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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映婕]乡村巫婆与地方崇拜的重构
——以桐庐 “陈老相公”信仰为例
  作者:陈映婕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9-04-27 | 点击数:13761
 
 
四、重建地方庙宇
 
重建庙宇对重构某个地方崇拜至关重要。庙宇的建立意味着对一个显性的神圣空间的开辟,是对神灵及其神圣力量进行实体性建构。庙宇无论大小,都会成为一个信众汇聚和交流的特殊空间,信众由此可以开展一系列信仰实践活动,投注和表达对神灵的情感,神灵在外部空间和人们内心空间的地位便确立无疑。出于乡土情感,人们倾向于将这个重构的神圣空间认定即是传统生活中的那个供奉着某神的庙宇,庙宇的神圣性和他们的宗教体验都没有发生性质上的任何改变。“对神圣空间的宗教体验使‘建构世界’成为了可能:神圣在空间中显现了自己的地方……”(米尔恰·伊利亚德,2003:30)陈阿珠也深深地意识到建立供奉陈老相公的地方庙宇对于地方上信仰陈老相公的重要性,她将发动村人修建寺庙同样视做自身的重要事业之一。
1. 泉口庙
泉口庙是陈阿珠2003年发动S村人修建起来的,她自己捐了2000块钱,总共筹得2万元人民币。由于地方政府严格限制建造庙宇的数量,所以这个庙是打着“老年活动室”的名义修建起来的,建造过程中曾一度受阻,但最终还是落成了。
该庙即建立在旧有原址上,坐北朝南,一进间,门口对联是“平安接来全家福,伟业腾飞财路广”。庙里供奉着12尊一人半高的神灵塑像,正面供着6尊神像,从左至右分别为陈老相公、龙王、土地婆婆、土地菩萨(居于殿正中)②、土地公公、仙丹观音;殿的左右两侧分别是武判官和文判官的神像,正门的两侧分别是仙丹菩萨和韦驮的神像。泉口庙只在每月的初一、十五及年节期间开放,钥匙由S村的二十几个虔诚信神的老太太轮流掌管。每逢这时,本地村民和周边村子的村民就会来祭祀上供或许愿还愿。当地村民汪某说:“这里大娘娘最知道了,村里的人把她当菩萨看的。当时造这个庙要请什么菩萨,朝什么方向,坐什么位置,都是神借助大娘娘(的口)讲出来的。”③
2. L村庙
L村庙为L村村人自发营建,庙名取自村名。在安排神像的具体名称、位置、方向时,他们请了陈阿珠通过“上神”而定,毫无疑问地,正殿主供的是陈老相公。L村庙背靠半山坡,坐西北面向东南,共有三个并排的大殿,正门(门上有门神画像)进入的大殿即正殿,主供是红脸黑须坐在轿中的陈老相公,其左侧是财神,右侧是关公,陈老相公前分别立着武判官和文判官;正殿右侧的第一配殿名为“大雄宝殿”,主供如来;第二配殿主供观音像及十八罗汉(殿左右侧各立九罗汉),韦驮像立在主供的对面,与观音像遥相呼应;紧挨着主殿旁建有一小间看庙人的房子,灶间的墙壁上供着灶神的画像。该庙总共供奉33个神灵,日常都开放。本村人通过陈阿珠“上神”知道陈老相公喜荤菜不喜素菜,所以人们还愿时,常在放供品的案台上摆着插有三根筷子的熟猪肉、鸡肉或鱼肉,称之为“三牲”,还要放六个倒了白酒的小酒盅和六副筷子④、米饭、豆腐和一些时鲜水果。
3. 剪溪庙
陈阿珠并不是每一次发动重建地方庙宇或设立神像都能成功的,在推进陈老相公信仰的重建与渐兴的过程中偶尔也会受挫。她曾积极倡议峙山下Z村的村民重建位于峙山上的剪溪庙。县志记载:“剪溪庙在剪溪源口,清咸丰末毁于兵,同治初里人重建。”⑤ 重建后的庙于几年前因年久失修,房屋坍塌,只剩下残破的屋脊和几堵墙。但是尤其是一些老人相信,尽管神庙变成废墟了,但是各路神灵还是驻守其中,供奉依然有效。所以日常和年节仍时有村人上山祭祀,在原来主供殿的地方摆上自己带来的香炉,点上香烛,放上一些水果。剪溪庙里的菩萨对周边村民的影响力仍旧存在。如果要修建庙宇,须征得峙山脚下Z村的同意方可动土兴建,但是当陈阿珠试图凭借自己的影响力与魄力发动修建工程时,该村村民并没有予以积极热情地响应。修建寺庙的地方小环境还欠成熟,所以修庙一事就此搁置,陈阿珠表现得很无奈。
在泉口庙和L村庙所供奉的神灵群中,体现出信仰对象的多神性与杂陈性,这种现象在全国都具有普遍性。在陈阿珠的主持下,陈老相公成为了受供奉的地方诸神中的重要一员,并在庙宇的空间位置上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张扬和凸显,受到了信众的特别关注和祭祀。尽管信众们进了庙宇,出于功利与恭敬的心理,会向每一尊神像行礼膜拜,但他们的心里存在一个较为突出的情感投注中心。
巫婆陈阿珠以“上神”仪式让当地人获知陈老相公的传统信仰,在仪式的氛围中使信众接受视觉和心理的强烈刺激,并进一步感同身受该种信仰力量;她同时在地方上积极发起重建庙宇的活动,并成功地建立了供奉陈老相公的庙宇,确立了其特殊的神圣空间位置。这就从信仰的观念、行为到器物三个层面,在地方上系统地重构了传统陈老相公信仰,也重构了部分当地人的信仰对象与信仰方式。
 
结   语
 
个体在群体中所表现出来的能力是各不相同的,个体对地方的文化进程施加的影响力与作用力也是不同的。在村落的地方信仰生活中,某些乡村巫婆在特定的信仰环境和具体文化情形中,可以凭借自身特殊的社会身份以及对他人的塑造和影响能力,达到推进或重构某个地方崇拜的目的。这些活跃于乡村之间的个体,不仅仅是沟通人与鬼神阴阳两界交流的媒介,还是向村民们传达和普及地方性信仰知识的媒介,更是连接村落传统地方崇拜与现代信仰生活的媒介。像陈阿珠这样的乡村巫婆并不罕见,她们往往具备特殊的宗教经验、不凡的个人事件和操作仪式的能力,有些还将恢复或重构某个地方上传统的神灵崇拜视为自身的终极关切。她们以传统信仰为依托,以某些偶然或必然的因素为契机,重塑了现代乡村生活世界里的神灵谱系。
本文原刊于《民间文化论坛》2006年第6期,注释请参见纸媒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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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学苑出版社网站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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