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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希佳]中韩“烈不烈女”传说比较研究
  作者:顾希佳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9-01-08 | 点击数:15471
 

值得注意的是,欧洲也有类似的故事在广为流传。德国的格林故事《明亮的太阳揭露了真相》,说一裁缝谋财害命,被害人死前说:“明亮的太阳会揭露真相。”后来,此裁缝结婚生子,生活美满。一天喝咖啡,太阳的反光在墙上闪烁,出现一个一个光圈,裁缝见了说:“不错,它要揭露真相,但是它办不到。”他妻子起了疑心,逼他说出真相,他只好说出。不久,人人皆知,裁缝被处死。①这样的故事和中国的“水泡作证”故事非常相似。美国民俗学家斯蒂·汤普森对这类故事产生了极大兴趣,认为这比任何一种超自然力对凶杀的揭露更为震撼人心,让杀人者自己在外因诱发下说出真相,实在是太妙了。他认为这一类故事流行于德国、波罗的海各国和塞尔维亚,它的一些异文还流行于从西班牙到俄国沿途各地。(斯蒂·汤普森,1991163164)正因为在欧洲有这样一大批故事的存在,AT分类法称其为“阳光下真相大白”不无道理。只是在编制AT分类法时缺乏对东方民间故事的了解。就中国民间故事的实际情形看,称其为“水泡作证”型似乎更为妥贴。当然,我们也注意到明闵文振《涉异志·兴善庙》中十分独特的叙事方式,那里既没有“阳光”,也没有“水泡”,又不存在“夺妻”母题,却是让神灵说了句没头没脑的话“只怕你自家说”,结果果然是凶手自己说出了真相。为了从更深的层次上去理解这一类故事的文化内涵,我们有必要引用斯蒂·汤普森的一段话,他认为这一类故事“如此之深地提供了信仰神灵公正的背景,以致凝聚起识字者和文盲双方的本质上的乐观主义,因此它不仅成为欧洲文学传统的一部分,而且也在许多国家形成本土民俗的一部分”。(斯蒂·汤普森,1991164)这是很有道理的。由此可见,“夺妻”母题进入这个类型,或许只是一种偶然。其实没有“夺妻”母题,故事仍然可以讲述。正如中国的《涉异志·兴善庙》和德国的《明亮的太阳揭露了真相》那样,这两个故事文本都没有“夺妻”母题,故事却同样是极其生动的。这一类故事的核心,应该是“凶手自己说出了真相”。不仅如此,故事还非常巧妙地烘托凶手自己说出真相时的特殊情景,从而在每一个听故事人的心中留下一个极其深刻的印象。让他们牢记:坏事是做不得的。如果做了坏事,即使别人不告发,你自己也总有一天会说出真相而遭到惩罚的。另一方面,故事也为弱者伸张正义,让弱者在绝望中萌生抗争的信心和勇气。传统民间故事的艺术魅力也正在于此,人们在倾听那些生动有趣而又看似荒诞不经的故事情节的同时,已经潜移默化地接受了道德教育。

在中国的许多早期文本中,都出现了“夺妻”的母题,这和欧洲故事的情况有所不同。不过在中国的文本中,人们一般都称那个最终自杀的女子为“节妇”,而并没有涉及“烈不烈”的问题。然而在韩国,至少我们在前面提到的两个文本,却都称之为“烈不烈女”,这就表现出韩国民间故事在这方面的独特个性来了。

所谓“烈不烈”,其实是传统社会里女子贞节观的问题。中国的儒家历来主张女子要“从一而终”,反对女子再嫁。宋司马光《温公家范》就说过:“忠臣不事二主,贞女不事二夫。”中国历代统治阶级曾经大力宣扬这种贞节观,许多“烈女”事迹被载入史书方志,还在各地树起一座座贞节牌坊,便是明证。不过在中国底层民众中间,长期以来,女子改嫁其实仍然十分常见,人们对这些问题的看法通常也并非如此固执。这表现在民间故事的讲述中,人们对于女子前后嫁给两个男子的事一般都并不在乎。就本文所提到的中国古籍中“水泡作证”型的几个故事文本而言,我们就没有感觉到存在着这一方面的指责。故事中的女主人公往往是在被蒙骗的情况下嫁给杀夫仇人的,而当她获悉真情之后,毅然上告官府,为前夫报仇而杀后夫。人们对她则充满了同情心,最终也没有一个人会从“烈不烈”的角度对她进行评价。这就是中国这一类故事的基本情形。

而在韩国的“烈不烈女”传说中,我们却十分清楚地感觉到对故事中女主人公的这种潜在的指责。李朝文人李睟光在他的《芝峰类说》卷十六“杂说”条中说:“我国之人,有中朝所不及者四:曰妇女守节;曰贱人执丧;曰盲人能卜;曰武士片箭也。”(孙晋泰,194665)这就提醒我们,在李朝时期,韩国民众对中国儒家礼仪的遵奉实践是非常认真的,在许多地方甚至超过了当时的中国人。这一点十分重要,正是在这样一种文化背景里,才会孕育出“烈不烈女”传说的独特个性。

这使我们想起中国的一句古话:“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这一类民间口头叙事中,我们又一次十分有趣地体会到了这种生活哲理。对于大致相似的故事情节类型,中国的民众从中注意到了罪犯的特殊心理,强调罪犯是在怎样一种特殊的情景里把自己给断送了的。而韩国的民众却在女子贞节观的问题上展开了讨论,表达出他们在这个问题上的矛盾心理。

其次,我们还要提到的是,在中国民间,这一类口头叙事虽然也往往采用口述史的叙述方式,清楚地交代出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主人公的姓名、身份,但是这一类文本的传说特征通常都不太明显,人们一般还是把它当作狭义的故事进行口耳相传。但是在韩国,人们在讲述此类故事时则十分强调它是一则传说,是某地确实发生过的一件事,有时候还会用墓碑一类的实物来强调它的“真实性”。在这种情形下,一则狭义的故事也就转化为传说了。在这个问题上,中韩民间故事的叙事风格也表现出了各自的个性特征。

(韩国釜山教育大学校李慎成教授为我提供了许多韩国民间故事的文本材料和研究成果,使我顺利完成本文的写作,特此感谢。)

本文原刊于《民间文化论坛》2005年第5期,注释请参见纸媒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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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学苑出版社网站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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