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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举文]传统传承中的有效性与生命力
  作者:张举文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9-11-10 | 点击数:11107
 

  三、有效性与生命力

  对传统传承的研究,首先是对传统的界定,然后是对其传承进程的分析。有关界定问题,在此不必做深入探讨,只认定传统是可变的、并是不断变化的。对传承进程的分析有必要从其形式与内容两方面辩证地对待。例如,在民俗学中,布鲁范德(Jan Brunvand)认为民俗传统是一民族的尚未记录的传统,包括形式与内容两方面[5]。托尔肯(Barre Toelken)认为,传统不是静态的不可变异的来自过去的力量,而是赋予表演者的那些已经存在的具有文化特性的素材与选择事项,其内容与表现风格多是传承下来的,而不是表演者发明的;其动力性是指在表演进程中表演者在传统范围内的独特创新表达,并在一定时空范畴传播[6]。

  可见,传统在其传承中变化的内在动力是其形式与内容的传统性本身,而其变化的具体载体是传统的实践者。格拉西(Henry Glassie)认为[7]:“民俗是传统的,变化是缓慢和稳定的。传统完全在其实践者的控制中。实践者去记忆、改变或忘却传统。”然而,在此我们有必要问,是什么内动力驱使传统以变化的形式或内容传承下去?或者说,是什么内在因素使实践者对其实践的传统做出保持不变、改变或忘却的选择?提出这个问题是为了超越从表象上的归纳,从传统内涵看其传承的潜在动力。

  对此,本人认为,每一传统内有着对应的两个互动因素,即有效性(validity)与生命力(vitality)。两者根据所处社会和文化环境,彰显各自的功用,由此而使实践者为顺应存在的需要而对该传统做出舍取、复兴与创新。也可以说,传统的有效性与生命力是传统传承和变化的内因,而实践者的“控制”是其外因。内因决定着外因。尽管人类文明史上有“实践者”违背传承内在动力发展规律,强力改变某传统的时候,但最终都被传统内在动力所修正。近现代中国便有诸多事例(如文化大革命运动),无需细述。近一、二十年各地的传统“复兴”也说明了同样的道理。

  有效性指的是该传统的实用性,是物质意义上的;生命力是指该传统的文化根基,是精神意义上的。有效性常常因时代而变;生命力因根植于文化核心而不易变。有些传统的有效性大于生命力,有些反之。当某传统的有效性重于生命力时,则很容易因环境而变化,被舍弃;当某传统的生命力大于有效性时,则不易因环境而被舍弃,相反,它会以适应环境的新表现形式而被传承下去。

  从对文化认同的角度看,生命力体现为民族或族群(或群体)以及个体在多元文化社会中文化认同感的根基;有效性更多地表现于该认同感的标志符号(identity markers)。但是,其中核心符号(core marker)更多地体现了该传统的生命力,而随机符号(arbitrary maker)表现的是传统的有效性。核心符号是那些具有生命力的传统事象,表现着核心信仰与价值观。随机符号是那些以有效性为主的传统事象,表现为因时空变化,为适应新环境而不断改造或再造的日常活动。例如,有些传统因客观条件变化而变得或是繁琐或是简单。在此过程中,那些因条件好而增加的符号,以及因条件不好而删减的符号都可以视为随机符号,而其中保留不便(或变化极小)的符号便可视为核心符号。

  那么,这里所说的具有生命力的文化根基是什么呢?对于以儒家思想为主具有极大融合力的多元混合中华文化而言,其核心信仰与价值观可以归纳为如下几点:1)灵魂不灭;2)天人合一;3)大同(大一统);4)趋吉避凶;5)入乡随俗。可以说那些根植于这些核心价值的传统便具有生命力,会以不同形式传承。反之,那些没能被传承下来的“传统”多是那些没立足于这些核心价值,而更多地体现了当时社会的实用性的表现形式。例如,流行千年的“裹脚”最终因失去有效性而消失,也因为其产生就没有生命力元素。而“风水”由于立足于文化核心信仰,融入了伦理观,尽管有许多有效的实用和功利形式因时代而变,在历史上多次被压禁,最终仍以各种形式被传承。依此,我们可以审视现今传承的传统中的生命力与有效性,认识传承的内在规律。

