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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道超]七七丧俗发生发展之根源探析
  作者:刘道超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9-11-19 | 点击数:14786
 
明代田艺衡《春雨逸响》说:“人之初生,以七日为腊;人之初死,以七日为忌。一腊而一魄成,故七七四十九日而七魄具矣。一忌而一魄散,故七七四十九日而七魄泯矣。”[8]这是人的生死及腊忌的七日节律。
清代史学家赵冀在全面总结了前人有关认识之后指出:“大抵阴阳往来,多以七日为候。如世人病伤寒者,其轻重每七日则一候,或一候、二候、三候,有按节不爽者。”再次肯定了“天之道唯七”的结论。[9]
这一节律,已为现代医学所证明。例如,外科手术后拆线的最佳时间是术后第七天;器官移植中的排异现象,有七天为一个周期的规律;一种疾病首次急性发作后是否转为亚急性或慢性,亦以七天为界限。对于人类常患的感冒,我国民间有“吃药七天,不吃药一个礼拜”的俗说。还有,民间“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的俗说,也是人体七年或八年的生命周期节律的民俗总结。
我国古人通过长期观察,总结出了日月天体、阴阳五行以及人的生、老、疾病、痊愈等发展变化的七日(或七月、七年)规律,并因此得出了“天之道唯七”的结论。这一节律周期,是我国古代社会七七丧俗发生发展的重要理论依据。
 
二、七七丧俗发生的民俗根源
 
古人在地球上用肉眼能够观测得到的日月及金木水火土五星,正好是七个;北斗帝车(古人称北斗星为帝车)高悬北天,临驭四方,其数亦七;天上彩虹,有赤橙黄绿青蓝紫七色;人有耳目口鼻七阳窍,有喜怒哀惧爱恶欲七情;音有宫、商、角、徵、羽、变宫、变徵七声。“天之道唯七!”何等精妙绝伦!古人始则惊叹,继之则崇拜,并由此形成了许多以七数或以七为节律的民俗事象。
天子有七庙。《礼记·王制》云:“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后来,七庙即成为封建王朝的代称。王者七祀。《礼记·祭法》∶“王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国门,曰国行,曰泰厉,曰户,曰灶。王自为立七祀,诸侯为国立五祀,……大夫立三祀,……适士立二祀,……庶士庶人立一祀。”天子七月而葬。《礼记·王制》:“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士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殡,三月而葬。”诸侯有七虞之礼。《仪礼·士虞礼》曰:“始虞,用柔日。……再虞皆如初。……三虞卒哭。”《仪礼·既夕礼》郑玄注“三虞”:“虞,丧祭名。虞,安也。骨肉归于土,精气无所不之,孝子为其彷徨,三祭以安之。朝葬,日中而虞,不忍一日离。”士人是三虞,大夫是五虞,诸侯则是七虞。《礼记·杂记下》:“士三虞,大夫五,诸侯七。”赵冀《陔余丛考》考证云:“王棠谓古礼诸侯七虞,以七日为节。春秋末,大夫皆僭用七虞。今逢七必祭,凡七祭,盖因虞礼而误用也。”[10]认为后世七七丧俗源于古七虞之礼。
民间做七,也叫作“七七斋”,汉族客家人称为“打斋”或“营斋”。故七七丧俗与古代斋戒风俗似又有关联。古人在举行重大祭祀之前,要沐浴更衣,忌除晕辛,不饮酒,吃素,禁止房事,静养数日,整洁身心,以示虔敬,称为斋戒。《礼记·曲礼上》云:“斋戒以告鬼神。”《六部成语·礼部斋戒》注云:“变食曰斋禁,除不洁曰戒。祭神之前,必行之三日,以申虔示禁也。”斋有散斋、致斋之别。“致斋于内,散斋于外。”[11]散斋正好就是七天。《礼记·祭统》说:“故散斋七日以定之,致斋三日以齐之。”斋戒的核心是“变食”和禁房事。后世做七七斋,大多是延请僧道作法,或是逢七七则为设“百僧斋”、“千僧斋”或“万僧斋”。佛教禁杀生、肉食;道教此禁不严,但作法前必行斋戒。故二者的内在联系是显而易见的。
元魏时期,道士寇谦之倡导的道教盛行。道士们炼丹拜斗,率以七七四十九天为期。清代学者赵冀据此断言:七七丧俗就是由道家的炼丹拜斗推及送终而形成的。[12]我认为,此说虽过于牵强,但这一惯制,对于七七丧俗的形成,无疑是有影响的。
我国古代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社会实践中,对七七节律有极其广泛的应用。仅在制药及服药惯制上,《本草纲目》[13]就有如下记载:
 
1、 卷九“水银”条《集解》:“……又取草贡法,用细叶马齿苋干之。……烧存性,盛入瓮内,封口,埋土坑中四十九日,取出自成矣。”(56)
2、 卷十“土黄”条言制作之法:用砒石、木鳖子、巴豆、碯砂,碾为末,“用木鳖子油石脑油和成一块,油裹,埋土坑内四十九日。”(23)即可取用。
3、 卷八“布鍼”:“主治妇人横产,取二七枚烧赤,淬酒七遍,服。”(34)
4、  卷八“铁铧”,主治心虚风邪等,“以久使者四斤,烧赤,投醋中七次,打成块,水二斗,浸二七日,每食后服一小盏。”(35)
5、 卷九言用水银及水银粉治杨霉毒疮,其疗程都是七日见效。(5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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