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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汉文化中人的"生涩"、"夹生"与"成熟"
  作者:周星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8-04-21 | 点击数:12006
 

  类似的跨火仪式在全国很多地方都有记录。在青海省民和一带地方,新娘子在婆家门口下马或下轿后,接亲奶奶要点燃五种树枝,让新娘子从火烟上跨过[38]。宁夏地区旧时的满族婚礼,男女当事人喝过交杯酒,在入洞房之前,要从洞房门口的“火盆”上跳过去,象征以后日子兴旺、热火。在当地,这种火盆一般用铜或铁制成,使用灵武瓷窑堡一带的香碴煤块,燃烧极旺,甚至用火柴也能轻易点燃[39]。在河南省周口一带,新娘下轿之后,也要迈过一个熊熊燃烧的火盆,以为辟邪;或者跨马鞍和“盛子”(织布机上的经轴),当地俗称“骑马过盛”[40]。旧时河北省定县农村的婚礼,新娘子下轿、进洞房之前,要在大门两旁焚烧两束谷草,表示新娘子进门后的日子会“红火”,像火一样“旺”[41]。在山东一些地方,有“燎轿”、“燎车”之俗,新娘的轿子一到,由两个小男孩或女孩手持麻杆做成的火把,围绕轿子或车子燎一燎;有的地方在新娘下轿子之前,要用熨斗盛火炭烤一烤她的脚;进了大门后,在二门口放置火盆,让新娘跨过,表示生活红火[42]。在陕西省的韩城农村,待花轿进门之时,婆婆赶紧要在去洞房点燃灯烛,并在炕上放个墩子或抱一下枕头,表示即将抱上孙子了;接着去给灶神上香,并在灶膛点一撮干草,拉两下风箱,意思是“烧火抱墩子,明年添孙子”[43]。正如“火居道士”、“火宅僧”被用来指称拥有家室的道士及和尚一样[44],婚礼上反复出现的“火”,显然也可以被理解为性欲、性事的象征。

  在陕西省的富平、潼关和蒲城一带,民间有“烘房”与“燎媳妇”之说:新婚前夜,要由新郎同辈的男青年在新房里嘻闹一夜,称为“烘房”;次日,花轿去接新娘时,应用火把把花轿里外烘烤一遍;新娘乘轿子来到婆家时,先用石灰撒在轿子周围,再用火把、烧红的犁铧、鞭炮绕花轿一周;再在大门内置火堆,让新娘从其上跨过,方可进入洞房[45]。在沁阳县一带,当迎接新娘的花轿回到新郎家门前时,要鸣放鞭炮,这时,会从门内跑出二人,一般多为厨师或新郎的兄长,他们一人手持谷草火把,另一人左手用钳子夹住一个烧红的犁铧,右手端一碗醋或水。他们绕轿子3圈,一边跑,一边向犁铧上面浇淋醋液,同时口唱一些吉祥与驱魔之语。这是使用特殊的气味以辟邪冲煞,俗称“打醋坛”[46]。这个仪式在河南省豫东的西村,则叫做“打醋担”:新娘进门面临的“考验”之一,便是下轿前有这种仪式,一人拉着一个烧红的犁铧,另一人向上面浇醋,饶花轿一周,据说是为了去掉新娘身上的邪气[47]。在山东省的济南,新娘须跨马鞍及火盆后,方可进入夫家,等相互交拜之时,要用火酒数瓯浇于火上,以取将来家业兴旺如火之意[48]。在荣城地区,民间婚礼上有“烤拖拖”的仪式设计。花轿到达之后,男家人要将一盆燃烧着的耕地犁铧(当地称“拖拖”),放在轿门前,用来烘烤新娘,俗称为“烤性”。当地的意思是“劝性子“,熬磨新娘性情,以免她日后脾气暴烈[49]。在安徽省的六安,新人拜堂后,要由“全福妇女”陪伴新娘进入新房,这时,房内已经预备好火炉,燃烧木炭,但故意使其黑烟四出,然后,让新娘子围炉转圈,“系磨折新娘之性情”[50]。烧旺或冒烟(即将燃烧)的火炉以及坚硬而又火烫的铁犁或犁铧,在此均有丰富的象征性,其中犁铧作为耕具的象征性,与“耕地”这一行为本身在农村往往就是与一个对性活动的比喻密切相关。虽然上述习俗的本地说明或为辟邪,或为熬性,但它们总是强烈暗示着新娘的身体。

  各地的“燎新娘”、“烘房”、“暖轿”、“暖床”以及此处的“烘烤”新娘之举,很容易使我们联想到列维-斯特劳斯著作中提及的那个著名的法国风俗:当某位姑娘结婚时,她的未婚的姐姐就将被迫卷入一个仪式,即在婚礼的某个时刻,无论她是否同意,都要被人托起来放在炉子上烘热,因为她对爱情太冷漠了[51]。列维-斯特劳斯举出的这个例子,也应了一句中国俗语:“姐姐不嫁,耽搁了妹妹”[52]。在广东雷州一带,民间很忌讳弟妹先于兄姐成婚,认为会使兄姐不兴旺,若事情迫不得已,届时,兄姐就要去“争高”,亦即爬到村后高山上或上树登高,以为禳解[53]。

  大约在几十年前,韩国的婚礼仪式一般是在上午举行,新郎要先到新娘家门口,跨过一个“火盆”,据说这意味着驱走妖怪魔鬼;然后,才能接到新娘;等新娘来到新郎家门口时,同样也要跨过“火盆”。接着,身着民族服装的新人再向男方父母磕头,公婆会把桌子上的大枣扔到新娘的裙子里,祝福新娘吃枣之后早生贵子。这是男女均要跨火盆“预热”的例子,其中的“性”含义若隐若现。