  在上述的骨灰入殓礼仪中,首先我们看到“入殓”是儒家“大同”伦理思想的表现形式,同时体现了“灵魂不灭”和“天人合一”的自然宇宙观。这也是这一礼仪传承至今的内动力或生命力。而其有效性也有其时代性,正如《礼记·问丧》所说:“三日而后殓者……家室之计,衣服之具,亦可以成矣;亲戚之远者,亦可以至矣。”

  随着社会变化,火化成为中国社会近几十年的一种普遍做法,其主要原因是可耕土地的相对不足,即物质生活的需要。但是,丧葬仪式的文化价值并没有因为实行火化这一物质生活需要而变化。上述的“入土为安”的传统核心价值观也没有因为历史上的朝代更替等时代性的社会需要而改变。同时,具有生命力的传统会因有效性的改变而以新形式传承。所以,当火化与土葬因有效性产生冲突,具有生命力的因素便找到新的有效性表现形式,从而传承下核心信仰与价值观。

  骨灰入殓中,火化是形式(随机符号),是有效性的体现;土葬是信仰根本(核心符号),是生命力的体现。当传统的“入殓-出殡-下葬”礼仪因火化的社会需要必须调整时,尸体的入殓便以骨灰的入殓形式传承下来,有尸体的棺材的下葬也以有骨灰的棺材(在其他地区可能是骨灰盒)的下葬形式传承下来。同理,历史上的衣冠冢和诸多不同葬俗(如悬棺葬、水葬、天葬)都是具有一定历史-地理、经济和政治的有效性形式,而其传承所体现的是其内在的生命力,即达到其信仰目的(核心价值观)。

  同理,上述“月老配婚”故事中不同元素的使用与改变,说明了该故事中体现的传统的生命力与有效性的互动过程,特别是故事元素的地方化更体现了生命力总是以最有效形式来表现自己的传承规律。例如,“红线”与“冥书”元素更多地是以有效形式而存在,其中的生命力是所象征的婚姻的匹配与潜在的伦理上的统一性与稳定性(即,白头偕老,不离婚)。因此,以红线或石头所表现的是对故事传承群体的有效性。就此例而言,石头或土坷垃对东北农村和山区更有现实联想意义,因为“线”所体现的纺织生活不是当地的主要生活方式,而“冥书”所象征的是文人文化。

  而“月老”元素的形成与发展历史线索表明该元素凝聚了中国文化中的核心信仰与价值观,即对灵魂、阴阳宇宙观、天命等观念的认定同时又有趋吉避凶的积极处世行为。所以,这个元素的象征意义两千多年来愈发鲜明和重要,并融合了性别与“父母官”权威等因素,愈发“人”化。“月老”元素表达了故事中的一个核心价值观,而“冥书”与“红线”从这个故事中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石头”或“土坷垃”,说明了该元素适应环境的有效性。

  这种有效形式上的变化也是故事之所以能跨时空传播的前提。正如丁乃通指出的[8]:“即使是真实故事有时也被地方化”。正是这种传统形式的地方化才说明了传统内在的有效性与生命力的互动。如果一个元素不表达某种生命力,它将不会被取代,而是消亡。同样,一个故事,一个礼仪,或任何一个传统都是这样。

  所以,实践者在传统传承中的选择不是其个人或该群体依据其意愿与喜好的选择,而是该传统在社会和文化发展进程中的一种必然趋势。与其说实践者控制传统的传承,不如说是传统生命力与有效性决定了实践者的选择。就这一点,亚理士多德与孔子都认为人们对自己的行为不是有自我认识能力的,而是需要学习才会明白。《论语·泰伯》中“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被朱熹解释为普通人做事并不懂得为什么要那样做。正是如此,研究传统的民俗学家和人类学家等才在做那些阐释传统实践者的行为意义的工作,因为传统的实践者不一定明确知道其传承行为的正确或完整意义,而更多的是针对自己就该传统对其自身有效性的直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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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民俗学博客-黄涛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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