律的更好贯彻执行。在法律宣传方面,我们作为立法机构的同志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愿意配合有关方面在今后的法律宣传工作中做好相关工作,帮助执法部门的同志和社会公众更好地学习、理解和贯彻好这部法律。

  依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增加投入

  王家新(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

  2002年,文化部、财政部共同启动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当年安排专项经费100万元,2003年是500万元,2004年是2000万元。从2002年到2010年,国家累计投入10.26亿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2011年的预算是4.15亿元。这项经费在9年间增长了400倍,可以说财政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根据专家学者们的呼吁和建议,切实加大了对非遗保护工作的投入。今天在座各位的发言都非常感人,经费固然重要,但也是因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通力合作,社会各界的认同参与,才有了非遗保护今天的成果。这次又有了法律的支撑、依据和保障,今后保护工作将进入法制化轨道,依法行政,依法保护,依法增加投入。因此,《非遗法》的颁布,具有非常重大、深远的意义,财政部门将认真落实,做好服务工作。

  感谢与期待

  黄文军(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教科文卫司文化体育处副处长):

  非常高兴有机会参加今天的座谈会。下面我向大家汇报自己的几点感受。

  一是激动。刚才蔡部长和其他各位领导、专家都强调了出台《非遗法》的重大意义。作为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能够有幸参与这部法律的制定工作,我感到非常自豪;看到自己曾经为之付出过努力的法律最终出台,心里很是激动。二是感谢。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智慧的结晶,《非遗法》也是各方面智慧和心血的结晶。在法制办工作阶段,我们得到了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宣部的悉心指导,得到了各位专家的热情帮助,得到了文化部和其他兄弟部门的全力配合,借此机会,我衷心表示感谢。三是期待。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公布实施后,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将法律规定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相信通过法律的贯彻实施,能够切实加强和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更好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本版文字由本报记者李晓林、李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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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中国文化报 2011年03月03日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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