四、旨在“催熟”的“闹洞房”

  婚礼上的“跨火”之俗对于“性”的表象,有时候还较为隐晦,以至于人们往往会把性的热乎、红火解释为婚后生活的红火(其实,这两种解释并不一定矛盾),把对新娘子处女与否、来潮与否以及是否具有性能力、性知识的异常关注,有意无意地“曲解”为辟邪、除祟,突出跨火(跨火盆、跨火烟、跨火堆等)作为过渡仪式的意义。相比之下,很多地方婚礼中的“闹洞房”,则对“性”毫不含糊,是明目张胆地特意要将“性”表彰出来。闹洞房在各地的民俗称谓也有很多:“闹房”、“暖房”、“听房”、“耍新媳妇”、“戏妇”、“虐郎”、“暖房”、“吵新”、“黄(旺)新孺人”等等,但意思大体上相同。尚会鹏教授曾对这一习俗的“显性结构”和“隐性结构”进行了深入的研究[54],他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对本节的分析颇具参考价值。

  闹洞房的起源很早,据说在汉魏时代。唐魏征《群书治要》引东汉仲长统《倡言》就提到:“今嫁娶之会,捶杖以督之戏谑,酒醴以趋之情欲,宣淫佚以广众之中,显阴私于新族之间,污风诡俗,生淫长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断者也”。晋代时,民间有戏弄新妇之法,葛洪在《抱朴子・疾谬篇》里也提到刁难新娘的习俗:“于稠众之中,亲属之前,问以丑言,责以慢对,其为鄙黩,不可忍论”。可知,闹洞房自古就深受士人们的责难[55]。唐代时,敦煌一带闹洞房的特点是先在女方家闹,再就是于婚礼的“催妆”环节之前闹[56]。可见,闹洞房习俗还是有不少变迁及地方性差异。但无论如何,这个在民间异常固执、异常俗套、异常不雅,同时也令众人异常兴奋的习俗,数千年来虽饱受诟病甚或官府的禁止,它却依然故我地延续至今,即便是在互联网时代,依旧行之有效,所以,其内在深刻的文化逻辑很值得深究。

  闹洞房曾被有些人解释为远古野蛮时代“初夜权”的遗留[57],其实,它是传统社会里“性教育”的一种。无论“文闹”,还是“武闹”,大致都围绕着性展开。俗话说:“新媳妇三天无大小”或“新婚三日无大小”[58],这既是说新媳妇初来乍到,不识男方家亲属大小,也是说一旦入了洞房,男方家的村邻,不论男女长幼均可以入房来“看新媳妇”,并逗逗新娘;尤为重要的是,闹洞房时,众人们要让新人说出或做出各种亲密的、隐讳的,但同时也是性指向非常明确的各种言行动作,一定要把新娘和新郎的陌生感、羞涩感彻底打消,帮助他们为那激动人心的时刻做好铺垫。这几乎就是众人共同参与的性前戏。闹洞房其实就是一种绝非暧昧的性教育:事情就是这么回事,情形就是这个样子,一切都要接纳和顺畅无阻。闹洞房的一切作为都是要使原本羞羞答答的黄花闺女,尽快变成落落大方的泼辣媳妇。通过闹洞房,男方家要让新娘在她尚不熟悉的社会里尽快学习适应新的角色,考验她待人接物、应对客人的能力,同时也不断地提示、催促她对于性和生育的责任[59]。萍乡一带旧时闹新房,往往还会扩大到“反(玩)大衿(伴娘、喜娘)”,在这种情形下,颇有应对心得和经验的“大衿”,某种意义上就是在给新娘做示范。

  古时候汉人的婚姻,大都是由父母包办,也多为早婚。男女在结婚前,一般是没有任何接触,甚至连面都没有见过,更谈不上相互的了解与熟悉了。经过婚礼一下子成为夫妻,相互之间的陌生感必须尽快克服,两位当事人之间必须尽快熟悉起来、尽快热络起来,所以,便在婚礼上设计了闹洞房的过程,期待由此可以改变或预防两人之间的任何冷漠、茫然、“隔涩”、不顺畅的气氛,促使新人之间尽快减少生涩之感,尽快进入“亲热”状态。在河南省豫东的西村,村民们的解释是说,以前结婚时,当事人还没有见过面,彼此很“生分”,闹闹房就熟悉了;至于闹洞房习俗近年逐渐衰落的原因之一,则正是因自由恋爱所导致,婚前已经对新娘子较为熟悉,没有了新鲜之感[60]。

  闹洞房也有“暖房”之说[61],这个“民俗用语”委实意味深长。在河南省一些地方,举行婚礼的前一夜,装饰一新的洞房不能空着,应由新郎住宿其内,并需要有弟侄之辈陪伴“压床”,民间俗称“暖房”[62]。前述陕西富平、潼关和蒲城一带的“烘房”,应与此大同小异。在陕北的黄龙一带,闹洞房时的节目,时不时还会有“熏房”之举,通常是由调皮的后生事先准备好辣椒、花椒、烟叶等呛味十足的东西,点燃后从烟囱或炕洞塞进去,再堵住洞口,让洞房充满呛味,以为捉弄[63]。在广东省的东江,旧时闹新房,最后要由一些“送房客”朝新房里抛入鞭炮,以闹出火爆的效果[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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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张世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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