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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的“野蛮人”及其神、风俗和仪式
  作者:И.扎巴罗夫 Γ.德列斯维扬斯卡娅   译者:高永久 张宏莉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0-07-20 | 点击数:11592
 

  青铜器时代的乌兹别克斯坦南部一些民族的宗教仪式的观念能够得到确定,有赖于从扎尔库坦(Джаркугаи)庙宇综合体中发掘出的丰富的遗物。这是一所巨大的直角建筑物,面积为60×44.5米,四周都围着厚大的围墙。中央部分是一个面积为31×13米的砖砌的平台,其南部中心是四个方形的石墩,大小为90×90厘米,相互间的距离为3.5米和2.5米。从平台向西有一排带长廊的房屋和带有生产地点残迹的庭院。平台以东是带头透气孔和不带透气孔的房间、走廊和铺向水井及圆祭台的斜坡道。这一部分具有鲜明的宗教祭祀特征。

  对设计和材料的分析说明,这座建筑基本上是一座庙宇建筑群。从其功能上来说,它可以分为两部分:祭祀场所(圣所)和经济生产场所(作坊)。座落在建筑体中央的四个台座或者是四个祭台(如发掘者假设的那样),或者是用来阻隔鬼怪的。建筑体的东半部也是圣所的一部分,这里有几口水井,一条铺好的小路直通到井边,路边有几个圆祭台。在该建筑群中,包括走廊式的房屋、存放祭祀灰烬的储藏室、祭司的住房和另外一些神职人员的住所。在建筑体的西面巧妙地布置着小冶金业和葡萄酒生产的作坊。显然它们都是庙宇必须的建筑。

  扎尔库坦的祭神场所可能是一座拜火庙,在陶器及石制的可挪动的祭台上储存着祭祀的灰烬就能说明问题。火的崇拜出现在生活的各个领域,这种观点可以用下列事实加以证明:房子旁边的圆形祭台残迹、染成红色的祭祀用器皿(鸟形器皿、带圆锥顶的圆柱形“盛骨瓮”、手提的盛水器)。在这里,对圣火的崇拜与水的祭祀(圣水)和土地(铺在芦苇上的骨骼丧葬)有着普遍的联系。考古学资料使我们可以确定,这座建筑物和能起作用的庙宇的建筑时间为公元前二千年后半期至公元前一千年末期。(注:A.阿斯卡罗夫(Аскаров)、T.西里诺夫(Ширинов):《扎尔库坦墓穴发掘》,《中亚诸民族在艺术、建筑、考古文物中的创造性遗迹》,塔什干,1985年,第16-17页。)

  这样一来,利用相似的外型结构对中亚南部两座较大的庙宇综合体进行研究,可以帮助人们仔细研究最初只是圣火崇拜,直至公元前二千年下半期才出现的、后来称为琐罗亚斯德教学说的构成基础。通过对该遗址发掘材料的分析,人们不仅可以了解丧葬方面的宗教仪式,这种仪式被某些研究者确认为古代自发的宗教形式,而且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当时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宗教文化、风俗习惯及礼仪等方面的情况,弄清后来宗教体系的源泉,当然也包括后来成为中亚地区国家宗教的琐罗亚斯德教。

  考古-民族学资料已经证实了原始祖辈们的各种宗教观念与他们之后的、产生于阶级社会过渡时期和阶级社会产生早期的各种宗教形式之间的起源联系。巫术和巫医术在中亚游牧民和半游牧民及各民族的日常生活中,有着较为广泛的传播,它们的某些元素一直流传至今,表达情感的仪式、丧葬祭祀和宗教仪式、早期部落民及小手工业者的崇拜、萨满和首领的崇拜、最初的部落神等都成为中亚人宗教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一时期,在各种经济和精神活动领域开始形成神——庇护者的形象。

  在这一分化时期,氏族组织仍保持着自己的私有性质,出现了崇拜的形式,在这种崇拜下就出现了理想的氏族公社联盟,在一定传统范围内还出现了氏族部落群成员之间的相互联系,这种传统正是该群体的思想基石。上述宗教形式符合野蛮时期氏族村社组织成员的利益,当时的部落是紧密的、团结的社会组织;部落内部的联系得到了加强,形成了全体部落的权利机构——部落联盟、首领和军事酋长。除了信仰无私的超自然力之外,在部落领袖崇拜和祖先崇拜的土壤中,又发育成熟了万物有灵论的观念。部落神崇拜形成于阶级前和阶级社会制度形成的交叉时期,它吸收了有规则、有严格仪式的宗教的某些形式,已经形成的祭司界开始对这种活动产生很大的影响。

  本文译自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国立大学历史系教授и扎巴罗夫、г德列斯维扬卡娅的著作《中亚的神灵、圣像和诸神——宗教史概述》ДисаббаровИ,Дреовянская Г.Духисаятые боги Средней Азии Очерки по истории редигии—Т.:узбекистан,1992)的第三章。

(本文刊于《西北民族研究》200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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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当代文化研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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