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六:
抢救“非遗”是和城市化、全球化赛跑
朱伟华(贵州师范大学文学·教育与文化传播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非遗”保护需社会土壤——要改变“政府热、社会冷”的现象。保护“非遗”不仅仅是政府、“非遗”项目传承人的事,更要靠社会组织、团体、个人的广泛参与。伴随着社会的转型、生产及生活方式的转变,依附在农耕文化上的大量民族民俗文化正在退出历史的舞台,抢救“非遗”是和时间、城市化、全球化速度赛跑。最重要的是要让年轻人了解、喜欢我们的传统文化。当年轻一代失去对传统文化的兴趣,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有走进档案室、博物馆、图书馆,从活态变成历史记忆的危险。国人发自内心的认同本土、本民族文化才是“非遗”在新时代背景下生存发展的土壤、空气。
对话背景:几乎没有人会质疑“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理念,但往往出现的现实困境是,在开发的旗帜下,所谓保护,已经异化为各种令人啼笑皆非的笑话。在保护文化的本真同时如何真正合理利用文化遗产和资源?
观点一:
理论跟进学术支持,防止民俗少“变味”
余未人(民间文学专家):
我省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力量理论支撑薄弱,有的民俗节日虽然看起来热热闹闹,可它差不多失去了民俗的原真,只是一场场为游客而举办的嘉年华。这种趋势还在蔓延,不能不引起政府的高度关注。而专家介入较多的民间文学、民间音乐、传统戏剧、曲艺、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中的一部分,“变味”的情况少一些。因此,建议对每个项目进行专家对接,有理论的跟进,有学术的支持,有专业的指导,加强保护力量。
观点二:
不能把文化当成经济附庸
翁家烈(民俗学专家省文史馆馆员省人大常委咨询专家委员会专家):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是使用文化资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不同的两个方面。文化事业的公益性与文化产业的经营性冲突时,应该是经营性让步,但实际上,在很多地方却是相反,把文化当成经济的附庸,移植克隆仿古等行为,割裂了民族文化,让文化的开发变味变质。
民族村寨是群体性承传的载体,如何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时代大潮和发展趋势下,保护其真实的空间。从微观上讲,相当多的年轻人外出打工,文化传承人面临断代,而民族村寨的拆迁,文化传承没有了载体。宏观上讲,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工业发展,是世界发展的必然趋势,而传统农业和农事有关,没有这样的群体和属性,传统文化便很难存在。不理解这样的属性,便找不到在现代化语境下保护传承的路径。
观点三:
“非遗”创新不能“转基因”
朱伟华:“非遗”创新不能“转基因”,在继承传统与开拓市场中徘徊,是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工作中难以绕开的困境。市场的萎缩促使一些“非遗”走上求变图存之路。如传统表演类曲艺杂技,面对主流娱乐方式的挤压,开始“嫁接”大量流行、外来元素。其流传了上百年的独特唱腔、伴奏乐器,被现代民族、美声唱法、大量声光电来代替,佐以现代戏脚本,造成地方戏剧的西方化、歌剧化、音乐剧化。一些地方在“非遗”项目创新上走了弯路,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变为精髓尽失的“转基因”产品,弱化甚至异化了其传统文化内涵,实质上是对传统文化、技艺的一种破坏、伤害。
观点四:
从大文化构架寻找新的策略和出路
王良范(贵州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对非物质文化立法意味着国家意志进入文化,而法律作为理性的文本进入老百姓和民间要有很好的对接。
我们必须要在更大的构架上构建文化的理念,文化生态保护区就是这样的理念。贵州文化需要整体性保护,文化有张力,可以跨越时代,通过构造大文化和民众达成更多层面的认识和自觉,我们文化建设才可能有新的策略和出路。
观点五:
广泛参与是对“非遗”文化内涵的公认
吴建伟:我们在多年的实践中得知,任何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旦在社区里、在族群中失去功能,那就意味着失去传承,也就会自然地消失。只有依法对其合理利用,与旅游开发有机结合,使其文化之魂,文化之神恢复活力,使各族人民重新认识本民族传统文化的价值,增强其文化自信,唤起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自觉。
从江侗族大歌节、台江苗族龙舟节,每年成千上万的省内外、国内外的游客前往参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对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观看和参与,是对此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及其文化内涵的认可,更是此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自我价值的公信与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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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2011-06-17 09:40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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