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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和平]“56个民族的来历”并非源于民族识别
——关于族别调查的认识与思考
  作者:秦和平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6-10-06 | 点击数:9261
 

  然而,云南省的“族别调查”与何者关系最大?我们认为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重要政治制度,按照《共同纲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等的要求,少数民族的聚居地区要实行区域自治,自治区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命名等。因而,确认族属、弄清某族人口数量及比例,对于建立建设民族自治区、机关“民族化”,保障“自治”民族的当家作主权利非常重要。

  1954年7月,云南已建立西双版纳、德宏及红河三个自治州,峨山、澜沧、江城与孟连四个自治县,还筹建了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显然,如此少量的自治区与该省众多少数民族、广泛分布的状况不相符合,需要建立更多的自治地方。要建立民族自治区,需要进一步确认现有的各少数民族,弄清“家底”,有必要对报送的260余种“民族”开展调查,认识族体,辨析族别,分门别类,明确族属。其间,政务院要求帮助尚无文字的民族创立文字的指示,促成了云南开展族别调查,进行识别的工作。

  (二)研究民族语文推动了族别调查

  前面已叙,1951年2月,政务院会议决定给无文字的民族创立文字、帮助文字不完备的民族逐渐充实其文字。遵照该指示,中央文化教育委员会(简称中央文教委)设立了民族语言文字研究指导委员会(简称民语委),指导和组织相关工作。

  根据中央文教委的要求,1952年2月受云南省副省长张冲的邀请,语言学家傅懋绩等人再来云南,深入滇西及滇南民族地区,调查傣、傈僳、哈尼、拉祜、佤、景颇及阿昌等族的语言文字,归纳了音位系统,初步研究了语法规模,掌握了彝语的分布情况,搜集及研究了其他民族的语言或方言情况,从语言识别的角度尔后族别调查提供论证材料,得到云南省政府的肯定。

  1954年初,罗常培、傅懋绩合作撰文《国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概况》,对我国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做了全面的梳理,认为“现有的民族语言可分4个语系、9个语族、19个语支”,阐述了各语系、语族的基本特征,以及民族文字的使用情况。该论文虽然介绍我国各少数民族的语文概况,其实旨在阐述语文是划分民族的重要依据。其间,傅懋绩还根据调查所得,提出“发现云南140种左右的民族名称中,有许多异名同实的现象。如专就有独立语言这一条件来看,这些民族名称可归并为25个左右”。这样构想既是对前文阐述论点的印证,也为尔后云南开展“民别调查”提供了语言分类的“识别”佐证,大致确定了云南少数民族的类别及数量。

  同年,中央文教委民语委和中央民委联衔报告政务院,反映解放以来,“由于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获得很大的发展,没有文字的或没有通用文字的民族现在迫切要求解决文字问题”,解决得到解决。汇报通过了调查,我们认识并总结出那些缺乏文字少数民族的语言存在七种不同的情况,建议以自愿自择为原则,深入研究后,“帮助他们逐步制订一种拼音文字,或帮助他们选择一种现有的适用的文字”,提出了若干工作构想。5月,政务院批复了这份报告,责成中国科学院及中央民委审议讨论,拟出计划,制定方案,选择试点,总结经验,再逐渐推广。

  政务院的指示启动了调查及创制部分民族文字的工作,由于各方面条件较具备,试点工作选择在云南。当然,调查语文需要弄清民族成分,掌握语系、语族、语支及方言,清晰归属,确认类别,因而这项工作要掺入民族识别,交融开展,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族别调查方法。

  (三)云南划分族别系统的原则

  在深入各族的语文情况后,有关部门认识到云南省存在两大语系(汉藏语系、南亚语系),4大语族(僮傣、藏缅、苗瑶、孟高棉)、9个语支(僮傣、彝、景颇、藏、缅、苗、瑶、瓦崩、布朗),70种以上的方言,基本弄清各民族及支系的分布及数量。在此基础上,确定了划分族别系统的原则:

  各族语言系属各族分布情况大体形成以北纬二十四度以北为彝族系的主要聚居区,北纬二十四度以南为傣僮及佧佤系的主要聚居区(包括北纬二十五度以南的东经九十九度以西和东经一O四度以东的部分地区)。

  这样,北纬24°就成为云南各民族构成的“南北分界线”,以北区域是以彝语支为主的藏缅语族的少数民族,以南区域是壮傣语族,主要是壮族、布依、哈尼、瓦崩和傣族等壮傣语支的少数民族(参见附图)。依据这项原则,开展族别调查,认识相关的族体,其语文、习俗等相同或大致相同者,根据居住地的位置,归并彝族、壮族或哈尼族等中。反之,开展民族识别,辨别确认。再者,东经99°与东经104°为彝语支、壮傣语支各民族的“东西分界线”,线内各族及支系按其“南”与“北”的分布,经过调查,归入彝、壮或哈尼等族系中。线外的各族体依其历史记载、生活生产、宗教信仰及风俗习惯,更重要的是,以他们的族群意识为主,依据语文,分析“识别”,确定族属。

  四、云南族别调查的概况

  (一)云南族别调查概况

  查阅相关的资料,对当年的族别调查工作,《云南民族工作四十年》作了如下记载:

  (1954年)5月15日,云南民族识别研究组成立,研究组集中了中共云南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及语文组、中国科学院语言所、中央民族学院研究部、云南大学、云南民族学院、昆华医院等七个单位共46人。6月2日,分成七个组进行工作,至7月初完成第一阶级工作,共识别研究了29个民族单位,提出了识别意见。8月初,进行第二阶段工作,10月结束,进行了以彝族支系为中心的识别工作,共39个单位。至此,全省初步确定了彝、白、哈尼、傣、壮、苗、傈僳、回、拉祜、佤、纳西、景颇、瑶、藏、布朗、阿昌、怒、普米、崩龙(现改称德昂族)、独龙、蒙古21全少数民族,并经中共云南省委、人民政府同意,由国家民委正式列入全国少数民族族别。

  不过,我们查阅的资料显示,当时该项工作主要称为“族别调查”,设立的领导机构称“云南省民族族别研究组”而非“识别研究组”。“识别”与“族别”固然有联系,但亦存在鲜明的区别:“识别”重在“识”,由“识”而分辨是否有“别”,先“识”后“别”。“族别”调查则认识各族体的“别”,有了“别”,再由政府部门确认其族称。族别调查涵盖了识别,在族别调查的工作,部分地方开展了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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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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