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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微]“神话”概念的内容规定性与形式规定性(上)
——以“博厄斯问题”和“马林诺夫斯基问题”为线索
  作者:吕微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6-07-21 | 点击数:11841
 

  博尔尼《民俗学手册》一直没有完整的中文译本,但该书的主要观点曾为多种中国学者撰写的“民俗学概论”所介绍,如林惠祥《民俗学》(商务印书馆1934年初版)称:“本书系以英国民俗学会会长彭尼女士(C.S.Burne)所著《民俗学概论》(Handbook of Folklore.1914)为蓝本,撮译其要点,并以己意略加改变,而文字与细目亦常有不同之处。”[29]关于神话,林惠祥这样写道:

  神话是说明的故事,是要说明宇宙、生死、人类、动物、种族、男女、宗教仪式、古旧风俗以及其他有神秘性的事物的原因的,内容虽很奇特,常出于事理之外,但却为民众所确信。[30]

  基本上传达了博尔尼《民俗学手册》的神话观。[31]马林诺夫斯基在其名著《原始心理与神话》中曾引用过博尔尼在另一本著作(Notes and Queries on Anthropology)中与上引《民俗学手册》大同小异的一段话,并称这段话不仅是“简洁有力的陈述”(a condensed and authoritative statement),而且“是近代人类学对于这个题目的最后见解”(a nutshell all that modern science at its best has to say upon the subject)。[32]马林诺夫斯基所谓“最后见解”[33]就是指的博尔尼《民俗学手册》所提出的“神话”定义的双重标准,如果我们赞同马林诺夫斯基对该定义的评价,那么我们也许可以称之为“现代科学”(modern science)——具体地说就是功能论神话学——之于“神话”概念的经典定义。而这一经典定义或“最后见解”之双重标准中的“后项”(通过语境中的主体才可能间接地理解的“真实感”“神圣感”等信仰形式的实践规定性)似乎比“前项”(通过文本客体就可以直接地直观的“起因故事”等叙事内容的理论规定性)更具有“决定性”的意义。[34]

  其实,“神话”定义之“决定性”的后项标准,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神话学者们早就注意到了:“初民……于所叙说之神,之事,又从而信仰敬畏之”(鲁迅);“所叙述者,是超乎人类能力以上的神们的行事,虽然荒唐无稽,但是古代人民互相传述,却信以为真”(茅盾);“神话……在我们文明人看来,诚然是怪诞荒唐,不合理性的,但在原始时代的讲者和听者却都信以为真,绝不觉得有半点虚妄”(黄石);[35]“(神话是)实在的(substantially true),在民众中神话是被信为确实的纪事,不像寓言或小说的属于假讬”(林惠祥)。[36]而于该标准之“前项”的多种规定的可能性,林惠祥引A.Lang之神话乃“关于宇宙起源、神灵英雄等的故事”,以及H.Hopkins,R.H.Lowie关于神话是“自然界的历程或宇宙起源宗教风俗等的史谈”等断语,也都注意到了。但是,尽管中国神话学者已经注意到“神话”定义在西方学者那里的多重规定,却仍然倾向于用“一言以蔽之”式的“神格中枢”或“神们的行事”的故事(叙事)内容(质料)规定性(而不是信仰形式规定性)来定义“神话”,因为即便是在现代神话学起源地的西方学术界,“神们”的“神格”也仍然是当时的学者们定义“神话”的“决定性”指标,“决定性”从“神话”定义的前项(理论的使用)标准转移到后项(实践的使用)标准,是后来的事情。

  二、“神的故事”的定义起源于现代神话学

  威廉斯(Williams)《关键词:文化与社会的词汇》“myth(神话)”词条写道:

  myth这个词迟至19世纪才出现在英文里,虽然18世纪就有mythos的存在。mythos最接近的词源为后期拉丁文mythos,希腊文mythos——指的是一则寓言或故事;后来与logos(道、理性)和historia(历史)形成对比,产生了下述意涵:“不可能真正存在或发生的事情”。myth与mythos出现之前,mythology(从15世纪起)及其衍生词mythological,mythologize,mythologist(从17世纪初)就已经存在。这些词与“寓言式叙述”(fabulous narration,1609)有关,但是,mythology与mythologizing最常被使用,其意涵指的是对寓言故事的解释或注释。从1614年起,我们就有“神话学的诠释”(mythological interpretation)。……回顾过往。myth与fable(寓言)交互使用,有别于legend(传说、传奇故事)。……从19世纪中叶起,myth的单纯用法——不仅是一种想像的,而且是不可靠的、甚或是刻意带有欺骗性的虚构——普遍且持续地被使用。

  在其他传统里,myth具有一个崭新而且正面的意涵。在19世纪之前,mythos被斥为只不过是寓言(通常是指异教徒的寓言),或是被当作讽喻,或是被视为关于起源与史前史的一些令人困惑的回忆。myth……这个词进入英文是在一百五十年前,当时是一个正统宗教崩解的时期。myth向来被视为具有负面意涵,作为事实、历史(history)与科学(science)的对比;myth与imagination(想像)、creative(有创造力的)与fiction(虚构的)这些词的复杂的现代意涵纠葛不清。(总之,在19世纪以前——笔者补注)myth具有一个普遍共同的意涵:一种虚假的(通常是刻意虚假的)信仰或叙述。[37]

  鲍登(Bowden)也指出:

  myth这个词直到1830年才从晚期拉丁语mythos或mythus进入英语;它的同语族的词包括法语mythe,西班牙语moto,德语mythe和俄语muo。在基督教早期时代,人们从希腊语中采用了mythos,当作fabula(“逸事”、“故事”)的同义词。[38]

  这就是说,威廉斯等人认为,以19世纪前期为分水岭,之前,英文myth被用作寓言或故事等“负面意涵”的同义词或近义词;而19世纪前期以后,由于人类学家在“其他传统”即所谓的“野蛮民族”中也发现了类似古代希腊mythos的叙事传统,于是,当人类学家用myth来指涉这些“其他传统”时,myth一词才因“特定社会里的神话对那个社会而言的事实”(纳吉,见下引文)而获得了“正面的意涵”(即前引是“西方社会对[非西方]异文化的了解日益增长的结果”,彭牧引史密斯)。但是,其实,在古代希腊,现代英文myth的词源mythos,并非从来就是虚构的寓言的意思,而是也曾经表达过“真实故事”和“神圣故事”的“正面的意涵”。巴雷特(Barrett)写道:

  词语mythos的[古代希腊——笔者补注]早期历史是明了的,与词语logos有相同的意义:词语(word)、说话(speech)……随着该词语的原始意义(primitive meaning)的发展,mythos意指:故事(story,tale)……而且[即便这时——笔者补注,下同],mythos也仍然可与logos互换地使用。[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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